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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当场进行治安处罚,是治安处罚的一种简易程序。关于当场处罚的问题,公安部先后形成三个文件,内容上不太一致。因此,在执法实践中对其理解也不一致,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正确性。本文拟就当场处罚的有关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以就教于大方之家。一、当场处罚的有关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的,或者罚款数额超过50元,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这是当场处罚的基本依据。1986年10月15日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通知》规定:“对少数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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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罪进行了大幅修正,行贿罪在查处时仍面临诸多问题。应该进一步完善现行法律:扩大行贿罪的惩治范围,完善罚金制的实施;加大行贿罪处罚力度,平衡刑罚配置;增加资格刑,适用从业禁止规定;强化非刑罚处罚方式,加大行贿成本。  相似文献   

3.
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二者并不形成对应关系。只有将“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的属性统一到“主观要件”上,才能实现行贿罪构成要件的周全性。只有当主观上不具备行贿的意图,客观上没有实施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贿赂的行为及其结果,才能不按行贿定罪处罚。《刑法》第389条第三款的规定应修改为: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不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也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相似文献   

4.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对于行贿罪量刑具有重大影响,是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特殊处罚规定。在重刑反腐思想之下,97《刑法》这一款被认为是妨碍惩治腐败的"缺陷"规定,《刑法修正案(九)》对于《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二款进行了从严修改,加大对于行贿人的处罚力度。虽然该款在适用中出现诸多问题,但是这一修改不但混淆了该款应有的法律地位,并且将量刑规范化问题上升为立法问题。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第五章法律责任 ,主要是针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 ,规定了处罚的办法。这是国家为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 ,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使档案事业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所采取的极为重要的保障措施 ,也是国家为保证《档案法》的贯彻实施 ,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所采用的必不可少的强制手段。那么 ,根据《档案法》的规定 ,对哪些违法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呢?如何给予必要的处罚呢?《档案法》第24、25条作出了明确规定。第24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相似文献   

6.
目前,我国出现大量学术造假的现象,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然而,对学术造假的行为的处罚,欠缺明确的法律规定,从而导致学术造假的行为泛滥。为此,建议在今后的立法进程中,应把学术造假的行为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学术造假的行为,应在《刑法》第217条规定之后增加一条,作为第217条之一,并从侵犯知识产权罪独立出来,法定为学术造假罪。  相似文献   

7.
根据贵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要求,我院组织部分教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研讨,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见,现综述如下:一、《行政处罚法》应具有程序上的可操作性,以便为审查行政处罚是否违法,提供明确的标准《草案》第39条规定:“当事人”依法进行申辩和质证,可以要求非本案执法人员主持.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安排.”但如何安排?如果不安排,在程序上怎么办?有何法律后果?对此,似应进一步明确.《草案》第18第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现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众所周知,我国行政机关有中央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两级,而中央、地方行政机关还具有多层级的特点.那么,对具体的某一违法行为,究竟由哪一级行政机关管辖?应作出明确规定,否则会造成管辖职责权限不清的后果.此外,对有些术语如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等应有明确解释.不能含混不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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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公安局:你局《关于对伪造、贩卖、使用假学生证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罚的请示》(公法〖200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对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生证的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立案侦查。二、对明知是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的学生证而贩卖的,应当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的共犯立案侦查;对贩卖伪造的学生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就其明知是伪造的学生证而购买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第(一)项的规定,以明知是赃物而购买处罚。三、对使用伪造的学生证购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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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已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并公布施行。《决定》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有关的犯罪行为设立了四个新罪名: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罪名是徇私贷款罪;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罪名是玩忽职守贷款罪和滥用职权贷款罪,第九条第三款是对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处罚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罪名是诈骗贷款罪。第九条规定的三个罪名,法条上采用参照罪状,叙明罪状、引证罪状相结合的表述方式。 一、徇私贷款罪 1.概念 徇私贷款罪是指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致使信贷资金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相似文献   

