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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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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侵犯外国知识产权的管辖与准据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犯外国知识产权指侵权行为地或结果发生地位于外国领域的一种涉外侵权行为,其所涉及的管辖与准据法问题是处理此类案件的重要前提,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不能很好地解决相关问题。就此类案件的管辖而言,应当区分被告是本国居民还是外国居民两种情况,并考虑该案件中是否涉及外国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是否有禁令性请求等情况,综合确定管辖原则。对外国居民侵犯外国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宜引入合理关联原则;就准据法的确定而言,在以侵权行为地法为主导原则的前提下,对在多国侵权的行为可通过适用共同本国法或通过灵活解释侵权行为地的方法,解决适用该原则时的不足。  相似文献   

2.
杨立新 《法律科学》2013,31(3):147-152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规定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制裁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侵权行为的原则,对于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种侵权行为是一般侵权行为,《决定》列举的侵害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不同表现形式,应当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确定构成要件、举证责任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方式.  相似文献   

3.
李劲 《行政与法》2007,(3):101-103
侵害排除是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承担环境侵权侵害排除责任的法律构成要件除权利受到侵害外,还须同时具备侵害的不合理性,而判断某种侵害是否具有不合理性的标准是进行利益衡量。适用环境侵权侵害排除责任方式应借鉴国外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并注重在司法实践中对利益衡量原则的正确适用,以真正实现侵害排除责任方式对环境侵权行为的抑制和预防功能。  相似文献   

4.
阳庚德 《政法论坛》2013,(1):99-106
自由不包含故意侵害他人的内涵,故意侵权法只须关注受害人权益的救济即可。因此,从立法政策看,故意侵权法应当为人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提供最充分的保护。由于权利和利益本身存在诸多差异,加上过失侵权法必须平衡加害人行为自由和受害人权利保护,也为了增强法律适用的确定性,过失侵权法的保护范围原则上应当限于绝对权。从立法技术而言,应当以加害人典型的主观状态为根据,将过错侵权一般条款细化为故意侵权一般条款和过失侵权一般条款,故意侵权条款采法国的概括规定模式较好;过失侵权条款采德国的列举模式为宜。  相似文献   

5.
建立违法婚姻侵权责任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焦少林 《法学家》2004,(4):82-91
违法婚姻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在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后,受害人理应有权请求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我国现行《婚姻法》对此未作规定.违法婚姻侵权责任具有自己的特征,具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填补受害人合法权益遭受的损害、制裁违法者和维护法律权威、预防和减少违法婚姻的功能,很多国家法律都有规定,我国应在民法典亲属法篇中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违法婚姻侵权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6.
法院地法原则虽在现代一般侵权法律适用中已失去其主导地位,仅在海事、航空等特殊侵权中有可能独立发挥作用,但在一般侵权法律适用中,总是在受害人利益保护或法院地国家利益保护等问题上,被法官有意或无意考虑到。从这个意义上说,重叠性冲突规范存在的意义也在于此,但侵权行为下损害赔偿的认定较侵权行为认定更有现实意义,因此我国在未来立法时,可借鉴德国的做法,受害人主张的赔偿请求不得超出我国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7.
《侵权责任法》虽然在侵害人身权益的规定中对获利返还请求权作出了规定,但其适用范围不应当仅限于人身权益受侵害的情形,在其他类型的侵权中,也有适用获利返还请求权的必要性。由于获利返还规则已经能够起到剥夺行为人获利的功能,因此,在受害人同时提出两种请求时,法院不应当再将行为人的获利纳入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的衡量标准之中。由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在目的、构成要件、责任形式等方面存在着重大区别,因此,适用不同的请求权,将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处理后果。  相似文献   

8.
在现实生活中,常出现无法确定侵权主体的侵权行为,受害人在这种情况下,无法根据传统的侵权责任分担方式获得有效及时的救济。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无法确定侵权主体的侵权行为也日渐增多,原有法律规定的不合理性日渐暴露出来,引起了学者及立法者的重视。笔者针对现实情况及近现代侵权法的发展,认为非确定侵权主体的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两类,狭义与广义非确定侵权行为。本文针对狭义非侵权行为展开讨论,主要分析了狭义非确定侵权行为中责任承担主体应为所有可能侵权人团体,并将所有非确定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分为三类进行比较研究,进一步论证了各种情况下最为合理的责任分担方式。  相似文献   

9.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它所解决的是侵权的民事责任之基础问题。我国法律所确定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为原则,侵害知识产权,作为一般侵权行为的一种,并无专门法律条款规定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此而论,知识产权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似乎没有疑问,但由于这几年,一些学者提出在知识产权领域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于是,侵害知识产权应适用怎样的归责原则,似乎相应地成了一个“新”问题。笔者在本文中正是准备对此问题作一廊清。  相似文献   

10.
王志华 《法学论坛》2000,15(4):35-38
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一方可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笔者认为此项规定是源于过去的理论,与其他法律不协调,脱离我国实际.在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应采法条竞合说适用侵权行为法.  相似文献   

11.
相对于《产品质量法》有关产品责任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五章既有守成的一面也有诸多创新规定,在解释上不可完全适用特别法优先的原则或新法优先的原则,而是要将两个法律的相关规定有机结合起来进行系统的解释,方能正确适用。《侵权责任法》没有对产品责任中的"损害"进行重新界定,产品自身的财产损失不属于产品责任的"损害";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产品责任案件,惩罚性赔偿规定的适用有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2.
论地域管辖中“犯罪地”的解释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诉讼法的规范依赖干法解释技术而生效,因此对刑事诉讼法之中的诸多概念、术语作出合理的解释和阐释,方能构建刑事程序法治化的微观基础。站在刑事诉讼法解释学的立场上,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的"犯罪地"管辖原则,其中所谓"犯罪地"一词,应当解释为包括"犯罪结果地"、"犯罪预备地",而不应包括"被害人所在地"、"销赃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在毒品犯罪、网络犯罪、手机短信诈骗犯罪等特殊类型案件的中,对"犯罪地"一词,可允许作适当的扩张解释。  相似文献   

