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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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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代社会,跨界环境侵权行为时有发生,原有的解决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原则,显然不适合跨界环境侵权这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因此,应突破传统的和已有的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把保护弱者利益原则和政府利益分析方法作为跨界环境侵权法律适用的原则,在解决侵权问题的同时,保护弱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的安全。  相似文献   

2.
法律的正义价值高于其他价值。国际私法中的弱者权利保护方法与正义有天然联系。晚近的国际私法倡导对弱者的保护。国际私法弱者权利保护方法的正义内核体现在涉外消费者的保护、合同关系中"自由选择法律的限制"、保护妇女、子女等的立法,以及跨国侵权关系中对受害人的保护。保护弱者是国际私法适应现实生活需要而出现的制度安排,彰显了国际私法弱者权利保护方法的正义内核。  相似文献   

3.
国际私法中的弱者含义不同于一般实体法语境中的弱者含义,特指在法律选择和争议解决方式及地点选择中实际处于弱势地位的特定人群。在国际私法的语境中,弱者保护更多地体现在涉外合同和特殊种类侵权争议的法律适用上。在涉外父母子女关系、涉外扶养和监护关系中不存在国际私法视角下的弱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弱者概念错误地适用于涉外家庭关系,并采用了不合理的法律选择方法。为真正落实国际私法语境下的弱者利益的保护,我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立法,应当将弱者的范畴限制在消费者合同、劳动雇佣合同和产品责任侵权等方面,取消在涉外家庭关系中所谓的弱者提法,并给予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4.
王卓晖 《法制与社会》2013,(10):238+260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强调了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提出了第三人侵权情况下,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补充责任"。本文一方面认为,强化公共场所管理人注意义务符合《侵权责任法》追求公平、保护弱者的立法目的;另一方面,也对"补充责任"提出了反思和质疑。  相似文献   

5.
此次的血铅中毒事件引发了我们对于环境侵权的又一次思考。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所导致的环境侵权受害者请求赔偿的困境使我们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基于受害者弱势地位的权利保护,尽快实现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加强政府在环境侵权中的作为,对于强化环境侵权的事前预防及侵权赔偿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屈广清 《法商研究》2006,23(5):45-49
利用冲突规范选择法律来保护弱者是国际私法保护弱者最主要的方法。尽管各国国际私法的冲突规范在保护弱者这一领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理论研究和相关立法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无法充分实现国际私法人文关怀和实质公平的价值取向。为此,选择正确的冲突规范保护路径,构建合理的立法体系对完善保护弱者的国际私法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暴露出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并不能对受害者和潜在受害者快速响应,尽最大可能实现对弱者提供及时、有效、公正保障的问题。侵权法、物权法提供的法律工具,对受害者保护来说,都存在较大程度的缺陷,而跨国公司母公司利用其与子公司的特殊关系,加剧了受害者求偿权实现的难度。国家应当在环境赔偿责任社会化的基础上将受害者事后救济制度与环境损害填补机制结合起来,形成综合机制。  相似文献   

8.
孟雁北  万欣 《法学家》2007,(2):137-142
当我国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经济管理主体对环境侵权案件的行政调解已经成为解决环境侵权纠纷的主要途径之一时,鉴于普通财产和人身的侵权案件中,政府不会直接介入的特质使我国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具有了经济法的属性.本文试图以乌油污染案为例,在对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的经济法属性和经济法的弱势群体特殊保护原则在环境侵权案件中的运用进行大量分析的基础上.探究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的经济法解读与民法解读的协调与互动,从而从人文关怀的角度来思考我国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与未来.  相似文献   

9.
环境侵权作为一种有异于传统民事侵权行为的特殊侵权,其具有极大的特殊性,在环境侵权领域仍独尊传统民法同质赔偿原则,势必带来对受害人权益保护的不足及对加害人侵权行为的放纵,惩罚性赔偿原则引入环境侵权已破不容缓,本文对传统环境侵权赔偿原则的局限性加以分析,提出引入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0.
由于环境污染侵权的复杂性、高度危险性和因果关系的难以证明性 ,为加强对被害人的保护 ,环境法在环境侵权方面具有一些不同于普通民事法律的特殊规则 ,诸如举证责任倒置、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以违法性为必要等。这些规则的适用对于当事人间利益的平衡 ,尤其对于环境侵权受害人权益的维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 ,法官却往往忽视环境法之特定规则 ,未对这些规则加以适用。日前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运用环境侵权的特殊规则对江苏省首例家装污染案进行了审理 ,本文试图结合对该案的法律分析 ,对环境污染侵权的特殊规则加以论述 ,以期这些特殊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准确的适用 ,使更多环境污染受害者的利益得以有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法哲学领域内,社会平等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1)基本人权的完全平等,(2)非基本权利的比例平等,(3)法律适当照顾弱者的利益。平等原则是权利平等在民事法律中的原则性规定,是民法中最基础最本原的原则。就民事法律而言,平等原则更多的表现为对物权的平等保护,合同关系的对价性和侵权法上对弱者利益的偏爱。  相似文献   

