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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医药法》通过构建"持有人"这一特殊民事主体概念,赋予持有人传承使用、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等权利。遵循IGC"保护传统知识"议题中对于传统知识保护的例外和权利限制理念,通过界定商业性使用行为,以及借鉴著作权转换性合理使用制度构建中医药传统知识商业性合理使用的权利限制规则,为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专有权利保护制度奠定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2.
常宗宇 《法学》2006,(3):72-77
中医药传统知识是一株根深叶茂的大树。而如今,世界性的“不当占有”正在悄然地侵蚀着中医药传统知识赖以生存的根本。我们必须寻求一种“培元固本”之法,即通过对我国“中医药知识”正名、赋权,创建一套适宜的专门制度,为中医药传统知识营造一个更加良好的生存发展空间。中医药知识利益的保护是制定中的我国知识产权国家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正在考虑制定保护中医药知识利益的法律制度。值此之际,有必要就传统医药知识利益的国际国内处境作出阐释,并对如何构建相关保护制度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3.
传统医药知识利益未获保护的国际国内背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医药传统知识是一株根深叶茂的大树。而如今,世界性的“不当占有”正在悄然地侵蚀着中医药传统知识赖以生存的根本。我们必须寻求一种“培元固本”之法,即通过对我国“中医药知识”正名、赋权,创建一套适宜的专门制度,为中医药传统知识营造一个更加良好的生存发展空间。中医药知识利益的保护是制定中的我国知识产权国家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正在考虑制定保护中医药知识利益的法律制度。值此之际,有必要就传统医药知识利益的国际国内处境作出阐释,并对如何构建相关保护制度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4.
黄武双 《法学》2006,(3):77-80
中医药传统知识是一株根深叶茂的大树。而如今,世界性的“不当占有”正在悄然地侵蚀着中医药传统知识赖以生存的根本。我们必须寻求一种“培元固本”之法,即通过对我国“中医药知识”正名、赋权,创建一套适宜的专门制度,为中医药传统知识营造一个更加良好的生存发展空间。中医药知识利益的保护是制定中的我国知识产权国家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正在考虑制定保护中医药知识利益的法律制度。值此之际,有必要就传统医药知识利益的国际国内处境作出阐释,并对如何构建相关保护制度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5.
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立法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医药传统知识不仅是我国的传统文化和医疗资源,也是具有巨大经济价值的商业资源,通过立法来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已经成为了中医药界的共识。在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立法的过程中,立法技术要遵循与现行法律有效衔接、制度创新、上位法与下位法相结合等基本原则;立法内容要遵循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分类确权、体现价值、国家利益、政府主导等基本原则;立法进程要遵循先易后难、协调配合等基本原则,从而实现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法律制度的系统构建。  相似文献   

6.
中医药是中国具有优势地位的传统知识,是中国重要的文化、卫生、科技和经济资源,但随着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的发展,中医药面临着财产属性、智力成果的法律确认和被不当占有和不当利用等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封中医药知识产权特性的深刻认识和专门制度的建立还有待在法理研究上的突破。  相似文献   

7.
从一定角度看,知识产权法上的公共利益可以诠释为与知识产权人利益相对应的、不特定的、众多的、潜在的各种知识产品使用者(公众)对受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产品加以获取与使用的利益.在国际层面上,这一利益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存在交叉.以促进公共利益为目的和原则是各国知识产权法乃至早期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历史传统.以 《TRIPS协定》为核心的当代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产权实体权利进行猛烈扩张,并纳入国际贸易制度予以保护,严重偏离公共利益原则,与发展中国家健康权、食物权等基本人权困境存在正相关关系,警示现行知识产权制度需要进行一定的修正.未来知识产权制度的改革需要重拾公共利益传统,可以在 《TRIPS协定》框架下,对现行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一收一扩”: “一收”即将知识私权的权利边界进行适当收缩和限制,扩大和加强公共领域保护; “一扩”即把传统资源剥离出公共领域,纳入知识私权范畴.  相似文献   

8.
通过十多年的发展,印度建立了全球最为齐全、完善的传统知识数据库治理体系。以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人民生物多样性注册系统为典型代表的传统知识数据库为印度传统知识保护提供切实助力,并使其成为世界上传统知识保护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对印度传统知识数据库治理体系动态研究,有助于对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领域现状和问题进行评估与反思并提出完善建议。印度传统知识数据库创设、运营和治理具有"公共利益导向、法律机构保障、符合数据伦理、循序持续推进和允许多方参与"等经验,但也存在"缺乏统一数据收集、整理、登记和归档标准""运营实施操作规则仍有待具体明确"等问题。结合印度相关领域先进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在检视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创设、运营和治理领域存在"公共利益维护缺失、行政监管体制与法律配置不当"等缺陷的基础之上,提出如下建议:创设提供"在先技术"功能的传统知识专门数据库,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搜集、整理、登记和归档行业标准,完善中医药传统知识法律保护实施细则与设置行政主管部门与行政监督管理体制,规范约束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商业经营行为,鼓励数据库运营商自行创设运营实施操作规则等。  相似文献   

