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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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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治快报     
《公民与法治》2014,(24):2-3
12月4日确立为国家宪法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此举意味着,中国人将以崭新而生动的形式向宪法表达敬畏,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将进一步凸显。  相似文献   

2.
“以立法形式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15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时,如此阐释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3.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以立法形式,正式决定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天,我们迎来了首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对于我们法律人而言,是一个神圣的日子。32年前的今天,现行宪法也就是82宪法正式实施,这一天成为国人尤其是法律人一个值得永久纪念的日子。进人新世纪以后,我国将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几年来开展广泛的普法  相似文献   

4.
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源领誓。这是《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施行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依法进行的宪法宣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并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不仅以立法形式将党  相似文献   

5.
行程之二:设立国家宪法且十八届四中全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张德江出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要求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内涵: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相似文献   

6.
中国宪法的变化形态主要是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形式主义宪法稳定观意义上的宪法修改,另一种是实质主义宪法稳定观意义上的宪法变迁.宪法变迁作为一种重要的宪法变化形态,主要是以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实践形式广泛存在的,它对中国改革实践发挥了特定的实效性.也真正因为如此,导致作为主要宪法变迁实现机制的宪法解释处于非典型的地位,这种单一的以政党政治形式主导的“单一化”宪法变迁实现机制,并不能满足“改革宪法”时代人民对宪法的规范性需要,这就为从基本权利体系、宪法修改程序、宪法解释和多元的宪法变迁实现机制等角度完善中国宪法变迁实现机制提供了空间.  相似文献   

7.
从实质宪政到程序宪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政一词源于西方,是指以宪法为依据的民主形式,以实行民主政治和法治为原则,以保障人民权力和公民权利为目的,创制宪法、实施宪法和维护宪法、发展宪法的运作过程.其实质是民主、人权与法治。  相似文献   

8.
邓联繁 《河北法学》2006,24(6):14-16
宪法思维不同于宪法精神、宪法价值、宪法文化、宪法信仰、宪法意识、宪法观念,它是指人们运用对宪法本身的认识来观察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宪法思维以宪法为媒介,以宪政为取向,是最重要的法律思维.基础性、纲领性、根本性、系统性与宪政性是宪法思维的基本特征,其中,基础性侧重从地位上讲,纲领性、根本性、系统性侧重从形式上讲,宪政性侧重从内容上讲.  相似文献   

9.
日本内阁以阁议的形式修改宪法解释,承认日本在一定条件下享有集体自卫权,其实质是在难以对宪法第9条进行修改的情况下以宪法解释的形式突破宪法规范,该阁议虽然具有宪法解释的名义,但由于超越了宪法解释的界限,因此实际上已经构成对宪法的违反。  相似文献   

10.
权界式公民宪法义务是公民宪法义务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指宪法权利的限制规定.权界式宪法义务有隐含与显明两种存在方式,有概括限制型和具体限制型两种类型.以时期、地域、法系、阶级性质以及发达程度等多种标准对各国宪法中的权界式宪法义务予以量化比较,可以较全面地把握其立宪状况和基本规律.通过对156个宪法文本进行分类统计,我们发现,在多数国家的宪法中,权界式宪法义务(尤其是具体限制型)以隐含的方式存在,这符合宪法的基于人权保障的平衡精神.  相似文献   

11.
刑事正当程序宪法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被宪法确认和采纳后的正当程序原则,对刑事程序的正当化影响深远,形成了庞大的宪法刑事程序法体系,会对刑事程序中的公民权利保障发挥重要作用.我国刑事正当程序宪法化可采取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明确"正当程序"原则,使刑事被追诉人程序权利宪法化,建立宪法权利救济机制,真正保障公民刑事正当程序权利.  相似文献   

1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对宪法宣誓的主体、誓词、形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地也纷纷出台关于宪法宣誓的具体措施办法和规定,宪法宣誓在各地迅即开展得如火如荼,甚至就连提供宣誓使用的规范法器的生产与销售也都变得红火起来.实行宪法宣誓是向依宪治国目标的迈进,也是约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诚于宪法和法律的强效措施,其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自这一制度实施以来,很多地区却存在这样一种倾向,即过分渲染宪法宣誓的形式,而对宣誓者是否了解宪法文本和掌握宪法内容却并不关心,忽视了宪法宣誓应当达到的目的效果,将宪法宣誓做成了一场“政治走秀”.对于这种现象,我们应当引起警惕,切莫让宪法宣誓流于形式,从根本上损害了宪法的权威.  相似文献   

13.
上一讲主要讲述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宪法发展历程.这一讲,我们着重讲述宪法与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赋予各种基本制度以宪法的地位.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政党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等.  相似文献   

