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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朱平利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4,(6)
劳资群体性事件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中外学者们从改革利益冲突、新的阶级形成等方面解释了我国农民工劳资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新生代农民工劳资群体性事件引起政府对工会工作的重视,需要进行工会改革、改变当前劳动关系的模式,从法律法规等制度上积极预防劳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结合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从微观角度进行研究,以期为解决此类群体性事件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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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白果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3,27(2):32-37
珠三角近年多发的集体停工事件,标志着"法外权益诉求难以满足"成为劳资矛盾的症结,劳动关系进入主要基于权益"法外化"的集体化转型阶段。劳动关系的转型态势主要表现在劳动力市场供求、劳动者诉求与维权、争议标的与争议形式等方面。转型阶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重点加强法外权益集体劳动关系立法,建立完善争议处理制度;准确界定劳资矛盾性质类型,依法妥善处理集体争议和群体性事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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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以及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经济关系日益复杂多样,劳动关系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职工谋求自身利益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创新职工利益诉求机制和矛盾化解机制,引导职工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有效化解劳资矛盾,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5.
李立三关于处理劳动纠纷的思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建国前后,面对复杂的劳资纠纷问题和处理劳资纠纷的混乱局面,李立三多次发表讲话阐述他处理劳资纠纷的思想。具体讲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是处理劳资纠纷的基本原则。李立三指出,毛主席“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是“现阶段上我们对私人资本解决一切问题的出发点”。他强调:“只顾资本家的利益,不顾工人生活的困难,是完全不对的,这样将损害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于工人不利,于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不利。但是只顾工人暂时的片面的利益不兼顾资本家方面的利益,也是同样不对的,也是同样对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有害,即是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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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恒军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3,27(1):1-4
近年米工人权利意识的觉醒和一系列维护和争取权益的集体行动,标志着中国工人已经突破“原子化”、“碎片化”学术话语和政治话语的束缚,正在成为一种型构社会政治发展的阶级政治主体力量.遮蔽工人的“阶级”存在,已积聚了巨大的政治风险,其直接政治后果是消解了工人作为“阶级”的政治实践意义,甚至将工人的合理诉求和正当主张视为“反体制的力量”.如何以积极的政治姿态面对工人的“阶级”成长,主动自觉地把工人的政治诉求纳人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轨道,成为执政党和政府面对的重大问题和责任. 相似文献
9.
苏映红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0,25(1):13-16
改革30年来的社会转型过程中,虽然工人权利意识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工人权利意识的发育程度与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仍然有很大差距。培育工人权利意识,政府、工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社会群体都任重道远。培育工人权利意识,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从权利意识的发展水平上来看,就是要引导工人从认知到行动、从非理性维权到理性维权;从权利的主体看,就是要引导工人从仅仅关注个体权利到维护集体权利和群体权利;从权利的内容看,就是要引导工人从关注生存权利到关注发展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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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清泓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20,34(3):1-13
调解能够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争议,使其化解于诉讼之前或之外。研究将劳动争议调解分为两类:一是"小调解",二是大调解。大调解又分为一般大调解和特殊大调解。大调解的法理基础主要是劳动政策层面,由于在对其法定性问题的认识上分歧严重,使得大调解在学界和实践中都有很大争论并延伸到劳动争议中来。实践中已经出现了一些劳动争议之特殊大调解成功模式,如"山东模式""天津模式",为大调解之合理性提供了有力证明和支撑,也为大调解在劳动争议特别是集体劳动争议中的广泛实施,提供了可行性的实践范式。 相似文献
12.
研究使用北京市"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对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的影响及应对举措"专题数据和调研访谈,描述了从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现状,并从工会角度提出面对新就业形态的思考和应对策略。新就业形态带来了大量就业岗位,同时也造成了平台从业者权利不平衡、劳动权益保障缺失、工作稳定性下降、传统劳动法律体系不适应、工会应对不足等问题。从工会角度出发,应对新就业形态的主要策略包括反映平台从业者的诉求、及时介入平台劳动争议、努力帮助提升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就业质量、推动劳动法律体系向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拓展等。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随着算法等人工智能技术越来越多地运用于劳动者管理中,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保护短
板日渐凸显。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在实践中较为常见,相关司法案例数量也日趋增多。经过对司法案例
的分析,发现私法在保护劳动者个人信息方面表现欠佳:一是在算法黑箱下劳动者知情同意原则难以得到落实,
二是劳动者很难通过合同审查模式主张其个人信息权利。由于劳动关系的不平等属性和个人信息权利的工具属
性,有必要引入公法对劳动者的知情同意权进行保护。劳动者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有赖于以各地劳动监察部门
为中心的行政监管,此种路径优于事后司法进行的合同审查。具体而言,劳动监察部门应在监督用人单位落实
知情同意原则的同时,根据技术准则动态调整知情同意原则实施的具体标准,在个案判定劳动者个人信息是否
受到合理保护时使用分类收集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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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乐明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9,33(6):97-105
工人职业健康问题非常重要,但缺乏系统性和理论性的论著。研究旨在通过梳理国内外已有研究,归纳工人职业健康的理论模式,并提炼出理解工人职业健康问题的内核,进而搭建分析工人职业健康问题的系统框架,以期推动工人职业健康研究的系统化与理论化。研究认为,工人职业健康状况实际上是劳动关系三方主体之间博弈的结果,工人职业健康问题的内核在于对劳动关系三角结构的把握。基于保障工人基本劳动权益的理想,劳动关系形态应是工人、资本与国家三者两两之间均能达成制约与反制约的均衡状态。因此,均衡劳动关系可以成为判断工人职业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 相似文献
15.
