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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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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法中居住权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居住权制度在世界的许多国家的民法典中都有规定,在我国的物权法草案中第180条至于191条中也规定了居住权制度,但新颁布的物权法中并未对此作出规定,笔者认为,我国物权法应当规定居住权制度。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的一大缺憾——居住权制度的删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滕晓春 《研究生法学》2007,22(3):132-138
从物权法讨论起草之日起,关于我国物权法是否需要规定居住权制度,学界就一直见仁见智,莫衷一是,大有物权法一日不审议通过,争论就一日不休的架势。在2005年7月10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中,居住权曾一度规定在用益物权编,然而,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物权法,最终却删去了关于居住权制度的规定,对此,笔者实在不能苟同。虽然在《物权法》已经正式颁布,居住权制度已经明确删除的情况下,依然撰文主张设立居住权制度未免给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制定《物权法》的过程中,对于是否规定居住权曾经产生过很大的争议。虽然最终公布的《物权法》没有规定居住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关于居住权的讨论就此停止。本文从我国对居住权的讨论谈起,在介绍了居住权的产生及其在法德两国的发展后,得出居住权是一项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制度,而且不能被其他制度取代。从我国目前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及房价较高的具体国情来看,我国迫切需要对居住权进行立法,来解决没有房子的弱势群体的居住问题。  相似文献   

4.
居住权问题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华亮 《河北法学》2007,25(7):84-88
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学术界对于我国物权法是否应当规定居住权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但是,经过详细检讨后发现,赞成者的观点在方法论和具体观点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而反对者亦未能有效论证己方观点.此时应当依据论证负担分配规则得出不支持承担论证负担一方的结论,即我国物权法不应当规定居住权制度.  相似文献   

5.
社会公共利益在当今中国社会日益受到重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保护弱势群体的居住权已是当务之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并未规定居住权制度,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本文从居住权的渊源和历史发展着手,联系我国实际情况来论证我国有必要建立居住权制度。  相似文献   

6.
用益物权是指直接支配他人之物而利用其使用价值的限定物权,是物权法中十分重要的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变迁,用益物权的种类不断发生变化。2005年我国在立法上首次确立了居住权制度,将居住权纳入了我国的用益物权体系。物权法草案用专章共计12个条文,规定了居住权的相关内容。这一制度的创新在法学界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论,现就物权法中居住权的设立谈一下我的理解和看法。一、居住权的起源与我国居住权的定义罗马法的用益权中就已经蕴涵了现今所称的居住权。自罗马法以来,在一些国家的立法与实践中都设立了居住权制度:法国、德国、瑞士、意大…  相似文献   

7.
居住权制度起源于古罗马法,之后大陆法系各国纷纷仿效建立了居住权制度。我国物权法中没有设立居住权制度。但是本文认为我国存在居住权制度的立法空间。文中通过分析在我国建立居住权制度的重要意义,指出了我国应当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居住权制度。  相似文献   

8.
黄松有 《法学家》2006,(1):143-148
作者认为,物权法应对"物权优先于债权"做出原则规定,而对"公共利益"不宜做出概括性界定,赃物等权利归属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添附、法定居住权和意定居住权都应在物权法中加以规定,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订定流质或流押合同,抵押权的追及力应在物权法中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9.
对于物权法是否要建立居住权制度,学界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议,如今这一争议似乎已经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尘埃落定。本文从居住权的概念和特征入手,对目前关于居住权制度的两种观点进行了比较,在此基础上对反对我国建立居住权制度的观点进行了辩驳,指出了在我国建立居住权制度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应当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居住权制度。  相似文献   

10.
肖俊 《比较法研究》2023,(1):126-141
我国民法典第371条规定遗嘱设立居住权参照适用合同设立居住权的相关制度,该条不恰当地使用了参照技术,割裂了居住权的同一性,也忽略了法律适用的复杂性。遗嘱设立居住权的意义在于以人役权为特征的物权规则与继承法的衔接适用问题,两者的协作体现为三个方面:首先,在遗嘱中居住权的内涵判断以及居住权创设的时间方面,应当优先适用继承法的规则,即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解释以及当然继承原则;其次,在遗产债务清偿、遗产管理以及转继承规则的适用方面,应根据居住权的人役性进行调整;最后,在物权法中居住权的义务规则缺失的情况下,应该在继承法和居住权制度之外类推质权人的用益规则与地役权滥用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11.
居住权制度在我国民事(物权)立法过程中最终被废黜,既反映了传统民法中的,微观意义上的居住权制度本身存当代中国社会意义的欠缺,又反映出我国物权法完全排斥居住权观念的极端性.尤其在物权法宣誓了"公有制"的基本原则之后,创造性地发展罗马法以来的居住权,就成为当代中国物权法参与营造和谐社会的,当仁不让的制度功能.其体现即是以宪法之维中的居住权观念,统帅物权制度,面向土地的"公产"取向,以公众居住利益实现为基础进行地权制度的改良.  相似文献   

