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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一、律师拒绝辩护的一般禁止律师辩护制度是保证刑事被告人合法权利,完善其辩护职能,从而实现刑事诉讼程序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辩护律师作为刑事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及其辩护职能的担当者,对于辩护制度的运行和完善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旦律师拒绝辩护或...  相似文献   

2.
作为现代刑事诉讼三大职能之一的辩护,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一方的指控进行的一系列反驳和辩解的诉讼活动。辩护权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享有的一项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利。为了保障辩护权,必须要有一整套制度和措施,即辩护制度。辩护制度是立法对贯彻落实辩护原则所采取的措施和方法的总称,一般包括辩护权和辩护权的行使、辩护人、辩护种类、辩护的程序及救济方法等具体内容。我国宪法第125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这是我国…  相似文献   

3.
刑事指定辩护制度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指定辩护制度,是指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使侦查、起诉、审判职权的国家机关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为其提供辩护的制度。它是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高级阶段,也是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完善与否不仅直接关系到被告人辩护权能否得到切实的保障,从而...  相似文献   

4.
建立免予起诉的律师辩护制度,将有助于提高免诉案件质量,更好地发挥它应有的积极作用。首先,它可使被告人获得充分民主的辩护权利。人民检察院在免予起诉程序中,如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使得受到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告人,同受到法院免予刑事处分的被告人之间,在辩护权利上失衡。从司法实践看,绝大多数被告人是缺乏法律知识的,即使有人懂得一点往往也是一知半解,根本无法或难以从法律的角度为自己辩解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而建立免予起诉的律师辩护制度,可使被告人真正获得充分民主的辩护权利,有效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它可以引进制约监督机制,严格免诉质量关,增加透明度。由于免予起诉是  相似文献   

5.
我国律师辩护制度的必要性辩护权是刑事被告人基本的诉讼权利,被告人不仅自己可以进行辩护,而且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他辩护。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民主性的体现,也是防止冤错的重要保证,但是,在实践中律师往往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原因之一是律师辩护制度的规定还存在弊端。  相似文献   

6.
试论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潘家永从现行的法律规定和律师体制来看,律师难以在控辩式审判方式中发挥充分的作用。因此,亟待从以下方面完善律师辩护制度。一、实行公诉案件律师辩护制我国现行的辩护形式有三种,被告人自行辩护,律师辩护和其他辩护人辩护。被告人自行辩护和...  相似文献   

7.
《政法学刊》2017,(1):42-50
有效辩护是保证被告人辩护权的充分行使、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现庭审实质化的题中之义。从有效辩护的构成来看,判断律师辩护行为是否有效可从权利要素、行为要素与结果要素三方面进行考察。从有效辩护的范围来看,可通过对无效辩护行为的判断来界定有效辩护的边界。再审改判无罪的念斌案为刑事案件中确立无罪推定理念、确保证据质证在法庭、辩护意见发表在法庭、法官心证形成在法庭等方面起到标杆作用,对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提供了有益的启发。保障我国刑事被告人行使辩护权,要从确保"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向确保"被告人有权获得有效的律师辩护"发展,具体来讲,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完善律师审前取证、庭上质证的律师辩护保障机制,建立律师分专业分级制度,不断提升律师的职业水准与专业水平。  相似文献   

8.
陈学权 《当代法学》2021,35(1):49-60
对于刑事被告人能否拒绝指定辩护的问题,英美法系国家基于对被告人自治权的尊重,确立了独自辩护主导模式;大陆法系国家认为辩护人具有司法机关之属性,确立了强制指定辩护主导模式;基于多元诉讼价值平衡观的考虑,有关国际公约与国际刑事司法实践确立了附条件的独自辩护主导模式。我国司法解释在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时能否拒绝指定辩护问题上,根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严重情况分别采用强制指定辩护主导和被告人独自辩护主导两种不同的模式。这一方案总体可行,但还可通过值班律师制度,进一步精细化地平衡被告人自治权与审判公正的关系。  相似文献   

