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标准作用于经济、管理有助于标准化,运用于司法则促进制度化。价值层面,抽象的司法人权转化为具体的人权标准系统;规范层面,法律规则与法律标准对于司法各有其理论优势和实践功能;方法层面,法的适用的合法与适当有赖于对法律解释标准的遵循。在司法的语境中建构标准的复合性系统,才能利用标准的若干特质与功能为司法理念与制度的完善缔造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2.
在法律中是运用“规则”还是“标准” ,直接关系到立法、司法及行政之间的适当分工。如果一国的司法或行政人员未受过良好的法学专业训练 ,那么要他们作出复杂的决定便是不适当的。因此 ,该国的司法和行政人员 ,不仅应尽可能避免根据模糊的标准来作决定 ,而且应尽可能以更为详细的规则为依据。与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 ,发展中国家的法律应包含尽可能多而详细的规则  相似文献   

3.
法律毕竞是人为制定的规则,法律之间的冲突从某种意义上是不可避免的.司法,作为规则之治的终结者,自然需要对冲突的法律进行选择适用.尽管立法法已经出台,但现实的司法判决表明,法律冲突时的适用标准依然存在问题.刘家海诉交警部门案就是一例.通过将该案的争论焦点渐次展开可以发现,立法法中貌似明确的适用标准起码可以进行三个方面的补充:一是原则考量的引入,二是"立法权"替代"立法机关"进行解释,三是社会效果考量的必要.  相似文献   

4.
标准战略的法律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韩灵丽 《现代法学》2002,24(6):114-118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标准已成为高新技术领域中竞争的标志 ,成为专利技术追求的最高法律形式。在技术的进步过程中 ,历史已上演了一次又一次的标准战争 ,这种战争的结果是得标准者得天下。但我国现有有关标准化的法律尚不能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和高新技术飞速发展相适应。本文通过对标准作用原理的阐述 ,论述了我国标准法律制度重建的目的和内容 ,并用标准法律来推动我国在高新技术领域竞争中争取优势地位。  相似文献   

5.
季金华 《河北法学》2006,24(12):59-67
习惯性规则是人类社会需求的产物,是关系密切群体为了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和交往成本最小化的目的而逐渐形成的一种行为规范和秩序安排.与人类社会共存的习惯规则和习惯权利,具有丰富的法治意蕴,它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是法律和法律权利的前身,是法律的合法性基础和评价性标准,是法律的权威性内容.习惯性规则在人类社会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利益调整和纠纷解决作用,维系着政治、经济和文化秩序,成为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社会治理工具.  相似文献   

6.
已有法治标准理论,缺乏对法律内在性规制能力及其在法治中基础地位的应有认知.借鉴哈特提出的法律规则内在性理论,可以提出一种更能契合和支持当代法治中国建设实际的法治标准理论.这种理论将法律内在性规制能力作为法治标准的基础和核心指标,同时还包括法律强制性威慑能力、柔性用法回复良性社会关系的能力、依法追究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法律责任的能力以及有效防止和救济用法造冤行为的能力等指标.这种理论,可以有助于我们将法治理念和制度建设一体推进,更有针对性地凸显法治的重点和难点,更明确地认知法治的主体力量,有的放矢地构建良法的文本和制度,落实法律内在性及其规制能力的制度,实现实质法治和形式法治有效统一的良法之治.  相似文献   

7.
:随着经济的发展 ,消费领域越来越多的采用标准合同形式 ,因而对标准合同的法律调整成为各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立法的重要内容。围绕限制标准合同制订者的权利 ,给予处于弱者一方的消费者特殊保护这一理念 ,法国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逐步建构起系统的标准合同制度 ,并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传统的合同法规则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保障。法国的这一立法体例及其许多具体规则 ,对我国立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哈特试图以法律的规则学说取代奥斯丁的法律命令理论,这一理论努力的背后所隐含的正是法律实证主义的某些深刻且基本的问题意识。通过分析哈特对奥斯丁的批判,我们比较了两种版本的法律实证主义在法律的存在方式以及检验法律的标准这两个问题上给出的不同回答,在此基础上提出,哈特的规则学说并没有能够真正地取代奥斯丁的命令理论,规则与命令所表明的可能是法律存在方式也即法律与社会生活方式联结的不同方面。  相似文献   