9.
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28,自引:0,他引:28  
冯晓青 《知识产权》2003,13(6):16-19
知识产权法可以被看成是在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分配、法律选择和整合。知识产权法本身是作为平衡知识产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而做出的制度设计,旨在激励知识创造和对知识产品需求的社会利益之间实现理想的平衡。知识产权人的私权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利益平衡,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石。这种利益平衡机制在知识产权法上具有充分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0.
网络隐私权的属性:从传统人格权到资讯自决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在网络环境下,传统上侧重于保护精神性人格利益的隐私权概念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各国已经逐渐认识到了传统隐私权法律保护的不足,纷纷制定出新的法律以更好地保护与个人网络信息有关的隐私权,隐私权的内涵也已从消极被动的“私生活不受干扰”的人格性权利发展为积极能动的“自己的信息自己控制”、兼具人格和财产属性的权利,即资讯自决权的概念。这不啻是大陆法系传统人格权法律保护制度的一次革命。但是,在为保护个人信息的隐私利益而行使资讯自决权时,也应受到相应的合理限制。这里,法律在隐私权的保护和公共利益、投资利益的保护之间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的利益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11.
传统中医药知识是否需要法律保护以及如何进行专门法律保护,业已成为传统中医药知识领域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重要问题。在传统中医药知识需要专门法律保护业已成为普遍共识的前提下,以获取和惠益分享为核心内容的传统中医药知识专门立法应是最佳选择。以《中医药法》起草为契机,传统中医药知识专门立法不仅面临新的机遇,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  相似文献   

12.
论电信消费者的特殊性权利及其保护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彭熙海  褚格林 《河北法学》2005,23(10):53-58
从电信消费的法律特征入手,提出电信消费者的特殊性权利,并探讨如何构建我国电信消费者权利的保护机制:首先应当制定旨在保护消费者权利的电信立法;其次政府应当按照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公开、公平、公正、政企分开的原则对电信的市场秩序和企业行为实行监管,并明确电信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第三,应当健全司法对电信消费者特殊权益的保护机制:设立电信消费者诉讼专门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增加消费者争议仲裁制度,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第四,应当建立电信消费者权利的社会保障机制,发挥社会中间组织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3.
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护问题论纲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保护与救济社会弱势群体是实现社会公正和法律实质正义的基本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虽然法律机制因其局限性而无法解决社会弱势群体利益需求的全部问题,但是法律机制在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方面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社会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基本内容应该围绕权利宣言和权利保障展开,核心问题应该是在给人以机会、给人以能力、给人以物质帮助三个方面寻求制度努力。  相似文献   

14.
张学武 《法律科学》2008,26(2):97-103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是以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为中心构建起来的。赋予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由检察机关作为(权利主体抽象、或者说缺位的)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的代表,参与民事诉讼,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与宪政基础。  相似文献   

15.
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模式选择与制度设计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杨明 《法商研究》2006,23(1):114-120
传统知识是传统社区居民之持续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人类文化遗产的核心要素。建立传统知识的保护制度,其意义在于防止对传统知识的侵占,包括在无任何利益共享的条件下使用传统知识或者以贬损的方式使用传统知识,从而有利于传统社区的人们积极从事传统实践、提升传统知识对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保护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对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不仅应利用知识产权制度,还应针对某些特殊传统知识构建专门的保护制度。除私法保护手段之外,还应建立传统知识的公法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16.
秘鲁对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的保护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知识在遗传资源保护和持续利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其自身特点,传统知识经常成为发达国家生物开发者进行生物剽窃的对象,其价值也在获取与惠益分享中没有得到合理的承认与补偿。目前很多发展中国家都意识到保护传统知识的必要性,并开始立法对其进行保护。为了防止对传统知识的不当占有、公平和合理补偿传统知识的贡献、并促进其持续利用和发展,秘鲁通过获取与惠益分享管制立法与传统知识保护专门立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传统知识专门权利、登记、披露、法定合同以及知识产权等相关制度对土著和当地社区的传统知识进行保护。秘鲁的经验为具有相似国情的我国制定和完善传统知识保护立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相似文献   

17.
论古典名著的著作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寻求保护古典名著的有效途径,保护我国的优秀文明成果十分重要,国家应该成为行使古典名著权利的主体,并成立专门的古典名著保护机构,全面负责古典名著的保护工作,建立古典名著名册制度,搜集登记需要重点保护的古典名著,具体管理古典名著的登记、使用备案、监督使用和利益协调等工作,制作诚信档案。同时建立完善的古典名著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颁布实施的情况下,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利益衡量更显重要,主要体现为个人信息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数据利益之间的冲突与平衡。从法律依据看,我国法律文本中解决个人信息利益与其他利益冲突的规定主要体现为“数据条款”和“公共利益条款”。从司法实践看,公共利益界定的模糊导致了其与个人信息利益的紧张关系,公共利益代表机制的多元加剧了其与个人信息利益之间的冲突,且呈现出“重追责轻管理”“重刑轻民”、救济机制不畅等特点。实现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利益平衡,在解释论层面需要强化处理个人信息基本原则、保护责任机制和侵权法律责任,在立法论层面需要进一步明确界定相关核心概念、创新个人信息保护模式、建立专门个人信息保护机构以及健全个人信息权益救济规则。  相似文献   

19.
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并不是绝时的、毫无约束的。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权利限制,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知识产权法的权利限制制度充分体现了现代民法关于利益均衡、禁止权利滥用的思想。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是由其权利的特殊性决定的。权利限制制度是综合平衡私权及其义务、相对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结果。  相似文献   

20.
刘引玲 《现代法学》2006,28(4):89-94
婚姻权利是现代法的内容之一。婚姻权利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以结婚权、配偶权和离婚权为内容的,发生人身效力和财产效力的民事权利,是配偶身份利益的法律保障,是婚姻家庭制度的核心内容。婚姻权利的行使对于权利个体及社会都须有必要的限度。具体表现为其一,为保护权利相对人的限度;其二,为保护公共利益的限度。只有对婚姻权利的限度有深刻的理解与认识,才可能实现法律设立的价值与目的,并充分发挥其社会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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