9.
在刑事司法中,辩护制度是"决定现行法生死存亡的核心点",是预测刑事司法未来的关键。刑事诉讼的历史就是辩护权不断扩大的历史。刑事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从事实和法律两方面反驳控诉方的指控.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从实体上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以及从程序上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活动。所谓辩护,是以"辩"的方法、手段来达到"护"的目的。可见,辩护这种活动所追求的是效果上的辩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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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刑事诉讼法第八条也规定:“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辩护是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规定的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是与选任辩护相对的一项辩护制度。前者,是指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人并负担其报酬和费用;后者主要由法院(在某些国家还包括检察机关)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并由国家负担辩护人的报酬和费用或由律师无偿为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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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原则,也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制度。辩护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是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实行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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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有关规定,行使拒绝辩护权主体是被告人和辩护律师。按照拒绝辩护主体来划分,拒绝辩护有两种情形:一是被告人拒绝辩护;二是辩护律师拒绝辩护。一、被告人拒绝辩护被告人拒绝辩护源于《宪法》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护权。我国《宪法》第125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根据《宪法》这一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1条进一步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我国法律将被告人依法行使辩护的各项诉讼权利和司法机关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权所承担的义务紧密联系在一起,…  相似文献   

14.
律师的业务是多方面的,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担任辩护人,是律师的一项重要业务。辩护制度的贯彻执行,对于正确运用刑罚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防止冤、假、错案,有着重要意义。我国的辩护制度,在宪法、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辩护制度的核心问题是确保刑事被告人的辩护权,而辩护权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15.
赖早兴 《法商研究》2012,(5):118-125
美国刑事法中的能力减弱辩护制度是基于被告人患有精神病或存在精神缺陷而否定犯罪成立要件中的犯意要素,从而达到否定指控的罪名或减轻罪责目的的辩护制度。虽然对于该辩护制度的存废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均存在一些争议,但该制度目前仍被美国部分州法院适用。能力减弱辩护一般于开庭审理前由被告方向法院提出,同时需要提交被告人患有精神病或存在精神缺陷的证据。在庭审的过程中一般由被告方对其能力减弱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由事实裁判者裁定被告人患有的精神病或存在的精神缺陷是否影响到其被指控的犯罪所需的特定犯意的形成,并作出其是否构成被指控的犯罪以及应否减轻其刑事责任的判决。美国刑事法中的能力减弱辩护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对完善我国相关的辩护制度不乏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6.
律师受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对律师为被告人辩护问题曾有过各种不正确的认识和看法,指责律师辩护是站在被告人的立场上为被告开脱罪责,包庇罪犯;认为律师制度是资产阶级的旧法观点,应加以批判。凡此种种使律师工作一度遭到非难。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逐步健全  相似文献   

17.
指定辩护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被告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方式.随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刑事指定辩护制度也有了巨大的进步,特别是在2011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确立了“依申请指定辩护”制度,使得刑事诉讼制度越发完善.本文将探讨现行刑事指定辩护制度及其法理,研究“依申请指定辩护”制度,并对某些特殊情况的指定辩护进行思考.  相似文献   

18.
完善了辩护制度熊选国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保障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内所有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是刑事诉讼法一条重要基本原则。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总结我国近年来刑事辩护的司法实践,借鉴国外的通常做法,对辩护制度作了重大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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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八条,都明确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刑事诉讼法》第四章,又着重对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制度作了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原则。而律师则是根据被告人的委托或经人民法院的指定,依法帮助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专职人员。在正确理解党的政策和我国法律制度本质的基础上,运用刑事诉讼理论来研究和阐明有关刑事诉讼中辩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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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刑事辩护有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两种。委托辩护是由被告人或其近亲属委托律师、人民团体或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及其近亲属、监护人为其辩护。指定辩护是指某些应当有辩护人的案件,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进行辩护。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和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的惯例,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一般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由人民检察院派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出庭辩护;2.被告人是聋哑和其他有生理缺陷不能辨别事理,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出庭辩护;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出庭辩护;4.审理共同犯罪案件,几个被告人之间有利害矛盾,如果允许其中一个被告人有辩护人,则其他被告人也必须有辩护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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