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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存在立法性冲突,导致新<律师法>施行后的执法性报复.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新<律师法>的法律效力见解不一.根据<宪法>、<立法法>等规定,全国人大与其常委会的关系不能成为确定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法律位阶关系之根据.全国人大与其常委会不属于<立法法>中的同一机关,但"视为"同一机关具有现实合理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新<律师法>法律效力的答复存在形式上的不妥当性与内容上的不合法性.应通过个案解决的立法技术以及法律适用规则的完善,为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性冲突提供解决对策,也为国内法律冲突提供制度化化解路径.  相似文献   

2.
有关机动车年检中附加履行义务,即常说的机动车“捆绑式”年检的争论由来已久。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视角,对人民法院裁判逻辑进行解构分析,不难发现“捆绑式”年检的规定在立法技术、法律规则与法理支撑上存在先天不足。法律适用争议的背后实质是法律规定与执法实际之间的较量。通过对相关法律修改趋势与价值取向进行探究,对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的可行性探索,能够预判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与机动车年检“松绑”将成为法治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3.
泛珠区域合作是目前我国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区域合作,对推动中国区域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但泛珠区域合作存在以下法律问题:合作协议效力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区际法律冲突、执法和司法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等。为推进泛珠区域合作的深入发展,应为泛珠区域合作提供以下法律保障:设立区域协调专门行政机构,建立统一高效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消除区际立法冲突,逐步统一区域立法;稳步推进政府间执法信息共享。  相似文献   

4.
彭军 《法学》2021,480(11):20-37
法律冲突是司法实践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法院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是应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的重要参与主体.通过考察相关司法实践可以发现,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在时间上经历了动态转变过程,在对象上呈现出不同的评述类型.最高人民法院在应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过程中,借助制度规则、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司法案例等基本方式,通过激活选择适用权明确权力基础、创制裁判规则强化供给、多元化司法技术应对审判压力和风险等策略选择,总体上维护了法制统一原则.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应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的具体实践在权力基础、制度规范和程序运作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在能动主义与自我克制、原则性与灵活性、立法监督与司法审查等理论逻辑之间应对地方立法适用冲突.  相似文献   

5.
赵星  周婷 《法制与社会》2011,(8):265-267
由于《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在律师对执业权利的规定上存在冲突,导致新《律师法》在实践中并未得到良好的贯彻效果。学界对新法的效力问题引发了很多争论,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并认为"基本法律"与"法律"的概念模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限的混乱是冲突产生的根本原因,并据此总结了有关预防和解决法律冲突的办法和建议。  相似文献   

6.
秦晴 《行政与法》2007,(8):79-82
我国安全防范报警技术服务业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尚无全国统一的成文法规对行业的管理进行统一规范,而各省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规定比较混乱,甚至存在许多与国家其他法律规定相冲突的情况。本文在考察国内外安全防范报警技术服务业发展现状和立法现状的基础上,对行业全国统一立法的急迫性作出了分析,试图对规制行业的相关法律制度和规则进行重构,以期为行业的立法与管理提供借鉴与参考,从而实现整个行业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由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具有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双重特征,使其在立法上和执法中存在许多冲突,并且因此给非法行医者提供了藏身之地。笔者站在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角度,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和人员资质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法律适用建议。  相似文献   

8.
我国《立法法》的缺陷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立法法》作为一部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法律 ,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必将发挥其重要作用。但是 ,《立法法》的现有规定仍存在一些缺陷 :一、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限不清 ,不仅没有使宪法的原则规定进一步具体明确 ,而且淡化了法律和基本法律的效力等级 ;二、对法律保留的范围过窄 ,不利于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三、对国务院授权立法的范围过宽 ,容易导致对行政立法权的滥用 ,破坏国家法制的统一 ,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缺乏原则和程序限制 ,不利于维护已有的统一的法律制度 ,使解释权的行使突破宪法和法律的框架 ,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精神 ,僭越全国人大的立法权。  相似文献   

9.
法律在规制网络言论中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有规制网络言论的法律规定。我国规制网络言论的立法覆盖面广,各领域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存在立法层次低、权威性不够以及法制不统一等问题。完善规制网络言论的立法,应遵循必要性原则、明确性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国务院应加强对行政法规、规章的审查和清理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应适时出台《网络信息管理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  相似文献   

10.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不触及现行有关法律适用的各类法律的前提下对现行法律中的法律适用制度作出解释性、补充性或扩充性的规定,该法通过后,在中国国际私法立法体系中将存在多套有效的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制度。从立法技术层面对该法与现行有效的其他法律、法规中法律适用规范之间存在的潜在冲突进行理论辨析与实证分析,以避免和消除这些潜在的冲突。  相似文献   

11.
论授权立法的位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授权立法的位阶是指授权立法规范在法律体系中的等级地位。授权立法的位阶的确定以授权立法制定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的地位为依据.保证法律体系统一为原则。授权立法位阶与授权立法制定机关地位相适应,与其制定的其它法规范的地位相同。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探索过程中,具有立法实验功能,属于特殊类型授权立法要有正确的认识。  相似文献   

