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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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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德、法文学领域的"古今之争"体现了两国知识界在现代化转型期对于时间问题的关切。由于历史、传统、经济、文化及地域等多方面差异,法国知识界多信奉"线性时间观"及与之伴生的乐观"历史进步论",德国知识界则对"线性时间观"态度谨慎,倾向于一种杂糅了"线性时间观"和"轮状时间观"的"文化时间观"。这种"向后看"的文化自觉不仅使德国启蒙界在时间观念上独树一帜,更导致其在现代化转型路径的选择中走上了一条"文化现代化"优于"社会现代化"的独特路径。  相似文献   

2.
法律观是法律的灵魂,法律观的革命与变迁决定了法律的革命与变迁的方向。当代中国的法学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方法,积极研究中国法学发展中的问题时提出应以人本法律观作为现代法治的基本理念,是贯穿法治始终的生命线,在新时期重构人本法律观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在中国法学论者根据各自的立场而形成的两种截然不同且针锋相对的全球化对策当中,隐含着一个共同的关于全球化或法律全球化是一种整体化的和同质化进程的理论预设。这一共同的理论预设在本质上把全球化视为一元的、目的论的整体性规划;它将全球化或法律全球化化约成以线性发展为唯一时间观的"现代化"本身;还从一个更深的层面上表现出了一种"认知谬误",即把全球化或法律全球化与同质化本身等而视之。这一同质化的理论预设忽略和遮蔽了作为一种矛盾且多元的全球化进程。全球化不是单一化、同质化,而是一个相反相成的过程,是单一化与多样化、国际化与本土化、一体化与碎裂化、集中化与分散化的统一。  相似文献   

4.
从现象学角度来看,法律显现自身的活动与过程具有一种"构成"的性质。在法律实践中,各种政治因素、社会因素、历史文化因素不断获得规范性整合而使法律获得旺盛的生命力。通过梳理和分析当代中国主流法律观及其深度融合之可能,可以发现更为适合中国法治路径的法律观应当是来自基于现象学的规范法学,而法律方法论则是实践法治必不可少的技艺。  相似文献   

5.
罗马法精神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此文着重阐明“作为一种强大的法律制度”的罗马法一直以其精神影响着近现代法律制度。它的精神与原则与市场经济协调。罗马法精神就是罗马法意识,它可囊括为法治观、私法观、权利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吸收其精神,充分保证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尽快制定和完善我国民法中的物权法和债法,吸收其法治观,真正树立法律的最高权威  相似文献   

6.
形式刑法观与实质刑法观,其学术标签虽似对立,其自我证立的思想资源却是共享的,二者都是在“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交织下展开的。而在两种刑法观的历史论辩中,双方最终都不自觉地将自己的论辩导向实践理性。如果说形式,里性致力于寻求法律的确定性,实质理性渴求于彰显法律的灵活性,那么,实践理性则倾心于构建法律的适应性。以“适应性”理论来检视两种刑法观的学术论争,我们会发现,形式刑法观与实质刑法观真正的分歧其实并不在于是否坚持刑法的形式要求,而在于对“形式”的具体判定。求同存异之下,“适应性”理论似乎能够解释两种刑法观共同的努力与贡献。  相似文献   

7.
王铁雄 《法学杂志》2013,34(2):59-68
近代财产所有权观是建立在对古代和中世纪财产所有权社会义务观的批判中产生的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基础之上的,强调个人财产绝对权利;现代财产所有权观则作为对近代个人自然财产权利理论的反作用,强调个人财产权的社会责任.而科学的财产所有权观表明:财产所有权具有两个方面:个人方面与社会方面,个人与社会两方面的利益是共存的.虽然对个人利益或社会利益的强调,在历史每个时期各有所重,但其基本趋势则是走向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平衡, 其根本目标是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8.
法律发展与法律知识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涛 《法律科学》2008,26(4):11-22
法律发展首先必须面对合法化与价值诉求问题,而这一切又无不与作为基础的法律主体的知识立场密切相关。如何谋求“法律知识化”、话语合法化以及法律主体的价值立场的有效运作,是法律文明、有效发展的必要途径,也是法律发展话语摒弃规则主义弊端制约而建构自我所不可回避的挑战。从西方国家的经验看,现代法治的确立与以理性化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化过程密不可分,法律知识化由知识对法律的关系提升、扩展为一种法律观,再由一种法律观落实为一种价值观、方法论,并由此引导法律主体追求和建设一种新的法律文明。更为重要的是,“法律知识化”使法治成为近代法律发展的本质性,把知识化原则导入法律发展领域,从而实现了法律发展的革命性变革。  相似文献   

9.
在法律的本位上历来有国家本位、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之争,而自19世纪以来,社会本位法律观就成为主导性的法学思潮。社会本位法律观的主要缺陷是:在人的模式上,社会人的预设隐含着对个人及其权利、自由的漠视;在方法论上,将整体作为推演理论的前提,本质上颠倒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法律实践上,法律扩张业已导致个人生活的“殖民化”。因此,社会本位不宜作为现代法律的基准,法律应当推崇与强调以人为本的个人本位。  相似文献   

10.
法治作为一种生成中的生存方式,内涵了人的自由理想。自由精神是法治产生的动力,法律是自由现实化的基本途径,自由权利是法治的核心内容。文章首先论述了法治和自由的关联性,接着从历史角度论述马克思主义法治观。最后指出对中国而言,依存于传统文化的现代法治,是其法治之路的特征。  相似文献   

