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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构建与完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其在本质上是一种关系契约,其核心功能是在公司经理、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配置权利、责任和义务〔1〕。由于公司独立法律人格的确立实际上是一种法律技术的运用,并非自然生成,公司的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等也都分别是独立民事主体,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各主体之间必然产生利益冲撞和利益保护问题,并形成公司内部之诉。我国《公司法》在关于公司内部诉权制度的设计中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之间权益的平衡、股权…  相似文献   

2.
公司利益是股东利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当公司利益遭受侵害时,公司应当及时行使诉权,恢复公司的损失。但是,如果公司大股东、董事或经营管理层本身就是公司利益的侵害人,或与侵害人狼狈为奸,则势必造成公司拒绝或怠于行使诉权,从而间接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新《公司法》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从而使中小股东加强对公司权益的保护和监管的问题有了法律保障。通过广大股东参与监控的法律机制,来保证公司经营机构的合法运作,本文就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有关问题略陈管见。  相似文献   

3.
控制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是我国上市公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股利分配失衡问题归根究底在于公司内部缺乏适当的权利制衡机制,存在内部人特别是控制股东侵害小股东合法利益的问题,这是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不健全的结果。我国与再融资行为相挂钩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具固有缺陷。依据股利代理成本理论,公司现金分红是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的结果,只有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得以有效执行,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失衡问题才能迎刃而解。应当尊重公司自治原则,通过契约设计和制度创新来增强公司股东对现金分红决策的参与度,对大股东权利的行使形成有效的制衡;同时,强化特定情形下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发展股东强制股利分配之诉,对上市公司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侵害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是我国解决股利分配失衡问题的必然出路。  相似文献   

4.
于斌  孙青 《法制与社会》2013,(21):36-37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在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公司作为法律拟制的人格主体怠于维权行使诉讼权利的情况下,满足法定条件的适格股东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以自己名义对侵害方提起诉讼的一种责任追究机制。派生性正是体现在该诉权本应属于公司。本文主要从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派生诉权制度入手,简要地分析了股东派生诉权的实行途径,并且在此基础上深入挖掘股东诉权可以完善的基点。  相似文献   

5.
股东表决权排除制度体现了现代公司法所追求的实质公平,在客观上具有确保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之公正、维护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意义。我国公司法修订后初步确立了限制股东表决权的相关规定,但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尚未形成真正的制度规范,因此对股东表决权制度有进一步完善之必要。  相似文献   

6.
股东诉权的救济——派生诉讼在我国之确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股东诉权的困境现状   股东诉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权被侵害而享有的提起诉讼的权利。我国《公司法》第 1条开宗明义地规定:“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是我国公司法的宗旨和目标。然而现实中,股东合法权益因董事们滥用公司内部权利而遭受侵害却诉说无门的事件越来越多,已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为什么会诉说无门呢?究其主要原因在于现有法律规定失范。   与股东诉权相关的法律规定只有《公司法》第 63条和第 111条。第 63条规定:“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相似文献   

7.
上市公司的收购行为涉及到多方主体的利益,而在这些利益的主体中,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常处于不利地位,其合法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应当从立法保护、行政监管、司法救济的角度分别说明对中小股权益的保护的制度完善,从而达到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权利内部保护机制和外部保护机制的统一。  相似文献   

8.
不可忽视的问题:中小股东之代表诉讼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所谓股东之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受他人侵害,而公司怠于诉讼时,符合法定要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这种股东所提起的诉讼实质上是代替公司行使诉权,派生公司的诉讼,故被称为派生诉讼。本文以下将主要以美国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为主线,并结合其他国家之规定,阐述这一制度。一、关于股东代表诉讼利弊之争议关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存在利与弊之争,基于此种争论产生了赞成说与反对说两种对立观点,以下作简要介绍。1.股东代表诉讼会导致股东滥用诉权(Strikesuit)说。有观点认为,…  相似文献   

9.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我国于2001年8月率先在上市公司内部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相似文献   

