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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该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该法分为总则,机构、人员和职责,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63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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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顾名思义就是把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机关和社会力量依法共同对矫正人员进行监管、教育和帮扶的一种非监禁刑执行制度.作为与监狱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社区矫正具有开放性、社会参与性等特点,因此,如何多渠道、多层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实现社区矫正的目的,是我们应当深入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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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社区矫正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向下延伸”工作机制,依托礼区资源,在社区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帮教网络,加强日常指导和管理,努力将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延伸到一线,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和再犯罪现象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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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出台,对协调社区矫正试行工作、健全制度与机构、缓和立法缺位的尴尬有所助益。但我国社区矫正总体发展水平较低,仍需加大探索力度,目前,可构建由司法行政机关主导、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一体化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司法行政机关实施社区刑罚执行权,对罪犯实施必要的监管。社会团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对罪犯的技能培训和教育帮扶。长远而言,应在制度逐渐完善的基础上制定社区矫正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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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正式施行,社区矫正工作有了规范性的法律指引。《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具体情况,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矫正其违法犯罪心理,提高其适应社会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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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社区矫正人员帮扶是社区矫正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在社区矫正研究领域缺乏针对社区矫正帮扶的分析。在这项研究中,课题组采用深度访谈方法对上海市社区矫正人员帮扶进行调查,从经济困难、重新就业、家庭关系、社会适应、心理健康五个方面分析了社区矫正人员帮扶的主要内容,并且发现该项工作面临着民众缺乏理解、社会保障制度障碍、重新就业制度限制与社会志愿资源紧张四个方面的困境,最后从转变"重刑主义"思想、创新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重新就业制度与扩充社会志愿力量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促进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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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数量高位攀升、监管教育任务日益繁重等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深刻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精神,坚持以提升社区矫正质量为目标;以强化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组织职责为抓手;以深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帮扶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各项任务,着力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效。2004年5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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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整合和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已经成为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发展的基本趋势。对法学学生以志愿者身份融入社区矫正工作的参与模式、法学学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效用、法学应用性培养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机制进行探索,既有利于促进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效发展,又有利于法学教育专业优势、人才优势的发挥,真正实现学用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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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支持通过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帮助罪错未成年人修复断裂的“社会腱”,从而复归社会,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多数学者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社会支持的状况、作用机制、影响因素等进行了实证研究,但特定地区研究数据不具备普遍代表性,以国家统计局、各省市司法厅(局)公布的数据为基础,发现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支持存在政府人员与财政不足、社区服务机构缺少、社会工作者规模有限以及困难家庭支持不力等问题,应当通过明确政府权责、拓展社区参与空间、完善社会工作保障机制以及加强困难家庭帮扶等途径予以完善,以形成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支持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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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浙江省针对社区矫正人员数量高位攀升、监管教育任务日益繁重等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学习贯彻《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深刻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精神,坚持以提升社区矫正质量为目标;以强化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组织职责为抓手;以深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大力推进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帮扶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各项任务,着力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效。2004年5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省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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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2004年颁布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中规定,社区矫正工作者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相关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组成。
另外,《办法》对社区矫正下了这样一个定义:社区矫正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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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山东省东平县检察院按照“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立足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在相关政策、法律、规章规定的框架内大胆创新.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构.对全县14个社区矫正机构履行社区矫正情况全面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使全县430名符合社区矫正的人员全部得到有效监管.防止了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为零.确保社区矫正各环节实现了无缝对接.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对社区服刑人员这一特殊人群的管理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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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其原本生活的社区内,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其实施矫正,使其在相对宽松的环境、刑法的人文关怀和社会的关心帮扶下,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