9.
法律技术的内涵与外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的产生是为了达到人类通过规则而使共同生活成为可能的目的,但是,在法律产生之前,人类并非不能作为一个群体生活,宗教和道德在维持人类社会的存在上起到了主导的作用。所以,在古代社会,宗教、道德和法律同时作为社会的控制手段;到了近代,法律则成为了主要的控制手段;而在当代,通过法律的规制可以说达到了无所不在的程度,通过引入具有可操作性和专业性的法律技术,法律完全取代了宗教和道德的地位,而几乎成为社会控制的唯一手段。  相似文献   

10.
胡玉鸿 《法学》2012,(9):3-7
法律实践的技艺,也即法律实践中的技能与艺术;具体而言,是指法律职业者在解决案件的过程中,通过法律技能的运用,艺术化地解决案件纷争。法律规则的抽象化特征,使其不可能对特定人物、特定事件的境况、样态作出针对性的规定,然而,进入案件的当事人是独特的,案件发生的缘由也是独特的,如何将普遍、抽象的法律条文适用于特殊、具体的人与事之上,就必然要求相关的技艺。正如吴经熊先  相似文献   

11.
法律解释的任务和法律解释的标准是法学理论中的争议点。从法学方法论的角度出发,法律解释的目标有主观论和客观论之分,法律解释的方法或标准大致包括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合宪性解释等。不同的解释标准之间不是无所关联的并立关系,也不具有固定不变的位阶关系。总的来说,法律解释是一个以法律意旨为主导的思维过程;每一种解释方法须互相补足始能获致合理结果,贯彻正义理念。  相似文献   

12.
陈金钊 《北方法学》2014,(1):107-122
法律解释方法的核心是法律解释规则,即各种理解、解释和运用法律的规则。几乎所有关于法律解释方法的理论,其目标都是探寻法律解释规则的构建与运用。为了证成这一判断,梳理与不同意识形态相匹配的具体法律方法很有必要。这种概括不是对法律方法纯粹历史的考察,重心在于说明法律解释规则的实践意义。我国的法律方法论研究即将进入第二个发展阶段,即在关注一般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开始法律解释规则及其运用研究。这是展现法学理论和法律方法论实用品格的开始。对法律解释规则的认识可以从多个角度展开,重点从法治意识形态、法律方法的进化以及与相近概念的比较三个方面进行诠释。  相似文献   

13.
规则、道德衡量与法律推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律规则属于为行动提供理由的指导性规则。行动理由存在一阶理由与二阶理由两种基本类型,其中前者包含自行权衡,而后者排除自行权衡。法律规则显然属于二阶理由,因此依据规则的裁判实际上是排除裁判者依据一阶理由自行判断的过程,只有法律规则才能成为法律推理的基础。但是由于规则本身存在正当化上的缺陷,因此作为一阶理由的道德理由在特定情形之下将会取代法律规则在法律推理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14.
杨泳 《中国司法》2004,(6):64-71
一、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概述 (一)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概念 一般来说,法律援助是国家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的法律帮助,以维护其法律赋予的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司法救济保障制度。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要同时符合两方面的条件,一是经济条件,即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二是案情条件,即申请的事项在政府规定的范围之内。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是获得法律援助和从法律服务市场上自行购买法律服务的区分点,所以,经济状况为“经济困难”是法律  相似文献   

