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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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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人独立责任质疑   总被引:33,自引:0,他引:33  
虞政平 《中国法学》2001,(1):126-139
法人独立责任,一直以来被视为法人独立人格的必然附随产物,这的确制约了我国法人制度的发展步伐.本文通过法人及有限责任的历史形成以及世界范围法人及其责任立法模式的比较,充分展示出,法人人格不等于法人责任的必然独立,而法人责任的独立乃渊源于股东有限责任的形成.  相似文献   

2.
一般认为,企业法人的独立财产责任是企业法人财产独立的必然结果。笔者认为,法人的独立财产责任并不是人们追求财产独立的副产品,恰恰相反,在法人制度的形成过程中,正是由于人们在追求责任独立的制度创造实践中,才悄然不觉地构织了我们可以称之为财产独立的制度秩序。企业法人出资人有限责任原则,是企业法人制度的基础。有限责任原则包含着权利义务两方面的内容,两者的结合,构成了法人制度的基本方面,也是我们据以认为财产独立的依据。  相似文献   

3.
法人人格独立制度在罗马法上就有其雏形,并为近代法人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法律为保证法人人格独立得到贯彻,设定了一系列制度,如设立制度、财产制度、有限责任制度等。法人人格独立意味着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成为一新民事主体。这一方面,扩大了民事主体之范围;另一方面,能完成个人不能独立完成的事业或实现个人所不能独立实现的目的,对促进社会进步作用甚大。但法人人格独立也带来不少问题,为保证法人制度健康发展,我国未来立法应设立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弥补法人人格独立制度的不足。  相似文献   

4.
张艳丽 《法学杂志》2003,24(5):39-41
在我国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建立真正意义的企业法人独立财产制。为此应处理好法人独立人格与法人财产权;法人财产权与法人财产所有权;股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廓清法人财产权的含义以及与其他权利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论事业单位的民事法律地位——以学校为研究范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法人制度中,"事业单位"是比较具有中国特色的类型,而学校则是其典型代表。学校的民事法律地位问题主要表现为法律性质的界定及法律责任的承担。学校在性质上应是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公法法人。学校的民事责任主要是对辅助人的责任和机关责任以及对未成年人的监督责任。同时,基于公法法人的特殊性质,我国法律应当规定学校的特殊国家责任规则以及公务员责任规则。我国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在此方面的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法人"在我国立法中有特定的含义,认为只有团体成员对团体的责任承担有限责任的才是法人,其余团体一律无法人资格。本文从理论的层面,从法人制度价值的角度来分析法人的范围,笔者认为凡为法律主体之团体,均可称为"法人",而不论其责任形式如何。  相似文献   

7.
蒋学跃 《现代法学》2007,29(2):69-74
我国民法学界以法人实在说承认法人的独立意志为理由,论证了法人承担侵权责任能力的合理基础,继而对拟制说进行批判,而事实上法人承担侵权责任完全是基于特定利益衡量的立法构造,与其意志的有无没有必然的关联。法人的侵权责任是法人机关的侵权责任,从形式逻辑的角度而言,它与法人的工作人员的侵权责任是有本质区别的,但就立法构造而言二者区分并无实际价值,在法人侵权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上应该采取让法人机关与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方式。  相似文献   

8.
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内涵是指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独立的人格,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一制度减少了股东的投资风险,提高了人们投资的积极性,对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人们在追求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忽视了公平、正义、责任等伦理价值,出现滥用法人人格的现象,损害了债权人和其他股东的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为了完善有限责任的相关制度,法律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然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这一制度也具有亟待完善的方面。  相似文献   

9.
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之探讨(上)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马俊驹 《法学评论》2004,22(4):3-12
法人制度是民法中最为深邃和繁复的制度之一。人类自古皆结成团体而生存 ,但其团体享有法律上之主体地位却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岁月 ,法人就是确认这一地位的重要法律形态和规制 ,并已成为法治社会中最具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法律现象。但在新中国 ,真正承认和确立法人制度尚不到二十年 ,其间又正值国家处于重大变革时期 ,故其制度的总体设计和具体规制均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近年来 ,民商法学界对法人理论的研究有着很高的热情 ,也有一些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和成果。这些研究不但学术观点纷繁异呈 ,而且颇多真知灼见 ,同时亦有值得进一步探讨之处。本文在综合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就法人人格、分类 ,法人机关、责任等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进行了探讨 ,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相似文献   

10.
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之探讨(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马骏驹 《法学评论》2004,22(6):24-37
法人制度是民法中最为深邃和繁复的制度之一。人类自古皆结成团体而生存 ,但其团体享有法律上之主体地位却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年月 ,法人就是确认这一地位的重要法律形态和规制 ,并已成为法治社会中最具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法律现象。但是新中国真正承认和确立法人制度尚不到二十年 ,其间又正值国家处于重大变革时间 ,故其制度的总体设计和具体规制均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近年来 ,民商法学界对法人理论的研究有着很高的热情 ,也有一些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和成果。这些研究不但学术观点纷繁异呈 ,而且颇多真知灼见 ,亦有值得进一步探讨之处。本文在综合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就法人人格、分类 ,法人机关、责任等法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立法问题进行了探讨 ,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相似文献   

