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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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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欧中世纪法制发展特点论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西欧中世纪法制由日耳曼法、罗马法与教会法构成。日耳曼法在西欧中世纪早期占据统治地位,带有原始民主性;罗马法是古代调整简单商品经济关系的完善法,在中世纪得以复兴;教会法是天主教会制定和颁布的法规总称,对中世纪西欧社会影响巨大。三支性质不同的法律体系适应统治需要相互渗透与融合,成为西欧中世纪法发展的独具特点,也形成世俗法与宗教法独立并存的法律二元化格局  相似文献   

2.
罗马法是一部对现代法学有重要意义的法典,它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经过中世纪与教会法和日耳曼法的融合和发展,罗马法成为现代私法的重要源头。从近代欧洲对罗马法的复兴和继受过程中可以看出罗马法强大的生命力,这对当代中国如何继承中国传统文化和吸收国外先进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提供某种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诉"论     
巢志雄 《当代法学》2011,(3):128-135
"诉"是罗马法上的重要概念,是罗马法诉讼程序的核心,也是现代诉权理论的起点."诉"是一个具有多元含义的复合概念,其内涵包括诉讼程序、诉权和主观权三个方面."诉"有两个主要来源,即市民法和裁判官法.市民法之诉是以市民法上的权利规定为前提;而裁判官法之诉不需要以市民法的权利为前提."诉"是诉权理论的前身,诉权理论在"当事人...  相似文献   

4.
马丁 《中外法学》2013,(3):556-570
在罗马法上,“诉”这一词汇具有丰富的含义。建基于“诉”的概念之上的罗马“诉权”思维和“诉权”体系塑造了罗马时代的私法和民事诉讼法体系,并对后世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制度及法律适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以历史发展为主线,阐释了“诉”在罗马法上的内涵及其意义变迁,研究重点在于探讨“诉权”思维和“诉权”体系之兴衰的表现及其原因。希望藉此展示罗马法上“诉”的概念与制度对近现代大陆法系国家私法权利体系、诉讼法体系以及实体法和程序法两者间关系的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5.
罗马法在中世纪西欧大陆的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罗马法在中世纪西欧大陆的影响苏彦新中世纪西欧大陆,由罗马法、教会法和日耳曼法构成三大法律支柱,最后是以罗马法为主,吸收与融合了教会法、日耳曼法及其它的法律,形成了西欧大陆的民法法系。近现代的西欧大陆的法律是源于古希腊罗马并通过漫长的中世纪三大法律的冲...  相似文献   

6.
论善意取得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张义华 《河北法学》2004,22(2):55-58
善意取得制度源于日耳曼法的"以手护手"原则。作为继受罗马法的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并未接受罗马法奉行的"无论何人不能以大于自己所有的权利让与他人"的原则,吸收了日耳曼法中"以手护手"的法理念,普遍确认了善意取得制度;英美法系本身就源于日耳曼法,善意取得当然成为英美法系各国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尚未明确规定善意取得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已得到认可。  相似文献   

7.
前  言本文所讲的东亚律令法主要从固有法与继受法着眼。在东西方法的历史中 ,法的继受主要是指 :缅甸以及其他东南亚各国法律史上对印度法的继受 ;亚洲、非洲各国法律史上对伊斯兰法的继受 ;日耳曼法律史上对罗马法的继受 ;以及东亚各国法律史上对中国法的继受等。虽然对各种继受的政治、社会、经济各个条件不能作同等看待 ,但是这些法律继受都是各自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但是 ,即使在两个相邻的法领域中 ,如果没有共同基础和互相需要 ,也不会产生法的继受。例如 ,中国和蒙古虽然相邻 ,但双方的 (法律制度 )也只不过停留在某种程度上的…  相似文献   

