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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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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立法指导理论,按照胡汉民先生的观点,是孙中山先生在三民主义理论指导下提出的"社会本位",它与"个人本位"相对应。"社会本位"的立法理论,在胡汉民等立法者看来,与国家本位、民族本位含义相近。  相似文献   

2.
孔庆平 《中外法学》2008,(6):900-910
<正>个人与社会或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确切地说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在法律当中究竟应该占有怎样的地位,这种本位说,在当前的法律理论中,不再是一种流行的表述方式,但在民国时期的法律理论中,却是一个非同寻常的问题。无论这个问题是否依然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3.
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及其实现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薛克鹏 《现代法学》2006,28(6):92-100
社会本位是以社会整体为中心和起点,要求在个人与社会之间重新分配权利的一种法律思想。它将社会视为目的而非手段,坚持权利本位,但主要关注社会公共权利而非个人权利。私法因其奉行个人本位理念而难以容纳这一权利。社会公共权利的栖息地主要是经济法和其他社会立法。在社会本位实现过程中,国家的作用至为关键,除立法机关应以社会整体为中心配置权利和义务外,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应当成为实现社会本位的重要力量。  相似文献   

4.
本文从法理念的构成入手 ,分析了社会本位司法理念的涵义并通过对转型中国社会结构特征及其对司法控制需求的分析 ,认为社会本位的司法理念是中国社会司法控制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5.
家族本位与个人本位之争,是亲属法学中的重要问题,也是民国时期亲属立法的争议焦点。家族本位之亲属法与个人本位之亲属法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承认亲属之间地位平等这一观点,《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在性质上应属于个人本位之亲属法。  相似文献   

6.
王杨 《中外法学》1999,(2):110-114
<正> 一、南京国民政府社会本位立法思想 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原则是以孙中山的法律思想为理论基础的,第一任立法院院长胡汉民在他的多篇文章中都曾指出“三民主义为建国工作的最高原则”和“立法方针”,在国民政府的立法过程中不同派别的政治家、不同立场的法学家往往根据自己的了解和各自政治的需求,对孙中山的法律思想做出了不同的现实主义的解释。 孙中山的法律思想产生于中国近现代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历史条件下,救亡图存,反帝反封建是其思想主流,具有鲜明的革命实践性的特色。此时,席卷西方资本主义世界的社会本位立法原则和法律社会化倾向,对孙中山的思想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且在很多方面与孙中山的政治、法律和经济主张不谋而合。因此,他积极地顺应了这一世界趋势,并借鉴和吸收其中的一些理论原则,形成了自己的以国家自由观和集体平等观为理论基础的社会本位立法思想体系。  相似文献   

7.
胡悦  赵华 《行政与法》2005,(5):100-101
将“社会本位”作为经济法的法律原则,无论从其产生的社会前提上还是经济法与其他传统部门法的区别上看以及该原则与经济法其他法律原则的关系上来看,都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它不仅反映了经济法调整范围的根本要求,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特性,还统率着经济法的基本制度。同时也提供了经济法的行为方向和模式,弥补立法疏漏,使之具有规范性、实限性和可操作性。因此,经济法社会本位原则是经济法所特有的本质性原则。  相似文献   

8.
张斯琦 《法制与社会》2010,(26):296-296
民法本位是社会发展过程中需要积极研究的内容,这关系着国家执法的合理性。民法本位以民法的立法基点和法律性质作为重点研究对象,将民事法律规范的作用与职能积极展现出来。全面确立并认识民法的私主体权利本位,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法治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基于此,为了进一步对民法本位深入了解,本文对民法本位的私主体权利本位问题进行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9.
在法律的本位上历来有国家本位、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之争,而自19世纪以来,社会本位法律观就成为主导性的法学思潮。社会本位法律观的主要缺陷是:在人的模式上,社会人的预设隐含着对个人及其权利、自由的漠视;在方法论上,将整体作为推演理论的前提,本质上颠倒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法律实践上,法律扩张业已导致个人生活的“殖民化”。因此,社会本位不宜作为现代法律的基准,法律应当推崇与强调以人为本的个人本位。  相似文献   