12.
《现代法学》2018,(2):105-118
渊源于罗马法的居住权制度广泛存在于欧洲、美洲、非洲和亚洲诸多国家与地区的民法典中,我国2007年制定《物权法》时未纳入该制度,实属立法政策上的失误。当前民法典分则立法应于物权编创设居住权制度,此举具有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不仅可以更好地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而且可以更好地体现所有权人的意志。具体而言,我国民法典分则物权编应围绕居住权的一般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登记、居住权的限制、居住权人的使用权、居住权人的义务、所有权人的义务等十二个方面对居住权制度做出系统性规定,从而在丰富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同时,为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提供法律管道,实现我国住房之策由"居住有其屋"向"住有所居"的转变。  相似文献   

13.
居住权基本理论问题反思——评居住权的否定理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曾大鹏 《河北法学》2006,24(11):106-110
否定居住权的各项理由值得商榷.脱离人役权的概念体系,在物权法中单独规定居住权也是可行的.人役权制度的废弃并非铁板一块的绝对真理.居住权制度具有无法为其他制度所替代的独特功能,它并未放弃对效益价值的追求,要辩证地理解居住权的不可转让性.在居住权法律关系中,保姆一般是间接受益人.  相似文献   

14.
居住权制度起源于古罗马法,之后大陆法系各国纷纷仿效建立了居住权制度,以此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我国颁布的物权法中没有设立居住权制度,但是我国存在居住权制度的立法空间,现实生活中住房的紧缺以及经济条件的限制等等都决定了居住权制度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5.
2005年7月,全国人大法工委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在第15章中规定了居住权,具体包括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的设定方式、居住权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居住权的消灭等。然而,对于居住权这一制度是否有立法必要,学者观点并不统一,理论上的论证亦不深入,有鉴于此,本文拟对  相似文献   

16.
居住权是大陆法系传统的物权形态,由于我国学界错误认定其性质,将其分割财产的物权属性与扶养制度相混淆,由此导致《物权法》没有规定居住权。在当前社会实践中,由于房价高速上涨和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民众频繁自发地创设居住权,法官也通过多元的解释技巧对这种权利予以救济。在住房保障改革的背景下,居住权规则也可以有效地弥补按份共有理论在建构共有产权房制度中的不足。2018年《民法典草案》第十四章规定了居住权,但仅有的四款条文过于简单,应通过学理对之完善并最终规定在民法典中。  相似文献   

17.
居住权制度最早起源于古罗马法中的人役权,其设立的初衷在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然而,我国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最终删除了草案中关于居住权的制度。  相似文献   

18.
2004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的《物权法》第二次审议稿在第十六章首次提出了居住权制度。可是2006年8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对草案进行的五审之中,居住权制度被断然删除。现行《物权法》最终也没有采纳这一大陆法系国家传统的制度。本文认为,居住权作为一项舶来品,在纳入《物权法》以前必须经过谨慎的制度改造,不宜操之过急。否则可能会与我国的社会现状格格不入。  相似文献   

19.
居住权的源流及立法借鉴意义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刘阅春 《现代法学》2004,26(6):154-160
居住权是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中的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在西法东渐时却没有被我国民法所借鉴。在物权法草案的讨论过程中,学界对于是否引入居住权意见不一。文章从分析居住权的概念及其源流入手,探讨了我国是否能够引入居住权以及如何在立法体例和具体内容上设计居住权诸问题,以期能为居住权这一理论争议提供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20.
目前,很多夫妻共有的住房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若适用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家庭成员的生存权就会受到损害。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12条第1款规定对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房屋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为实现立法目的,它需要精确界定。为充分保护家庭成员的居住权,最根本的方法是完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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