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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以人为本意味着个人主体性的凸显以及对于他人主体性的尊重。个人对其利益的追求促使人们积极地改变社会,而权利是个人利益正当化的依据和体现,是利益的法律性表述。社会正义的实现与社会和谐的保障依然离不开个人权利的昌明和社会权对弱者的保护。权利观念中渗透着个人主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体现出法律对于"自尊并尊人"和"互为主体"观念的保护。以人为本实现的基础就是法律的现代化,要实现法律现代化就必须重视现代法律文化系统的建构,而现代法律文化系统的根基就是权利意识和国家对权利的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2.
我国改革开发30年来的历史经验标明,社会的发展是以个人权利的张扬为前提的。没有个人权利的彰显,社会终将还是"万马齐喑究可哀"的可怕局面。近一段时期,某些公权力机构借口损毁"名誉"而假借"诽谤罪"之名假公济私,已经对国家公权力造成了非常负面的恶劣影响。从2006年重庆的"秦中飞案件",到刚刚发生的"跨省刑拘王鹏案件",恶意行使公权力事件的轮番出现,迫使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如何保障宪法和法律所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不受侵犯。  相似文献   

3.
郑继红 《法人》2011,(7):48-49
国家应当在维护以"资本多数决"的基本框架下,从程序法和实体法两方面加强对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也留出大股东正常行使权利的空间,体现出国家对个人私权的保护,彰显社会正义  相似文献   

4.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应是一个与国家和个人相区别的独立主体,赋予它权利对保护个人权利、控制国家权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从个人、社会、国家的基本关系出发,对市民社会的权利生成机制和基本原理及其具体类型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从另一个侧面讲,论述市民社会的权利并不是本文的终极价值,本文的终极价值在于通过论述社会权利生成的原理解析个人、社会、国家的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5.
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环境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环境权黄瑞筠一、基本人权的历史演变古代东方国家一般多属专制制之君主国家,在此几乎不存在国民个人权利之思想,社会上根本不知道'个人权利'为何物,当时的人民深受"治者之恩惠"来生存之思相所支配.希腊、罗马在很早就有民主之性格,主权在...  相似文献   

6.
马岭 《法律科学》2009,(5):74-84
利益不是权利而只是权利的要素之一,他人可能维护你的利益,但不能代替你享有权利。我国《宪法》第51条关于“利益”与“权利”的区分对宪法理论和宪政实践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公民权利不可能与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权利”而只可能与其“利益”发生冲突,权利只存在于平行主体之间(如国家与国家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集体与集体外的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或非平行关系中的“弱势”一方(如国家与集体关系中的集体、集体与个人关系中的个人、国家与个人关系中的个人)。公民权利也并非都会对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构成威胁,有些权利不可能损害其利益,如信仰、思想、良心自由;与其利益冲突的主要是个人权利中具有明显利益成分的权利,如财产权、社会保障权等;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一般不能成为剥夺人身权(如生命权、健康权)的理由。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亦有别于“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7.
试论集体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试论集体诉讼李庆民,董明慧集体诉讼的提出"社会创造法律"这一命题在诉讼法上的体现之一即是集体诉讼问题的提出。在传统的民事诉讼理论中,只有在实体法上有权利的人才可以提起诉讼,寻求司法保护,任何人无权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提起诉讼。大陆法系国家"没有利益,就...  相似文献   

8.
权利政治是以个人权利为出发点,通过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分离、权力分立来限制国家权力,通过法治来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的现代政治.本文试图按照从霍布斯到福柯的理论线索,揭示权利政治从18世纪到20世纪发展进程中面临的内在矛盾、名实纠葛以及遭遇到的流变.本文认为,现代社会中与个人权利发展相伴随的国家权力增长需要引起重视,在通过法律保护个人权利的同时,也应寻求权利实现的社会途径.  相似文献   

9.
在传统社会中,权利存在于广泛的社会关系中,以关系化、非形式化、模糊性和弥散性状态存在;离开了关系个人可能就丧失了其在社会中的定位,权利也可能处于悬置状态。个人的权利诉求是在关系、文化、权力的网络中提出的,并由此获得正当性和合法性。国家在回应个人的权利诉求的时候是在文化、法律、传统、常识、习惯等多个层面上进行的。中国社会从近代开始转型,但就权利的存在状况而言,传统的“关系”框架依然有很大的影响,权利依然被编织在文化、权力、社会关系、语言的复杂的网络之中;权利的实践和表达在受前述因素制约的同时又受历史因素的影响。个人在认同国家法的同时,总是力图在一个更广阔的范围中寻找自己行动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10.
收入分配改革的命题不是简单的收入"差距"问题,而是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公平"问题。公平分配是以权利平等为依据的,有多少权利就能获得多少收入;权利决定收入,权利不平等则收入分配就不可能公平。收入差距与地区之间、行业之间、职业之间、级别之间的权利不平等直接对应;权利,在内容上按经济市场、公民社会以及政治国家三大领域归类,在结构上按归属权和行使权划分,则可以发现形式上平等而实质上不平等或者相反的特性。收入的公平分配,关键是从多方面保障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平等。  相似文献   

