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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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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发 《中国律师》2003,(8):63-64
司法如果成为一种权威,它不仅能够对社会进行很好的调控,而且在宪政领域内,它也能起到防止权力滥用、制约权力有限度的行使的作用,也就是在法制建设的大背景下,司法权威具有宪政化的意义。所谓宪政化,指的是司法权威通过其特有的功能,在承认民主、法治、人权的基础上,用司法上独有的制度化和程序化的形式,以规范和制约政府权力的行使,解决公共权力异化的问题,从而真正维护宪法的价值观,保障公民权利,以期形成一种法治的政治秩序。司法权威的宪政化意义最核心的要点就是,通过司法权威所带来的制度化途径,将政治领域的政治问题转化成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2.
宪法价值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宪法在目的和手段两方面体现其基本价值。作为宪法的实体价值,人民主权植根于一定的物质利益关系,并成为近现代立宪社会发展的根本导向,在宪政实践的不同层次上得以实现;作为宪法的形式价值,权利——权力秩序的任务在于调整和理顺宪政社会中权利与权力这一政治矛盾的关系,是人民主权得以实现的基本形式。这两重价值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必然要求现代社会保证宪法的至上权威,完善宪政制度和组织结构,实现宪法主治  相似文献   

3.
新中国建立之初,毛泽东以其卓越的智慧、崇高的地位和无与伦比的威望,领导全国人民制定了新中国宪政建设初期标志性成果的我国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的颁行与毛泽东宪政思想的传播,开辟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历程。由于十分复杂的原因,这部宪法制定不久便遭到被废弃的命运并成为一张被尘封起来的纸片。新中国的宪政实践启示我们,必须要处理好执政党及其领导人与宪法的关系,必须培育民众对于法治精神的理解和宪法的信仰,必须发挥宪法在权力配置与制衡方面的重要作用,必须尽快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制度。唯有如此,中华民族才能真正跨入伟大的法治时代。  相似文献   

4.
职能分权思想是近代以来西方宪政发展与思想家们不断完善的优秀产物,孕育了国家权力构造原理的精髓。早期的非职能分权思想,虽然盛行于其所处的时代,却因其天然局限性而为历史所抛弃。近代资本主义兴起以后,以洛克、孟德斯鸠为代表的启蒙先驱,以英国几个世纪的宪政运动为蓝本,确立了影响近代世界宪政发展方向的职能分权思想。职能分权思想之内核,在于控制国家权力这种必要的恶以保护公民自然权利与个体自由,使国家权力完全抽象化与公共化,并保持职能性分立与制衡。这一思想随后为其它国家的宪政所践行。联邦党人面对北美的民族危机与宪政困境,在民族独立的斗争中,成功实践了三权分立原则并使之成为一种分权范式;法国与日本等国家曲折的宪政之路同样秉承着职能分权思想的精神。近代以来,中国在前后百年的复兴之路上,对于分权原则也有过艰辛的探索,却总是为现实所不允甚至成为政治的牺牲品。二战以来,职能分权制衡原则已跨越了国界与意识形态,为绝大多数的民主宪法所承认,在各国宪政发展中发挥了无可比拟的作用,虽具体形态各有所异,然其精髓却一脉相承。本文对职能分权思想解构之目的,在于使国人正确认识这一无国界无意识形态的优秀政治思想,并将其运用到实践之中,使我国的政治体制...  相似文献   

5.
美国宪法诉讼制度的权力制衡功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宪法诉讼作为违宪审查的一种主要形式,以权力分立制衡原则为政治理论基础,其直接功能就是实现政府权力的制约与平衡.美国的宪法诉讼制度实现了权力制衡的宪政理念,并通过法院尤其是联邦最高法院在宪法诉讼过程中采取司法能动主义或司法节制的立场实现了权力的动态制衡,使宪法诉讼成为权力制衡的一种有效和有力的手段.  相似文献   

6.
近几年,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以立法或规范性文件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作出规范,它的价值不仅在于凸现了人大权威的回归,更重要的是宪政理念的彰显,对宪政秩序的认同和呵护。宪政秩序的题中诮有之义有学者指出,宪政应该被理解为: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国家权力良性运行的统一;政治秩序法律化,以政治权力在宪法范围内有序运行为标准;宪政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在宪政  相似文献   

7.
宪法惯例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法律现象,在各国宪政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惯例是宪法的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宪政的精神所在,是制定成文法律的基础和依据。而在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惯例补充、完善、引导着宪法的发展。中国学者封此专门研究并不多,政治学界及宪法学界尚未封相关问题产生共识,封宪法惯例的涵义以及价值等基本问题进行分析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所谓“宪政”(constimtionalism),是指一种使政治运作法律化的理念或理想状态,它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宪法的制约。它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标志,与作为宪法基本权利之一的公民表达权关系密切.公民表达权,即公民表达自由权,具有政治自由和精神自由权利的双重属性。本文分析了表达权的内涵,包括其概念、性质两方面,提出了表达权的宪政意义,文章最后简要分析了中国公民表达权的保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宪政保障举措.  相似文献   

9.
宪政:依法治国的核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依法治国并不必然实现法治国家 ,必须对其予以限定。宪法的限制是第一层次的限定 ,宪政是第二层次的限定。宪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实行宪政是实现法治国家的保证。实行宪政必须对权力进行三个层次的制约 ,即规范制约、权力制约和权利制约 ,进而要求有高度权威的宪法 ,实行政府权力分立和大力发展市场经济  相似文献   

10.
宪政一词从清末以后逐渐成为官方与学术界的常用词。在1949年以后的前30年,宪政一词被逐渐贬值直至最终消失;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后30年,宪政一词经历了艰难的解禁期。1993年法学研究开始全面涉及宪政领域并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但直到2006年宪政研究才真正从政治上解禁。中国宪政研究的艰难历程昭示我们:宪政研究有赖于宪法权威的确立与宪法基本观念——法治、人权——的被接受;宪政研究与宪政解禁和宪政观念的传播存在正相关关系;在中国现行体制下,宪政研究有赖于权力主体对宪政研究的宽容;同时,学术体制对宪政研究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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