12.
余提 《法制与社会》2011,(15):10-1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民商事交往中不平等因素的增加,弱者权益的保护日益成为国际私法中一个重要的理念。许多国家在国际私法立法中确立了弱者保护原则。我国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后,对国际私法领域弱者权益的保护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面。但是,这种保护仍不全面,并不能表明我国国际私法已经确立了弱者保护原则。我国国际私法在确立弱者保护原则方面仍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和谐社会的建设,为弱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的契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也蕴含着弱者权益保护的内在要求。具体而言,民主法治的实现有赖于对弱者权益的合理保护;公平正义的达致主要与弱者保护的程度相关;诚信友爱的社会离不开对弱者的人文关怀;社会能否安定有序取决于弱者境况的改善。  相似文献   

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规定了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这是中国司法中的巨大改革, 有利于医疗侵权的受害者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范行医, 并依法举证维护自己的权利,体现了司法公正,充分保护弱者,是司法的一大进步.但在司法实践中,医疗纠纷案件,是否都是医疗侵权案件,是否都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这也是司法实践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有些法院,将医疗纠纷案件都作为医疗侵权诉讼立案审理, 都要求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虽说具有医学知识优势,也不能完全做到举证.  相似文献   

15.
环境侵权归责原则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劲  李丽君 《法学杂志》2007,28(3):21-24
我国环境侵权归责原则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并存,在举证责任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本身仍有其不足与缺陷,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在环境侵权归责原则上突出体现公平原则;相关的法律规定应当具有统一性;作出相应的补偿规定,以使环境侵权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上的真正保护.  相似文献   

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 4条第 8项规定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规定了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这是中国司法中的巨大改革 ,有利于医疗侵权的受害者主张自己的权利 ,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范行医 ,并依法举证维护自己的权利 ,体现了司法公正 ,充分保护弱者 ,是司法的一大进步。但在司法实践中 ,医疗纠纷案件 ,是否都是医疗侵权案件 ,是否都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这也是司法实践中不可回…  相似文献   

17.
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均规定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以被告负举证责任为原则,体现了对受害人权益的绝对保护。但认为环境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全部由被告承担的观点,显然有失偏颇。本文从实证角度对环境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进行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18.
弱者保护原则的运用与不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健豪 《中国律师》2001,(12):49-49
劳动法律关系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应该遵循一切民事法律关系所应遵循的平等原则,但是,由于劳动者的个体地位和用人单位的团体地位的使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在现实上又无法达成真正的平等,在这种情况下,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弱者保护原则就应运用而生。 弱者保护原则的运用 弱者保护原则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保护对象的选择和保护内容的界定上,简述如下: (一)保护对象的选择: 保护对象的选择是弱者保护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揭示了弱者保护原则的基本特征及其相对性。 1、就劳动者和…  相似文献   

1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包括物件责任主体和行为责任主体。前者仅在《侵权责任法》中有规定,对机动车负有管理责任但并不直接使用机动车参与交通运行活动,一般承担过错责任;后者使用机动车直接参与交通运行活动,在《侵权责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都有规定,必须将两部法律的规定对接,根据交通事故类型承担过错责任或无过错责任。我国道路交通领域的危险责任是在弱者保护语境下的危险责任,与西方保有人制度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20.
付艳 《法制与社会》2010,(13):30-31,39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具有任意性与强制性两种模式,从理论上讲,影响企业选择环境责任保险的决定性因素是企业所承担的环境责任风险以及受到环境风险和各国法律文化和法律规定及环境违法处罚严苛程度等的影响。这其中,关于环境侵权的具体规范,如归责原则、保护范围和环境侵权责任认定范围等,则起着决定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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