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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作为实行行政科层制职权分工的国家弥补分工不足的必要手段,行政协助应首先被定位为一项处理行政机关之间合作关系的原则,这早已被域外相关立法所肯定。对行政协助的程序进行研究不能简单借鉴域外立法经验,而是必须以相关理论研究和行政程序法治的整体建设为基础,正确借鉴域外相关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行政体制和行政习惯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于我国的行政协助程序立法模式,最后再从细微处入手全面构建我国行政协助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2.
比较行政协助制度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王麟 《法律科学》2005,23(5):76-81
行政协助制度是许多国家或地区行政程序立法中的一项着墨重点,究其原因,与行政协助可以克服科层制固有的官僚弊病,提高行政效率,充分发挥政府一体的机能有着密切关系。行政协助制度包含许多内容。我国正在进行的行政程序立法也将行政协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但如何作出完善、合理的规定,还应当充分研究、借鉴其他国家与地区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3.
从中美比较的角度来看,当前我国行政立法程序主要存在着规定行政立法程序的立法位阶不高、立法程序的种类较少、公众无立法动议权、法律规定不具体及公众参与程度低等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合理借鉴美国行政立法程序的有益经验,就提高我国行政立法程序的立法层次和公众参与程度.改进和完善我国行政立法程序提出可资借鉴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研究成果颇丰,学界及实务界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诸多进行行政程序立法的建议和构想。湖南省率先制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获广泛赞誉。本文通过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文本进行分析,并结合域外实践经验,以微观的视角探讨《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行政程序立法"细节化"和归责原则的实证规范,以期对我国统一行政程序立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5.
综观我国大陆学术界关于行政协助的研究成果,不难发现学者们对行政协助理论的研究还不够深入,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对话与商榷。本文旨在对行政协助的基本特点、与相关概念的辨析、适用条件、费用负担、程序运作、争议、责任与救济以及我国行政协助制度的立法展望等基本问题进行初步研究。  相似文献   

6.
在打击跨境犯罪及犯罪分子的跨国流动中,域外取得的刑事证据在本国刑事审判中具有重要意义。域外取得的刑事证据之可采性判断遭遇的最大难题是各国刑事司法主权的隔阂,具体立法层面牵涉法律依据重叠、证据规则多元、权利保障差异等多重因素。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演进来看,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存在程序优先于实体、实体优先于程序、"程序—实体"二元分立、替代性解决方式四种立法思路。我国立法、司法中采取的真实性审查方式忽略了对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为了促进对跨境犯罪的打击和跨境追逃工作高效、有序的展开,我国相关立法应予完善。  相似文献   

7.
我国正在制定《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立法的法典化离不开对中国现行分散的行政强制立法的归纳与反思。在制定《行政强制法》的过程中,我们至少要讨论三个问题:中国现行的行政强制立法中,行政强制包含什么内容?中国的行政强制应该怎样借鉴域外的经验?中国的行政强制立法价值模式应该怎样构造?  相似文献   

8.
民事诉讼中适用缺席判决程序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针对民事诉讼中缺席判决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借鉴域外经验,加强立法,完善我国缺席判决制度。  相似文献   

9.
王丽 《法学论坛》2002,17(5):18-23
建立健全行政立法监控制度是完善我国行政立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也是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西方国家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监控制度。其中 ,通过程序的设置对行政立法进行过程控制的做法尤其值得借鉴。在我国 ,程序观念和制度一直都较为落后 ,因此 ,对行政立法程序制度进行比较研究 ,借鉴先进 ,完善我国行政立法的程序控制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论行政行为的追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行为的追认制度以实质法治主义、信赖保护原则等为理论基础,吸收了民事追认的若干合理成分,其核心内容是追认的条件与效力起始。在借鉴域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构建我国行政行为追认制度是可行的和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
行政法上的不停止执行原则是行政救济制度中的一项特有原则。从比较法上看,无论采取停止执行或不停止执行,域外制度设计一般认为其在性质上属一种暂时权利保护措施,以达到救济的有效性。我国确立不停止执行原则的基础在于维护公共利益,缺乏救济过程中对个人权益的保护。我国立法需因应现实,修正确立基础,明确行政救济对个人权益保护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针对立法问题予以修正,确立复议或诉讼期间行政行为停止执行原则,构建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停止执行程序。  相似文献   

