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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条文是以语言为载体表达一定的立法意图的,因而刑法用语对于理解刑法条文之规定具有重要意义。一部垂范久远的刑法典,往往以用语严谨而著称。我国刑法在用语上还存在某些混乱,致使对这些用语含义的正确理解发生困难。本文通过对刑法描述交易行为的各种用语进行解释学的分析,考察如何才能使刑法用语更为科学。一为分析方便,我们首先从刑法文本中摘录以下描述交易行为的用语,作为分析对象:(一)买卖在我国刑法中,采用买卖一语的,计有以下条文及其罪名:(1)第125条第1款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2)第125条第2款非法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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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中该如何引用刑法修正案--兼论刑法文本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修正案可分为增加型条文、修改型条文、重复型条文和调序型条文等四种类型,在法律文书上应同时引用刑法修正案和刑法。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利用下次修正刑法之机,根据历次刑法修正案,公布正式的刑法文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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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人重伤、死亡的立法现状刑法分则中多处出现了致人重伤、死亡,据笔者统计有26处之多,分散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这六大章中。这些条文中,有些将其完整表述为致人重伤、死亡,如刑法第115条,刑法第263条第(5)项,刑法第292条第2款;有的表述成致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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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刑法第 3 60条第 1款罪名质疑刑法第 3 60条第 1款规定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 ,处 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罚金。关于该罪状 ,如何用一个准确的罪名概括 ,意见不一。有人认为是“传播性病罪”①;有人认为是“明知自己有性病而卖淫、嫖娼罪” ;② 还有人认为是“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③ 虽然说两高的司法解释已将刑法第 3 60条第 1款的条文概括为“传播性病罪” ,但是我们认为不能总是追随着司法作亦步亦趋的法条注释。而应该从刑法理论新的层面去捕获立法原意 ,通过法的解释和解释的法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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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存在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了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但该条文第六款之规定却存在着不科学、不合理之处。本文从此款规定的缺陷入手,分析该条文中违反刑法基本理念、违背立法期待以及容易造成司法实践混乱的不科学之处,并提出相关的修改意见,旨在于促进该刑法条文的完善,提高刑事立法的技术性,以适应当前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实践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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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 1 6 1条第 2款规定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 ,严重扰乱法庭秩序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 1 0 1条第 3款、行政诉讼法第 4 9条第 5项以及修订前的刑事诉讼法第 1 1 9条也有与此类似的规定。这是在诉讼法中以刑法规范的形式对扰乱法庭秩序犯罪所作的规定。修改后的刑法吸收了诉讼法中的这一规定 ,在第 30 9条中将在诉讼程序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规定为扰乱法庭秩序罪。刑事诉讼法修订以前 ,对于扰乱法庭秩序犯罪的追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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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自198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上诉不加刑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在法学界和司法界是公认的。其根据就是《刑事诉讼法》第137条第1款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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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7,(4)
为正确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减刑、假释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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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刑法面前人人平等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此即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刑事诉讼法第6条后段也规定:“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这两个条文告诉我们,超越法律的权力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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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9,(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一审判决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对被告人有违法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在宣告无罪判决的法律文书中,同时引用刑法第十条和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作为法律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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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林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17(5):112-121
刑法中有很多原本属于注意规定的条款却往往被误读为法律拟制。片面共犯属于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情形,应当将其认定为注意规定而非法律拟制。《刑法》第382条第3款等身份犯共犯的规定应属于注意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犯罪行为的,仍能构成相应身份犯的共犯。《刑法》第120条第2款、第157条第2款、第198条第2款等规定对"牵连犯"数罪并罚的条文应认定为注意规定。《刑法》第163条第2款、第385条第2款、第387条第2款等"经济往来条款"应认定为注意规定。《刑法》第234条之一第2款关于摘取器官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应认定为注意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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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简称《修正案》)对刑法典共修改了10个条文,增加了4个条文。在修改的10个条文中,有一条增加了1款,有一条增加了2款,还有一条是修改了1款,增加了1款。总共是净增了4条4款,6种犯罪。内容涉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公民权利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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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特别自首及自首的种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修订后的我国现行刑法在总则第67条对自首作了一般性规定。对此,学界已进行了比较深入地研讨,但是,对于刑法分则是否规定了自首问题,尚未引起充分重视。我们认为刑法分则对自首有特别规定,此即我们指陈的所谓“特别自首”。由于这种自首关乎自首的各类划分问题,因此拟在拙文中一并加以论述。一、刑法分则相关的三个条文我国刑法第164条第一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2款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