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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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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法学刊》2021,(3):5-15
在"涉互联网犯罪"个案罪名认定困惑乃至混乱之下,刑法解释便构成了当然的解题之道。本相性刑法解释、穿透性刑法解释、衡平性刑法解释是"涉互联网犯罪"个案罪名认定的有效之道。本相性刑法解释、穿透性刑法解释、衡平性刑法解释,最终都是"文义相符性"与"价值相符性"或"形式相符性"与"实质相符性"的兼顾或结合的刑法解释,从而都是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兼顾或结合的刑法解释。沿着"由内而外"的路径,在"三位一体"之中,"本相性"、"穿透性"和"衡平性"不仅丰富了刑法解释的既有理论,而且能够赋予刑法解释以"深度有效性",从而使得个案罪名认定更加积极稳妥地体现维护秩序和保障权利的刑法基本价值,同时能够抑制"涉互联网犯罪"的"立法冲动"。  相似文献   

2.
刑法解释方法位阶性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光权 《法学研究》2014,36(5):159-174
文义解释有诸多局限,需要其他解释方法来印证和检验,因此其并不具有优位性。客观目的解释的功能具有多面性,其仅在目的性缩限时具有绝对优先性,因此不能一概认为其有决定性;主观目的解释仅在提供不处罚的立法资料时具有特殊价值。在刑法解释的商谈、试错过程中,方法的采用有"各取所需"的特点,采用何种解释方法取决于对处罚必要性的判断;解释是一种结果,通常是在结论确定之后再选择解释方法,为法官定罪与否提供"事后注脚";由于司法裁判必须考虑国民的认同感,且要接受后果考察,刑法适用就必须兼顾大量解释方法自身难以涵括的各种复杂因素。因此,如何立足于法条用语的通常含义,将犯罪论体系、规范保护目的、国民的规范认同、处罚必要性等内容一并考虑,并且坚持实践理性,选择对个案最为合适的解释方法,将实质解释的结论限定在特定时代能够接受的范围内,从而平衡好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是比刑法解释方法的位阶性更为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由于存在决定认知,刑法解释学要平息方法论上的争议,就必须转向本体论,关注刑法的意义如何存在。在本体论范式上,传统刑法学的预设范式是主客间性,将刑法意义视为使用者意识之外存在的客体,但该范式无法合理说明刑法的解释实践。从诠释学原理和刑法解释实践出发,刑法解释必须遵循主体间性的本体论范式,这意味着:刑法意义是使用者与文本主体间对话的产物,使用者天然是刑法意义的创造者。据此,刑法的解释目标应是:在文本的意义界限内,立足于读者全部的案例经验,最大化地实现社会主流价值观认可的罪刑等价关系。  相似文献   

4.
李翔 《法学》2012,(12):153-159
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刑法解释理当最具保守主义倾向。我国刑法规范性解释法律文件异常繁荣的背后,对刑法规范作出实质性变更而已具有创设刑法规范功能的诸多有权解释的盛行,应引起我们的警惕。刑法领域过度解释的现象,已在某种程度上消融刑法规则的刚性边界,使得刑法文本安全性面临挑战。创设性刑法规范解释凭借其权力优势与广泛的影响力,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存活于我国刑事司法中,进而影响到罪刑法定在当代刑事司法中真正的、完全的贯彻。  相似文献   

5.
马春晓 《法学》2022,(3):67-81
司法中关于无证经营成品油行为的认定,有基于成品油许可和基于危险化学品许可两种成立非法经营罪的思路。在2019年国务院放开成品油市场准入与2020年商务部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之后,法院沿用这两种思路作出裁判,均存在相应的论证缺陷,这也是“口袋罪”在司法中被滥用的一个例证。司法机关青睐“口袋罪”,是由于此前刑事立法滞后、规范选择逼仄,而轻罪立法时代的到来,改变了这一局面。在《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危险驾驶罪与《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危险作业罪之后,司法应及时调整原有论证思路和裁判结论,根据运输、仓储等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是否“具有现实危险”等具体情形,分别适用危险驾驶罪和危险作业罪;造成严重后果的,适用危险物品肇事罪,以实现案件的妥当处罚。应当倡导一种建立在充分尊重立法基础上的建构性刑法解释,这是刑法解释论在立法活性化时代的新常态。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对行政解释的研究越来越深入,但学者多集中于抽象解释的研究。本文试从具体解释,即行政法具体适用中的解释之视角谈论行政解释的过程性。  相似文献   