11.
发端自20世纪后半期的"结社革命"见证了公民社会的全球复兴,拓展乃至重构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与制度空间。然而,现有的结社革命理论并没有能够认真对待公民社会组织与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从主权的视角来看,结社革命固然是个人权利成长的历史表征,但它同样是一个主权观念不断被重塑的产物;另一方面,对公民社会组织与主权国家之间关系的考察表明,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则需要我们进一步从关系性视角反思主权的正当性,重解主权,乃至为公民社会组织的兴起提供合法性依据。  相似文献   

12.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其实现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薛克鹏 《现代法学》2006,28(6):92-100
社会本位是以社会整体为中心和起点,要求在个人与社会之间重新分配权利的一种法律思想。它将社会视为目的而非手段,坚持权利本位,但主要关注社会公共权利而非个人权利。私法因其奉行个人本位理念而难以容纳这一权利。社会公共权利的栖息地主要是经济法和其他社会立法。在社会本位实现过程中,国家的作用至为关键,除立法机关应以社会整体为中心配置权利和义务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应当成为实现社会本位的重要力量。  相似文献   

13.
民生权是人们在保全自我、经营生计基础上实现幸福生活的权利。民生权可以分解为四项基本权能:自我保全、正当生存的权利,涵括生命权、生存权、人格尊严权等权利类型;经营生活、规划生计的权利,劳动及择业权、缔结婚姻与组建家庭权、私有财产权以及个人在生计上的自我决定权属于此一权能涵摄的范围;源于国家供给和支持的受益权利,国家和社会必须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公共资源提供以及发展机会供给等让人们从中得益;为弱者提供法律支持的社会权利,主要有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险权、社会救助权等类型。民生权利既是不受外部干涉的消极权利,又是需要国家和社会予以帮助的积极权利;既有自然权利的底色,又有社会权利的特质;既强调国家和社会作为义务主体的应尽职责,也明确了个人在民生权实现上的自我责任。  相似文献   

14.
有关权利问题,以往的认识认为中国有重义务、轻权利的传统。本文认为,中国权利问题的证结可以归结为两点:一是权利本身的性质,二是国家对权利而言的作用。这是两个不同但又有关联的问题。我们应将权利视为本原性的东西。计划体制的所有弊端恐怕就在于将这种本原的权利玩弄于国家计划的“股掌”之中。然而,作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允诺,权利必然要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国家的保护。中国改革的实质即在于国家退出产权领域,履行其对界定产权规则并提供保护的职能。有效的产权是交易中产生的权利,同时也是国家明确界定并提供相应保护的产权。  相似文献   

15.
作为法学范畴的自由有三个不同层次的含义 ,即作为法律价值的自由体现为法律所追求和所实际建构出的社会自由状态 ,作为法律权利本质属性的自由则体现为法律赋予权利主体可以按个人意志行使或放弃该项权利、不受非法的干预或胁迫的自主性 ,作为法律权利的自由即自由权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和保障的权利主体可以依自己的意志享有某种自由 (利益 )或实现某种自由 (利益 )的权利  相似文献   

16.
民法之基本观念,即民法之基本目的称之为民法的本位。为了在新的情况下实现自然人人格平等,法律对权利本位予以了一定的修改,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民法的社会本位。笔者立图从方法论的角度对我们目前的立法及司法状况进行分析,从而讨论民法社会在我国目前是否可能以及必要。在我们目前的立法以及司法中,个人本位(权利本位)的思想并没有得到完全的确立,个人本位(权利本位)的概念还并没有最后形成。因此我们在制定民法典的时候要致力于权利本位在我们国家的确立及贯彻。要制定一套完备的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制度。首先,在我们制定民法典的时候不能以社会本位代  相似文献   

17.
"权利的成本"理论从"权利依赖于税"这一常识出发,立足于权利的可行性,厘清了传统权利观念的种种误解。法律权利的实现需要公共成本负担,因而消极权利和积极权利两分法并不适当,一切权利都是积极权利,都需要政府的积极保护。公共资源有限,权利的实现需要平衡,因此具有相对性,而非常见的绝对性。这也论证了权利与责任的内在一致性,提倡从权利话语到责任话语的重构。个人自由在本质上依靠社会合作与政府行动,私人权利也具有公共属性和促进社会整合的功能。这超越了权力与权利的零和博弈,从一个新的角度为面临危机的自由主义宪政体制做出了论证。但在中国独特的语境下,应注意保持这一理论作为自由宣言书的底色,避免其沦为行政擅权的辩护词。同时应正视税收对宪政的促进作用并完善公共预算改革。  相似文献   

18.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享有"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根据"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即"主权在民"的宪政思想  相似文献   

19.
自从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刑罚,刑罚正义一直是法学家关切的主题。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分别阐述论证了各自的刑罚正义思想——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价值观念,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的刑罚正义思想分歧的实质在于如何处理个人自由平等与社会秩序的关系问题,即自由平等与秩序的价值关系问题。秩序是法治社会的基本价值需要,没有良好的秩序,也就没有公民的自由和平等。同样,自由和平等是人的自然权利,没有公民个人的自由与平等,也就不会有良好秩序的形成。现代法治社会中的刑罚正义思想则体现出二者内在的辩证统一。  相似文献   

20.
尹杰 《法制与社会》2011,(25):55+62-55,62
在现代法治社会建设中,依法治国是进行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实现法治,首先应该明确在法治社会里应是以个人为本位的,对于以往的"国家本位"、"社会本位"的理念应予改变。这种观念的转变在行政执法中尤其应该受到重视,本文就这一问题结合时下非常流行的"人文关怀"一词对严格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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