12.
论行政指导的立法约束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本文概括分析了行政指导实务中存在的若干负面问题,考察评析了国外通过立法对行政指导行为加以约束的常见做法,在此基础上就我国行政指导立法模式选择提出一孔之见,并提出完善我国行政指导法律规范特别是有关行政程序法律规范的一系列具体建议,以推进行政指导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13.
警察行政协助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警察行政协助应当是行政协助立法与理论的重要观察点。在欠缺明确法律规范约束的情形下,中国语境下行政一体性与行政分权原则的错位、协助义务与警察权积极性的暗合等因素导致警察机关在协助活动中陷入角色错位、主体性迷失和追寻经济理性的困局。依托于行政程序法关于行政协助的一般规定并不能完全解决警察行政协助面临的难题,因此有必要从警察法、警察法实施细则等特别规定的角度来规制警察行政协助,促进警察权的理性运作。  相似文献   

14.
对外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外经贸法治建设基本经验和展望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1978年以来,我国利用对外贸易成就巨大,其经验主要有:良好的投资环境是有效利用外资的关键;健全的法治建设是引进外资得以成功的有效保障。经验告诉我们,在制定利用外资的法律和政策时,要把外国经验和本国的实际相结合,在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既要注意保护外资的合法利益,又要有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即,要正确把握充分利用外资与注意国家经济安全的"度"。  相似文献   

15.
汤黎虹  郑资 《行政与法》2014,(12):89-93
传统的控制行政权的实践及控权论对行政给付中行政权部分适用法律保留原则起到了支撑作用。随着增进社会福利的实践发展及社会福利论的形成,行政给付作为行政义务适用法律保留原则亦有了合理性。近期重视的社会帮扶过程(程序)及"扶权论",对财政行政给付适用绝对保留、政策行政给付和服务行政给付适用相对保留的分类适用,提供了正当性基础。  相似文献   

16.
我国立法机关于1996年在吸收了对抗式刑事审判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创设了"控辩式审判"方式,以解决庭审走过场的弊端和实现控辩审职能的分化。从司法实践来看,改革者的目标并没有得到实现。我国的刑事审判在实际运作上是一种缺乏对抗的"被告人说话式"审判,具体表现在:庭审上趋于消极但不中立的法官,公诉人对审判的单方面主导,被告人是法庭上的"主角","说话权"受限的量刑辩护人,法庭调查的书面化等。由此导致我国刑事审判制度的双高现象:高效率和高定罪率。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行政审判实践中出现了庭前证据交换等审前程序改革的有益探索。但是由于我国行政诉讼审前程序规则的不完善,审前准备工作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提示着我国审前准备工作程序化的必要性。本文在比较分析了德国和美国的审前程序后,对我国审前程序模式选择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8.
中国的行政程序立法:语境、问题与方案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现代行政国家中行政权不断增长与行政程序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入手 ,指出了现代法治国家中行政程序对行政权行使理性化的重要功能。通过对西方主要国家行政程序发展的简要考察 ,文章强调 :我国正在进行的行政程序立法 ,是一个“政府再造”的契机。围绕着我国行政程序立法 ,文章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制度基础、理论基础、以及相关的现实问题进行了扼要归纳 ,这些归纳构成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的语境。在此基础上 ,文章结合《行政程序法》(专家试拟稿 )的基本框架 ,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立法模式、目标、结构、以及行政程序法与其他相关法律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本文的主要目的是指出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语境 ,提出立法中的基本问题 ,并探讨可能的方案 ,从而引发对这些问题更多、更深入的关注  相似文献   

19.
论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以维护自由公平竞争秩序为己任的反垄断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之一,而其功能的有效发挥离不开一个权威、独立的执法机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的合理确定是中国反垄断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也是行政管理学和行政法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首先分析国外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设置及其职能,作为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设计参考。在确定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时要考虑到反垄断法本身的特点、现有相关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外国经验的比较借鉴等因素,通过中西方政府职能的发展比较,对我国反垄断执行机构的地位作出合理的定位。最后,我国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设置,要遵循权威独立、依法设置、精干效能等原则。据此,不宜在现有机构中指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而应该单独创设专门的执法机构,其可以称为"国家反垄断委员会"或"国家公平交易委员会",并只在中央和省两级设立。这是由于反垄断法更注重维护宏观经济秩序、防止市场竞争不足从而具有政策性、灵活性和行政主导性的特点决定的。这样的机构应拥有调查检查权、审核批准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权和行政裁决权,并应拥有对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国务院各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行政垄断行为)直接进行处理的权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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