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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商业标识法律保护之商号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商号是一种重要的商业标识,本文从商号与商标的冲突入手,阐述了商号的重要性,然后,从外国的对于商号的保护手段对比我国商号保护立法的现状,探讨了怎样实现对我国商号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2.
海洋生态系统法律保护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田其云 《河北法学》2005,23(1):27-31
面对日益严重的海洋资源衰竭、海洋环境污染、海洋生境破坏等问题,应对这些问题的立法备受关注,在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海洋环境污染、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等方面均有了相应的法律。认为需要遵循生态系统规律,从海洋生态系统的角度来立法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海洋环境污染;建立健全科学的海洋生态法体系需要注重研究海洋生态规律和海洋生态系统的特性,由三个层次的海洋生态法律有机地形成海洋生态法体系。  相似文献   

3.
<正> 一一般所说的软件,是指装置设计书、流程图、程序设计书、程序本身、程序说明书等的总体。毫无疑问,在总体中程序是占中心位置。因此,在讲软件的法律保护时,甚至可以说成"程序的法律保护"。本文即是以"程序的法律保护"为中心而进行论述的。计算机是由硬件和软件的相互结合而发挥作用。虽然人们常说"计算机如果没有软件只是一个空匣",但软件最初被认为只是计算机的机器即硬件的附属物,很少作为独立的交易对象,所以,对于软件的法律保护,过去有相当长的时间没有进行研究。由于硬件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4.
商号及其法律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守文 《知识产权》1995,5(2):42-46
一、商号与商号权 (一)对商号的一般认识 商号,或称厂商名称、商业名称,它通常是指厂商为了识别和区别所从事的业务、职业或行业,而使用某人的姓名或其他的词或者两者的组合所确定的自己的称谓,犹如自然人的姓名一样。事实上,厂商作为市场主体,只有具备自己的确定的名称,才能独立地进行市场活动并独立地承担责任。因此,法律要求厂商在进行设立登记时,必须有自己的名称或称商号。  相似文献   

5.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论述了商业秘密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及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保护商业秘密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平等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平等权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它也是执法、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一项重要的价值准则。平等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受宪法和法律保护,但是当平等权受到侵害时,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加以保护?这是目前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马翔 《中国律师》2003,(9):79-80
马翔是最早介入商标代理法律服务的律师之一。他对律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十年来代理了大量国内外商标注册申请,成功地办理了很多有影响的商标异议、争议和侵权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我国律师在商标法律服务领域与国际接轨作出了贡献。  相似文献   

8.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商业秘密是指具有实际或潜在商业价值、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而未被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它已成为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必须对之予以法律保护.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范围从窄到宽,保护力度从弱到强的过程,但仍存在众多的不足,应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正> 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加上解释文本和图表(包括说明书、操作与使用手册、流程图)。程序是软件的核心。所谓程序就是指被编成某种可由机器阅读的媒介的一系列指令,这些指令能使具有信息处理的机器指示、实行和完成某种功能、任务和结果。各国通常采用现有的法律制度来保护计算机程序,专利法、商业秘密法、合同法和版权法都可用来保护计算机程序。下面就各种保护方法的利弊作一比较。  相似文献   

