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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5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确立的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形式有二种:产品合同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产品合同责任指生产者提供的产品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性能、标准或质量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产品质量法》第28条规定的情形。其责任归责原则根据《民法通则》关于合同的理论、采用过错责任是显而易见的。产品侵权责任则是指因生产或售出的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消费者或使用者人身伤亡或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失,依法应由生产者或销售者负责赔偿的一种法律责任,这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对其…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产品责任法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有关产品责任的法律概况,指出组成我国产品责任法的《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相互之间存在冲突,自身条文也存在一些矛盾,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关于“产品”与“缺陷”的定义;2.关于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3.关于产品责任主体的责任;4.关于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针对这几个问题,借鉴国外相应规定,对我国产品责任法的修改与完善提出了意见。  相似文献   

3.
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合同责任研究中的核心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责任归责原则究竟是什么 ,有不同的观点。我们认为 ,我国《合同法》确定的合同责任归责原则是一个体系 ,是由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原则构成的。这两种归责原则在具体表现上分为三种形式 ,即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它们各自调整不同的合同责任归责问题  相似文献   

4.
通过分析美国、欧洲、我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的发展变迁 ,进行比较法研究 ,对我国新颁布的《产品质量法》的归责原则提出了自己的理解。本文认为 ,我国的产品责任归责原则是一个以严格责任为主体、兼有过错责任、担保责任的多元化归责体系 ;但是要防止严格责任绝对化。  相似文献   

5.
行政处罚归责原则解决的是行政相对人违法责任的基础问题,具有根本性的法律意义.我国行政处罚实务中坚持的“客观归责原则”与主要大陆法系国家坚持“主观归责原则”形成了鲜明性的落差,也给我国立法与执法带来了诸多问题.为了更好控制行政权的行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在理论和实务两个层面上,行政处罚的归责原则应由“客观归责原则”转向“主观归责原则”.我国的行政处罚的立法体系将来则应坚持以过错原则为基本,以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例外.  相似文献   

6.
《侵权责任法》第32条在《民法通则》第133条的基础上发展了我国监护人责任制度,单位担任监护人时不再有例外规定,应与自然人监护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在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时,监护人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同时应承认被监护人的过错能力,在被监护人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时,被监护人可以也必须有过错。在实务中,监护人责任案件应列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相似文献   

7.
本文拟就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约定违约金的法律性质,谈谈个人的看法,以此就教于各位同行。 一、关于归贵原则,是否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回答应当是否定的。笔者认为,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对于违约行为的归责原则仍然是过错责任原则,而不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问题的提起,是因为我国经济合同法(以下为便于区别,权且称之为国内经济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显然,国内经济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责任条件即归责原则是明文规定采用“过错责任原则”的。 再查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8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和第21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该两条的文字来看,没有出现“过错”二字,的确没有指明,违约责任的承担是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还是“无  相似文献   

8.
产品责任归责理论的关键乃在于对"缺陷"一词的解释和定义。产品缺陷可分为制造缺陷、设计缺陷和警示缺陷三类。制造缺陷宜采用严格责任,而设计缺陷和警示缺陷应采用过错责任。我国法律应该摒弃现行的严格责任的单一归责原则,适用严格和过错相辅助的二元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9.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行为人承担产品责任的依据,是研究产品责任法律制度的核心,是整个产品责任法律规范的基础。由于我国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律规定不统一,致使在产品责任诉讼中不能有效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本文就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做了论述,以期对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的确定有更加充分的认识。  相似文献   