12.
当代中国立法中的国家主义立场,在法律体系的建构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涉及谁来立法、立什么法、如何立法等问题。无论是立法的指导思想、立法主体、立法内容,均呈现出国家主义的色彩。全能主义、宜粗不宜细和建构理性主义作为我国立法中的指导思想,立法工作自上而下借助立法规划等方式展开;在立法主体上,国家立法压缩了民主立法的空间,部门立法、国家组织主导立法情况较为普遍;在法律内容上,立法具有较强的政策化倾向。  相似文献   

13.
周月萍 《中国律师》2013,(10):58-60
关于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的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虽有所规定,但仍有不尽完善之处;近年来,质量保修金出现“异化”趋势.如预留比例不合理、返还期限难以确定等乱象,客观上加剧了承、发包双方的矛盾,甚至逐渐演变成阻碍建筑行业持续发展的障碍。工程质量保修金制度的现状与不足就目前司法实践来看.工程质量保修金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立法概念不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立了工程质量保修的基本法律制度,但只有一些原则性规定,并未涉及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概念和具体适用。  相似文献   

14.
证据法的法典化能够保障裁决的一致性,并使证据规则容易被法官和律师们理解。一旦要实现法典化.就必须在制定统一的证据法典与分别制定刑事和民事证据法典之间做出选择。证据法上存在的多重且有时相互冲突的目的和价值使统一立法与分别立法的取舍变得艰难而复杂。面对这一选择,立法者应当考虑审判程序结构、法律职业的专门化程度、本辖区证据法的成熟程度以及实体法和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维护法制统一,保证WTO规则在我国的统一实施,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义务。通过对美国宪法、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进行考察,对美国法律制度和立法程序、实施过程、司法审查方面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本文从我国立法与执法实践出发,借鉴美国法律制度的积极因素,就如何提高我国立法质量,保证法律实施提出了若干对策。  相似文献   

16.
王敬文 《法学》2024,(2):32-43
区域协同立法对解决地方立法间的冲突、构建一体化的区域法治环境、促进区域内的深度合作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国立法规定了区域协同立法制度,但在实施中仍存在法律规范供给不足的问题,包括协同主体存在争议、协同权限不明确、协同形式未确定、协同立法效力未明确,以及协同的底线未划定等。应基于区域合作及协同立法的现实要求,加强区域协同立法制度实施的法律规范供给,尤其要根据区域协同立法内容“一致性”或“互补性”及协同立法形式的“紧密型”特点,明确具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的协同立法主体地位和立法权限,鼓励创新协同立法形式,赋予协同立法文本更高的法律效力。此外,还要划定协同立法不能形成新的区域保护主义的底线。  相似文献   

17.
本文通过对一起私营医院缓报传染病疫情案件的案例分析,重点剖析该案在法律适用上的争议问题,即本案应适用上位法还是下位法。在探讨此问题时,本文分别从以下两个角度予以剖析,一是将对上位法进行法律解释的角度作为切人点,探讨在法律选择上本案是否会涉及到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这一基本的法律冲突解决原则;二是从对下位法立法原则剖析角度分析下位法本身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18.
沈福俊 《法商研究》2007,24(6):102-110
一个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理解与适用的案例,折射出行政机关对执法依据的理解与立法本意之间的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听证范围规定的立法本意并不局限于法条所列举的三种行政处罚。部分地区和部门以及学者对该问题的理解与立法本意有较大偏差,产生偏差的原因是仅仅从字面上去理解法律的规定。应当以现代法治的正当程序理念为基础,从法律的功能、法律的精神和实质法治的角度来理解法律的规定。不应当通过司法解释机制,而应当通过加强立法解释机制,来协调立法本意与行政执法实践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9.
本文主要讨论我国法律实施在立法方面的主要障碍及对策、主要观点是:立法必须适应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好的法律的标准并不仅仅表现为条文要求水平如何高,更在于其能够真正在调整社会生活过程中发挥其机能;立法适应社会需要逻辑地引伸出执法对法律本身应具备很强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立法中要特别避免诸如“可以进行处罚”这样的规范性差,不具操作性的规定,以突出法所特有的性质;法的实施还需要法律体系内部和谐一致,避免矛盾冲突较多的现状;研究法的效办,特别是法的空间效力方面避免国家和地方立法的冲突,时间效力方面对溯及力的规定,依据效力等级高的法律制定的法规在生效时间上应当溯及到其所依据法律生效时间;加强法律的解释工作,解决目前法的解释的混乱状态亦为立法与法律实施研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20.
法院地法原则虽在现代一般侵权法律适用中已失去其主导地位,仅在海事、航空等特殊侵权中有可能独立发挥作用,但在一般侵权法律适用中,总是在受害人利益保护或法院地国家利益保护等问题上,被法官有意或无意考虑到。从这个意义上说,重叠性冲突规范存在的意义也在于此,但侵权行为下损害赔偿的认定较侵权行为认定更有现实意义,因此我国在未来立法时,可借鉴德国的做法,受害人主张的赔偿请求不得超出我国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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