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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洪剑涛 《法制与社会》2010,(24):36-38,40
当生效裁判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时,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第三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但是没有对具体制度构架作出明确的规定,缺乏相应的法律程序规范支撑,导致第三人实际上难以启动再审程序。而且,在再审诉讼程序中,第三人缺失相应的诉讼地位,不仅导致第三人无法参与再审诉讼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将使再审诉讼陷入因原审当事人缺席而无法开庭审理、无法查明事实、无法作出裁判的困境。因此,有必要构建第三人再审之诉制度,赋予第三人直接提起再审的诉权。当然,为防范第三人(或与当事人合谋)滥用再审诉权,也有必要从实体与程序两个方面对第三人再审之诉制度进行适度规制。  相似文献   

2.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忠 《行政与法》2002,(4):60-61
本文认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主要在于对抗被参加人的不当诉讼行为。即:利益受本诉判决主文影响的第三人可以对被参加人的不当诉讼行为主张撤销或代位;利益受本诉讼判决理由中的事实认定影响的第三人可主张自已不受被参加人不当诉讼行为之效果的约束。  相似文献   

3.
论行政行为中的第三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现代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已经不再限于直接相对人,而有可能影响到直接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行政行为中的第三人,是指行政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以外的、其权利和义务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社会主体,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主体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多种形式。维护行政行为中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方式也有多种。对行政行为中的第三人的研究,尤其是对行政行为中第三人的概念和范围、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和权益维护的方式等问题的研究,对立法、执法以及司法等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不同的诉讼参加人有不同的诉讼地位,诉讼地位不同,诉讼权利也就不一样。而诉讼权利又是保护实体权利的手段,不仅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而且涉及到国家赋予人民法院的审  相似文献   

5.
孙凌 《广东法学》2006,(4):28-32
行政相对人分为行政对象人和行政相关人;行政相关人又分为行政救济第三人和行政救济外第三人(行政救济第三人:系指其权利受到行政行为影响时可以诉诸行政法上的法律手段进行救济的第三人;行政救济外第三人:系指其权利受到行政行为影响时不能诉诸行政法上的法律手段的第三人)。区分行政救济第三人和行政救济外第三人的标准是:行政行为对其是否产生了直接的法律效果和调整该行政行为的行政法律规范是否在服务于公共利益之外还调整了相对人和相关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对行政救济外第三人权利保护进行在个案中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我国1989年制定的《行政诉讼法》已经呈现诸多弊端和问题。尤其是立法设计之初,由于对行政撤销诉讼的基本性质与诉讼规律认识不足,行政撤销诉讼的本质特征在行政诉讼立法与审判实践中并没有得到充分彰显。概括而言,行政撤销诉讼性质上属于形成诉讼,其立法设计应遵循形成诉讼的程序规则;其诉讼标的是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行政行为违法并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权利主张;其诉讼判决具有形成力,既判力主观范围的确定应遵循"既判力相对性"原则。  相似文献   

7.
<正> 一、前言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或法律关系,常常涉及到诉讼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条件下,法律允许诉讼外的第三人参加他人间的诉讼,帮助当事人的被告一方或原告一方进行诉讼。世界各国的民事诉讼法,不论是普通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我国、前苏联和前东欧等国家、都有明文规定。其立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彻底解决民事纠纷,以免第三人另行起诉。例如,买卖合同,在第三人请求买主返还买卖标的物的诉讼中,在买主败诉时,卖主须负赔偿责任,所以,卖主可以参  相似文献   

8.
赵宏 《法学研究》2022,(3):86-102
关于规划许可诉讼的既有学理讨论,已意识到邻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基础并非私法相邻权,也觉察到实体审查中“合规即不侵权”的裁判思路与邻人保护的意旨相矛盾,却一直未形成公法上邻人保护的学理体系,无法为司法审查提供有效说理。支配规划许可诉讼的核心观念在于邻人公权利,其本质是第三人公权利在具体法领域中的呈现,反映的是在分配行政的格局下,行政机关如何在三边法律关系下识别第三人公权利,并为其配给公法保护的问题。邻人公权利针对的是国家,是邻人向行政机关请求以防御其不动产使用因他人的建筑行为而受到影响的实体权利。完整的邻人保护,不仅意味着应当允许邻人针对规划许可提起诉讼,也意味着法院审查不应仅限于对许可是否符合规划的客观审查,还应包含对邻人是否存在主观公权利以及该权利是否受损的证立。  相似文献   