10.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9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了三种新罪名,即侵占罪、商业受贿罪和挪用资金罪。《决定》颁布后,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贪污和挪用的,将分别按上述三种新罪名处罚。但《决定》第12条又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决定第9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规定处罚。故同样一个犯罪行为,因主体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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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 (学术 )界对中国产品质量的归责问题有几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是“过失责任说” ;第二种是“过错推定说” ;第三种是“视为有过错说” ;第四种是“严格责任说”或“无过错责任说” ;第五种是“综合责任说”。第五种观点既总结了以往法学界在产品责任归责上的研究成果 ,又结合了《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基本上反映了我国产品责任的法律现状。然而我国目前的《产品质量法》处罚仍偏轻。加重处罚 ,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是进一步完善《产品责任法》或《产品质量法》的两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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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关于治安拘留的执行,1957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没有明确规定,而实践中基本上采用的是强制执行的方法,新《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治安拘留的执行方法,即“受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对抗拒执行的,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将受处罚人分为不抗拒执行和抗拒执行两种,对前者由受处罚的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携带自己在拘留期间的伙食费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自行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对后者则可以使用械具、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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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刑法》第14条第2款和第15条第2款的合理性问题,学界存在存改废之争。然这三种观点都不能完满地协调该两款规定所蕴含的罪刑法定原则、犯罪与刑事责任同在原理以及刑法"以处罚故意行为为原则、以处罚过失行为为例外"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保留前款规定的基础上,将后款修正为"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法律规定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失为合理的立法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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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的立案报告,是办案人员对重大的刑事案件和反革命案件,报请领导审查决定立案的书面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立案报告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是认定确有犯罪事实,即犯罪事实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第二,必须是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是说,虽有犯罪事实,但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免除处罚的,则不能立案。只有犯罪事实确实存在,而且,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才能立案;第三,必须是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8条第1款又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这就是说,立案报告主要是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行使侦查权,以对案件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的上报审批文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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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虽然事实上成为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之外的第三种处罚措施,但违宪性决定了它不能分裂治安管理处罚与刑罚之间的衔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与《刑法》第13条的规定实现了二者的贯通,架构了"二元制裁体系","处罚衔接漏洞"是个伪命题。因此,原"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要么只能被转入治安管理处罚等行政处罚范围,要么只能移出法律处罚圈;刑法上的入罪门槛不因劳教被废而降低,禁止将被劳教行为分流入刑事处罚。现存的"收容教养"、"收容教育"与劳动教养没有本质区别,劳教被废止后,这两个警察保安处分措施应当被禁止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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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关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处罚尚无完善的基准法律规定,关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处罚的标准立法应当以现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为基础,对有关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劳动处罚的原则、种类、程序、法律救济等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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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85条规定贿赂罪有三种:一是受贿罪,二是行贿罪,三是介绍贿赂罪。但在处理贿赂案件中,行贿案件处理很少。为了探索其原因,我们剖析了1989年立案处理的99件受贿赂,109名被告的犯罪情况,就当前受贿案中发现的行贿情况和一些政策、法律问题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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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的重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即在国家的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国家的法律监督权。法律监督并不是泛指对一切法律实施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作为一种专门的监督,必须依照法律的授权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这是《宪法》关于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者地位之规定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化,确定了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的法律地位。就现行制度而言,检察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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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类犯罪增设了并科罚金制,行贿人将面临自由刑和罚金刑构成的双维度处罚组合,其打击力度远胜以往。但是,对行贿类犯罪而言,一味"并处罚金"的惩处方式可能会带来诸如以钱换刑、罚金执行难度增大以及违背罚金刑立法初衷等一系列的消极影响。考察行贿类犯罪的具体情况和罚金刑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诸多困扰,在行贿类犯罪的处罚中,"罚金刑"应当因势利导,而非一概而论。否则,将与《刑法》所遵循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渐行渐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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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涛 《海南人大》2006,(9):49-50
《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已由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7月28日通过,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和遵守本法,保证法规的正确实施,现就《处罚规定》的有关问题作一介绍。一、交通协管员不得对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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