8.
汪琴 《行政与法》2007,(9):119-123
物权请求权发轫于罗马法的诉权,凭借对物之诉和对人之诉存在于罗马法中。在部门法运动和中世纪法学理论的推动下,物权请求权分立于罗马诉权。尽管物权请求权承继罗马诉权的程序功能,且得诉权之行使方可实现,但是物权请求权非因之而附着于诉权,而是独立于诉权,发展为横跨实体权利与诉讼程序之间的桥梁,为物权的顺利实现提供服务和保障。但物权请求权不附属于物权,也非物权的效力所致,它是异于物权的,在物权存续期间,于一物的同一类型的物权请求权因同质的侵害行为会反复出现,但基于物权请求权的相对性和相对人的变化,此时的物权请求权与彼时的物权请求权并非同质,物权请求权是一种相对独立于物权的请求权。正是基于物权请求权的此等属性,物权请求权才可能成为诉讼时效的客体。  相似文献   

9.
罗马法上的诉被学界普遍认为是一项通过审判要求获得自己应得之物的权利,是温德沙伊德创设请求权概念的基础。但是对原始文献的文本分析说明,在诸法合体的罗马法中,诉之关系兼有程序关系与实体关系两个方面,生效判决对于实体关系发生既判力,故原告针对审判主体不可谓享有诉权。将现代法上的权利理论套用于对罗马法上的诉的理解,将发生逻辑上的谬误。  相似文献   

10.
肖俊 《比较法研究》2013,(1):113-124
对于人格利益全面的损害赔偿可以追溯到罗马法的侵辱之诉,它在侵害的事实构成、赔偿估价等方面都与阿奎利亚法所规定财产损害赔偿责任泾渭分明,由此形成了罗马法中人物侵权责任相互并立的二元体系。近代法学家从侵辱之诉中引申出了各种具体人格权,并以财产损害赔偿规则为基础建立了统一的损害赔偿责任,这使得侵辱之诉在法典化运动中没有得到继受。在当代人格权保护的发展中,出现了回归罗马法传统的趋势,再次为人格利益设立了专门的损害赔偿规则。关于罗马法侵辱之诉以及演进的研究,对我国侵权法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构与解释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德国对罗马法的继受较晚,但是程度最深,范围最广泛。由于"永续帝国理论"深入人心,德国建立了完备的罗马法教育体系,以及皇帝赋予罗马法学家在司法实践和政界的重要地位及特权等等因素,德国的固有法几乎被全部取代。但是罗马法与德国社会并不完全适应,所以16世纪末开始兴起"罗马法现代实用"运动,使德国的固有法得到推崇和发展。最终形成了德国普通法,真正将继受来的罗马法消化吸收,奠定了近代德国法的根基。  相似文献   

12.
宋旭明 《河北法学》2012,(5):170-177
伴随着罗马法后期诉讼制度的转变和随后的基督教的兴起,权利概念最终在欧洲中世纪末期形成,并在个人主义思潮的推动下开始了对罗马法概念体系的权利化改造。罗马法上的分配之债和救济之债,遵循着不同的理路和逻辑,脱离了罗马法上的无体物和诉因的地位,被改造成现代法上独立于物权和诉权的债权概念。这一权利化改造的历史,对于我们深刻理解今日时兴之债权乃至权利概念的思想背景和技术内涵、债权与物权以及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关系,从而正确把握现代法的精神,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浅析英国衡平法对罗马法的继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葛韵 《法制与社会》2010,(14):295-295
罗马法的复兴对欧洲大陆的法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大陆法系深深地烙上了罗马法的印记。然而英国法在形式上看似没有受到罗马法复兴的影响,但在实质上却继受了罗马法的很多思想、原则和制度。例如衡平法。本文所要探讨的就是英国衡平法的产生与发展以及它是如何承继罗马法从而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衡平法体系的。  相似文献   

14.
教会法作为中世纪欧洲的一种重要法律,与罗马法、日耳曼法一同构成了欧洲封建时期的三大法律支柱。它以《圣经》为主要法源,其产生和发展始终与基督教的兴衰紧密相连,本质上是一种神权法。同时在其发展过程中又与各种世俗法相互渗透,并随着教会势力的日益壮大而演化为一种超越国界和民族的带有综合性与普遍性的法律体系,表现出世俗封建性与体系完备性的特征。  相似文献   