11.
马云  傅义 《行政与法》2004,(7):48-50
我们应从简单的规则主义法治观转变为复调的法治观。复调的法治观,以规则主义法治观为主旋律,以 法律家之治作为必要的伴奏乐。恰当的法律家之治可以弥补规则主义法治观的局限与不足。  相似文献   

12.
在中国近现代史不到两百年的历史舞台上,鸦片战争和改革开放掀起两次东西方文化碰撞的滔天巨浪,而处于风口浪尖的中国古代法律,境遇很大不同,前次被闯进来的外国人称为"野蛮的法律",后一次人们津津有味的反刍这些古代青天断案的故事。中国古代法律儒学化,以"伦理法"著称,要使我国法治现代化走上正确的轨道,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伦理进行深入的剖析,才能在社会大众层面培育起一种与现代法治要求相适应的新伦理、新文化。  相似文献   

13.
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构成了当今中国两个最鲜明的主题。然而,由于法治与改革具有不同的思维走向,二者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冲突,要想同时搞好这两项伟大的事业,首先需要处理好的二者之间的关系。只有树立正确的法治改革观,进而才能发挥改革、法治对社会进步的促进功能。目前的中国,不进行改革社会矛盾难以化解,社会转型难以完成;而不推进现代法治建设,改革则可能会失去方向,社会转型会失去目标。法治中国建设事关国家治理体制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以及国家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因而我们不能仅仅把法治当成工具,还需要把现代法治作为目标,用法治精神塑造改革的决策和行为过程,引领改革的伟大事业。法治优先、改革附随是法治改革观的主要内容,也是十八大以来法治思维方式的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   

14.
发展权与中国发展法治化的三维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以人为本与法律的融合导致了法律观的革命性变革,形成为人本法律观。而人本法律观在发展领域的运用所诞生的人本发展法律观则为发展权及其法治化奠定了理论基础。发展权法治的主体维度是人的全面协调自由发展和矫治发展导致的人的身份化、碎片化、边缘化、单极化和片面中心化。发展权法治的客体维度表现在主体对客体的全面充分而自由的占有、改造与驾驭的能力得以强化与增进的范围与幅度,意味着经济、社会、文化与政治发展权的高度整合。  相似文献   

15.
袁忍强 《法制与社会》2010,(30):294-294
以人为本的法律观,是中西方法律文化的结晶,同时又有深刻的现代意蕴,它早已成为世界各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重要指导理念,特别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中国,为形成新的和谐法治新秩序,将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相似文献   

16.
法治的多重视界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近年来 ,法治成了我国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践界最为热切关注的论题 ,同时也是我国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话题。然而 ,在我国法学者和法律人对法治问题的思考当中 ,似乎有一种比较普遍的、固定化的思维倾向 ,这种思维倾向或者思维定势 ,就是简约化。这种简约化思维倾向在理论上体现为对法治的有意无意和或多或少的化简 ,在实践上体现为对法治的有意无意和或多或少的提纯。对法治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化简与提纯 (简约化与纯净化 )进一步体现在“唯法律论”上 ,即习惯于仅仅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并思考法治 ;这种唯法律论又具体体现为“唯立法论” ,…  相似文献   

17.
法治与艺术:论职业法律家显贵的理由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初步归纳了职业法律家的出现及其地位提升的原因和意义,认为这一趋势是社会法制化的客观结果;司法的特性决定了只有职业法律家的学识化、精英化与专门化,才能在纷繁多变的现代社会里实现司法的独立与公正;而法律职业在法治中的关键作用与人的能动性特征,则使职业法律家在法治秩序建构中起到一种决定性的作用,这恰是职业法律家显出与贵要这一趋势在现代社会的本质意义所在。  相似文献   

18.
能动司法的模式与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能动司法命题的提出及其争议所反映出的不仅是当下法律人尝试着建构一种属于中国自己的司法方法与司法模式的努力,而且也反映出当下中国司法/法治只有在与西方法律话语展开对话的基础上才能够得以建构自己的法律命题与法治理论。无论能动司法的命题最终能否成为撬动中国法律发展逻辑变革的阿基米德支点,它都为我们提供了重新观察中国司法改革以及型塑中国新司法的一次机会。面对一个多元且又断裂的转型中国社会,如果能动司法能成为中国司法的一种新机制的话,那么它不仅要建立在一种整体性的司法知识观的基础上,而且在司法方法上也应更倾向于以结果为导向的实用主义。  相似文献   

19.
江泽民法律秩序观与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一脉相承,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江泽民法律秩序观主要包括政治秩序观、经济秩序观、文化秩序观和社会秩序观四个方面。其中,政治秩序观以民主为基石,是江泽民民主政治思想的精髓;经济秩序观以法治为核心,体现着江泽民“依法治国”的方略;文化秩序观以先进性为特征,彰显了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秩序观是以和谐为目标,蕴含着江泽民“和谐社会”的理念。  相似文献   

20.
一直以来,法律权威问题作为一个潜在话题存在于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关于法律与道德问题的争议中.法律实证主义者在为法律权威寻找经验性基础的过程中,发展出三种不同的权威观,即奥斯丁的"强制性"权威观、哈特的"内在面向"权威观与拉兹的"服务性"权威观.三种权威观体现了法律实证主义权威理论的三个特点,即法律权威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权威,从"外在面向"权威观到"内在面向"权威观的转向,以及法律权威事实面向与规范面向的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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