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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这本书的前言中有这样一段话:立宪政府的理论和实践可能是西方世界所取得的最大的政治成就。这一成就既不是一个世纪也不是一个民族所造就的。因此,我们可以不带任何沙文主义色彩自豪地期望,这一政治成就可能成为全人类永久的遗产。但是,立宪政府的生成是否以存在一种宗教的和哲学的支持为先决条件?当一种原先培育其成长的宗教和哲学的意向消亡时,该立宪政府是否还能够生存下去?仔细思考这两个问题,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一个问题,也就是宪政的根本问题——即宪政本身的合法性或者宪政的根基是什么?弗里德里希教授写作《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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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一书是弗里德里希围绕一个理论问题进行思想史探究的典范。作为批评人性本恶的全知全能的上帝代表了正义的终极指向。正因为有了基督教的超验正义作为约束,宪政主义在得以具备其绝对意义上的合法性基础。本文通过梳理书中的主要思想,浅析了宪政与超验之维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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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一书是弗里德里希围绕一个理论问题进行思想史探究的典范。作为批评人性本恶的全知全能的上帝代表了正义的终极指向。正因为有了基督教的超验正义作为约束,宪政主义在得以具备其绝对意义上的合法性基础。本文通过梳理书中的主要思想,浅析了宪政与超验之维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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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宪政制度非经济制约因素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泰国宪政制度在国王、宗教、民族、军队、政党等非经济因素的交互制约下显现出不同于西方的宪政运行模式和宪政道路。对泰国宪政制度非经济制约因素进行分析,以期对泰国宪政制度的现状进行合理诠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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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中世纪宗教束缚,以及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的观念冲击后,17—18世纪欧洲思想家从哲学上建构了现代国家理论,摆脱了自然理性和宗教理性对国家观念的支配,开启了人类理性占主导地位的现代国家理论的建构。英国经“光荣革命”从传统封建王朝变革为现代立宪国家后,北美大陆通过独立战争向世界宣称“美利坚合众国”正式成立。一群既具长远政治眼光、又有强烈现实主义倾向的政治家,探索出一条建构现代宪政国家的政治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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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的宪政进路是一个极具法律理论品格和法律哲学魅力的独特的国际经济法理论进路 ,其学术源流、逻辑体系和理论意义均有梳理之价值。一、国际经济法宪政进路的学术源流就学术渊源而言 ,国际经济法的宪政进路可以上溯到近代的古典自由主义的政治、道德、经济、社会和法律理论。不过 ,早期思想家更多强调国际经济秩序是各国自由贸易和民主宪政的自然结果 ,而很少专门论述国际经济秩序和国际经济法理 ,后来的国际经济关系学者则似乎遗忘了这种自由主义宪政传统。最早把宪法思维引入国际经济法之中的是杰克逊教授。在其被喻为“GATT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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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分权思想是近代以来西方宪政发展与思想家们不断完善的优秀产物,孕育了国家权力构造原理的精髓。早期的非职能分权思想,虽然盛行于其所处的时代,却因其天然局限性而为历史所抛弃。近代资本主义兴起以后,以洛克、孟德斯鸠为代表的启蒙先驱,以英国几个世纪的宪政运动为蓝本,确立了影响近代世界宪政发展方向的职能分权思想。职能分权思想之内核,在于控制国家权力这种必要的恶以保护公民自然权利与个体自由,使国家权力完全抽象化与公共化,并保持职能性分立与制衡。这一思想随后为其它国家的宪政所践行。联邦党人面对北美的民族危机与宪政困境,在民族独立的斗争中,成功实践了三权分立原则并使之成为一种分权范式;法国与日本等国家曲折的宪政之路同样秉承着职能分权思想的精神。近代以来,中国在前后百年的复兴之路上,对于分权原则也有过艰辛的探索,却总是为现实所不允甚至成为政治的牺牲品。二战以来,职能分权制衡原则已跨越了国界与意识形态,为绝大多数的民主宪法所承认,在各国宪政发展中发挥了无可比拟的作用,虽具体形态各有所异,然其精髓却一脉相承。本文对职能分权思想解构之目的,在于使国人正确认识这一无国界无意识形态的优秀政治思想,并将其运用到实践之中,使我国的政治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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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以立法或规范性文件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作出规范,它的价值不仅在于凸现了人大权威的回归,更重要的是宪政理念的彰显,对宪政秩序的认同和呵护。