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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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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利益多元化与法治秩序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社会主义的健康发展应当允许存在多元的独立利益主体,鼓励多元利益之间的自由竞争。利益多元化是法治的根基,它从多方面促进法治的成长。经济利益多元化创造了独立于政府权力的社会经济力量,从而会强化对政府权力的约束。政治利益多样性促进政治多元化,使法律具有相对于政治和行政的独立性。价值多元化促进法律相对于意识形态的独立性,使法律和司法具有价值和形式上的中立性。利益多元化也有损害法律至上性的负面影响,须通过强化法治克服  相似文献   

2.
现代社会权力结构新探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古典的分权理论已经过时,不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把国家权力简单地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已不能正确反映现实社会的实际状况,应建立新的能正确反映现代社会权力结构实际的理论模式。现代社会权力结构发生了新变化主要表现在政党已经成为独立于国家的、区别于立法、司法、行政权的一种政治权力实体。从本质上说,政治权力不是国家权力而是社会权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形成了社会权力结构的经济实体,它属于社会的经济基础范围,不再是国家权力机构的附属物。现代国家的权力分为法律权力和行政权力。在我国,法律权力是立法权、审判权、检察权的统一,代表国家意志;行政权力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权,是执行国家意志。随着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完善,我国社会权力结构将向更加高级的阶段发展。作为社会权力的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法律权力和行政权的协调发展,有利于进行社会的宏观管理  相似文献   

3.
论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与行政组织法的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健全社会管理组织体系的重要体现。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必将对传统的行政组织理论以及行政组织法产生影响,回应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的现实需求,必须丰富行政主体理论,发展行政组织法,以明确多元社会管理主体的法律地位,引导、激励和规范其管理与服务行为,推进行政法治。  相似文献   

4.
龚战梅 《河北法学》2007,25(6):57-60
权力不仅仅是国家或政府的属性,权力在分化过程中趋于多元化.为了在这种权力多元化时代实现有效的社会控制,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我们就更需要一个统一的权威来协调人们的利益冲突,组织人们进行统一的行动--这就是法律.  相似文献   

5.
司法解释体制中的矛盾梳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佳 《法学杂志》2005,(3):126-128
司法解释是我国所特有的法律制度和概念。这种特有性是相对于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以及西方国家法律解释状况而言的。在我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中,法律解释被单列为一种权力,并在不同的国家机关之间进行权力分配。人们普遍认为,“法律解释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需要,这种需要不仅存在于法律条文本身,而且还广泛存在于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过程,也就是说,法律解释的问题交叉存在于立法领域和法律实施领域,它们涉及到不同的国家职能,如立法职能、审判职能、检察职能和各种行政职能等。”①因此,与这些国家职能相配套,在我国就出现了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  相似文献   

6.
行政立法是指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有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其中主要部分在西方有些国家被称为委任立法或授权立法.由于行政立法对传统的权力分立理论精神的冲击,其自诞生以来一直是各国关注的焦点.面对产生于实践需要的行政立法,各同都在寻找积极有效的手段予以规制,使其真正成为现代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7.
由于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在组织形式、责任体制、权力来源等方面都具有质的不同,而且目前行政立法实践中存在立法主体层级过多、权界不清,立法内容重权力、轻责任、重实体、轻程序,立法程序有违民主与公正等问题,为贯彻和落实行政立法民主化基本原则,加强对行政立法权的规范与制约,增强和完善行政立法的民主保障,应当限制行政立法主体范围,统一行政立法程序规定,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行政立法参与权,健全和完善系统而有效的权力滥用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8.
以公民意志为代表的“同意”因素在行政行为中的生长是中国当代行政虽不明晰但却正日益凸显的趋势。行政行为三个领域正在发生的变化 :以公共行政为代表的行政权力主体模式的多元化、以非管制化为代表的国家社会关系的再调整并因此而引起的行政领域的变化、以交涉性的增长为代表的行政程序的变革 ,是我们求证这一趋势的证据。  相似文献   

9.
对全国人大专属立法权的理论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法是规范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其中 ,科学、合理地划分各个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范围 ,是立法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宪法的规定 ,我国的立法体制是统一的 ,又是分层的。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 ,制定行政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 ,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这种立法体制下 ,划分立法权限 ,集中在两个问题上 ,一是要划分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立法权限 ,其中主要是全国人大与国务院的立法权限 ;二是划…  相似文献   

10.
权力的多元化与社会化   总被引:114,自引:0,他引:114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现代国家与社会一体化的局面已逐渐被打破 ,同时又出现了社会多元化与经济全球化的新趋势 ,国家权力不再是统治社会的唯一权力了 ,人类社会出现了权力多元化和社会化的趋向。权力多元化是政治民主化的必然要求 ,权力社会化则是权力人民性的进步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归宿。这要求人们不仅应具有权力的国家意识 ,还要有权力的社会意识和世界意识 ,人类要为建立实质的法治国家 ,促成民主的法治社会 ,最终实现“大同法治世界”而共同奋斗  相似文献   

