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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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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准合同制度是近代英国法中对应于大陆法系不当得利制度的一种返还性救济。本文试图通过英国普通法与衡平法的比较,考察准合同制度在英国法中的历史演变,首先介绍"借债之诉"和"账目之诉"等返还令状,然后梳理"允诺之诉"及其他"准合同性"普通法诉讼格式,如可追索金钱之诉等;进而突出曼斯菲尔德勋爵对英国法中准合同制度的影响,即将衡平法的观念引入准合同制度之中;最后联系普通法与衡平法融合的大背景,研究理论界重提的默示合同理论,分析英国法不当得利概念的成型和准合同制度的没落,从而指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不当利益返还这一领域上殊途同归。  相似文献   

2.
于明 《清华法学》2013,7(2):92-106
在中世纪的西欧,出现了以英格兰普通法为代表的司法治理模式。以"新近侵占之诉"为例,本文试图具体展现早期普通法司法治理的运作轨迹及其演进秩序。尽管最初只是恢复"王之和平"的临时"刑事"措施,但在经历数次尝试后,新近侵占土地之诉逐渐发展成为常规治理手段和"民事化"的诉讼形式;并凭借诉讼效率与公正的优势,赢得与领主法庭管辖权竞争的胜利,确立了王室法庭对于"民事"案件的普遍管辖权。这一过程也生动展示了贯穿于普通法司法治理中的自生自发秩序。  相似文献   

3.
陈月棋  刘莺 《河北法学》2013,(2):191-200
作为平衡普通法所坚持的适当原告、资本多数决原则的例外规则发展而产生的股东派生诉讼逐步发展为一项成文法制度并为各国所移植和借鉴,但是这一制度却因其滥诉的大量存在而越来越多地遭到质疑和诟病。从股东派生诉讼的源起出发,客观列举以滥诉为核心的这一制度所存在的弊端,归纳和总结滥诉的原因。然后从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产生的原因入手,剖析规制滥诉的理论基础,并结合我国公司法有关股东派生诉讼的立法现状以及英美、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已有的规制滥诉的制度安排,就如何在中国现有的立法和司法环境下规制滥用股东派生诉讼权利提出制度设计建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立法及司法解释对民事诉讼程序中的第三人的权利保护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从现有规则的规定来看,包括第三人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再审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以及恶意诉讼规范等具体保护措施,具有全面性。然而,因设计缺陷、制度交叉重合、彼此之间脱节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为此,应当进行协调与整合。  相似文献   

5.
一、诉讼类别 [商标] 英国成文法中规定,商标假冒与侵权之诉彼此是不排他的。从历史上看,在英国禁止被告在相同于原告的产品上假冒商标的诉讼,通常就是禁止商标侵权的诉讼。但当商标注册制度在本世纪开始出现后,这两种形式就产生了一些差异。 (1)假冒之诉。假冒之诉属普通法的一种救济形式。假冒系属错误地获取他人商号或名誉的好处。任何人都无权在相同于他人的商品上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在商业中因错误的陈述而使他人受到伤害的行为可能就是假冒案件中  相似文献   

6.
诉之合并制度的反思及其启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诉之合并制度蕴含着基本的诉讼法理,对民事诉讼立法实践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但目前我国的立法实践和理论研究对此关注较少。判断是否存在诉之合并取决于诉讼标的的个数,判断诉讼标的识别标准则在于诉之声明和事实理由。任何一种诉之合并是由四个构成要件组成。对于我国目前的诉之合并制度,应该从诉之追加、普通共同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以及反诉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7.
陈芳 《时代法学》2014,(6):71-76
随着人们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民事消极确认之诉这种明显有别于传统诉讼的模式,在我国各地各类型案件中越来越多,而我国到目前还没有系统的消极确认之诉的法律规定,实践中对消极确认之诉的受理还存有争议,做法极不统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消极确认之诉也具有"诉的利益",因此,我国有必要受理民事消极确认之诉,消极确认之诉也理应从立法上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8.
占有制度是物权法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是继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之后的又一可以得到物权法保护的事实状态,物权法对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第245条,权利人可以依据这一条的规定提起返还占有物的请求、排除妨害的请求和消除危险的请求,有人也称,这是实体法规定的占有之诉,可见占有制度是具有诉权价值的。同时,占有之诉不能只停留在实体法层面,要贯彻占有制度的诉权价值,必须构建我国的占有诉讼,从程序法的角度保障占有诉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范雪飞 《北方法学》2015,9(1):47-61
无论是作为殖民地还是作为独立国家,美国早期的不当得利判例大多都以英国诸多不当得利诉讼形式以及作为其理论基础的默示契约理论为根源。与碎片化的判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统一的不当得利观念却在法学研究和教育中逐渐萌发,这直接推动了美国第一次返还法重述的公布,普通法和衡平法上众多迥异而复杂的规则因此在不当得利原则之下被整合起来。然而,第一次重述自身的缺陷与社会发展使重述修订成为美国法律协会的重要任务,在历时五年的第二次重述失败后,集大成的第三次重述经过十五年艰苦努力后终于成功完成,其一方面将不当得利返还作为整个返还法的基本原则,使普通法系杂乱的返还法判例得以最大程度地体系化和规范化,另一方面也使传统返还法混乱的逻辑被固化,不仅使返还法与合同法、侵权法、信托法的制度边界继续纠缠不清,而且使返还请求权与不当得利之间的关系更加难以澄清,不当得利仍然是一种半掩的债因。  相似文献   

