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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档案编研工作是指档案馆(室)根据社会利用的需要,对档案内容进行研究和编撰的工作。经过编辑、加工出版后的档案编研资料,能把特定题目的档案文件或档案信息集中起来,使其更加系统化,既可以节省利用者查找档案的时间和精力,又为历史研究提供翔实而全面的史料,为做好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有利于更加广泛地发挥档案在各项事业中地作用。  相似文献   

2.
婚姻家庭编进入民法典,与民法典各编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在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规则时,应当以体系化视野来观察和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规则。在内在体系方面,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规则应当全面贯彻民法典的人格尊严等价值;在外在体系方面,婚姻家庭编的适用应当保持与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以及人格权编等各编关系的协调,不能与民法典其他各编相互隔离,而应当把婚姻家庭法纳入民法体系之中。法典化就是体系化,婚姻家庭法入典后,已经与民法典其他编构成一个完整的逻辑体系,这在客观上也需要实现法律思维的转变,即从单行法思维转变为法典化思维。必须以体系化视野,准确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相似文献   

3.
4.
物的定义与《物权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相似文献   

5.
樊华  李宁 《法制与社会》2012,(14):273-274
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公民权利体系之中的一项最基本权利.中国法律工作者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制定一部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而人格权是否应该独立成编是众多学者们研究的课题之一.本文通过对人格权的概念、本质、立法发展等问题进行分析,认为人格权不应独立成编,同时对我国人格权立法工作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6.
民法典是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的基本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要制定一部民法典,需先设置其基本框架,因此体系显得至关重要。围绕民法典体系的构成,我国未来民法典应设总则还是序编争议很大。本文对民法典总则的分析否定过程中,阐述设置序编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7.
随着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推广应用,探讨如何掌握编题要领,是其应用性研究。它将理论与实战紧密结合,深化着技术侦讯的理性探索。  相似文献   

8.
物权法指的是明辨财产归属、物权利用的法律条文,具有很强的严格性、绝对性,还有强制性特点.物权法中的所有权制度关乎集体和个人财产的根本权益,其在立法上更应该持严谨和谨慎的态度,在维持物权变动规则的同时,吸纳好司法实践领域的经验,对其不断地补益完善.基于此,文章以物权编所有权制度的修改与完善为主要研究内容,分别从这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9.
1985年制定的《继承法》,由于受到计划经济和普遍贫穷的历史局限,存在较多缺陷,不能适应当今我国市场经济下遗产流转的需要。在编纂民法典、将《继承法》修订为民法分则继承编时,应当抓住机遇,对我国现行继承制度进行全面改革。继承编入典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一是继承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一致原则,二是继承制度繁简与社会实际需要相一致原则,三是继承制度与遗产流转规律相一致原则,四是继承法改革与婚姻家庭制度等民法制度改革相一致原则,五是肃清"左"的思想与坚持民族习惯相一致原则。基于这些指导思想,继承编的制定应该妥当设计篇章结构、具体安排规范内容,对继承的一般规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和继承协议、遗产的分割等制度全面作出具体规定,为自然人对其身后遗产的支配自由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0.
我国婚姻家庭法"入典"已成定局。"入典"后的婚姻家庭编应实现社会化,即授权"两委会"等社会权力主体广泛介入婚姻家庭领域,并对据此产生的法律关系予以系统调整。婚姻家庭编社会化的价值在于:实现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协调相容,更好保护家庭弱者权益;解决民法"非伦理性"不当入侵婚姻家庭法导致的身份法规则财产法化问题;在婚姻家庭编领域保持家庭"自治"与"他治"有机平衡。婚姻家庭编社会化应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展开。前者包括明确社会化的价值目标以及限度。后者则为具体制度设计,其主要内容为:以介入主体多元化为基础,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首要介入主体并合理确定各个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介入主体享有良好家风教育、家庭矛盾化解、家事纠纷调处、家事事件处置以及义务履行支持等职权。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总则应增加相应条文对上述内容予以体系化规定。  相似文献   

11.
应整体考察合同编"室内稿",在充分认识其开创性成绩的同时,指出在法学方法及法政策方面可继续努力的方向。在具体制度上,既有欠缺书面形式、债务暂时无力偿还、合同保全、因第三人原因所致违约等等老问题,也有合同订立前单方允诺、网络订单、网购快递交付、"中介合同"等新问题,还有出租房屋优先购买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等汲取司法解释经验入典带来的体系衔接问题,均需慎思。解约法等高难度的基础领域在法典编纂中,也不应错失反思、重构的契机。  相似文献   

12.
论侵权行为法的独立成编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王利明 《现代法学》2003,25(4):3-16
侵权行为法应当从债法体系中分离出来而成为民法体系中独立的一支。侵权行为法的独立成编是完善我国民法体系的重要步骤,也是侵权行为法得以不断完善发展的重要条件。  相似文献   

13.
14.
修真 《法制与社会》2012,(10):235-236
我国现行《民法通则》是指1986年颁布的以及后来的实施意见,后虽将《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著作权法》等民法主干法律的不断完善,但是在人格权方面,始终没有独立成编,不得不说是民法体系中的一大缺憾.如今《人格权法》目前已有草案稿,待成熟后将提请审议.不过时此社会各界争议却很大,本文将从人格权的历史、性质、一般与特别、人格与人格权等为出发点,论述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必要性和对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所占的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15.
李洪祥 《行政与法》2003,(12):104-107
在民法典亲属编的制定中,有三大问题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即名称及体系结构问题。应当完善的制度问题、应当增加的制度问题。本文试图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根据我国的国情、现行法及司法解释、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法(专家建议稿),以及有关婚姻家庭法方面的研究成果,对上述三个问题从立法角度做出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法典:序编还是总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民法典首编的立法例分序编、总则模式。序编模式源于法学阶梯式对逻辑工具在具体规范和制度上的不彻底运用 ,有松散混杂之弊。序编又可分为形式序编和实质序编。总则模式则是概念法学将概念抽象和逻辑演绎发挥到极致的产物。但二者在民法体系的建构上 ,都是运用数学原理和逻辑工具对民事实体规范进行“提取公因式”的必然产物或终极结果。在我国制定民法典时 ,有理由设立包含一般性条款和技术性规定的“小总则”编 ,传统总则中的法律行为、权利客体和诉讼时效等内容 ,在财产法中单独设总则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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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政法学刊》2015,(1):125-128
档案编研作为公安科技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作实践中存在着编多研少、选题不新,转化应用慢等诸多问题。要破解传统编研方法与现实工作需求之间的难题,创新是档案编研工作发展的必然选择。可从公安科技档案编研工作的思想观念、队伍建设、资源开拓、选材方法和编研选题等方面探求编研工作的创新思路和方法,力求全方位多层次地打造适合公安工作需要的编研精品,使公安科技档案为公安院校高等教育和公安工作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相似文献   

20.
编纂中国民法典,仍应设置物权编,而非财产法编。在物权种类上,应当缓和物权法定主义,保持物权种类的多样性和开放性,增设居住权、典权和农地经营权,区分地表、地上和地下三种不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承认法定地役权制度。在物权效力上,应当明确物权的追及效力,取消抵押物转让需要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规定,协调海域使用权与其他权利之间的关系,妥善设计房地权属的基本内容及其例外规则。在物权变动上,明确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都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指示交付无须以"依法占有"为前提,基于法律行为的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登记为对抗要件,增加添附、先占等作为物权变动的原因。在物权客体上,创设共用物制度,慎重对待"动产用益物权",明确矿藏、水流等特殊客体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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