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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电信普遍服务与电信普遍服务基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方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5,1(7):26-30
为进一步缩小“数字鸿沟”,应当加强电信普遍服务的实施,以构建公平的信息社会。实践中,电信普遍服务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并应当向电信普遍服务提供者进行科学和合理的资金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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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电信管制领域的案件少有进入司法程序的,明显存在排斥司法介入的情形,主要原因在于电信管制机构非中立的管制者有意扩大管制范围,电信代理问题广泛存在,法院有意缩小司法管辖范围等。境外电信管制领域的司法介入早己存在,借助司法介入机制是各国电信管制机构维护、保证和提升管制能力的一种趋势。今后我国关键要建立真正独立的电信管制机构,并通过电信立法明确其法律地位和职权范围,破除电信代理问题,引入司法介入机制,提高法院在电信管制中的影响力,促使电信管制机构依法行政,维护电信市场公平竞争和电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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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电信诈骗案件时有发生,随着犯罪智能化、集团化、跨域化的发展,电信诈骗案件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稳定和公众财产权益。如何防范好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本文针对电信诈骗的特点,分析了电信诈骗发生的原因,并从立法防控、监督防控、人性防控等三方面出发,对电信诈骗的防控体系进行探讨,以其从根源上杜绝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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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普遍服务是每个人所应享有的权利,要实现电信普遍服务,必须有法律作为保障。本文介绍了电信普遍服务的基本理论,重点论述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电信普遍服务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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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行业极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以及电信运营商的市场垄断地位决定了电信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可避免地受到限制和侵害.电信消费过程中常见的“差别待遇”、“捆绑销售”、“陷阱消费”、“电信骚扰”等正日益严重地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此同时,电信消费者的维权却举步维艰.因而我们必须检讨与电信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相关的法律制度体系,并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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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增值服务法律问题思考——以电信运营商的特殊义务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信增值服务具有信息化、虚拟化等特征,服务中涉及的问题较多,由此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目前,对其调整偏重于管制,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市场法则作用的发挥,效果不理想。因此,有必要从剖析电信增值服务合同、移动增值业务合作协议以及电信服务合同入手,理顺电信增值服务的法律关系,确立以市场规则为主的法律调整手段。针对电信增值服务关系的所具有的特殊性,论文从合同效力扩张的角度,阐述了电信运营商在电信增值服务关系中的特殊地位,建议让电信运营商承担起特定的义务。最后,笔者还就如何通过保障信息的充分性来维护用户的利益谈了自己的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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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电信行业发展迅猛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服务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与此同时我国电信业也出现了重复建设和投资、恶性竞争、电信消费不透明、客户满意度不高等一系列问题。本文认为电信监管体制不健全是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理清电信监管的基本概念和既有的研究成果、分析了我国电信监管体制所面临的问题、回顾了世界其他国家电信监管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建立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完善电信监管机构的问责制、建立融合性电信政府监管体制、建立健全的社会监督与行业自律机制等改革我国电信监管体制的主要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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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是司法机关防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本文就电信诈骗的特点、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作了论述,并结合电信诈骗的作案手法提出相关的防范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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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行业垄断的法律规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制与经济》2007,(12)
随着近年欧美各国对电信行业的改革,各国反垄断法都将电信行业等昔日所谓的自然垄断行业纳入其规制范围,并对电信业实行适度管制。我国电信行业垄断的现状令人堪忧,对电信业实行改革、引入竞争,放松管制是当务之急,同时应建立和健全电信竞争法律制度,对电信行业可实行适度管制,建立反垄断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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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商重组之后,电信行业用户投诉的数量和复杂程度大幅度上升,本文分析了新形势下电信用户投诉日益增多的原因,并结合电信企业的实际提出正确处理客户投诉、降低投诉率的几种主要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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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信消费者的特殊性权利及其保护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电信消费的法律特征入手,提出电信消费者的特殊性权利,并探讨如何构建我国电信消费者权利的保护机制:首先应当制定旨在保护消费者权利的电信立法;其次政府应当按照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公开、公平、公正、政企分开的原则对电信的市场秩序和企业行为实行监管,并明确电信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第三,应当健全司法对电信消费者特殊权益的保护机制:设立电信消费者诉讼专门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增加消费者争议仲裁制度,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第四,应当建立电信消费者权利的社会保障机制,发挥社会中间组织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