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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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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易玲  石磊 《法制与社会》2011,(27):108-109
从规则层面来看,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民事上诉案件审理方式的规定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由此引致实践中各地法院大多对立法规定作扩大理解,使得迳行裁判方式被大量使用,甚至成为二审程序的主要结案方式,并由此造成诸多弊端。因此,在改革和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立法时,应进一步明确开庭审理与迳行裁判的甄别标准和具体程序,严格限制迳行裁判审理方式的使用,同时确定科学的标准来决定二审案件是否开庭审理。  相似文献   

2.
在司法实践中,对二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书面审理,即不再传唤当事人和通知诉讼参与人到庭,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只根据一审法院移送的全部卷宗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二审裁判。二是直接审理,即通过正式开庭,提审被告人,传唤当事人和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参加庭审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然后作出二审裁判。长期以来,实际上书面审理成了主要审理方式,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司法透明度和司法民主意识增强,二审刑事案件审判方式已开始引起司法领导部门重视,要求有关二审法院以根本上扭转对二审刑事案件,尤其是对上诉案件偏重于书面审理的倾向,注重运用直接审理方式进行二审。直接审理方式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相似文献   

3.
二市民事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已经被《民事诉讼法》所明确,但刑事二审案件书面审理一直饱受争议.法院依法享有开庭决定权,向来为理论界所诟病,当事人通常将不开庭审理与法官的责任心差、法官业务水平低、上下级法院通气等联系起来.本文针对当前刑事司法实务方面开庭率低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当前问题的路径.  相似文献   

4.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限提起上诉,便会引起二审程序的发生。受理上诉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在何种范围内审理与裁判,不仅体现上级法院的审判权及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权,而且对于保护当事人双方实体权益和诉讼权利至关重要。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对此虽有数条款规定,但却不甚明确。  相似文献   

5.
民事二审程序若干问题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二审程序的良性运作对于充分发挥二审法院审判监督职能.确保裁判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完善民事二审的运作机制,仍不乏有值得探究的问题。在此,笔者拟就四个问题谈一些粗浅的认识。一、关于二审法院的审查范围问题关于二审法院的审查范围,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51条明确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6月29日下发的《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35条亦规定:“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  相似文献   

6.
建立我国民事诉讼附带上诉制度刍议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对二审案件的审理,民事诉讼立法从"全面审理"改变为"在当事人上诉请求范围内审理",体现了我们诉讼理念的转变,但是,仅此改革似乎是不完善的,它忽略了对被上诉人的公平保护,因此,我们应当考虑建立附带上诉制度,给被上诉人以程序方面的救济,使上诉案件更大程度上得到尽可能理想的裁判结果。  相似文献   

7.
民事程序选择权初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笔者在承办一起二审经济纠纷案件中,传唤双方当事人作调查笔录,调查完毕后,上诉人认为案情复杂,要求开庭审理。这个要求引起了笔者的思考: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案件可书面审理,是否开庭审理由法院决定,当事人是否有权选择?当事人的选择对法院有什么后果?涉及民事程序选择权的内容是很丰富的,笔者不揣浅陋,意在抛砖引玉,希望有更多的人对此有更深的探究。民事程序选择权的概念和我国的现行规定民事程序选择权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思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特别是在诉讼过程中选择相关程序及与程序有关…  相似文献   

8.
论我国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完善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改革和完善我国的上诉程序 ,应当理顺第二审与第一审的关系 ,将一、二审关系定位为续审主义 ,并将事实审理的重心放在第一审。为了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应当确立附带上诉制度 ;完善上诉程序中的反诉 ,如果当事人愿意放弃审级利益 ,在第二审同意他方提起反诉的 ,上诉法院应尊重当事人双方的选择 ,对一方当事人提起的反诉进行审理 ,而不应当发回重审。改进第二审的裁判 ,规定“移送裁判” ,即如果第一审法院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 ,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明确确立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 ,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第二审法院不得变更第一审判决 ,导致对当事人更加不利 ;改进“发回重审”之裁判 :其一 ,以“第一审诉讼程序存在重大瑕疵”为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事由 ,其二 ,对于第一审程序存在重大瑕疵的 ,在不损害当事人审级利益的前提下 ,第二审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由自己审判 ,其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合意决定由第二审法院作出判决。  相似文献   

9.
刑事二审审理方式之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二审对于纠正一审裁判的错误,保障正确惩罚犯罪、防止无罪的人受到错误追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司法实践中二审法院对被追诉方上诉的案件很少开庭审理,这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的实体正义和程序公正都极其不利。二审开庭审理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通行作法。建议我国在未来立法时规定无论是对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还是对辩护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都应当开庭审理。  相似文献   

