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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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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犯罪构成中的要件之一,是刑法理论中的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但关于它的含义的确切表述以及在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中的地位。在理论界却观点各异,争论激烈,亟需加以正确的说明,以建立科学的犯罪构成体系,为刑事司法实践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当前,争论的观点大致有如下几种:1.我国传统的犯罪客体理论。系五十年代初期从苏联引入,至今仍与苏联的观点相一致。这种观点认为:犯罪客  相似文献   

2.
王晔 《法制与社会》2014,(5):282-283
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对我国来说是一个舶来品,在从前苏联引进之初,就开始延续了前苏联学者们对犯罪构成要件理解的误解,将有特殊作用的构成要件理论理解为犯罪认定成立的一般要件。我国属于大陆法系,而传统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犯罪构成要件是三阶层理论,我国的四要件与具有层次性传统大陆法系国家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也迥然不同。与此同时,英美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是一种二元的结构模式,注重程序正当,体现了保护人权的机能。不同法系国家,乃至属于同一法系不同的国家,由于政治问题、法学传统、法律文化背景和法学理论研究发展水平不同,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的内容和体现出来的科学程度也不相同。研究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体系的问题以及不同国家和地区体系的差异,归根到底是为科学的重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提供借鉴,并扫清技术上的障碍。  相似文献   

3.
“犯罪客体不要说”之检讨——从比较法的视角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不同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中,规范评价是必不可少的一个要素。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中的犯罪客体要件相当于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中的违法性。犯罪客体要件不但具有规范评价机能,而且具有出罪机能。任何不要犯罪客体要件或者将犯罪客体要件与其他犯罪构成要件合并的犯罪构成理论,都将有严重的缺陷。  相似文献   

4.
我国犯罪构成体系不必重构   总被引:46,自引:0,他引:46       下载免费PDF全文
黎宏 《法学研究》2006,28(1):32-51
引进德日犯罪构成理论,对我国犯罪构成体系进行重构已经成为一种倾向。但是,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并非被抨击的那样一无是处,而为重构论者所推崇的德日犯罪判断体系同样存在着前后冲突、现状和初衷背离、唯体系论等弊端。我国犯罪构成体系所存在的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关系不明、根据犯罪构成所得出的犯罪概念单一等问题,可以通过贯彻客观优先的阶层递进观念以及树立不同意义的犯罪概念的方法加以解决。因此,我国犯罪构成体系没有必要重构。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理论中所说的"犯罪论体系"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犯罪论体系"的内涵不尽相同。国外两大法系犯罪论体系具有主客观相统一、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相结合、动态的层次性、抗辩机制等特点。在重构我国犯罪构成理论时,应在将犯罪构成要件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基础上,借鉴两大法系犯罪论体系所具有的动态层次性的合理之处,并把消极要件纳入犯罪构成理论。  相似文献   

6.
英美法系国家犯罪构成要件之辨正及其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赖早兴 《法商研究》2007,24(4):113-119
我国有学者将英美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要件分为本体要件与责任充足要件,也有学者分为实体性犯罪构成要件与程序性犯罪构成要件,这些表述的准确性值得怀疑。英美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要件应分为犯罪表面成立要件与犯罪实质成立要件,且犯罪表面成立要件与犯罪实质成立要件之间存在重叠关系,有时难以区分。英美法系国家犯罪构成理论的实践意义在于为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提供了实体法基础。与英美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理论相比,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无法为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提供实体法基础,因此,应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理论来完善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  相似文献   

7.
晚近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理论研究中的五大误区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我国刑法学界对犯罪构成理论的研究存在着五大误区,即将大陆法系的构成要件概念等同于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并以此批判我国犯罪构成理论;我国的犯罪论体系是实质而大陆法系是形式的;批判犯罪构成理论中的社会危害性理论;大陆法系的犯罪论体系在逻辑结构上优于我国;将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研究等同于构建新的犯罪论体系。作者分析认为,学界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误解以及由此展开的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批判是不合理的,指出从中国现行刑法理论的构架以及刑事司法运作来看,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基本适应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的需要,它在总体上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8.
论犯罪构成的情节要求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法关于构成犯罪在情节上的要求至今未能在我国刑法学体系中获得一个恰当的理论定位。近年来 ,关于“定罪情节”的理论探讨 ,将重心定位在作为事实范畴的“情节”上 ,并将“情节”同作为法律标准范畴的“情节要求”混为一谈 ,加之“定罪情节”含义宽泛、功能模糊 ,导致了对相关理论问题在认识上的混乱。因此 ,需要调整方向 ,重新厘定概念 ,将“犯罪构成的情节要求”纳入刑法学理论范畴。犯罪构成的情节要求是认定犯罪能否成立的法定标准之一 ,具有区分罪与非罪的功能 ,应当将其纳入犯罪构成体系 ,作为犯罪构成的内容之一。但犯罪构成的情节要求不同于犯罪构成要件 ,不能把它作为一个构成要件与其他要件相提并论。在犯罪构成体系中 ,构成要件与情节要求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 ,是犯罪构成这一犯罪符合性评价体系中两个不同层次的评价标准 ,从不同的角度共同承担着犯罪符合性评价功能。犯罪构成的情节要求作为犯罪构成的内容之一 ,具有普遍适用性 ,各种犯罪的犯罪构成都包含情节要求。  相似文献   

