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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面对日益严重的水资源问题,我国加强对水资源的立法保护,已经实现了水资源保护活动的有法可依,但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下,水资源的保护还是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从我国水资源保护的立法概况,存在的问题出发,对我国水资源的保护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2.
随着水资源问题日益凸现与理论研究的深入及现实水资源实践的发展,人们对水资源重要性与问题严重性的认识不断加深。特别是水资源状况面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的严峻挑战,要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快立法调研论证,加快现有水资源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其中之一就是制定《水资源保护法》。一方面制定较完善的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司法实践,实现人口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和谐可持续发展目标。  相似文献   

3.
朱娜  刘丽 《法制与社会》2011,(21):79-80
生态文明是当下国际社会公认的一种高级形式的文明制度。加强水资源的保护是实现生态文明的核心。近年来,矿区开采对水资源破坏日益加剧,矿区水资源的利用与保护已经日渐受到各界关注,但是专题研究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法律研究仍然较少,更鲜有从生态文明的角度研究矿区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本文通过梳理陕北矿区水资源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试图提出一些合乎生态文明要求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水环境与水资源流域综合管理体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玉萍 《河北法学》2007,25(7):119-123
水资源具有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双重属性.又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的特点,这决定了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必须以流域为基础,走水环境管理与水资源管理相结合的道路.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缓解水资源短缺的压力.必须对我国现行的水环境管理与水资源管理并行的双重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水环境与水资源流域综合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5.
从我国现有水资源立法保护体系来看,已基本上实现了水资源保护活动有法可依。但现有水法仍存在内容不完善,流域立法理念不足,水资源规划立法及公众参与的程序性立法规定缺失、刑事法律责任规制立法不够周全的问题。本文认为应建立综合性水法,健全统一水资源流域立法及各流域的专门性立法以保护水资源,并建立水资源保护规划法、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刑事立法及公众参与的程序性民主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6.
论作为财产权的水权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邢鸿飞 《河北法学》2008,26(2):99-102
将水权客体——水资源的功能概括为生活功能、资源功能和环境功能,认为水权的财产权性质在水资源的不同功能区间中得到体现,其中水资源的生活功能对应的是作为宪法财产权的水权,水资源的资源功能对应的是作为民法财产权的水权,水资源的环境功能对应的是作为宪法财产权或共用财产权的水权。在此基础上,提出作为财产权的水权的实现机制及对我国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启示。  相似文献   

7.
流域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流域水资源管理是人们科学、有效地开发、保护、利用水资源而建立的适应于流域自然特性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目标是追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流域为单元实行一体化管理,合理配置、调整和平衡不同层次的利益主体的水环境资源利益和社会经济利益。因此,在立法上应理清相关法律关系,以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的建立为切入点,制定综合性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法》,并根据各流域的特性和存在的法律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专门法规、规章。我国应该选择统一的一体化流域管理体制模式、明确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法律地位、职责和职权、完善水权法律制度和公众参与的法律机制,建立一套适应水资源自然流域特性的统一流域管理制度,使有限的水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和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8.
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浅析——基于循环经济的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燕 《行政与法》2008,(9):88-90
水是万物之源,然而,在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我国水污染日益严重,水资源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要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在循环经济的理念下,改革、完善我国现行水资源保护制度,为水资源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9.
完备水法构建与水资源保护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水资源保护与水资源污染防治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中国水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仅是世界水资源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本文针对中国水资源现状,系统分析了影响我国水资源保护与水资源污染防治的社会因素和法律因素,并结合中国河流、湖泊的分布特点,提出了中国水资源保护与水资源污染防治的方法、技术和法律机制的构建。  相似文献   

10.
鄱阳湖水资源丰富,开发利用鄱阳湖水资源对江西省乃至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由于重开发轻保护,鄱阳湖区域出现了很多问题,适用物权法调整鄱阳湖水资源有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11.
江阿源 《法制与社会》2011,(18):25-30,41
如何更好的治理和保护地球上日益稀少的水资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一项重大命题。本文拟从国外水资源保护之立法规定入手,对比各国立法之模式,并着重分析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多项重要措施与制度,以期为中国水法之完善,水资源之保护,水污染之防治起一抛砖引玉之作用。  相似文献   

