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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反对行政垄断等制度。我国经济体制转型尚未彻底完成,反垄断法也存在很多不足,反垄断执法初期在立法目的、执法机关、反对行政垄断、处理反垄断执法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方面会遇到严峻挑战。颁布反垄断法只是反垄断立法的第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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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反垄断立法的步伐加快,跨国公司在我国市场的垄断地位被越来越多的曝光和调查显示出来,本文在这里分析反垄断法将对在华跨国公司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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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行政垄断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垄断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的一大障碍,必须通过立法加以规制。行政垄断与经济垄断在实施主体、行为属性、法律责任、救济方式上存在诸多差异,不宜在反垄断法中进行规制,否则会使我国的反垄断法失去经济法的本质,难以与世界接轨。应构建以专门的行政法性质的《反行政垄断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规制行政垄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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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是对非法垄断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重要手段,我国《反垄断法》中刑事责任制度的缺失不利于对非法垄断行为进行有效地规制。本文通过对其他国家或地区反垄断刑事责任制度立法的比较分析,指出我国反垄断法的刑事责任制度应当从非法垄断行为罪名的确定及其行为性质的认定、刑事责任追究机制、刑种等方面予以确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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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反垄断法》中垄断行为刑事责任的缺失,从而影响到我国反垄断法实施的有效性。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反垄断法需顺应反垄断法刑事化的趋势,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反垄断法刑事责任予以重构:在立法模式上,我国反垄断法刑事责任宜采用附属模式;在适用范围上,宜将核心卡特尔、垄断高价、垄断低价、强制交易和行政垄断纳入刑罚范围内;在刑罚种类方面,以短期监禁和罚金为主,同时引入拘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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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垄断行为做出规制。对该法条的理解,主要基于理论分析,并依照《反垄断法》的分类对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作出解释。在此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反垄断的立法现状,并对建设《反垄断法》第55条的适用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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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法》第55条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垄断行为做出规制。对该法条的理解,主要基于理论分析,并依照《反垄断法》的分类对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作出解释。在此基础上,文章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反垄断的立法现状,并对建设《反垄断法》第55条的适用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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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反垄断法》对私人执行仅规定了垄断行为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条款不多操作性不强。本文采用了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制度的概念界定、历史起源进行分析阐述,希望可以为我国今后反垄断私人执行制度的立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0.
豁免制度,作为反垄断法一项重要制度,伴随着反垄断法理论的成熟逐渐发展并完善。区别于反垄断法对垄断的原则性禁止,豁免制度允许某些合理垄断的存在,这体现着反垄断法维护有效竞争、促进市场资源合理配置、追求反垄断与实现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的最终目标。我国的《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正式实施,对限制竞争性协议、控制企业合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政垄断等方面进行了规制,但其对豁免制度的规定还较笼统。文章试从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概念入手,论述其适用的范围和模式,并以电信联通涉嫌垄断事件为切入点,探讨反垄断法豁免制度在我国的适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