11.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有自己独特的轨迹,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的市场形成不同,中国的证券市场是一个人为的市场,是国家利用强有效的行政权力适应社会的需要而建立的。因此,我国的证券法是一部证券监管法,不是完整意义上的证券法。但是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证券业在中国的迅速的成长,社会现实对于证券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证券市场的主体,迫切要求与自身发展相适应的民事权利和证券市场主体的地位。  相似文献   

12.
行政法关系的设定权与立法机关表达国家意志的权力是同一范畴的东西。行政法关系的设定权是能够由设定主体直接确定相关权利与义务的权力。这种权力与行政主体的一般行政管理权存在较大差别,其在我国行政法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行政法关系设定权有相应的制度构设,用法律手段对这一权力加以调整。在设定权的法律调控价值上,应选择限权式价值;在设定权的法律形式上,最好能够通过一部法典将行政法关系的设定权予以规定;在设定权的主体权限上,必须以实体权限的规定为核心,形式要件以实体要件为转移;在设定权的程序规则上,必须有程序上的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3.
基于平衡论的地方立法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基于平衡论角度对地方立法进行分析,有利于对地方立法的反思与重构。当前,地方立法存在利益失衡与程序失衡的现象,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力量差别和利益冲突是其失衡的根源,应当通过权力与权利的博弈来寻求地方立法的平衡之路。  相似文献   

14.
我国地方行政立法监督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行政立法的数量大大超过了人大立法,所涉及的内容多与公民权益和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但地方政府在立法的过程中,极易出现"地方保护主义",使得地方行政立法的权力不断膨胀,破坏了法律体系的统一和有序,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对地方行政立法的监督很有必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地方行政立法监督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就完善我国的地方行政立法监督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5.
法治政府建设的程序主义进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万华 《法学研究》2013,(4):99-114
中国当前的法治政府建设进路存在重内部机制、轻外部机制,重实体权限设定机制、轻程序规范机制,重事后救济和追责机制、轻过程规范机制的结构性缺陷,难以对在国家权力结构、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结构中都过于强大的行政权形成有效的规范制约。行政程序作为来自外部的、规范行政权行使过程的规范机制,具有防止行政权滥用的消极控权功能和助推行政权积极行使的公共意志形成功能,中国未来的法治政府建设重心应当转向行政程序机制的完善。当前的分散单行行政程序立法模式存在诸多问题,难以满足法治政府建设进路转型的需要,应当在总结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程序主义进路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尽快从分散立法走向统一立法,尽早制定规范行政权的行政程序法典,确立并实现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的制度化,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条件下保障社会转型的顺利实现。  相似文献   

16.
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结构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政府作为管理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传统角色,也受到社会转型的冲击与挑战,而全能政府作为一种历史的存在,仍然对我国政府运行产生影响。本文认为全能行政模式将向权能行政模式过渡,政府权力在转型期的重新定位将是权与能的统一。  相似文献   

17.
行政立法是指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有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其中主要部分在西方有些国家被称为委任立法或授权立法。由于行政立法对传统的权力分立理论精神的冲击,其白诞生以来一直是各国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18.
行政权的性质与依法行政原则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行政权的性质与特点行政权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为执行国家意志,谋求社会公益,进行行政管理与服务而依法行使的公共权力。行政主体是指依据法律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执行法律,实施行政行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通常是指相对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政府行政机关。此外,经法律授权行使部分行政职权的非行政机关(非政府组织)也可成为行政主体。至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内部执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内也有其行政组织,属于内部管理机构,对外一般只能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活动。立法主体的立法权在于通…  相似文献   

19.
朱伟  陈党 《中国律师》2006,(9):89-90
现代行政法的重要特点是,行政职能的社会化、行政方式的多样化和行政主体的多元化。在行政主体上,世界各国均有从国家行政到公共行政转变的趋势。律师协会作为一种职业团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有着双重身份。一方面,它与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一样处于行政相对人的地位,必须接受政府的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它又与政府机构一样处于行政主体地位,行使部分公共管理权力,对律师和律师执业机构进行行业管理。正如管欧在谈到公共团体的法律地位时所指出的,“其在行政法上,恒有双重之地位,一方面服从国家统治权之支配,处于行政客体之地位,此与一般人民之地位相同;一方面则在法令赋予之职权范围内,处于行政主体之地位,对于构成团体之分子,即其所属之人民,以行使其公权。”  相似文献   

20.
我国行政诉讼的含义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首先,我国的行政机关与西方国家严格三权分立之下的行政机关不同,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的关系是:行政机关由立法机关产生,受立法机关监督,对立法机关负责,行政完全隶属于立法之下。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下,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自己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机关。因而,依法行政原则便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本质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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