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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审判原则的渊源及其理论基础 独立审判原则,又称司法独立原则,是现代各国普遍承认或确立的一条基本法律原则。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它调整着国家审判机关与立法、行政等其他职能部门的法律关系,确认了审判权的专属性和独立行使性。 司法独立原则产生于分权学说,是“三权分立”学说在宪法中的体现。分权学说是资产阶级推翻封建君主集权的重要理论。它源于古代世界 ,在中世纪的著作中,它们得以流传,为英国的政制思想提供了基础。后来在反对贵族特权和君主权力的人们手中,分权学说的革命性潜能在美国和法国完全实现了。〔1)1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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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法国孟德斯鸠提出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便为了实现这一政治理想而不断努力着.人民民主专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由此可见,这与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并不完全相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其他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是这一制度的最显著表现.这样看来,在我国实现三权分立有其制度上的难度.然而,在这里所要论述的“司法独立”,与“三权分立”不同,而是司法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不受其他因素的干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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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改革的目标: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1、司法独立是法治的普遍原则,司法的独立有助于法律权威和民众法律信仰的成长,也有利于法治统一、防止行政权力滥用、惩治腐败和加强中央权威。司法独立作为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由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学说派生出来。西方法律家把司法活动的独立性视为法院存在的先决条件。有一位法学家对司法独立作了精辟的表述:“在法官作出判决的一瞬间,被别的观点,或者被任何形式的势力或压力所控制或影响,法官就不复存在了。宣布决定的法官,其作出的决定哪怕是受到其他意志的微小影响,他也不是法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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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否继续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问题上,论争各方的焦点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有无。肯定者自然强调必须继续坚持,而否定者则主张以西方“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取而代之。加之我国理论界长期来在此问题上存在简单化倾向,有些观点和说明极难令人信服。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今天,对此必须有明确而深刻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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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检察院内部司法独立原则为中心,具体分析我国检察院内部司法独立的理由,以及现阶段我国检察院司法独立的现状,并分析了我国内部司法不够独立的原因,提出了几点相关的建议.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像西方一样进行三权分立,但我国有一定的分权制度,检察院的司法独立是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保障,而我国检察院的现状对其内部司法独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检察院的体制的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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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与之相适应,司法体制的改革与完善也显得日益重要,而司法独立则是这项改革进程中的重中之重。作为一个宪政原则,司法独立被视为司法权在现代宪政体制下所赖以存在的基石。“如果司法权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司法独立在我国具有更广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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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作为法治现代化、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已成为现代各国普遍承认的一项基本原则.现今,司法体制改革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主流,作为司法独立重要内容的审判独立,对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有着重要影响.聚焦我国审判体制,会发现我国在审判体制、审判组织以及在审判监督方面存在着不尽如人意之处,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审判体制,以实现审判体制的独立,从而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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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 ,司法独立起源于“人类对自身的恐惧” ,是一种为防止集权而进行的制度设计 ;司法独立的基础在于司法权的“国民的直接所有物”的性质 ;在司法独立的生存机制上 ,必须以“自由的国家”作为支撑 ;司法独立的内容既包括法院的独立 ,也包括陪审法庭的独立与法官的独立。并且 ,司法独立本身并非目的 ,它是以追求“审判自由”为价值导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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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是实行以三权分立为标志和原理的分权制,还是坚持和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特征和原理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是一个具有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原则问题。最近几年,除了极少数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的代表人物鼓吹用三权分立取代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外,也有一些同志把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寄希望于三权分立。面对这种挑战和模糊认识,很有必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揭示三权分立的社会依据,进而说明我国为什么不能实行以三权分立为原理的分权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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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立学说萌芽于古希腊古罗马的政治实践和波利比阿、西塞罗的分权思想,中世纪的教俗、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两个二元分立为资产阶级革命后的分权奠定了历史和心理的基础,英国的宪政实践为分权学说的产生提供了实践支撑。洛克和孟德斯鸠完成了三权分立学说。作为资本主义宪政制度理论基础之一的三权分立学说,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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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立”、“相互制衡”学说,简称“分权”、“制衡”学说,是资产阶级国家学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西方资产阶级向封建专制主义者夺取国家统治权,建立和巩固资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意愿和要求。时至今日,这一学说仍被资产阶级国家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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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作为一项人权原则和法治原则 ,已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 ,并且已经形成其国际标准。中国在宪法和法律中 ,也对司法独立作了原则性的确认和规定。但是 ,由于中国司法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 ,形成了“司法权地方化”的格局 ,破坏了法制的统一和司法独立原则的实施。中国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有其深厚的体制性根源和思想文化根源。解决中国司法地方保护主义问题就需要彻底地改造形成“司法权地方化”的体制性因素 ,以“司法权国家化”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思路 ,并以此进行相应的司法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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