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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7 毫秒
1.
行政立法不作为既是行政不作为的新形态,也是行政立法违法的主要类型,其不作为违法之构成除应当具备立法义务之外,还必须客观存在着怠于履行立法义务之不作为状态,且已经逾越法定或合理期限。以法律文本为素材,深入解析行政立法不作为之违法构成要件,对于推进行政不作为的类型化研究以及限制行政立法权的滥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2.
我国尚无一部完整的行政程序法,许多关于行政程序的问题散见于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之中,很容易造成重复、疏漏和抵触外,应松年教授还提出两点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难以规定同类法律规范的通则;二是立法进程不统一造成法制的不统一。这就造成各个领域程序制度的发展水平不均衡,必将给法制的统一和法律的权威造成威胁,甚至对社会的安定和谐产生不利影响。对行政程序法法律价值的研究是建立统一的行政程序法的理论基础,笔者试通过对行政程序法的法律价值分析,为行政程序立法献出自己的微薄之力。本篇文章笔者通过分析行政程序法的现状指明建立统一行政程序法典的紧迫性;然后通过对行政程序法价值内涵分析探究其法律价值,即公平、效率、秩序;最后阐明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意义。  相似文献   

3.
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对于行政活动的合法、合理、正当等重要价值的实现都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意义上完全可以说,行政程序立法是—个"政府再造"的契机。行政程序法立法模式及调整范围的选择过程实际上是一个民族的传统法律文化与域外文明以及客观实践的冲突、融合过程,正确的模式选择,可以大大促进一国法制的完善进程。由此,正确选择行政程序法的立法模式和调整范围,乃是促进我国行政程序法治化的基础所在。  相似文献   

4.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自由裁量权的存在,现代行政就失去了其价值和意义。然而自由裁量权因其“自由”的属性又使它极易被滥用,从而出现错位。为了保证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作,建议从完善立法、健全司法监督制度、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公民的法律意识等几个方面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地方行政立法监督机制存在审查监督的标准不明确、监督主体多元、职责不清、监督程序不完善等问题。应建立地方行政立法问责制,明确审查监督的标准,合理划分各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并建立相互协调和衔接的监督机制,以进一步强化与完善对地方行政立法的法律监控。  相似文献   

6.
立法价值的合意对于行政立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由于观念滞后以及制度缺失等原因,我国行政立法在价值合意实现方面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为实现行政立法中的价值合意,需要确立行政立法民主、行政立法正当程序以及均衡立法等观念,并通过提升行政立法程序的效力层级、完善行政立法民主参与制度来保障价值合意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从中美比较的角度来看,当前我国行政立法程序主要存在着规定行政立法程序的立法位阶不高、立法程序的种类较少、公众无立法动议权、法律规定不具体及公众参与程度低等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合理借鉴美国行政立法程序的有益经验,就提高我国行政立法程序的立法层次和公众参与程度.改进和完善我国行政立法程序提出可资借鉴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合理行政原则的认识和理解,对于不同的法系、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是不同的。本文旨在对合理行政原则的深度剖析下认为合理行政原则就是一种限制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度"。它是行政法的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在立法、执法、司法各自行为的领域中,对行政行为在理性认识的前提下,是否符合作为法律基础的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规律以及法律本身的规律,是否符合历史主体需求的抽象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9.
针对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患者,《精神卫生法》等法律分别规定了行政管束、保护性医疗措施、强制性协助等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强制执行。但相关法律在行政强制的设定、类型、适用条件等问题上仍存在诸多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和概括性条款,给实践带来了各种问题。基于精神卫生领域的特殊性,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权益需要更强程度的保护,这也是精神卫生立法完善的价值基础。  相似文献   

10.
中国法治与行政立法改革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法治可以分为广义的法治和狭义的法治。狭义法治的要素是 :立法必须遵循程序性规则 ;法律体系具有透明度 ;法律必须具有前瞻性 ,相对清楚、统一和稳定 ;执行法律公正 ;法必须为民众合理接受。广义的法治则融入了政治道德的因素 ,它可分为自由民主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法治、集体主义法治等几种类型。中国的法治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类型 ,并朝着狭义法治标准的方向前进。中国要实现法治有许多工作要做 ,其中改革行政立法就是重要方面之一 ,它包括限制对行政立法的授权 ;约束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与规章的权力 ;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 ;设立违宪或专门审查机构解决立法的不统一问题 ;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等等。  相似文献   