10.
新合同法颁布以前,违约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存在过错责任说和无过错责任说。新合同法确立了以严格责任为主的归责原则,但法学界一直对严格责任和绝对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的关系界定不清,本文对此一一加以明确辨析,并从理解归责原则的应然性和实然性的角度,对我国现行合同法违约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重新进行了深入思考,同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1.
产品责任法立法模式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产品责任没有单独立法,其内容主要规定在公、私法合一的《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中。这种立法模式不利于彰显产品责任法的重要作用。我国应借鉴欧美发达国家产品责任法立法模式,制定单独的产品责任法,或者将产品责任在侵权法,或者在民法典侵权法部分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12.
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虽然没有将公平责任作为归责原则,但并不能否认公平在侵权责任法中的价值。公平原则是侵权法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个别情况下可以直接适用。《侵权责任法》实施前,公平责任曾是法院裁判的归责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也是公平的直接体现。  相似文献   

13.
刑法中的严格责任是指在处理某些特殊的侵害行为时 ,忽略罪过的形式和有无 ,而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为唯一的着眼点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刑法制度。严格责任在我国刑事法律领域 ,既有现实需要 ,又是客观存在的 ,在刑法总则上仿照《民法通则》的做法 ,加入“没有罪过或罪过形式不明确 ,但法律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总摄规定 ,在刑法分则或单行刑事法规中将适用严格责任的范围加以明确 ,使我国刑事领域有关严格责任的理论和立法自成体系。  相似文献   

14.
我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股东在增资阶段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尽勤勉义务的董事承担责任,但就责任的性质和责任的承担方式没有进行规定。董事对债权人承担的责任性质应当是侵权责任,承担责任份额的大小,应当结合过错、原因力和公司法保护利益的特殊性等因素综合考量。董事在违反勤勉义务的情况下,应当对债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5.
既有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理论,面,临着“精神分裂式”的自我冲突:一方面,立法扬弃大陆法系传统,确立多元责任承担方式;而另一方面,理论却固守大陆法系传统.承继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理论。为避免创新与保守的自我冲突,我们须构建能够囊括全部责任承担方式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理论——“退出式责任”与“割让式责任”二分法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理论:退出式责任的构成要件仅为侵权行为,无需损害、因果关系,无需考虑过错;割让式责任则可沿袭适用传统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理论。  相似文献   

16.
当前,构建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很有现实必要性。鉴于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之间的差异,在我国未来劳动合同法中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构建中,不能将《合同法》中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规定照搬过来,劳动合同缔约过失责任中的主体、适用范围、归则原则、赔偿范围及责任承担方均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17.
对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新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是合同法理论与实践现代化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我国统一《合同法》在不断吸取两大法系成功的立法成果和最新的判例学说的基础上 ,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了比较完备的规定 ,但法学界对此制度的研究基本上沿袭固有的思路和模式 ,忽视其现代化的发展 ,缺乏创新意识。本文拟从分析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发展的视角出发 ,分析其价值论基础 ,并进一步探讨其现代发展中的问题 ,以推动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8.
侵权发端于民法,民法关于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规定已比较完善。行政侵权实为侵权法的特殊形态,与民事侵权责任有法理上的相通之处,存在借鉴可能性。过错责任以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无故意或过失为标准进行归责,在事实行为和合法但不合理的行政裁量行为领域可为相对人提供救济;危险责任在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责任判断上从加害人出发,只要行政机关没有对危险尽到及时合理的清除义务即应承担责任;在上述归责原则均不能适用时,公平责任可以发挥一定的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19.
专家责任是指专家在执业过程中给委托人(相对人)及第三人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从责任的性质上来看,专家责任一般可以划分为专家的契约责任和专家的侵权责任两类。在肯定相对人依契约关系向债务不履行的专家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同时,将专家责任的一般性条款规定于侵权责任法,具体类型则由特别法规定,在侵权法体系下全面地保护受侵害人。  相似文献   

20.
试析交通事故责任中适用过失相抵的主体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确立了过失相抵规则,但规定过于原则,对于司法实践中过失相抵的运用缺乏具体明确的指导。为更好地维护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权利,交通法应明确过错责任下交通事故中适用过失相抵的主体范围和严格责任下交通事故中适用过失相抵的主体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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