10.
小股东利益遭到侵害具有深刻的经济、制度根源,在我国证券市场中较为典型。而现有的法律制度中却缺乏可操作的救济措施,使这些投资者在血本无归的同时又求诉无门。保护小股东利益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构建我国的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必须结合我国独特的资本结构与市场环境,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与小股东的事后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11.
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现代公司中,中小股东利益受侵害的根源较多,其中董事、董事会或控股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法律上或事实上的控制地位,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现象较为普遍,本文从应然和实然的角度分析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状况,以及中小股东利益受董事、董事会或控股股东侵害的根源,并针对我国现实情况,提出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应着重采取的措施。 一、董事、董事会或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面面观 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从理论上讲,其使命是服务于全体股东,服务于公司,应忠实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忠实于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仅仅是大股东的利益或…  相似文献   

12.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保护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的重要的制度设计之一。股东派生诉讼解决的问题在于,当公司利益受损时,由于公司利益侵害者经常也是公司的控制者(比如公司的董事或控股股东),公司不会或不能主动对控制者的侵害行为提起诉讼,此时,公司的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如何行事以保护公司的利益,也  相似文献   

13.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兼论我国<公司法>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公司董事、经理、监事或其他人违法侵害公司的利益 ,而公司被控制不能正常行使诉权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时 ,公司其他股东如何寻求司法保护 ?本文提出了我国公司法应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构建起自己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立法建议 ,以便解决当前司法审判实践提出的这一全新课题。  相似文献   

14.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研究--兼论我国<公司法>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现代法学》2000,22(5):110-113
公司董事、经理、监事或其他人违法侵害公司的利益,而公司被控制不能正常行使诉权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时,公司其他股东如何寻求司法保护?本文提出了我国公司法应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构建起自己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立法建议,以便解决当前司法审判实践提出的这一全新课题.  相似文献   

15.
公司股东代表诉讼的审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了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当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如果公司拒绝或者怠于行使诉权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代表公司,为了公司的利益对控制股东、董事、高管人员或者第三人的非法行为提起诉讼,通过司法救济途径来维护公司的利益。由于我国新《公司法》定位在修订层面上,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创设是原则性的,可操作性并不强。司法实践中,无论在  相似文献   

16.
中小股东的股权比较分散,权利得不到根本保障,这在我国公司中是很普遍的问题,本文先对中小股东进行法律上的界定,分析了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现状,尤其是实践中存在的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利,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根据现状提出几点完善建议,以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  相似文献   

17.
我国目前进入了"公司治理"时代,完善的公司治理,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受侵害的最有效的方式.本文指出如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重点在于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大公司制度分权制衡的问题上,并对此作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18.
公司表决权例外排除制度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公司表决权例外排除制度包括股东表决权例外排除制度和董事表决权例外排除制度,是指当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的决议事项与某一或某些股东(董事)存在特别利害关系时,这些股东(董事)或其代理人不能以其所持表决权参与表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作为矫正失衡的股东利益关系,防止控制股股东、公司“内部人”滥用资本多数决和控制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激活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的一种表决权行使机制,与表决权限制制度不同,公司表决权例外排除制度有其独特的价值取向和行使规则。我国公司法对此一制度予以借鉴和移植,将对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定,甚至对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理性运作等均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9.
股东代位诉讼制度是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的有效手段。但是,股东代位诉讼在我国的《公司法》、《证券法》中仍为立法空白,我国有必要设立此制度。同时,在制度设计时,要充分考量可能的滥讼、司法交易成本等因素,以达到多方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20.
股东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是立法者为了尊重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减少公司诉讼叠加以及为了防止原告股东滥用诉权和肆意干扰公司正常运转而建立的一个配套制度。我国公司法规定,原告股东非经前置程序不得提起派生诉讼,除非存在“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但实践表明,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原告兼有多重身份、被告同时包括董事和监事、以及公司进入清算阶段等特殊的“非紧急”情况下,法官同样有必要灵活掌握股东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规则,豁免原告股东履行前置程序的义务,从而达到保护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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