10.
社会本位观:反垄断法立足之本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规制现代市场经济秩序的新兴法律部门之一.反垄断法应19世纪末西方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而生,其实质是国家于生产社会化条件下主动地以"公权力"矫治、干预市场主体竞争行为的产物.那么,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反垄断法应基于什么样的本位观发挥着其应有功效?笔者认为,在经济、市场社会化的背景下,反垄断法理应以社会为本位,规范竞争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竞争环境、平衡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进而达至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1.
个人本位为民法所倡导,然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是否分别为民法与经济法所拥有,且彼此泾渭分明?至少在三个方面存有疑义:个人本位是否指具体的个人本位?现代民法对自治原则的自我矫正是否表明民法已转而追求社会本位?经济法是社会本位。还是国家本位?  相似文献   

12.
传统国际法向当代国际法的变迁,体现了其价值本位从主权本位向社会本位的演变。传统国际法的主权本位建立在绝对主权观念上,给国际法体系带来了内在弊端,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国际法的社会本位与国际社会利益的大量涌现密不可分,在当代国际法的诸多领域得到了反映。主权平等原则仍然是当代国际法的基础,与国际法的社会本位并行不悖。  相似文献   

13.
经济法是在法律社会化的过程中产生的,是经济领域法律社会化的现象,必然以社会为中心,具有社会本位性。本文认为经济法作为社会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社会法的基本属性,经济法以立足于社会,维护社会利益为基准,追求社会公平,由此更加表明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性。  相似文献   

14.
经济法和社会法是两个存在争议的法律部门,而这两个部门间也存在竞合的地方,对其二者社会本位的探讨就是一例。不同的法律部门是否适用同样的法律本位,经济法与社会法哪个才是真正的社会本位,这些将是本文探讨的内容。  相似文献   

15.
经济法自产生以来,就肩负着坚持社会责任本位,追求社会公共利益的重任,其本质是强调国家从社会整体、长远利益出发,通过经济法律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调整,促进市场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我国目前社会管理的目标是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直接目标是社会稳定,且稳定是社会管理的基础。由此可见,经济法社会责任本位理论与我国社会管理创新之间存在契合之处。以社会责任本位的理念指导和主导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进行社会管理制度创新,意义深远。  相似文献   

16.
法律存在多种价值。这些价值与法律的本位观存在密切的联系。法的价值是有序的。众多的价值存在层次的差别,而在某一部门法中处于高层次的价值所反映的正是该部门法的本位观。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这种本位观也是价值层次的具体体现。经济法以效率、秩序、公平与正义等为主要价值,这些价值统一于社会本位价值之中。  相似文献   

17.
社会本位——民法典的最佳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龙亮  郭成 《河北法学》2002,20(Z1):33-35
从法的本位出发,分析了几种本位的区别与联系,并结合了现代民法的发展趋势和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闸述了坚持社会本位在构建我国民法典中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18.
传统国际法向当代国际法的变迁,体现了其价值本位从主权本位向社会本位的演变.传统国际法的主权本位建立在绝对主权观念上,给国际法体系带来了内在弊端,阻碍了其进一步发展.国际法的社会本位与国际社会利益的大量涌现密不可分,在当代国际法的诸多领域得到了反映.主权平等原则仍然是当代国际法的基础,与国际法的社会本位并行不悖.  相似文献   

19.
<正> 法律以什么为重心?也就是以什么为基础、为中心、为本位的问题,这是我国法学理论界目前正在热烈讨论的一个问题。有的同志主张法律以义务为本位,有的同志主张法律以权利为本位,两种看法,各执一端。它们的共同之点是同现实社会相脱节,不能用以恰当地处理我国社会生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能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指导原则。所以笔者对此持有不同看法。法律关系是这样一种关系,即由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联系起来的人们(或人的联合体——组织)之间的关系。法律关系区别  相似文献   

20.
社会本位视野下的高度危险责任限额赔偿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凯桥 《行政与法》2010,(7):124-126
《侵权责任法》明确了高度危险责任的限额赔偿制度,这是现代工业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高度危险责任由个人本位走向社会本位,是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衡量的结果,为实现其最佳结合,有必要引入高度危险损害赔偿责任的强制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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