10.
《现代法学》2017,(6):130-141
在我国,定期金赔偿已为现行实体法所认可,既判力时间范围也存在着制度依据,在这两个制度框架下,可通过解释论实现定期金判决变更之诉在我国的制度化。定期金赔偿的将来给付属性,决定了判决变更之诉为定期金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决定了定期金赔偿适用范围的限定性。而诉讼法上形成之诉的属性,决定了定期金判决变更之诉在权利救济体系中的非常性,基于与前诉既判力关系之考量,定期金判决变更之诉在程序启动要件上具有特别性,在审理范围上存有限定性。在理论认知与司法实践中,需要从既判力视角区分定期金判决变更之诉与其他相关诉讼的诉讼法理及适用分野。  相似文献   

11.
英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历史演变和现代化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英国的派生诉讼起源于普通法,"福斯诉哈尔波特"案件及其后来的判例中所创立的规则及其例外,成为普通法上派生诉讼的基本规则.成文法从1948年<公司法>开始引入股东救济制度,并逐步形成1985年<公司法>上的派生诉讼制度.由于普通法和成文法貌似相同的两套规则导致了法律的模糊和不确定性,英国政府对派生诉讼制度进行了改革,并在2006年新公司法中形成了新的派生诉讼制度.与原有的规则相比,新的派生诉讼程序实现了更现代、更灵活和更易于理解的改革目的.  相似文献   

12.
季澄珏 《财经法学》2023,(3):178-192
禁诉令与行为保全的互动纠葛引发国际私法与民事诉讼法学界的双向关注,两项制度虽同有“禁止一定行为”的内涵,却不能据此得出行为保全容纳禁诉令的结论,国内司法将禁令制度划入行为保全的做法并不可取。面对禁诉令的引入与建构,应充分研究禁诉令的成文立法模式,尤其是该制度在民事程序法中的体系定位。以行为保全为禁诉令之法律依据实为忽略了两者之间的深层差异:从功能特性入手,我国的行为保全与德国法中定暂时状态之假处分相似,是维持诉讼状态的预防性程序措施;孕育自英美法系司法实践的禁诉令,天然呈现出衡平特征,除限制个案当事人以保障内国诉讼程序之外,已成为公认的调节国际平行诉讼的支柱性工具,具有独立创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相似文献   

13.
行政登记是一种既非赋权又非确权的准法律性行政行为 ,并没有实质的利益相关人 ,登记机关也仅负形式审查义务 ,因而所谓的行政登记侵权之诉既无实益也不可行 ;行政登记侵权之诉的诉讼结果与相关民事争议的诉讼结果往往相悖 ,有损司法的权威与统一 ;应当废除这一诉讼而让权益相冲突的当事人以民事诉讼解决其争议。  相似文献   

14.
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应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在法学理论界和审判实务中存在较大争议。有的认为,确认合同无效之诉是确认之诉,原则上不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但仅涉及第三人利益时除外;有的将确认合同无效之诉归类为形成之诉,主张通过除斥期间限制当事人对该权利的行使;还有的认为确认合同无效应当受到诉讼时效限制,因为如果当事人随时提起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会使其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笔者认为,当事人对合同效力产生争议后,通过法院主张权利的表现形式并不是仅要求确认效力,而是常常同时请求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因此,应当具体分析确认合同效力之诉的诉讼不同情况,合  相似文献   