宪政秩序的题中诮有之义有学者指出,宪政应该被理解为: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国家权力良性运行的统一;政治秩序法律化,以政治权力在宪法范围内有序运行为标准;宪政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在宪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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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中国自有宪法己将近百年,然中国之宪政建设尚待完成。盖宪法于宪政,犹如法治于法制,其盛衰兴废,不独受制于法律之制度,更取决于政制之安排,社会之结构,公民之素质与民众之信仰。故修宪法虽易,行宪政实难。”梁治平先生的话一语道破中国宪政之玄机。宪法与宪政,于中国而言,是“一字之差,百年之别”。如何使宪政的幼苗在中国大地茁壮成长,这个问题一直在困扰着一代代关心中国现代化坎坷进程的人们,值得欣慰的是,中国国民追求宪政的脚步从未停止过前进。今日中国,人们畅谈宪政,倡言法治,见仁见智,其心也诚,其言也善,宪政在中国大地的光芒己日渐生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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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是思想史上第一个为良心自由作出法学论证,并将之作为宪政基础的思想家.虽然康德一般被视为社会契约论者,但其理论基础并非社会契约或者作为社会契约基础的人民意志.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以人的良心自由为基础,社会契约为手段,力图构造人的道德自我在国家的实现.对良心自由的追求不仅是康德道德哲学和法哲学的基本价值,康德还将之在权利体系中展开,使之具有充分的实证性,对现代宪法尤其德国基本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在康德的权利秩序中虽然“人的尊严”是最高的价值准则,但这种价值准则是形式命令,要以良心自由为价值基础和界限.康德的良心自由理论经过德沃金的洛克式改造,也影响到美国的宪法实践,成为现代宪政的价值公约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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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八十多年前,以陈独秀和李大钊为首的五四运动思想家把儒学视为现代宪政的死对头。当时,他们激烈反对保守派要把孔孟之道作为"国教"而写入宪法的企图。在今天看来,他们的这项努力显然是合理与进步的。但他们的评论同时显示,中国的激进知识分子想做的远不止是这些。他们认为,儒学是完完全全违背宪政精神的,并应作为中国社会与人格改造的障碍而被彻底抛弃。陈独秀相当准确地把儒学等同于其礼治体系,而后者的一系列规则——从"三年之丧"到"三纲五常"——已经受到激烈批判。李大钊则在要求把孔子的名字从当时正在争论的宪法中删去的同时,列举了儒学和西方宪政格格不入的多条理由。本文写作的目的之一,在于为儒学就其与宪政之间的关系提供部分辩护。我认为儒学并不和宪政精神背道而驰。恰恰相反,传统的礼治正是宪政的一种形式。儒家的"礼"看似陈旧迂腐、繁琐不堪,但实际上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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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包含着责任政府原则,其核心价值之一,就在于确保国家权力的公共性,以便保证国家权力用于公共服务。透视近代西方国家宪政的发展历程,就会注意到近代西方国家的宪政模式是代议制,而代议制宪政模式的作用机理又是与国家财政的公共化建构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代议制既是近代西方国家的宪政模式,又是近代西方国家财政公共化建构的制度之基。因为,只有确保国家财政的公共化才能确保国家权力的公共性。这也正是近代西方宪政模式与其古典和中世纪时期宪政模式的不同之处:后者主要是通过司法来规制国王所代表的行政权力,表现为司法型宪政模式;而前者主要是通过议会对国家财政的公共化组建和监管,来实施对行政权力的政治规范和约束,表现为代议制型宪政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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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宪政文化 宪政文化,是以宪法为基础的民主的政治状态。就实质言之,宪政文化指的是一种民主的政治状态,区别于独裁、专制的政治状态;从法律特征言之,宪政文化指的是建立于宪法的基础上的政治状态,指明了宪法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将宪法作为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的共识正是反映了这一点)。 宪政文化包含了二个方面的属性:价值属性和操作属性。以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政治的目标是宪政文化的价值属性即根本属性,政治的过程由大多数人参与其中则是宪政文化的操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