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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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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诉前调解是近年来我国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探讨的热点问题之一。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各地法院创造出各有特色的诉前调解模式,在司法创新、能动司法、实现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方面积累了较多经验。在立法对诉前调解尚无明确规定,而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加先行调解规定的背景下,本文以陕西丹凤县人民法院实施的"诉调对接"模式为例,分析了诉前调解应注意的一系列问题,通过与美国ADR及调解程序的比较,提出了我国诉前调解在规程设计中应予明确的内容,以期实现立法与司法的统一。  相似文献   

2.
调解主持人员的双重身份、法院的职权主义都不是我国法院调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强制性是法院调解运作的基础。我国法院改革应以扩大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为导向,设立庭前调解制度,实现诉讼中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的二元机制,在诉讼外另设法院附设调解程序,建立法院内调解程序的二元机制。  相似文献   

3.
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不可或缺的重要方式。但目前两者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没有很好地衔接,尤其是人民调解制度日渐萎缩。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机制,有利于社会矛盾的迅速化解,有利于缓解法院的工作压力,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建立相对固定的调解组织,建立专门的指导组织,形成制度化的指导机制,建立法院与人民调解的程序性接触机制,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核等措施,实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社会力量与审判力量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4.
调解与诉讼均是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调解的政策依赖性极强,诉讼过于刚性,均存在自身无法弥合的缺陷,诉讼调解作为诉讼与调解的交叉,更是存在悖于法治发展等问题,倍受学界诟病。在大调解背景下,有必要厘清诉讼调解和判决的关系,解析诉讼调解和判决适当分离的合理性,让诉讼调解和判决适度分离,重构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5.
基于自贸区纠纷区别于其他纠纷的特点,现有的诉讼与仲裁机制不足以应对其纠纷解决需求,以商事调解为主导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成为必然。律师参与自贸区纠纷的调解,不但有关联的制度基础,也有其他非法律专业调解主体所不具备的法律优势。经各地先行实践探索,自贸区纠纷中的律师调解制度已经具备了可行性;其进一步的制度设计为:诉讼与非诉讼的衔接机制、律师调解队伍的建设和任职制度以及配套的多项保障制度等。  相似文献   

6.
法院附设诉前调解有其自身的独特优势,符合我国的文化传统和现实需要,在我国台湾地区有着成熟的运行经验,社会效果良好。在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大调解工作格局建设的今天,我们有必要重视法院附设诉前调解,并进行制度上的建构,使之成为与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相配合的多元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促使社会纠纷便捷、经济、和谐地解决。  相似文献   

7.
商会与法院联动调解商事纠纷主要是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在国家倡导多元化机制解决纠纷的背景下,现阶段许多地方尤其是广东已经探索建立起"商会调解+司法"的联动调解模式,其发展主要是基于民间社会对调解的偏好、国家治理理念的嬗变、商会自发发展三重因素的叠加,与清末民初时期的官商互动也具有某种历史相似性。虽然这种联动调解模式已经取得了不少成效,但目前商会与法院诉调对接机制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  相似文献   

8.
法院附设调解制度在我国至今尚无法律规定,但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已涌现出了法院附设调解室等类似法院附设调解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模式.总体看来,这些改革卓有成效,但缺乏成熟的制度设计和法律支持,亟待得到法律层面的承认与整合.在吸收部分法院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我国需要构建融合诉前调解和审前调解的特色法院附设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9.
ADR,即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由于其程序简易灵活、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及过程的平等性和互利性等特点,在当今世界多数国家,已经与诉讼共同构成一种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契合,并与中国纠纷解决的现实需求相一致.与其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相比,公安行政调解具有独特的优势.因此,应当科学定位并合理规范公安行政调解行为,以化解矛盾与纠纷,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增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0.
诉外调解作为调解纠纷的一种,在解决纠纷手段多元化的今天尤为重要。对调解结果的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不仅能有效保障调解协议的效力,有助于诉讼与非诉讼的有效衔接。利用法院的司法权威能够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11.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诉讼活动是有成本的,因此,当事人和法院都应充分考量其投入的成本与获得的收益,应尽量降低诉讼成本,避免出现零收益或者负收益的情形。总体而言,调解结案相较于裁判结案是解决纠纷的成本较小的选择。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从调审分离的视角入手,提出合理整合现有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机制:依据案件是否经过调解作不同的分类处理,在诉讼前对非诉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诉讼立案时建立立案调解及速裁机制,诉讼中以诉讼和解机制代替诉讼调解,并设置专门的调解组织,使主持调解的组织和人员专门化。  相似文献   

