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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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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流域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流域水资源管理是人们科学、有效地开发、保护、利用水资源而建立的适应于流域自然特性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目标是追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流域为单元实行一体化管理,合理配置、调整和平衡不同层次的利益主体的水环境资源利益和社会经济利益。因此,在立法上应理清相关法律关系,以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的建立为切入点,制定综合性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法》,并根据各流域的特性和存在的法律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专门法规、规章。我国应该选择统一的一体化流域管理体制模式、明确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法律地位、职责和职权、完善水权法律制度和公众参与的法律机制,建立一套适应水资源自然流域特性的统一流域管理制度,使有限的水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和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论运用综合生态系统模式完善我国流域管理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流域管理作为一种水资源管理制度,已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和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国虽然在立法上确定了流域管理的法律地位。但是,我国流域管理制度尚存在较多的问题,同世界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国应按照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模式建立适应我国水资源自然流域特性和多功能统一性的流域管理制度,使得有限的水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和最大的综合效益,保障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3.
王世进  何凯 《法制与经济》2009,(2):110-111,113
流域管理作为一种水资源管理制度,已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和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国虽然在立法上确定了流域管理的法律地位。但是,我国流域管理制度尚存在较多的问题,同世界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国应按照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模式建立适应我国水资源自然流域特性和多功能统一性的流域管理制度,使得有限的水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和最大的综合效益,保障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4.
流域循环不仅构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基础,还是生态环境的控制因素,同时也是诸多水污染等问题和生态问题的共同症结所在,而我国现行的"多龙治水"以及以区域为主的管理体制越来越多的暴露出我们对流域管理的疏漏和不力,因此建立一套适应水资源自然流域特性和多功能统一性的管理制度,使有限的水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显得日益迫切。  相似文献   

5.
我国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春光 《法学论坛》2007,22(6):122-127
实现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于保障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我国流域水资源现状是人均占有量少,流域分布不均,浪费严重,污染加剧.流域水资源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是立法理念陈旧,法律法规相互冲突,水权界定不清晰,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缺失,公众参与立法制度缺位.解决的法律对策是转变指导思想,更新立法、执法理念,制定流域法,建立系统的流域管理机构,建立水权制度和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相似文献   

6.
从我国现有水资源立法保护体系来看,已基本上实现了水资源保护活动有法可依。但现有水法仍存在内容不完善,流域立法理念不足,水资源规划立法及公众参与的程序性立法规定缺失、刑事法律责任规制立法不够周全的问题。本文认为应建立综合性水法,健全统一水资源流域立法及各流域的专门性立法以保护水资源,并建立水资源保护规划法、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刑事立法及公众参与的程序性民主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7.
水资源流域管理机构与区域管理机构关系略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迫切要求建立跨行政区域统一管理水资源的流域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体制。然而现行立法设立的体制并不能充分发挥水资源流域管理的积极作用,并且在流域管理机构和区域管理机构的地位与职权分工问题上带来一系列的难题。应当将流域管理机构与区域管理机构职能相分离,以流域管理机构履行宏观管理与协调的职能,以区域管理机构履行微观管理的职能,区域管理必须服从流域管理。  相似文献   

8.
水环境与水资源流域综合管理体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玉萍 《河北法学》2007,25(7):119-123
水资源具有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双重属性.又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的特点,这决定了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必须以流域为基础,走水环境管理与水资源管理相结合的道路.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缓解水资源短缺的压力.必须对我国现行的水环境管理与水资源管理并行的双重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水环境与水资源流域综合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9.
在水资源越来越紧缺的今天,为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以流域为单位的整体性开发与保护,在水资源配置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与完善水权市场已势在必行。尽管我国已经出现了数量不少的水权交易案例,但总体上来说我国的水权交易市场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基本制度对于完善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对构建我国水权交易的相关制度基本情况进行了研究,希望能对我国建构一个完善的水权交易法律保护机制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10.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是水利部在淮河流域和山东半岛区域内的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内的水行政主管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水利部的授权,淮委主要负责流域规划和治理,流域内的水行政执法,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治淮工程建设与管理,水资源统-管理、节约、配置和保护,沂沭泗地区重要控制性闸坝和河道管理等工作。淮委现内设13个职能处室,下属为治淮提供技术支撑和基础性服务的事业单位9个,从事规划、设计、勘测、施工、科研、技术开发和咨询的直属企业4个。截至2005年底,全委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128…  相似文献   

11.
水资源对人类的存在、发展有着积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国水资源分布南方多、北方少,在开发利用中,需水最急剧增加,供需矛盾日渐突出;水的利用率偏低,又因水源污染严重,加剧了缺水危机等,面对水资源有限和浪费的现状,设计合理的水市场成为重新配置水资源有效机制的必需,解决的途径是完善现行立法,合理规制水面使用权的取得、转让、终止及水面使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建立水权制度,进而揭示水面使用权保护机制对于我国民事立法所具有的创新意义.  相似文献   