10.
王晖 《经济与法》2003,(7):45-46
“见义不为,无勇也”,早在几千年前孔夫子就发出了这样的慨叹。近几年来,见义勇为的事件频频现之报端,人们在赞美叹服之余却忽视了那些见义勇为者所陷入的流血又流泪的尴尬境地,一些勇士在见义而为之后,受到了精神上、肉体上巨大的伤害,有些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由于法律的缺席,无法受到应有的保障,见义勇为成了一件自找麻烦,自讨苦吃的事。本文拟从一个真实的案件出发,试着对此问题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1.
商品化权及其法律保护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刘红 《知识产权》2003,13(5):26-29
商品化权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一种新型权利,英美国家在20世纪50年代才有判例涉及这一问题。我国没有规定独立的商品化权,对此问题的探索刚刚起步。本文以典型案例审判中的困惑为起点,探究国外对商品化权的规定及其法律保护的发展趋势,分析了我国以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特别法保护商品化权的缺憾,结合商品化权的本质,论述了我国设立独立的商品化权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2.
公众共用物系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可以非排他性使用的共用物,例如大气、水流、海洋、森林和荒地等环境和自然资源.公众共用物既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私有物,也不属于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财产.公众共用物是公众自由活动、相互交往以及与自然交往的地域、空间和舞台,是满足人们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食粮,是激发和促进人的思想、理想、情操、美感和艺术的渊源,是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为生态人社会人、人之所以得以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是人类、社会、经济和生态得以可持续发展的物质源泉和基本资源.目前我国公众共用物因受到来自各方面和各种形式的污染、破坏、损害、侵犯而面临着退化、萎缩的危机,急需加强法律保护.公众共用物使用权是指不特定多数人非排他性使用公众共用物的资格、自由和力量.作为公众中一员的每一个人都有公众共用物使用权.对公众共用物的保护和法律调整,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或“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或“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利用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和“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这三只手;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而应该从实际出发综合采用政府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这三种调整机制;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中央集权、自由竞争、公有制和私有化手段,而应该根据现实需要适度地进行集权、分权、自治和实行公有、私有、共用措施.我国的法律应该充分发挥公众、政府和市场各自的优势和特点,逐步建立有关公众共用物的综合调整机制、善治机制,避免“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和埃利诺·奥斯特罗姆所谓的“双重陷阱”,通过建立健全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调整机制,保障公众共用物的健康和可持续存在,保持和维护私用财产、公务财产和共用物的合理比例、综合平衡和协调发展.提出建立健全如下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非排他性使用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保护、改善和治理现有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防止不当减少现有公众共用物数量和规模,保障基本公众共用物供给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增加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有关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责任制度和救济制度;有关公众共用物的管理体制以及规划、统计、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这些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将确保公众共用物与私人财产、政府财产的比例适当和协调发展,满足公众对公众共用物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论公众共用物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众共用物系指不特定多数人的可以非排他性使用的共用物,例如大气、水流、海洋、森林和荒地等环境和自然资源。公众共用物既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私有物,也不属于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财产。公众共用物是公众自由活动、相互交往以及与自然交往的地域、空间和舞台,是满足人们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食粮,是激发和促进人的思想、理想、情操、美感和艺术的渊源,是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为生态人社会人、人之所以得以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是人类、社会、经济和生态得以可持续发展的物质源泉和基本资源。目前我国公众共用物因受到来自各方面和各种形式的污染、破坏、损害、侵犯而面临着退化、萎缩的危机,急需加强法律保护。公众共用物使用权是指不特定多数人非排他性使用公众共用物的资格、自由和力量。作为公众中一员的每一个人都有公众共用物使用权。对公众共用物的保护和法律调整,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或"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或"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而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利用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和"另一只看不见的手"这三只手;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政府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而应该从实际出发综合采用政府调整、市场调整和社会调整这三种调整机制;不能仅仅依靠单一的中央集权、自由竞争、公有制和私有化手段,而应该根据现实需要适度地进行集权、分权、自治和实行公有、私有、共用措施。我国的法律应该充分发挥公众、政府和市场各自的优势和特点,逐步建立有关公众共用物的综合调整机制、善治机制,避免"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和埃利诺.奥斯特罗姆所谓的"双重陷阱",通过建立健全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调整机制,保障公众共用物的健康和可持续存在,保持和维护私用财产、公务财产和共用物的合理比例、综合平衡和协调发展。提出建立健全如下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非排他性使用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保护、改善和治理现有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防止不当减少现有公众共用物数量和规模,保障基本公众共用物供给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增加公众共用物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有关公众共用物的法律责任制度和救济制度;有关公众共用物的管理体制以及规划、统计、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这些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将确保公众共用物与私人财产、政府财产的比例适当和协调发展,满足公众对公众共用物的需要。  相似文献   

14.
试论数据库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田莺 《行政与法》2005,54(2):127-128,F003
数据库的法律保护问题已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重点探讨了目前主要的保护方式,包括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以及特殊权利等保护,随后对我国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尽管技术保护措施纳入了著作权法律保护范围,但并非所有的技术保护措施都能得到著作权法保护,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理论界亦意见不一。结合国内两起已决典型案例,提出受法律保护的技术保护措施必须符合合法性、有效性。  相似文献   

16.
法权的构成及人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权不是权利主体单方面的行为自由,而是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既涉及与权利对应的义务人及义务,也涉及国家保护及救济的责任。法权有其特殊的构成。法权总是按自己的构成来回应社会的要求,社会的要求如要转化为法权,也必须适应法权的结构特点。在人权的法律保护中,法权正是以其特有结构来回应人权要求的。法权一方面需要以基本人权为自己的内容和自己的正当性根据,另一方面,法权的实现又受到经验领域条件的制约。要能确保人权的实现,法权应当是价值与现实,理性与经验的结合。  相似文献   

17.
史诗是一种重要的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是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民族文化之根。很多史诗在我国至今仍被广为传唱。有无必要为我国史诗作品提供著作权框架下的特别权利保护,如何确定相应的客体和主体,如何设置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都属应予关注的方面。对此中国特色问题的探究可望有助于为世界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保护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8.
民营企业法律保障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谭玲 《现代法学》2004,26(2):133-137
民营企业是与国有国营企业相对应的一种企业类型 ,是民间主体经营除国家投资、国家经营企业以外的企业形式 ,包括国有国营企业外的其他公有民营企业、私有民营企业和公私混合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是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对民营企业进行平等的法律保护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然而 ,是否需要对民营企业进行专门的立法 ,学界存在不同的看法。就目前我国的立法状况而言 ,民营企业的法律保障应立足于现有法律法规的修正、补充、整合和协调 ,不宜制定专门的民营企业保护立法  相似文献   

19.
论商业机会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吕来明 《中国法学》2006,(5):107-114
经营资格意义上的商业机会是一种法律确认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一种抽象的参与权,达成交易后取得的是现实的具体的财产权利,持续不断的交易活动就是资格权利向具体财产权利转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一个中间阶段,即达成交易的优势可能性阶段。优势可能性的机会拥有者于机会的存在拥有两方面的利益,一是对未来实现交易后的预期利益,二是为寻找、把握和促成机会而已付出的成本利益。这种利益虽然不是现行法律制度中的某种具体权利,但仍然应当予以保护。法律对机会利益的保护不应当局限于内部侵害的场合,而应当扩展到外部侵害场合,内部侵害商业机会与外部侵害商业机会的构成要件与救济方式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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