7.
不利解释原则,作为解决保险合同条款争议的特殊原则,既有其优越性和不可替代性,亦有严格的适用规则。本文通过分析该原则的含义、目的和存在的根源—保险合同的附和性、技术性,提出应正确借鉴国外做法,并遵从一定的规则,积极发挥该原则的矫正、释义和补救功能。  相似文献   

8.
后立法时代的中国公司法可诉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实现从文本主义公司法向实践主义公司法的历史性转变,是后立法时代中国公司法发展所面临的主要任务。如何实现公司法的可诉性则是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之所在。现有公司法无论是在实体法层面还是在程序设计层面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可诉性劣态。这种状况的改善有必要从宏观视域和微观途径两个方面入手加以解决。宏观视域主要立足于对公司可诉性应然价值的重塑和辨析,从而为完善公司可诉性的路径设计指明前进的方向;微观途径则倾向于对公司可诉性实然价值的把握,其基本做法是对公司可诉性的制度设计提出一些初步的构想。其最终目标是确立实体法、司法介入和主体参与三位一体的公司法可诉性逻辑架构并明确其各自的功能定位。  相似文献   

9.
周艳 《行政与法》2005,(12):103-105
应然合同是一个利益平衡体,它体现在两个方面:当事人之间的平衡体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平衡体。进入司法过程中的合同是利益失衡的合同,表现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失衡和当事人内心的失衡。当事人内心的失衡是其进入司法过程中寻求司法救济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合同解释必为性的原因。本文尝试以应然合同,作为探讨和认识合同的一个新的视角,来审视司法过程中合同解释的成因。  相似文献   

10.
陈兴良 《法学》2023,(10):61-76
语义解释是刑法的基本解释方法,其他法律解释方法通常都是建立在语义解释基础之上。法律文本是以语言方式呈现的,语义解释就是以揭示语言的含义为目标的解释方法。法律文本中的规定具有不同形式,因而在进行语义解释时,应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采用平义解释、填充解释、语境解释和补正解释等方法。  相似文献   

11.
高圣平 《法学家》2004,(4):106-113
"中福实业公司担保案"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态度,备受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关注.本文考察了该案所涉及的当然解释、扩张解释、目的解释与利益衡量解释等多种民法解释方法.本文作者认为,基于上述解释方法,不能得出该案所涉担保行为无效之结论.  相似文献   

12.
在法律解释的问题上,立场选择与方法运用是“道”和“器”、“体”和“用”的关系,解释立场决定着刑法解释的方向和角度,而解释方法则只是刑法解释的技术和工具.站在不同的解释立场上运用相同的解释方法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相反,站在同样的立场上运用不同的方法也可能得出相同的结论.在刑法解释立场上,存在着主观解释论与客观解释论、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之争,这些争论不仅仅是方法论上的论争,更是刑法价值观上的论争.立场之争对刑法的解释、适用以及司法审判有着巨大的影响.文章从刑法解释基本立场的抉择问题出发,进而对刑法解释的限度问题做了探讨,并以刑法修正案相关罪名的解释问题为样本,阐述了刑法解释方法的具体运用.  相似文献   

13.
宪法解释中学说解释、历史解释和先例解释方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解释方法论是宪法解释的理论核心,也是现代宪法理论体系中极其重要的内容.宪法解释方法论是一个体系,其中包括了学说解释方法、历史解释方法和先例解释方法三种解释方法.学说解释方法强调通过体现在宪法文本中的宪法学说,来发现、理解和创造符合于宪法学说原则、精神的宪法含义;历史解释方法则认为在解释宪法时,应当把宪法的基本原则、精神和价值体系,与社会的发展变化情况有机结合起来;而先例解释方法常适用于单独的文本分析不能充分理解宪法条文时,借助于宪法解释机关过去做出的解释案例,以解释先例为基础来探究答案.这三种解释方法在我国宪法解释的理论与实务中,不仅具有理论研究的意义,而且也有实证的经验基础.  相似文献   