15.
陈桂明  李仕春 《法学家》2007,(4):113-121
形成之诉是一个缺乏实质内容并为了分类而设置的概念,就其本来意义而言,只存在实体法上的形成之诉,即形成诉权的形成之诉.诉讼类型"三分说"将诉讼类型与实体权利一一对应的分类方法是不合理的,权利保护请求权说的废弃则使与形成权相对应的形成之诉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认为形成之诉由法院通过判决直接变更法律关系的观点,显然违背了审判权的本质和法院的任务.形成之诉与给付之诉、确认之诉相区别的形成判决的对世效力和形成力诸特征,实质上是其审判对象--形成权本身的特性,且趋于模糊.法院在形成之诉中的主要任务是确认原告主张的形成权是否存在,至于变更法律关系则是由形成权构成要件确认后当然发生的,只不过形式上是由法院判决宣告而已.因此,作为诉讼类型的形成之诉并不独立存在,而实体法上的形成之诉究其实质属于确认之诉,至多属于确认之诉的特殊情形.  相似文献   

16.
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被告型第三人无法保全其诉讼权利,不符合处分权主义,也使诉的结构陷于混乱,而英美法系的引入诉讼制度(第三方当事人程序)正好解决了这一弊端,可为我国借鉴。在设计我国的引入诉讼制度时,可实施有限度的牵连管辖;引入诉讼的提出期限可界定在主诉举证期限届满之时;提出引入诉讼须符合派生或次位责任要件;主诉原告对第三方被告直接提出请求的,应受制于主诉的诉讼标的;在将来给付之诉中,第三方被告的民事责任应以附条件判决的形式确定;第三方被告可以越过被告,对原告享有直接答辩权。  相似文献   

17.
行政诉讼中对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救济,虽然在修改前后的《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应司法解释中都有涉及,但是无论在实体还是在程序方面,均存在较多的问题。这不仅给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救济带来一定的困难,也成为许多行政案件案结事未了,甚至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信访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政诉讼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权利救济制度体系,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关注: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未获准,应当赋予其上诉权;没有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遗漏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案件,二审法院并非一律发回重审;应赋予被遗漏的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提起再审之诉的权利;应当赋予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管辖异议权;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在终审前都可以参与诉讼程序;参照原被告举证责任完善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举证责任制度;强化行政诉讼生效裁判执行中必要参加诉讼第三人的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18.
令状制度是英国普通法历史上最为重要也最具有特色的司法制度,它和陪审制度一起构成了普通法形成与发展的程序基础。王权是理解早期普通法形成过程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在从王室的行政令状到作为一种普通法诉讼制度的司法化令状的演变过程中,早期英国王权演变和特殊性扮演着重要角色,推动了中央司法治理的制度化、例行化,也为通行全国的普通法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9.
在有毒物质侵权诉讼领域,美国普通法新近发展了预防性的健康检查费损害赔偿诉讼,亦即如果原告暴露于有毒物质中,即使还没有发现因此而产生的明显疾病,但对此而进行的合理医疗检查所产生的费用也可以获得赔偿。该诉讼是在美国环境司法实践中产生发展的,具有普通法上的法理基础,同时在适用时又有一定的条件要求。对具体赔偿金额的执行也较为特别。这一诉讼对我国目前环境侵权法的研究和实践具有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20.
郑云瑞 《中外法学》1992,(6):69-71,78
<正> 普通法是以诉讼为中心的法律,当事人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是法律的核心问题。这种救济方法制度就是英国普通法的令状制度(the writ system),或称为诉讼格式制度(the form of action system)。普通法的权利完全依赖于相应的诉讼程序,程序优先于权利是普通法区别于大陆法最显著的特征,同时,也表现了普通法的严格形式主义特征。普通法是王室法院程序救济措施发展的产物。正如梅因所说;"在法院产生初期,程序法异常强大,以至实体法起初仿佛悄然渐长于诉讼程序的缝隙之中。" 因此,把握英国令状制度的特点,是深入理解英国法律特征,特别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关键。本文就令状和普通法的关系及令状本身的发展作初步的探讨。一、普通法与令状普通法与令状之间的关系,实质上就是王室法院与令状的关系。普通法是由王室法院适用令状而产生的判例组成的,王室法院管辖权的扩大,适用令状数目增多,普通法便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壮大。令状起源于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是盎格鲁·撒克逊诸君主的重大创建。诺曼人征服英国之后,继承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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