13.
诉讼所面临的困境促使人们重新探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而不再试图以司法尽可能地取代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人民调解通过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对诉讼审判制度补偏救弊、分担压力和补充替代,减少纠纷解决的成本和代价,但同时它自身也还存在许多内在的固有弊端。笔者对人民调解和诉讼作综合性、比较性的功能分析,从纠纷解决过程阐明诉讼与人民调解的互动和互补关系。  相似文献   

14.
随着行政诉讼实践面临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现行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规定日益引起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争论与探讨。我国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传统观点其在理论上先天性不足,不能作为反对行政诉讼适用调解的理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新法理基础应该包括:权利自治、经济效率、自由裁量和交往理性,并坚持下述限制:1.主体的有限性;2.诉讼标的有限性;3.协议内容的有限性。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调解在理论上会遇到目的取向、适用空间和制度定位上的争论。与民事诉讼调解不同,行政诉讼调解并不完全是基于诉讼经济的考量,而更主要的是弥补现有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理性问题上的不足;由于行政主体往往在事实上对于所有的行政纠纷都有首次判断权,在与司法关系的处理中往往会使行政诉讼调解的适用空间有适度的开放性;为了更为彰显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价值,应该明确行政诉讼调解的制度定位,处理好与撤诉和判决的关系。  相似文献   

16.
诉讼调解中恶意串通行为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调解虽然具有程序简便,高效解决民事纠纷的程序价值,但因缺乏充分监督和制约的程序,易于被不诚信当事人用以牟取非法利益。诉讼调解中原、被告恶意串通损害案外人权利行为,实质上属诉讼欺诈侵权行为,既损害了案外人权益,也损害了司法权威。强化司法审判职权,完善诉讼调解程序监督机制,从程序法、实体法上对恶意调解串通行为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7.
中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现状与课题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对制度的设计者来说 ,建立完备的行政纠纷解决方式的体系 ,是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为制度的使用者考量 ,也应建立多种纠纷解决方式 ,从而落实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面对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出现的困境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重构需要解决一些重要的课题 ,如在调解中怎样实现自愿与平等协商 ,如何实现调解与审判的协调 ,如何保障当事人的反悔权利以及和解契约的拘束力问题等等  相似文献   

18.
大调解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分流人民法院的诉讼压力,从而使法院能够集中精力处理真正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争端。同时,针对我国大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当首先对大调解进行准确定位,即将其定位于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一种,并从机构组织、效力确定等方面、完善我国的大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9.
上世纪末,人民调解制度对于社会纠纷的解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进入新世纪后,调解率较之诉讼率迅速下降,这与人们的诉讼意识增强有很大关系,同时与调解协议的性质和效力不明有更主要的关系。本文对调解协议的合同效力构成及在审判过程中如何看待调解协议的合同效力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20.
如何界定专利纠纷、解决专利纠纷是确保专利权人的权利关键所在。对此问题,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不完善,并明显与国家颁布《行政复议法》、《行政诉令法》等法律不相适应。本文认为,专利纠纷是指专利行政机关与当事人,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在专利的申请、取得、转让、保护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它分为专利行政纠纷和专利民事纠纷。专利行政纠纷通过专利行政复议和专利行政诉讼两种途径解决;专利民事纠纷则通过协商、调解、民事诉讼三种方式来解决。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四点修改专利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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