15.
徐涤宇 《法律科学》2005,23(3):25-32
对于无因性理论,应该以一种历史实证主义的态度去了解其发生和转型。罗马法上的抽象性原则在法律构成和效果方面与现代无因行为大致相近,但主要和具有宗教意义的形式主义密切相关。德国法上的无因性原则原本是法学家理论分析之抽象思维的结果,在最初的意义上,它并非基于功能论或目的论等法政策上的考虑而被创设,而是对请求给付之诉(不当得利制度之罗马法上的渊源)进行解释的产物。因此,无论是否定还是支持无因性理论,都不能以唯心主义的立场,浪漫地从功能主义的角度去理解其本初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欧陆国家在罗马法复兴运动及其后的接受过程中,法律职业阶层随之兴起。由教会改造的罗马法程序在法国的采纳,罗马法制度在法庭判决中的适用,推动了法律职业阶层的产生。而普通习惯法的形成过程则进一步密切了上述人员之间的关系,使他们成为具有共同知识背景和共同利益的职业阶层,最终导致了法国法律职业阶层的定型。而德国法律职业阶层的形成则走了一条曲折的道路。在德国全面接受罗马法的过程中,法律职业阶层也随之逐步产生。本文的写作意图,亦即通过对西欧中世纪法律职业阶层的兴起及其在法治文明传承中所起作用的考察,为中国法治社会的建构提供有助益之借鉴。  相似文献   

17.
伴随着罗马法后期诉讼制度的转变和随后的基督教的兴起,权利概念最终在欧洲中世纪末期形成,并在个人主义思潮的推动下开始了对罗马法概念体系的权利化改造.罗马法上的分配之债和救济之债,遵循着不同的理路和逻辑,脱离了罗马法上的无体物和诉因的地位,被改造成现代法上独立于物权和诉权的债权概念.这一权利化改造的历史,对于我们深刻理解今日时兴之债权乃至权利概念的思想背景和技术内涵、债权与物权以及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关系,从而正确把握现代法的精神,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欧陆国家在罗马法复兴运动及其后的接受过程中,法律职业阶层随之兴起。由教会改造的罗马法程序在法国的采纳,罗马法制度在法庭判决中的适用,推动了法律职业阶层的产生。而普通习惯法的形成过程则进一步密切了上述人员之间的关系,使他们成为具有共同知识背景和共同利益的职业阶层,最终导致了法国法律职业阶层的定型。而德国法律职业阶层的形成则走了一条曲折的道路。在德国全面接受罗马法的过程中,法律职业阶层也随之逐步产生。本文的写作意图,亦即通过对西欧中世纪法律职业阶层的兴起及其在法治文明传承中所起作用的考察,为中国法治社会的建构提供有助益之借鉴。  相似文献   

19.
罗马法的借鉴价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谢冬慧 《现代法学》2005,27(1):181-188
罗马法作为人类古代社会最发达的法律体系,流传至今仍不减其影响,关键在于它的借鉴价值。它随着罗马国家的形成应运而生,顺应罗马政治、经济的需要不断发展,随着东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衰落;但由于特殊的历史需要,罗马法在中世纪又获得“复兴”。其历史源远流长,以至达到了一个非常发达的程度,它以比较成熟的法学理论、深刻的法律思想、科学的法律体系等特色赢得了世人的瞩目。与此同时,罗马法的内容极其充实,它的很多原则和制度被近现代世界上许多国家所借鉴。不言而喻,罗马法对我国法制建设的作用也不容忽视,研究罗马法所得出的结论对我国法制现代化的过程有着深远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0.
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理论评析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的理论评析郭锋一、民商分立的缘起民商分立的渊源可追溯到中世纪时期。近代资本主义国家民商法的来源主要有三个:罗马法、教会法和中世纪商法。中世纪商法出现以后,由于它形成了专门的概念和体系,它具有了与罗马法、教会法相独立的地位。这样,商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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