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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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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量刑情节的基本问题历来是学界探讨的重点问题,本文简要的阐述了量刑情节的基本问题并对其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2.
量刑情节是刑法中广泛使用的一个词,在司法实践中,量刑情节也是必须认真对待的一个问题.量刑情节影响着定罪、量刑和行刑等各个环节,也体现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本文讨论了什么是量刑和什么是情节,对量刑和情节进行了分别叙述和综合叙述.并在此基础上,具体阐释了法定情节的作用和意义,我国刑法对法定情节的具体规定,法定情节的种类,讨论法定情节的适用.具体阐述了法律对酌定情节的规定,我国法律所规定的酌定情节的种类,讨论酌定情节的适用.  相似文献   

3.
量刑情节冲突及其解决的争议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周光权 《中外法学》1999,(4):120-126
<正> 在量刑情节冲突的情况下如何选择适用法定刑,一直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难题,学者们以往对此研究不多且歧见纷纭,而这一问题又对司法实践影响甚巨,所以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一、量刑情节冲突的表征 究竟什么是情节冲突,这是首先需要明确的。为此,有必要回顾并检视一下刑法学界对情节冲突表现形式的看法。 我国多数学者在讨论量刑情节冲突时未对其概念进行界定,而采用列举的方式来讨论问题。有的学者提出,量刑情节的冲突有以下5种表现形式:(1)影响量刑作用大的情节与影响量刑作用小的情节之冲突;(2)确然(应当)情节、或然(可以)情节、放任(酌定)情节之冲突;(3)适应量刑公正性的情节与适应量刑目的性的情节之冲突;(4)适应个别预防目的的情节与适应一般预防目的的情节之冲突;(5)罪中情节与罪前情节、罪后情节的冲突。还有的学者则不太同意这种区分,认为情节冲突除了表现为应当情节与可以情节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4.
贾迪媛 《法制与社会》2013,(22):290-291
本文在明确了情节犯基本内涵的前提下,结合定量因素体系的基本内容,在情节犯框架内,对新出台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8条第1款,即滥用食品添加剂方式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进行分析,确定其定罪量刑情节,增强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5.
论死刑的正确适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紧紧围绕刑法关于死刑和量刑的有关规定 ,在澄清和阐明刑法相关基本理论基础上 ,明确提出并深入论证了五个问题 :(1)罪名与罪行的关系 ,法定刑是判断罪行轻重的唯一标准 ,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是“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志 ,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不判处死刑的选择范围宽于判处死刑 ;(2 )量刑情节是决定可否判处死刑的唯一根据 ,如果案件不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或者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决不能对犯罪分子适用死刑 ;(3)即使是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具有从宽处罚情节的 ,都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范围 ,只能对之适用“死缓” ;(4 )禁止将同一罪行的定罪情节重复评价为从重处罚情节 ,摆脱故意杀人罪“优先适用死刑”的理论羁绊 ,是防止死刑滥用的当务之急 ;(5 )我国刑法关于量刑情节的规定具有明显的轻刑主义倾向 ,不应当判处死刑的机率远远高于应当判处死刑 ,严格根据案件确有的量刑情节适用刑罚 ,是避免滥用死刑的重要保障。作者认为 ,死刑的存废受制于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状况 ,虽然主张经过一个相当时期的社会发展 ,逐步在中国废止死刑 ,但是又认为在现行刑法的框架内 ,破除传统的思维定式和摆脱错误的理论误导 ,探索依法控制死刑的科学方法 ,建立防范死刑滥用有效机制 ,是当前  相似文献   

6.
情节犯新论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刘艳红 《现代法学》2002,24(5):77-82
情节犯是以一定的概括性定罪情节作为犯罪构成必备要件的犯罪。情节犯之情节只关系到行为的有罪性 ;其在立法上的规定形式并不限于条文中明确规定有“情节”字样的要件 ,也包括没有“情节”二字的其他概括性定罪情节 ,如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等规定 ;情节犯的情节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与量刑无关 ,即它不包括情节加重犯与情节减轻犯。  相似文献   

7.
虞敏华  史瑞 《法制与社会》2013,(26):120-121,127
刑事公诉案件的证明制度是刑事司法公正的基础,而举证责任的分配和证明标准则是证明制度的关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均涉及到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的问题,如何正确理解、运用相关条文,需要明悉制度设计的原理。  相似文献   

8.
生命的守护还是疏离——评醉驾入刑的情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意外、危害公共安全的现象日益严重,《刑法修正案(八)》适时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但是,单从《刑法修正案(八)》第22条条文本身以及立法原意来看,醉驾入刑似乎并不需要考虑情节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在对待此问题上的看法也不相一致。为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对该问题进行梳理、论证,以树立“情节”在醉驾入刑中的核心地位。  相似文献   