12.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问题研究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长江流域水资源在中国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其作为公共资源和流域资源的属性,要求对长江流域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目前,我国已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都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尤其是在对流域水资源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更为严重和突出。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属于预防性立法,它更要关注或者重视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现象的法律调整,更大程度上保护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对现行立法存在的问题和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特性的研究,提出了制订《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办法》立法的设想,具体地为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建立统一有效的制度体系设计了基本结构、管理体系的设置原则、保护机构的职权以及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3.
肖融  于薇 《法制与社会》2011,(34):286+288-286,288
我国目前涉及农业水资源的保护立法存在不足与缺陷,本文归纳了国外水资源保护立法模式和立法内容的成功经验,提出了我国农业水资源保护立法应当从管理体制、法律制度、公众参与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4.
水作为自然的元素、生命的依托,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基础、国家生存发展的保障,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兴衰。目前我国水资源安全法律保障制度严重落后于水资源发展现状,体系构建不够科学,运作机制不够完善,不能真正保护其安全。本文分析了我国水资源的现状、特点,指出我国现有水资源安全法律体系存在的不足,建构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的水资源安全法律保障体系的框架模型,从而保障我国水资源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安全和战略安全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可交易水权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裴丽萍 《法学评论》2007,25(4):44-54
可交易水权制度是可持续发展原则下实现水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法律工具,是水权的高级表现形式。可交易水权可定义为:法定的水资源的非所有人对水资源份额所享有的一种财产权。可交易水权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通过立法设计将可交易水权划分为比例水权、配水量权和操作水权,并赋予其排他性、可转让性和可分割性这些财产权特征,使之满足可交易的需要,同时,又使水资源蕴涵的公共利益能够嵌入水权人的私人决策之中,以保证不减弱对生态环境和社会价值的保护,实现可交易水权多重价值的平衡。我国现行水权要成为可交易水权还存在许多困难,中国可交易水权法律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16.
欧盟水框架指令是欧盟在水资源领域颁布的最重要指令,经实践证明是管理和保护水资源较为成功的典范.该指令的内容相当丰富,涉及到水资源保护的各个方面,并将水域的保护与污染控制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7.
循环经济背景下水资源立法的健全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不容乐观。从循环经济的角度审视现行水资源法律制度,不难发现我国水资源立法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我们应根据循环经济对水资源立法的基本要求建立和完善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内容、重视水资源市场机制的作用;还应改进现行水资源立法在立法思路、立法机制、管理体制和法律制度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发展循环经济之处;应当调整立法思路、改进立法机制、健全水资源法律体系、完善水资源法律制度设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使我国水资源立法更好地适应和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对我国《水法》关于水资源流域管理规定的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田其云 《现代法学》2004,26(2):149-152
2 0 0 2年《水法》确立了水资源流域管理制度 ,设立了流域管理机构。本文认为《水法》对流域管理机构的规定在实践中难以真正落实流域管理制度 ,将导致流域管理机构的管理效果不显著 ,影响水法对正义价值的追求。建议建立健全具有权威性和独立性的科学的流域管理机构体系 ,强化流域水资源的宏观管理 ,弱化微观管理 ,增强服务功能。  相似文献   

19.
论水资源国家所有的必要性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裴丽萍 《中国法学》2003,(5):105-113
水资源权属在宪法、民法通则和水法中都已经有了明确规定 ,但在民法典起草的过程中 ,对水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又产生了不同的看法。本文首先以水资源权属的演变为据 ,证明在 2 0世纪中叶以前 ,虽然水资源一直是为私法调整的财产但却不是独立的私有权客体这一事实。通过分析 ,作者认为 ,水资源私有与水资源的整体性、生存价值以及产权多重结构要求相对立 ,而水资源国有既符合水资源作为民法公有物的特殊性质 ,又适应了国家作为特殊民事主体的要求 ,还是实现水资源市场配置的必要前提条件。现代各国立法和判例都规定水资源国家所有的事实 ,提醒我们将国家所有权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在任何时候都捆绑在一起的立法模式和思维习惯应该转换  相似文献   

20.
郑鑫  白雨 《法制与社会》2010,(15):52-52
近期,各大城市均呈现水价上涨的趋势,可见水资源的稀缺性价值日渐凸显。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基于对水资源的永续开发和利用,在其过程中,法律依据本身的引导性、强制性等功能,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整个领域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保障作用。本文立足于西安市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现有的政策、法律法规的整理分析基础上,对进一步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应该建立、健全的法律保障相关制度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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