12.
论水资源法律体系及完善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水资源既有私人物品的属性,又有公共物品的属性,二者相互混合,不能分开。水资源的这两种属性决定了对其的法律调整既有公法,又有私法,既有宏观的法律制度,又有具体的管制制度。构成我国水资源法律体系主要有水资源宪法法律制度,水资源环境法律制度,水资源民事法律制度和水资源行政法律制度。我国水资源法律体系的完善,除了理论上的创新外,仍需对有关的法律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3.
环渤海地区水权法律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沃耘 《行政与法》2008,(6):65-68
环渤海地区水资源分布不均衡,水权法律制度的缺失成为桎梏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因素之一。水权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水权法律制度的建构是一个综合性立法过程。因此,通过原有的取水许可制度向水权初始分配制的转换,实现水资源国家所有权分离,从“转化式”向“授予式”过渡是水权法律制度建构的重要途径。同时,《反垄断法》与《环境保护法》相关制度的配套建设,也是环渤海地区水权法律制度综合建构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14.
循环经济背景下水资源立法的健全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不容乐观。从循环经济的角度审视现行水资源法律制度,不难发现我国水资源立法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我们应根据循环经济对水资源立法的基本要求建立和完善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内容、重视水资源市场机制的作用;还应改进现行水资源立法在立法思路、立法机制、管理体制和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发展循环经济之处;应当调整立法思路、改进立法机制、健全水资源法律体系、完善水资源法律制度设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我国水资源立法更好地适应和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5.
从条约解释角度而言,病毒材料构成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遗传资源”或“自然资源”,但其获取是否应遵循“事先知情同意”原则尚存在争议。国际专利体制激励基于病毒材料的医药研发,并不直接导致生物剽窃或医药可及性难题,但问题在于没有规定病毒材料的所有权和获取条件,故存在保护上的不对称性。从本质上说,病毒共享之争体现国际法上分配正义的缺失,故无法破解全球公共卫生难题,促进发展中国家履行健康权。为此,《国际卫生条例》需进一步明确健康权的国际责任,构建公平的“材料转移”机制。我国既要推动国际法上分配正义的实现和相关制度的非倾覆性变革,也可结合自身国情和优势发挥更大的建设性作用。  相似文献   

16.
污染受害者的物权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静 《法学论坛》2005,20(5):44-48
对污染受害者的权益保护仅仅用侵权行为法救济而忽视物权保护方法,必然导致物权保护的缺位或者对物权采用侵权法保护而放弃更有利于污染受害者的物权保护。土地资源、水资源和部分能直接带来收益的财产如建筑物可以通过物权请求权予以保护。建立独立的物权请求权较之侵权请求权对污染受害者更为有利。  相似文献   

17.
论作为财产权的水权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邢鸿飞 《河北法学》2008,26(2):99-102
将水权客体——水资源的功能概括为生活功能、资源功能和环境功能,认为水权的财产权性质在水资源的不同功能区间中得到体现,其中水资源的生活功能对应的是作为宪法财产权的水权,水资源的资源功能对应的是作为民法财产权的水权,水资源的环境功能对应的是作为宪法财产权或共用财产权的水权。在此基础上,提出作为财产权的水权的实现机制及对我国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启示。  相似文献   

18.
Markets in terms of tradeable water or pollution rights, are increasingly being offered as rational solutions for environmental problems. The rational pursuit of personal gain through trading is assumed to promote increased efficiency in resource use and promote a reduction in the negative aspects of the resource use. The social and distributive effects of the introduction of markets and their rules and operations have received little concerted study and examination. In this paper the role of justice considerations in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ally rational environmental decision making will be addressed through some case studies of rural water markets and urban water markets in Australia.  相似文献   

19.
Water resources have the functions as domestic water, resource water and environmental water, on the basis of which the legislative framework of water resource regulations shall be studied. Firstly, domestic water shall be deemed as property right and the legislation shall protect the realization of the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for use of domestic water. Secondly, with respect to resource water, an independent water resource regulatory agency shall be established; and meanwhile, the legislation shall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right market based on property rights and improve the utility of water resources. Thirdly, since environmental water is one of the public goods, the legislation shall create a path of privatization in implementing mechanism for realizing the use of environmental water and the franchising system provides a practical solution to privatization of environmental water. Xu Jinhai, Ph.D in Law, is a vice director of the Public Utilities Law Institute of Hohai University. Since 2001, he has released nearly twenty articles in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and Jiangsu Social Science Journal and other academic journal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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