9.
关于刑法情节显著轻微规定的思考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下载免费PDF全文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是我国刑法犯罪概念中的规定。这一规定在理论上有诸多不妥当 ,在执行中也存在着理解和适用不一致的问题 ,不利于实现罪刑法定原则。因此 ,从立法上解决该规定存在的问题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0.
所谓情节犯,是指刑法分则条文中规定以一睛节严重(情节恶劣)”这一概括性定罪情节作为犯罪成立情节或者以此作为该罪既遂形态的一种犯罪类型。要构成情节犯就必须在满足一般的构成要件时同时具备概括性的定罪情节包含的某些因素,两者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11.
论定罪情节与情节犯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刑法中的情节不仅仅限于刑法条文标明“情节”字样的情节,而且是指影响犯罪和刑罚存在、发展和变化诸方面的情状和环节,是刑事案件中与定罪、量刑和刑罚执行制度有关的一切事实情况。其中本文还针对不同观点,着重论证了刑法规定的概括性定罪情节是犯罪构成的要件,正是它们决定情节犯的成立,并对现行刑法规定的情节犯的类型和模式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2.
情节加重犯在司法实践中极为常见,但对情节加重犯的认定往往看法不一。本文认为,所谓的基本犯与情节加重犯必须符合某同一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且情节加重犯以成立其基本犯为前提。惟因基本犯的概念经常使用于犯罪停止形态的领域,极易造成混乱,因此建议在情节加重犯的场合使用情节一般犯和情节加重犯的概念。情节加重犯的加重情节必须能被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容评价,否则就不成立该罪的情节加重犯,往往构成结合犯或者其他加重犯。一般来说,情节加重犯的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必须具有一致性。  相似文献   

13.
情节加重犯基本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情节加重犯的成立以基本犯的成立为前提.加重情节不影响罪质的有无,但影响罪质的轻重.加重情节并非一种单一的反映罪质和罪责加重的指标,而是一种综合性的指标.加重情节属于定罪情节而不属于量刑情节.只有基本犯既遂的构成要件完全具备而且加重情节具备,才能成立情节加重犯的既遂.  相似文献   

14.
司法实践中,犯罪构成一致,量刑情节基本一样的犯罪,其所判刑罚相差悬殊的实例层出不穷,刑法中量刑情节在适用中暴露的缺点是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1.量刑情节功能规定过多;2.对量刑调整幅度过大;3.酌定情节规定不完善。  相似文献   

15.
本文旨在通过对定罪情节概念及内容的分析,明确其与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关系,阐述其在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上的作用,为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这一情节提供刑法学理论上的支持,以助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16.
我国1997年刑法以叙明罪状的方式规定了绑架罪,《刑法修正案(七)》又对绑架罪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增加了绑架罪"情节较轻的"规定。但是该罪的许多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争议,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多困难。本文通过对一起案件的分析,对绑架罪的主观目的和"情节较轻"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实施后 ,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司法人员对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认定不一的问题。笔者基于该《解释》的相关规定 ,结合司法实践 ,对“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持枪抢劫”等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进行了探讨。同时 ,本文指出《解释》与刑法典之间存在如何协调的问题 ,笔者主张依据解释性质的不同 ,予以不同的处理。  相似文献   

18.
定罪情节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是在我国现有关于定罪情节研究的基础上对定罪情节进行重新界定 ,认为定罪情节研究的应是狭义的定罪情节 ,是犯罪基本构成以外的影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构成事实要素 ,通过研究定罪情节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来确定狭义的定罪情节应有的内容 ,通过比较狭义的定罪情节与客观可罚条件以及可罚的违法性等有关问题来加深对狭义定罪情节的认识。  相似文献   

19.
张淑芳 《法学》2018,(4):48-56
我国行政处罚法设立了行政处罚的"从轻情节"而未设立"从重情节"。无论从轻还是从重情节,都是行政主体对行政处罚的合理运用,不能将行政处罚的从重情节与行政权行使的不当性等同起来。未设置从重情节往往导致执法和审判难以把握处罚尺度。在立法已设置"从轻情节"的情形下,再设置"从重情节"能使立法更加规范,使处罚适用周延,使处罚制度均衡,使处罚操作科学。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八)》第五条在刑法中增加了限制减轻处罚幅度的规定,从立法背景和立法本意看,主要是为了防止法院在量刑时决定减轻处罚幅度的恣意性。但是在实践中,不同学者和司法工作者对该法律条文的理解却出现了分歧,主要集中于当被告人同时具有多个减轻处罚情节或者具有"减轻或免除处罚"[1]情节时,对其量刑是否必须受到该条文对减轻处罚幅度规定限制的问题。本文将结合案例,从理论和司法实务两方面对该法律条文理解和适用中存在的争议进行探讨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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