杨欣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8,32(3):88-95
澳门劳资纠纷处理制度在结构上分为三部分,劳工事务局、检察院、法院依据法律对劳资纠纷有不同的处理权限,劳工事务局通过劳动监察处理绝大多数的劳资纠纷,依凭行政处罚以及提起刑事诉讼的强威慑,涉嫌劳动违法的企业在此阶段多会选择与劳工达成和解。检察院对劳动监察"下漏"的纠纷继续进行调解。及至法院,纠纷数量已极大减少,且主要集中于法律问题。此种以劳动监察为主体,法院为最终解决方式,注重调解的劳资纠纷处理结构,有助于帮助劳工高效维权,提升劳工对于政府的信赖,降低司法压力,对于内地当前正在进行的劳资纠纷处理制改革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劳动者私生活安宁权的生成,既得益于《民法典》的颁行,又源于网络化时代劳动者私生活安
宁权益保护的迫切需求。从权利性质上看,劳动者私生活安宁权兼具自由权和社会权双重属性。然而,在当下
其权利实现却面临诸多困难,表现为与雇主监督管理权的矛盾及冲突,《民法典》隐私权保护框架的不周延性
以及劳动法保护规范的滞后性。研究建议,就劳动者私生活安宁权的实现路径来看,一是要对《民法典》的保
护路径予以细化和调整,二是要在劳动法中创制新的制度与规则对劳动者进行特别保护。与此同时,应遵循 “两
步走”策略,以协调《民法典》保护与劳动法保护之关系,从而充分实现劳动者的私生活安宁权益。 相似文献
17.
徐志强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23,37(6):35-50
《工会法》在“法律责任”部分确立了不当劳动行为的行政救济路径,但至今未明确此路径的
性质及程序展开规则,严重制约着该法的实施。此类争议在域外立法中存在着民事诉讼主导、行政裁决主导、
二元机制并存三种处置模式,但基于不当劳动行为争议的不可诉性、司法救济难以满足团结权保障的时效性和
预防性要求、行政救济可覆射之权责主体更为宽泛诸原因,行政裁决始终占据域外代表立法国家核心机制之地
位。我国应当汲取这一立法经验,在统筹好裁决机制设计多元价值诉求基础上,从不当劳动行为行政裁决机制
之基本构造、不当劳动行为型违法解雇条款与一般违法解雇条款之协调、工会工作人员不当劳动行为行政裁决
救济路径之拓补三方面推进法律续造,并带动相关立法的精进表达。未来,建议制定统摄性的“劳动争议处理法”
来对包括不当劳动行为争议在内的集体劳动争议之处置进行系统重整,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争议处置
体系。 相似文献
18.
杭州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23,37(4):114-124
“四天工作制”即一周工作 4 天或 32 小时的工时制度。从 2015 年到 2022 年,在世界经济疲软
衰退和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的背景下,欧洲、大洋洲、北美洲、亚洲的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实
施了以“四天工作制”为代表的缩短工作时间的试验。“四天工作制”运动的组织和研究者也从经济、劳资关系、
社会三方面提出了理论主张。“四天工作制”运动本质上是资本主义国家和企业通过缩短工时的手段,应对资
本主义经济困境的举措,一定程度上面临着后劲不足、易于反复的困境。“四天工作制”运动对我国具有两点启示:
其一,应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协调机制,提高劳动者议价能力,稳步降低劳动时间,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二,
在未来继续缩短工作时间的问题上应警惕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设置的“缩短工作制陷阱”。 相似文献
19.
吴建平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23,37(5):10-23
职工代表大会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和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发展动力、
参与领域以及职权,在不同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在革命时期,激发工人生产积极性是其主要发展动力;
在建设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政治民主的要求成为主要发展动力;改革开放以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日益
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发展动力。职工代表大会参与的领域及其职权也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日趋明确和理性,即在生
产经营事务上享有审议建议权,在事关工人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上享有审议通过权,此外还享有对企业领导的
评议监督权,以及对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选举权。这种职权特点既遵从了资本增殖的理性要求,也关照了企
业中职工的各种合理诉求。 相似文献
20.
张成刚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8,32(3):61-70
本研究运用北京市"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对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的影响及应对举措"专题调研数据(1),通过整合定性和定量要素的混合方法,分析了共享经济平台劳动者就业的特征以及劳动关系的现状与问题。结果表明,共享经济平台就业呈现出低门槛、高灵活性、去劳动关系化的特点。共享经济平台为劳动者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和新的工作模式,在帮助劳动者提升收入水平的同时,劳动者可以较为自由地安排工作时间。但同时,共享经济的发展对传统劳动关系秩序产生了巨大挑战。传统劳动法律体系不适应共享经济的发展,劳动者与共享经济平台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平台从业者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应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