10.
一、行政抗诉案件应开庭审理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抗诉案件根据作出已生效判决、裁定的原审法院的审级,分别按照第一审或第二审程序审理,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行政抗诉案件当然应开庭审理,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行政抗诉案件是否也应开庭审理呢?回答应当是肯定的。这是因为:(一)行政抗诉案件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方面通常有疑难问题,开庭审理利于案件的处理。行政诉讼法第5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二审行政抗诉再审程序是因检察机关认为人民法院已生效的二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相似文献   

11.
二审对于纠正一审裁判的错误,保障正确惩罚犯罪、防止无罪的人受到错误追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司法实践中二审法院对被追诉方上诉的案件很少开庭审理,这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的实体正义和程序公正都极其不利.二审开庭审理是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通行作法.建议我国在未来立法时规定无论是对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还是对辩护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都应当开庭审理.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中的第二审审理方式,是指刑事案件经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因被告人提出上诉或检察院提出抗诉而进入二审,第二审法院审理该案件所采用的形式。对这个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未作规定。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主要采用三种方式,即书面审、直接审、庭外调查讯问三种形式。所谓书面审,指不传唤当事人,合议庭只根据全部案卷材料进行审查,然后评议,依法作出裁判;所谓直接审,是指第二审法院直接开庭,传唤当事人和通知诉讼参与人  相似文献   

13.
导言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根据这个规定,在现行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都一律实行了开庭审理的制度,而对于被告人提起上诉的绝大部分刑事案件在二审时都不开庭,并且存在死刑核准程序与二审程序合二为一的现象。  相似文献   

14.
现行司法实务中,各地法院为提高审判效率普遍加强了对案件审限的管理,但是对下列两种期限却或多或少地有所忽视。一是案件一审和二审之间的期限,即从案件当事人提起上诉到案件正式进入二审之间的期限;二是案件一审结束到案件裁判生效之间的期限,即从案件当事人提起上诉到二审法  相似文献   

15.
在民事诉讼中,上诉审程序是为补救第一审法院未生效裁判的瑕疵而设立的,上诉制度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多样化的司法职责,同时也面临着在公平与效率之间衡平的矛盾。由于我国上诉条件过于宽泛,而案件不论繁简程度、标的大小一律都采用二审终审的程序,导致案件上诉率高居不下,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故此,应通过审判权对上诉权予以相应制约,以提高司法效率。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于再审案件管辖权的规定复杂而多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再审程序功能的发挥。从民事再审的特别法律救济及纠错程序的属性出发,兼及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率,将民事再审案件改为由二审法院或其上级法院管辖并统一按照二审程序审理裁判更为适宜。  相似文献   

17.
民事二审案件裁定再次发回重审的司法实践具有其正当性基础,契合保障当事人权利、查明案件事实的基本价值目标、符合科学的法律解释方法。对案件裁判结果具有显著影响的基本事实未经第一审法院进行实质性审理,或者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未参加第一审诉讼,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裁判情形的,二审法院可以裁定再次发回重审。为实现重审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解释,明确再次发回重审的法定适用事由、完善二审审查程序和一审审理程序,以应对司法实践的复杂多样性挑战。  相似文献   

18.
上诉死刑案件审理方式的选择对死刑裁判准确性的实现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基于保障人权、诉求公正、贯彻死刑政策、实现上诉审职能方面的考虑,应当改革由于司法资源的有限、法律规定的疏漏、对生命权的漠视等原因造成的实践中第二审法院规避开庭审而大量以书面审或者调查讯问审的方式审结上诉死刑案件的做法。实现上诉死刑案件开庭审的普遍化,需要从理念到制度的转变与重构。  相似文献   

19.
刘凤  唐正旭 《法制与社会》2011,(27):107+111-107,111
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过程中应该对一审裁判进行全面审查还是有限审查的问题,司法解释的规定存在前后规定不一致的地方。这种不一致实际上是制定司法解释的时候国家推行的司法政策不同所导致的。目前,在能动司法视野下,二审法院应当作出与现时的司法政策相呼应的选择,即在二审过程中应当对一审裁判进行全面审查。  相似文献   

20.
刑事二审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对我国刑事二审审理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作了探讨,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文章首先阐述了二审审理方式选择的重要性,认为它直接关系到能否充分发挥二审程序的作用;关系到能否及时发现和纠正一审裁判的错误;关系到能否有效地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及切实履行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职能。进而指出了《刑事诉讼法》第195条在实施中存在的偏差,认为立法和司法中应明确对上诉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的具体情况,探讨了上诉案件需要开庭审理和可以不开庭审理的具体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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