9.
纳税人权利之保护是各个国家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而纳税人权利保护官制度则旨在设立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外的第三人从中协调,以更好地沟通两方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此项制度在韩国、美国、加拿大等少数国家已经设立。目前,我国台湾地区的学者专家极力主张应当导入这一制度。本文将对此项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国外立法例做简要梳理,并从我国的既有法律制度、机构设置及诉讼情况等方面分析在我国建立纳税人权利保护官制度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0.
目前司法实践中,愈来愈多的经济纠纷案件涉及到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是否将第三人列为诉讼的当事人和列为怎样的第三人,审判人员的理解和做法也不尽一致。本文试就此问题作一探讨。为什么要确立第三人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他们在同一争议标的中享有共同的权利与义务,对原、被告之间的争议可主张部分或全部权利。对此,应予依法保护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必须在该争议标的发生诉讼之后,审结以前,由人民法院通过对案情的综合分析,根据诉讼标的及其法律关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在行政审判实践中搞清楚第三人的确切含义,正确确定第三人,切实保障第三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是确保办案质量的一个重要的问题,笔者试图对上述法  相似文献   

12.
因欺诈导致的登记错误,应采用何种行政判决方式?对此,行政诉讼实务有数种不同的立场:撤销判决;确认违法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但是,这几种立场都有问题。撤销判决、确认违法判决的适用违反了行政行为违法性判断基准时的教义,对于合法但错误的行政行为作出了违法评价。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的适用则未能实现对错误行政登记行为的纠正。基于现行法律规范,因申请人欺诈导致登记错误的,法律已经课予了行政机关更正义务,法院可以向行政诉讼当事人释明,通过课予义务诉讼的途径主张权利救济,适用课予义务判决。  相似文献   

13.
龙非 《财经法学》2020,(2):151-160
行政行为概念功能的变迁,同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定位有着密切联系。行政行为是为划定公权力边界而创造的概念,当权利保护进入无漏洞救济的时代,行政行为无力承担这一功能,从而不得不让位于主观公权利。如果对行政行为做过于宽泛的界定,可能会导致其本来肩负的程序法上的定型化功能和诉讼法上的类型化功能的衰竭甚至丧失。如果我国行政诉讼也要确立无漏洞权利保护机制,可能需要考虑加强对“合法权益”等概念的研究,以适应权利保护的完整逻辑体系。  相似文献   

14.
怀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无名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不仅保障了无名氏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尊重生命人身权利的社会伦理价值追求导向,而且对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有着积极意义。如何为无名氏群体维权?由哪个部门代无名氏行使诉讼权利?这些都是立法、司法实践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文章结合无名氏权利应受到保护的必要性,探索通过由检察机关以民事公益诉讼的形式代无名氏主张赔偿权利的模式,以更好的完善我国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5.
诉权,是法律赋予的法律关系主体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并在司法程序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诉权的确立,是建立具体的诉讼法律关系的前提。在行政诉讼中,不服行政机关处罚的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享有诉权,是勿庸置疑的。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这一授权,确立了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只能做为被告的诉讼地位。学术界有观点认为:既然行政机关是当然被告,那么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则是当然原告,进而把《行政  相似文献   

16.
行政行为撤销上的信赖连带保护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信赖保护为行政法上一般原则,其集中体现于行政行为撤销问题上,随着行政活动的复杂化和广泛化,越来越多的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利益。第三人的信赖是否值得保护?其信赖保护构成条件如何?其信赖保护方式又是如何?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很少有学者对此有所论及,笔者认为第三人信赖必须也应该值得保护,这种信赖保护可称之为信赖连带保护。  相似文献   

17.
构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顾盼  韩志明 《行政与法》2005,(10):81-82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是,《行政诉讼法》却没有提供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导致公共利益受损时的合理救济途径。本文在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作了简要介绍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我国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18.
行政诉讼第三人类型与民事诉讼第三人类型的区别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特点及法律地位(一)行政诉讼第三人概念我国《行政诉讼法》第4章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同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是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或者说,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  相似文献   

19.
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公布,标志状我国行政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行政诉讼法的实施,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辟了一条纠正行政机关韦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但是十年来,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数占实际应受政案件很小的比例,究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是行政相对人不敢诉,怕行政机关日后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难他们,却是重要的因素之一,在依法保障行政诉讼原告行使诉讼权利时,如何进一步保护其诉讼外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即其仍作为行政相对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不被被诉的行政机关(被告)所侵犯,使其在寻求司法救济时没有后顾之忧,目前理论界和司法界对此探讨不多,本文就此作一概要论述,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20.
李劲 《行政与法》2006,(3):80-81
诉权是当事人为保护其实体权益或者确认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请求法院以国家审判权的名义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权利。我国《行政诉讼法》设置的行政诉讼的门槛包括起诉人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诉行为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诉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起诉人认为所诉行为侵犯其自身的合法权益。现有的行政诉讼起诉条件不利于行政诉权的行使,因此,应当修改《行政诉讼法》,通过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等方式以实现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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