14.
焦宝乾 《法商研究》2021,38(5):74-87
在法律解释方法分类中,传统的常见做法是将历史解释与目的解释并列起来.但学界并不当然认同这种区分,由此,围绕历史解释与 目的解释的区分,引出几个值得追问的难题:历史解释与主观目的解释是不是一回事?目的解释能否简约为客观目的解释?发生学解释与历史解释、主观目的解释究竟是何关系?问题争议的根源,说到底是在研究中把法律解释方法与解释目标问题混淆起来,并且在客观上历史解释与目的解释之间存在难以割舍的关联.因此,应回归到历史解释与目的解释的传统区分.这样既可免去学说中涉及的那些麻烦,也能够让人更清晰、简明地认识这两种法律解释方法.  相似文献   

15.
刑法解释可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又可分为规范性刑法解释和适用性刑法解释;非正式解释又可分为刑法学理解释与刑法任意解释;规范性刑法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刑法条文作出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解释,分为刑法立法解释和刑法司法解释.适用性刑法解释,即法官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依法行使刑事司法权,结合具体案件针对刑法条文作出的对相对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  相似文献   

16.
谢晖 《法律科学》2008,26(6):25-31
在某些特定的案件中,借助文义解释不一定达到释明法律模糊的目的,此时需要其他解释方法的补充。历史解释是根据特定法律发展的历史脉络,对当下法律的相关内容所做出的说明,使人们自历史的维度获知相关概念、词汇的发展线索。而通过法律移植舶入的法律规范和法律概念的模糊问题,则必须通过横向比较,了解其在国外的原初意义,从而释明由于语言障碍而产生的模糊。目的解释则探究法律自身的目的,需要解释者关注立法者原意、重视法律规定本身、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以释明当下的法律模糊。  相似文献   

17.
改善我国刑法司法解释的新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目前的刑法司法解释存在立法化倾向,给刑事司法实践平添了诸多难题,而学界针对此提出的加强法官解释的种种主张,又因条件的限制而难以付诸实践。面对此种悖论与困境,提出了一种别样的个案解释方案,即办案法官在处理刑事案件适用刑法遇到疑难而向解释机关提出解释请求时,由解释机关就该案所涉及的疑难刑法规定作出的个别性解释。这种解释仍然属于有权解释,但它的机理汲取了判例法的营养,故它既有利于刑事法制的统一,也有利于发挥法官的能动作用,还有助于法院刑事审判系统的改革。  相似文献   

18.
香港基本法的解释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特区法院解释基本法。实践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按原意方法释法,特区法院主要按文义方法解释基本法,从而导致解释结果的差异性,并由此引发了诸多争议。陆港两地解释方法的择取既与各自的解释体制有关,也有基于对基本法这一特殊解释对象的考量。从保障基本法实施、维护释法权威的角度考虑,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善于运用原意解释方法,但不必固守单一的原意解释,而香港法院亦应重视原意解释等其他方法,并且双方均应根据个案的特殊性采取适当的解释方法。  相似文献   

19.
成文法的缺陷使法律解释成为必要。而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并非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将立法的结果进行个案化还原,本质上讲仍属立法的模式,因此不足以弥补成文法的缺陷。本文结合浙江(2005)余民二初字第541号加工承揽合同案件判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65条的解释,来说明法官个案解释的必要性并探讨法官应如何遵循学理解释规则。  相似文献   

20.
在中国,司法解释权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权力,判文解释不属于司法解释,不具有司法解释的效力。现实生活中法官的能动性受到抑制,不少法官只是机械地适用法律,远不能适应千变万化的社会现实的司法需求,严格依法办事的结果与"民意"相背的情形难以避免。在现代社会中,如何吸纳民意已成为民众参与社会管理、参与司法和对司法实施监督的重要问题。应正确认识司法实践中运用判文解释的必然性及其与吸纳民意的内在关系;通过判文解释有效吸纳民意,化解司法和民意冲突,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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