11.
公司法人有限责任是公司之生命价值所在,而公司法人独立财产则是公司法人有限责任的前提和基础,二者相辅相成,同为公司最根本的属性.在此基础上,应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公司法人财产的独立性,使公司法人本质属性得以回归,进而促进公司法人制度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张卫英 《行政与法》2006,(3):107-109
法人机关成员执行职务致第三人损害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其机关成员是否应当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一个颇有争议而又极具实践意义的问题。由法人独立承担责任的立法已经无法满足我国实践的需要,有过错的法人机关成员也应当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3.
民事诉讼法律责任论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田平安  罗健豪 《现代法学》2002,24(2):91-105
为了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维护民事诉讼法律秩序 ,对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行为 ,除道德谴责和纪律处分外 ,在法律责任方面 ,也应该有一个以程序法律责任为主体、实体法律责任为保障的综合性法律责任体系予以制裁、调整。  相似文献   

14.
经济法律责任独立性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德敏 《河北法学》2005,23(3):138-141
对法律责任划分标准的正确理解,是认识经济法律责任独立存在的前提条件。经济法律责任是以法律责任的部 门法性质为标准对法律责任进行分类的结果,且经济法律责任具有其独特性。独立的经济法律责任体制有利于 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的实现;更能体现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性;充分发挥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作用;促进经 济法主体守法和执法。构建时,必须遵循经济法自身体系要求,体现经济法律责任自身特色,形式上可以与其他 部门法形式相交叉,可通过经济法中的民事责任、经济法中的行政责任、经济法中的刑事责任、经济法中的经济责 任的方式来实现。  相似文献   

15.
何立慧 《河北法学》2008,26(3):105-109
以商法人有限责任之有效性讨论替代传统"法人人格否认"或"揭开公司面纱"的讨论,把有限责任的有效性变换成为"法人设立的实质条件与法人享有有限责任权利之间的关系"和"法人以有限责任为基础,以破产程序永久解除自身债务负担的条件"的问题,从而对传统"法人人格否认理论"或"揭开公司面纱理论"所讨论的问题,进行全新角度、更为系统、更逻辑化的解释。  相似文献   

16.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是保护责任人的法定程序 ,可被视为一个独立的诉 ,不仅具有所需要的三个要素 ,而且也具有其自身的管辖权。本文从上述几个方面论述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与产生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私法中的“人”——法人体系的序列化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力 《法律科学》2008,(3):95-106
与传统的私法视角下、交易场合中,法人与自然人一律平等,皆为无差别的“私法中的人”的思维不同,在历史观中,“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是具有法社会学意义的两大法人“模型”。两模型之角力,体现为不同的法人类型通过消长其“社团性”,调整团体与团体成员各自就法人财产进行支配的“法律上的距离”,而排列为与其公、私域属性相适应的,促进社会整合的法人类型序列。在历史上这可呈现为各法人本质学说流派的论争,在当代则反映为某些民法典中,不同社会功能法人类型的财产权强弱之差序安排。最终这将促使民法扬弃对法人的狭隘私法定性,正视与回应法人跨越公、私体制的“复合人”特质,进而也提高民法应对社会分化与转型的能力。  相似文献   

18.
智能汽车的核心特质是技术自主性,其飞速发展和快速应用给现有法律责任体系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智能汽车作为初级的弱人工智能产物,不宜赋予其法律人格,类比特殊侵权亦不足取。应迈向保有人责任即产品责任的二元责任体系:将机动车一方解释为“保有”人,构建智能汽车保有人责任体系。同时对产品责任进行相应的调整,由制造商和设计者共同担责,确立“熟练驾驶人”标准,适用因果关系推定,限缩发展风险抗辩的适用。  相似文献   

19.
法律责任外延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法理学界对法律责任的外延问题研究较为薄弱,鉴于此,本文便以法律责任的外延为切入点,着重分析了法律责任的三种划分方法,它们的标准分别是,规范法律责任的不同法律部门、特定法律事实对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法律责任的不同承担主体。其中,以“法律部门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责任所作的划分为最重要。就这一划分,作者指出了传统法律责任划分理论在逻辑上的缺陷和价值取向上的偏离,给予了“程序法责任”应有的位置,使程序法责任和实体法责任共同组成法律责任的有机整体。  相似文献   

20.
政府采购法属于行政法,其法律责任以行政责任为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我国政府采购法的法律责任进行必要的分析,就可以发现政府采购法的法律责任的主要缺陷。完善政府采购法的法律责任:建立法律责任基金制度,完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细化有关法律责任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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