14.
论发展权与宪法发展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将发展权这一基本人权导入以人权为价值内核的宪法,是发展权实在化和21世纪宪法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发展权的诞生发展了传统宪法的人权原则,并在人权主体、人权内涵和人权形式诸方面拓展了宪法人权的内容;而增进以人的全面发展即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为内容的发展权,则是实现民主宪政的基本途径;发展权是对传统人权观的超越,必然要求重新审视宪法人权的主体、含义、构成要素,特别是集体主体人权的法律确证和司法救济问题,这些问题又必然给宪法哲学和宪政实践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相似文献   

15.
宪法修改与宪政转型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秦前红 《法商研究》2004,21(3):24-26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绝对多数票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此次修宪意义重大 ,对未来中国宪政理念和法律体系将产生深远持久的影响。以此为契机 ,2 0 0 4年 3月 2 8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和宪政理论研究所共同主办了“社会转型与宪法修改”理论研讨会。武汉地区的 40多位法学和经济学专家、学者 ,汇聚一堂 ,在“社会转型与宪法修改”的主题之下 ,回顾了我国的宪政发展史 ,评价了此次《宪法》修改的具体内容和历史意义 ,并对未来的宪政发展作了前瞻性的思考。现以笔谈的形式将部分专家、学者的发言予以发表。 (本专题中的《宪法》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简称 )  相似文献   

16.
转型社会的宪法稳定观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刘茂林 《法商研究》2004,21(3):21-24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绝对多数票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此次修宪意义重大 ,对未来中国宪政理念和法律体系将产生深远持久的影响。以此为契机 ,2 0 0 4年 3月 2 8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和宪政理论研究所共同主办了“社会转型与宪法修改”理论研讨会。武汉地区的 40多位法学和经济学专家、学者 ,汇聚一堂 ,在“社会转型与宪法修改”的主题之下 ,回顾了我国的宪政发展史 ,评价了此次《宪法》修改的具体内容和历史意义 ,并对未来的宪政发展作了前瞻性的思考。现以笔谈的形式将部分专家、学者的发言予以发表。 (本专题中的《宪法》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简称 )  相似文献   

17.
周冶陶 《法商研究》2004,21(3):28-29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绝对多数票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此次修宪意义重大 ,对未来中国宪政理念和法律体系将产生深远持久的影响。以此为契机 ,2 0 0 4年 3月 2 8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和宪政理论研究所共同主办了“社会转型与宪法修改”理论研讨会。武汉地区的 40多位法学和经济学专家、学者 ,汇聚一堂 ,在“社会转型与宪法修改”的主题之下 ,回顾了我国的宪政发展史 ,评价了此次《宪法》修改的具体内容和历史意义 ,并对未来的宪政发展作了前瞻性的思考。现以笔谈的形式将部分专家、学者的发言予以发表。 (本专题中的《宪法》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简称 )  相似文献   

18.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绝对多数票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此次修宪意义重大 ,对未来中国宪政理念和法律体系将产生深远持久的影响。以此为契机 ,2 0 0 4年 3月 2 8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和宪政理论研究所共同主办了“社会转型与宪法修改”理论研讨会。武汉地区的 40多位法学和经济学专家、学者 ,汇聚一堂 ,在“社会转型与宪法修改”的主题之下 ,回顾了我国的宪政发展史 ,评价了此次《宪法》修改的具体内容和历史意义 ,并对未来的宪政发展作了前瞻性的思考。现以笔谈的形式将部分专家、学者的发言予以发表。 (本专题中的《宪法》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简称 )  相似文献   

19.
征收、征用与私有财产权保护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石佑启 《法商研究》2004,21(3):30-32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绝对多数票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此次修宪意义重大 ,对未来中国宪政理念和法律体系将产生深远持久的影响。以此为契机 ,2 0 0 4年 3月 2 8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和宪政理论研究所共同主办了“社会转型与宪法修改”理论研讨会。武汉地区的 40多位法学和经济学专家、学者 ,汇聚一堂 ,在“社会转型与宪法修改”的主题之下 ,回顾了我国的宪政发展史 ,评价了此次《宪法》修改的具体内容和历史意义 ,并对未来的宪政发展作了前瞻性的思考。现以笔谈的形式将部分专家、学者的发言予以发表。 (本专题中的《宪法》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简称 )  相似文献   

20.
以宪法制度的稳定性程度为标准,世界各国宪法大致可以分为定型宪法和转型宪法两种类型。中国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宪法制度仍未定型。从比较法的视角来看,中国宪法修改的模式和功能不同于一般西方法治国家宪法,也不同于一般的转型国家宪法。从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经验来看,宪法修改主要发挥了向后看的确认功能。在全面推进法治的进程中,宪法修改逐渐开始发挥前瞻性的功能,将社会基本价值共识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为根本规范,进而为未来社会转型提供规范性指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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