11.
抽象行政不作为主要存在于行政立法领域,是行政主体因怠于行使行政立法权而导致的违法行政行为,其存在必然会使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救济机制,以督促行政主体履行作为的义务,进而填补法律的空白,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相对人可以通过行政救济、司法救济和立法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权机关可以责令抽象行政不作为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责令其履行制定、修改或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义务,确认其抽象行政不作为违法,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赔偿等.  相似文献   

12.
在行政立法当中,合理设置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法定职权,是提高立法质量的起码要求。当前立法中省级政府法定职权的设置存在如下问题:具体行政执法职权设置过多;职权界定不清;缺乏可操作性。立法工作应采取如下措施:避免在立法中赋予省级政府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对给省级政府设定的行政处罚权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清理;对确有必要给省级政府设置具体行政执法职权的,应该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3.
论建立我国无效行政行为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无效行政行为是指不具有公定力 ,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 ,我国立法虽对此有所规定 ,但并未与可撤销行为作具体区分 ,这不利于贯彻行政法治 ,不利于保护公民权益。我国应当建立包括无效的认定标准、认定方式和程序、法律后果等在内的无效行政行为制度。  相似文献   

14.
论行政行为中的第三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现代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已经不再限于直接相对人,而有可能影响到直接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行政行为中的第三人,是指行政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以外的、其权利和义务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社会主体,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主体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多种形式。维护行政行为中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方式也有多种。对行政行为中的第三人的研究,尤其是对行政行为中第三人的概念和范围、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和权益维护的方式等问题的研究,对立法、执法以及司法等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我国法制发展的"非均衡跃迁型"发展道路的一个重要表征就是"非均衡",这种非均衡的实质是立法需求的非均衡萌生与非均衡回馈,这也是立法民主的真实形态。法制建设的动力源泉就在于各种社会利益群体、阶级阶层对于法律制度的价值追求与利益诉求。地方的经济成分、利益群体及其组织形式和协商机制的构成状况决定了在法制建设中的民主含量与民意特点,而法律实施的实际成效,即对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程度,则是对于社会各种利益群体的参与积极性与法制期望值的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影响因素。这既是30年民主法制建设的非均衡法律发展路径的一个重要内因,也是理解和优化未来法律实践走向的一个重要线索。毕竟,民主基础和法制实效之间才存在着一种内在的正相关关系。  相似文献   

16.
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协调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协调论是指 :行政法通过对行政权力和公民个人权利的合理配置 ,使行政机关和公民的利益在行政权行使过程中都能得到充分反映 ,从而达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协调状态。这一理论较之平衡论、公共利益本位论、控权论和管理论有较大合理性。为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协调 ,必须完善行政程序 ,尤其是在行政立法环节应对二者有充分的考虑。  相似文献   

17.
李劲 《行政与法》2013,(6):98-102
环境知情权是环境权和知情权两者相结合的产物,是知情权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具体体现。环境知情权对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和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及提升企业形象,促进"两型社会"目标的实现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完善我国环境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应加强立法,提高环境知情权的立法层级,实行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和环境知情权法律救济机制,以切实保障环境知情权的有效行使。  相似文献   

18.
尽管中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的法律框架已初步建立,但海事行政机关在执法中仍普遍存在以罚代刑问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部门利益的考量、证据转换存在障碍、移送程序立法存在缺憾、检察监督权虚置化、配套保障制度滞后导致案件信息封闭等。解决这一问题也要从上述方面入手,建立、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李文吉 《河北法学》2020,38(5):2-19
当前我国刑法理论往往将行政犯的法益界定为管理秩序(制度)法益,但是对于这一法益的界定,要么语焉不详、要么将其界定为抽象的行政管理秩序(制度),如此模糊的界定,使管理秩序法益日益沦为"口袋法益"。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误认为所有行政法益均可以在达到一定量的情况下上升为刑事法益,加之没有区分刑法法益与规范保护目的,导致单纯的行政管理秩序混入刑法法益之中。应将前置法秩序和单纯行政管理秩序这两个行政法益从当前刑法法益中驱逐出去,根据法秩序统一原理借助前置法将适格的刑法管理秩序法益还原为实体性法益。  相似文献   

20.
环境正义注重社会成员之间环境利益和负担的公平分配。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制度从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两个方面实现了环境正义价值。由于当前我国环境保护价值观念的滞后。公众参与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法律实践还存在立法模糊、配套制度不完善、公众与行政机关之间地位不平等等缺陷。因此,公众参与制度应当建立以环境正义价值为主导的价值体系,并在此基础之上转变法律价值观念,提高立法层次,完善参与要素,搭建配套的法律制度。以推动环境民主时代的到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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