15.
我国关于法律原则的讨论一般集中在立法过于笼统与立法所规定的法律基本原则这两个方面。这种意义上的法律原则与德沃金所说的法律原则存在重要区别。德沃金关于法律原则的讨论其目的是强调法律的确定性 ,而我们关于法律原则的讨论却在强化法律的模糊性。法律原则的讨论主要涉及法律推理过程中原则与规则之间的关系。基于法治的原因 ,法律推理必须坚持将法律规则作为法律推理的大前提 ;在法律规则含义不明确、模糊或者相互矛盾时 ,可以使用法律原则 ,但是 ,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原则的认定程序。  相似文献   

16.
对多种法律解释规则进行分类研究是法律解释的重要任务.目前法学界关于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区分,可以作为区隔法律解释规则的依据.与形式法治相适应,有合法性解释规则、文义解释规则和体系解释规则;与实质法治相适应,有合理性解释规则、目的解释规则等.法律解释规则是在思维领域中捍卫法治,因而要求法律人在解释法律的时候,首先要使用与形式法治相适应的解释规则,只有经过严格的论证才使用与实质法治相适应的除弊规则.  相似文献   

17.
宫宝芝 《河北法学》2002,20(5):119-122
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的起源,贯穿于法律文本、法律部门直至法律整体的始终。法律原则是法律规则精神的集中体现,同时法律原则本身也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其价值不仅表现在立法领域,在司法领域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8.
李文杰 《北方法学》2010,4(6):27-34
实证主义法学与新自然法学派博弈之论点在于法律是由单纯法律规则还是由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政治道德构成的。实证主义法学在强调法律为双重规则统一体的基础上,承认包括法官造法意义上的自由裁量权的存在;而以德沃金为代表的新自然法学派则认为法律构成除规则外,还存在原则和政治道德等因素,且主张自由裁量行为是法官在法律规定幅度内的司法行为,如超越此圭臬,就是一种法官的恣意行为、不正义行为。两者在法律构成上的长期激烈争论,旨在证成何种构成模式的法能最大效应地体现人类社会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和秩序的规范价值理念,或言之,法律应具有何种有效体系,方能消除人治状态而实现良法之治。  相似文献   

19.
兰梦茹 《时代法学》2023,(3):108-117
Akbay案裁决反映了欧洲人权法院在诱惑侦查问题上的态度,即诱惑侦查的非法性需从实体与程序两方面进行识别;非法间接诱惑侦查的认定应当以官方对共犯加入的可预见性、诱饵对行为人影响的决定性为标准。针对官方非法诱惑侦查行为,法律应当施以排除所有证据,或者终止程序等具有同等效果的法律后果。在国际社会毒品犯罪泛滥、全球应对毒品犯罪目标高度一致背景下,该立场反映了诱惑侦查规则发展的整体趋势,对我国诱惑侦查规则的完善有较大借鉴意义。立足本土法律资源与司法实践,区分非法直接诱惑侦查与非法间接诱惑侦查,明确非法诱惑侦查的认定标准与法律后果是促进诱惑侦查良性发展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20.
从职业伦理角度来看,法律职业共同体所关注的是如何在执业过程中发挥道德能力,提升职业道德质量和境界。司法构建法律职业的工作状态和道德的出发点,就是为了使法律人的生活具有自己的那一部分道德特性。法律职业不能忽视道德观,如不能忽视对法律的忠诚与信任一样。人民群众的信任最初是通过每个真实的案件得以保持的。在司法体系中维护公众的信任就必须坚持“法律至高无上”。公众对法律职业伦理道德的信任至关重要,一旦缺乏这种信任,法律职业伦理规范便不可能得到有效运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了法律职业活动应当履行的道德义务和责任。法律职业者严格服从法律,遵守司法伦理,承担没有选择但又必须履行的责任,不仅仅是法律上的义务,而且是道德上的义务。实践理性使法律人能够掌握自我内心的道德法则。而道德法则是围绕着法律职业生命的自我保存而运转的,是法律人为保存法律职业而必须遵守的一项起码的道德准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