13.
陈鹏 《法学家》2012,(4):29-39,177
《刑法》第12条第2款可称作"有利溯及之例外"条款,近年来广受关注的牛玉强案就涉及这一条款。对于该条款的解释,刑法学上的观点大致可类型化为"完全适用说"、"选择适用说"以及"完全不适用说"。"选择适用说"与"完全不适用说"意在排除该条款在某些个案中的适用,但两种学说都面临一系列学理上的难题。如果引入宪法层面的判断,则可对该条款进行合宪性限定解释。其路径有二:一是以限制基本权利的比例原则对该条款的适用范围加以限缩;二是将罪刑法定原则解释为具备宪法位阶的原则,继而将一部分有罪判决排除出该条款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4.
对我国控辩平等的检视与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冀祥德 《法学论坛》2007,22(6):22-29
控辩平等原则在我国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中还只是雏形,其与国际公约和司法准则对控辩平等的要求依然存在较大差距,甚至在某些方面尚未达到控辩平等之最低标准要求.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之再修改中,应当以控辩平等原则为基本原则,重构我国控辩关系及其相关体系,厘清控辩平等与刑事诉讼本质及其基础理论的关系,解读控辩平等的现代内涵,建立合理的刑事诉讼权力结构,扩张被指控人的辩护权,培养执法者正确的司法理念与适格的职业素养,研究决策者与社会公众在控辩平等原则构建方面的互动机制,为立法和司法实务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5.
鞠海亭 《河北法学》2004,22(6):82-85
新修订的《婚姻法》是否具有溯及力问题直接影响到有关案件的处理结果。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来看,《婚姻法》的新修订部分具有溯及力。但法律是否具有溯及力应由法律本身作出明确规定,不能由司法解释来决定。我国《婚姻法》新修改部分的实施时间是明确的,并未规定有溯及力,最高院规定其有溯及力的司法解释违背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婚姻法〉的决定》,也不符合我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6.
特区立法机关应根据基本法制定法律,特区法院审查特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是否违反基本法的权力被称为"违基审查权"。香港的普通法传统为特区法院的违基审查权提供了法理依据,特区的新法治秩序激活了普通法中法院的司法审查权,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权的不完整性使特区法院的违基审查成为必要。司法实践表明,特区法院的违基审查权无法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权,对基本法的实施总体上是有利的;损害特区行政主导体制的主要因素并非是法院的违基审查,而是立法会的强势地位。作为植根于普通法传统、已有十多年运行实践的权力,特区法院的违基审查权无须再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确认。当然,基于其在特区法治秩序中的地位,特区法院违基审查权应受到特区外部与内部两方面的制约。  相似文献   

17.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法治工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本质特征。中国法治进程近代发端的特殊性在于其被动性和外在强制性,中国法治现代化面对的基本难题是其所遭遇的"矛盾的现代性":一方面必须彻底反帝反封建以实现民族独立,另一方面必须学习并移植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和生产方式以实现现代化,这就决定了中国走向现代法治之路的曲折性。新中国建政之初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不仅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还是当代中国法治体系的"基础规范",它内在蕴含着"法治国家"的必然性。新中国法治建设在经历一定时期的挫折之后,得益于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型和正确领导,终于走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正途,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全新局面,形成了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向着"法治中国"战略目标不断胜利推进。所有这些伟大成就的取得,归功于执政党之于中国法治建设所承担的领导者、设计者和推动者的伟大角色,亦归因于法治建设进程中执政党对建构理性和经验理性方法论的兼重与融合。  相似文献   

18.
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是党关于历史问题的第三个专门性决议。该《决议》全面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对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作出了实事求是的评价。该《决议》对我们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依靠法律和捍卫法律的百年奋斗历史作了全面系统的概括和总结,对党依法执政的历史成就和重要经验进行了系统性地归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指明了继续前进的方向。该《决议》关于我们党依法办事、依法执政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全面系统归纳和总结是通过决议文本中的139个“法”字以及由“法”构成的词组来科学地加以表述的。对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中的“法”字进行系统性的归纳和总结,可以提炼出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中的法治要义,全面和系统地呈现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百年奋斗的历史脉络。  相似文献   

19.
数额犯中"数额"概念的展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昭振 《法学论坛》2006,21(3):57-63
数额犯的类型化是我国刑法中比较特殊的一种立法现象。数额要件的存在不仅仅是对刑法犯罪概念“但书”的具体化,其实它对我国刑法犯罪构成的内部构造以及犯罪的既、未遂形态都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发挥了数额要件的“截断”功能。这种数额“截断”功能在数额犯中具有普适性,可以被统称为“数额截断原理”。  相似文献   

20.
刑法学中"人"的观念的演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光权 《法律科学》2005,23(1):37-44
在刑法学中 ,对主体的态度不同 ,刑法立场就可能不同。近代以来 ,随着刑事古典学派和实证学派的先后登场 ,刑法学中的人开始从“抽象刑法人”过渡到“危险个体”。如果要在刑事领域坚持一种法治立场 ,刑法学应当采用“抽象人”的观念 ;但是 ,司法实务总是倾向于探求个人的危险性格。由于刑法理论和实务之间对人的看法存在严重的不一致 ,所以 ,有必要根据规范违反说 ,提出“规范意识主体”的概念 ,以使刑法学对“人”的看法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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