9.
我国传统犯罪构成体系所依赖并作为理论建构支柱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性,与西方大陆法系国家犯罪论体系所依赖并作为理论建构支柱的违法与有责的统一性均属于同质判断,但中西方犯罪论上均存在共同缺陷,即均缺少应受刑罚处罚性要件的结构性限制,这在现实中也呈现出一系列的弊端。我国应采取明确限缩犯罪成立最低规格标准的立法政策和立法技术,重新审查和构建我国犯罪构成论的逻辑关系体系,在我国犯罪构成论体系内将标准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最低规格标准等犯罪论关系范畴进行周延的逻辑梳理,实现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逻辑自洽。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从五十年代问世以来,经历了一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建国之初,在学习苏联犯罪构成理论的基础上,开始了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初步探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一九五七年二月编写并出版(内部出版)的我国第一部刑法学教科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讲义》,首次勾勒出了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基本轮廓,它认为,我国的犯罪构成,“就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要的一系列事实特征(这些事实特征叫做犯罪构成的要件)的总和,这种总和是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我国的立法和司法机关也力图用犯罪构成理论指导立法和司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收到了良好  相似文献   

11.
刑事违法性之本土语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违法性与违法性是中外犯罪论体系不同语境下的特定概念。我国刑法理论中的刑事违法性是犯罪概念的一个特征,是犯罪构成的上位概念,相当于欧陆刑法理论中的形式的犯罪概念。违法性只是欧陆刑法犯罪成立条件之一。弄清这种区别对于完善我国刑法犯罪论体系的路径选择具有现实意义。应将正当行为纳入我国犯罪构成并使其作为消极要件。  相似文献   

12.
犯罪构成三要件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 ,犯罪构成理论已普遍被刑法学界所认同。任何犯罪都有犯罪构成 ,任何犯罪构成都同时具备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四个要件 ,称为犯罪构成四要件。但依照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规定分析 ,所有的犯罪构成都包括犯罪主体、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三个要件 ,称为犯罪构成三要件。笔者认为 ,运用犯罪构成三要件分析犯罪 ,更简便适用。一、犯罪构成四要件及其复杂性犯罪构成理论从其产生、发展至今已有 1 90多年的历史 ,从德国刑事古典学派提出犯罪构成的概念到马克思主义犯罪构成一系列理论 ,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科学…  相似文献   

13.
"犯罪构成"一词在我国刑法理论中虽然经常使用,但我国任何刑事法律中均无此规定.我国刑法理论一方面将其视为犯罪的成立条件,另一方面又使犯罪构成概念越位取代犯罪构成理论,使犯罪构成理论被架空,导致"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理论"经常混淆.应以犯罪构成理论为中心,犯罪构成是通过犯罪构成理论解释后获得的犯罪类型的观念形象,是由犯罪构成理论归纳后的产物,它仪是犯罪构成理论中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14.
英美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理论有其独特的特点,近年来对我国影响较大。本文拟对英美刑法犯罪构成的内容进行深入分析,通过与大陆法系比较的视角归纳其特点,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对其体系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并就其对我国犯罪论体系的借鉴意义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的犯罪论体系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论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否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一直是我国刑法理论界争论的话题。因此对于犯罪客体的准确定义定位,以及对犯罪客体存在价值的探讨有助于我们正确地学习和认识犯罪构成理论。本文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观念对犯罪客体作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16.
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 ,犯罪构成理论应该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功能 ,但我国的犯罪构成却难以发挥其实践功能。对于这个问题 ,笔者认为可以通过重新排列我国犯罪构成中构成要件的顺序来解决。新的犯罪构成应按照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的顺序排列。  相似文献   

17.
王龙 《法制与社会》2011,(34):296-296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越来越多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其已经不能适应这个社会的发展与需要了。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已经走到了尽头。本文主要从犯罪主体和犯罪客体入手,介绍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存在的问题和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改进。  相似文献   

18.
犯罪认定是一个动态的价值判断过程,司法三段论是这一判断过程的逻辑体现,在寻找大前提、确定小前提以及大小前提涵摄判断的过程中,犯罪构成理论并不能发挥实际的作用,因为犯罪的认定与犯罪构成理论之间并不具有必然的关联性,采取何种犯罪论体系也不会影响犯罪认定的结果。犯罪构成理论只是针对刑法规定的犯罪成立条件进行理论解读和体系建构的结果,作为解释结论它被解释对象和解释主体的前见所决定,在解释对象即刑法规定不变的前提下,不同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只是不同解释主体从不同逻辑前提出发所作的不同解释选择。  相似文献   

19.
当前,我国刑法学界正在就犯罪构成理论改革的问题进行着激烈的争论。然而,一些刑法学者内心深处的政治情感影响着其理论立场。德国犯罪三阶层论的产生和发展弥漫着令人心痛的政治悲情,其他犯罪构成理论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同样充满着政治悲歌。在社会保护和人权保障的共同刑法理念下,犯罪构成理论是中性的理论分析工具。因此,在犯罪构成理论争论中应淡化其政治出身,主要应从逻辑性和实用性等技术层面上讨论各种犯罪构成的优劣,并创建、移植或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犯罪构成理论。  相似文献   

20.
犯罪构成理论在刑事诉讼各环节起着不同的作用,存在缺陷的犯罪构成理论制约着刑事诉讼的各环节.从犯罪构成理论对刑事诉讼各环节的制约看,现行犯罪构成理论的最大不足是缺少消极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应包括犯罪客观、犯罪主体、犯罪主观和犯罪阻却四个要件,不包含犯罪客体要件.犯罪构成要件具有明确的位阶关系,能反映定罪的司法逻辑.完善的犯罪构成理论应"入罪"与"出罪"并重,积极构成要件与消极构成要件兼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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