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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7 毫秒
1.
在犯罪成立之际,是否在对行为及其结果进行评价的同时,也应将判断重点放在行为的故意、动机与目的等主观要素上,这一直被认为是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的关键对立点之一。有的结果无价值论者全面否定主观违法要素,但其恰好不能有效保护法益;有的结果无价值论者例外地承认主观违法要素,但其必然陷入方法论上的困境。行为无价值论承认主观违法要素,主张排除主观违法要素会导致构成要件无限定,不能向国民明示处罚范围,也无法准确认定犯罪;故意犯的违法性程度明显高于过失犯;刑法中规定的目的犯是主观要素影响违法性的具体表现;中国司法实务中大量案件的处理也特别考虑了主观违法要素。从行为无价值二元论的逻辑出发,应该认为犯罪是违反行为规范,进而造成法益侵害的行为。对刑法所禁止的行为,要求行为人有故意或目的,主观要素影响违法。承认主观违法要素,就可以很好解决假想防卫中的"回旋飞碟现象";同时,要使违法概念和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概念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2.
刑法理论在关于违法性的本质问题上存在着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的争论。日本刑法学者相关讨论亦影响到我国刑法学界。我国学者的讨论立足于现行立法规定而展开,在犯罪成立条件问题上批判了现有的四要件理论,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学术特征。中国刑法学须接受结果无价值论,其原因有四:第一,形式违法性中的违法性,是指行为违反实定法规;第二,在所谓违法二元论的场合,在进行违法判断的时候,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这两者都应予以考虑;第三,在对行为是否违法进行判断的场合,若坚持行为无价值论,则故意、过失也好,责任能力也好,都成了违法判断的对象,导致有责行为的不必要;第四,坚持结果无价值一元论还可以直接解决物的不法问题。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条文第13条规定了犯罪的概念,其中用"但书"的形式将社会危害性进行了定量规定,使得我们在认定犯罪时要考虑定性和定量两种因素。但是,如何以外国刑法中的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为视角,来理解犯罪概念、"但书"规定、犯罪的本质(社会危害性)、犯罪的形式要素(刑事违法性)以及犯罪构成则是本文将要涉及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对于违法性的实质,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存在尖锐的对立。基于结果无价值论的立场,文章从客观主义的视角上比较和分析偶然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异同,进而为偶然防卫的定性提供合理依据。  相似文献   

5.
刑事违法性理论关乎刑法诸多重要问题的解答,正当防卫问题是其中之一。关于违法性的概念,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分别从对法益的侵害或危险以及行为本身是否为社会秩序规范所容忍两个角度揭示。笔者认为两者必须同时重视才能揭示违法性的内涵。但当今学界两大阵营的学者多数并没有看到两者的重要性,因而具有偏颇性。关于偶然防卫,由于其不具有结果无价值因而不具有违法性;而防卫过当的情形则并不能拘泥于法条的字面含义,而应该看到防卫人在当时情况之下行为是否适当。可见行为无价值的判断因素可以保障个案的公平公正。  相似文献   

6.
“行为”是犯罪最基本的分析单位和最基本的特征要素,是刑法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对贩卖假毒品行为的定性及处罚不仅仅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而且涉及到许多刑法理论问题,诸如不能犯与未遂犯的区别,行为无价值论与结果无价值论的争议等。本文主张以结果无价值为基本根据评价行为的实质违法性,如果行为人不知是假毒品而以毒品进行贩卖的,不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7.
在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的发展历史中,麦耶的构成要件理论地位十分特殊。一方面他继承了贝林(Beling)开创的构成要件理论,认为构成要件与违法性是相互分离的两个评价层面;另一方面他又超越了贝林的理论,认为在构成要件中存在规范的构成要件和主观的违法要素,因此构成要件是违法性的认识根据。由此可见,麦耶的理论是古典犯罪论体系与新古典犯罪论体系之间的过渡,他既完善了贝林的构成要件理论,又为梅兹格(Mezger)的构成要件理论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中,违法性作为犯罪概念的一个特征存在,是一个没有实体内容、依附于社会危害性的形式概念,没有实质意义。在刑法中讨论违法性,应当探求违法性的本质。现在刑法理论一般借助行为无价值(Handlungsunwert)与结果无价值(Erfolgsunwert)揭示违法性的本质。大陆法系国家关于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的学派之争已经进行了几十年,其背后是学者国家观、法律观的对立。我国关于违法性本质的争议始于最近几年,并在刑法学界初步形成了理论对立。  相似文献   

9.
大陆法系国家违法性理论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违法指的是违反全体法秩序。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 ,在通常情况下具有违法性。对于违法性的本质 ,存在着两种学说的对立 ;在进行违法性判断时 ,既要考虑结果无价值 ,也要考虑行为无价值。缺乏可罚的违法性应当是违法性阻却事由。  相似文献   

10.
诽谤罪中的"情节严重"就其性质而言,是表明违法性的构成要件要素,因而应该是故意的认识内容。但是诽谤罪的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的规定,有的突破违法的构成要件要素的性质,有的则是准兜底条款。对此,应该用刑事政策来解释司法解释中突破违法的构成要件要素性质的规定,对于准兜底条款当通过把握原则与例外的关系和坚持综合标准原则来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11.
刑法解释论     
在刑法的适用过程中,依据构成要件的解释目标是针对立法原意还是法律规范的客观含义,可将刑法解释分为主观解释和客观解释。刑法解释应当二者兼具,在不同时期有所侧重;理论界依据刑法解释是否只能严格遵循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形成了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但二者在刑法解释的本质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差别。根据犯罪的本质是对规范的违反还是对法益的侵害,可将违法性认识分为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我国刑法应当坚持以结果无价值为基础,逐步适当发展行为无价值在立法和司法领域中的运用。  相似文献   

12.
从构成要件和违法性的关系看,构成要件理论分为行为类型说、违法类型说和违法有责类型说,而构成要件的机能一般认为分为罪刑法定主义机能、犯罪个别化机能、违法推定机能和故意规制机能.三种构成要件类型在实现构成要件的四种机能上发挥着不同的影响,因此,构成要件类型的定位对构成要件机能的理解和重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构成要件行为类型说、违法类型说、违法·有责类型说都存在不足。行为·形式违法类型说认为,构成要件是决定违反刑法(即违反刑法禁令或命令)的行为类型之所以为该行为类型的事实特征组成的有机整体;承认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自然行为(裸的行为,未经刑法评价的行为)符合某个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确定该自然行为属于该种行为类型,推定该行为具有形式违法;成立形式违法排除事由时,推翻之前的推定,确定该行为不具有形式违法;不成立形式违法排除事由时,确定该自然行为具有形式违法。行为·形式违法类型说继承了之前学说的合理成分,弥补了之前学说存在的不足;所提供的构成要件的精确定义决定了其精确性。  相似文献   

14.
论过失     
立足于结果无价值论的旧过失论立场,过失就是对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与预见可能性,实务上理解的过失是注意义务违反,界定了其与旧过失论之间的关系,结果回避义务与客观的构成要件该当性相关,而作为责任要素,则应该要求对于引起构成要件该当事实的预见可能性与预见义务的违反。  相似文献   

15.
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对立的背后是行为功利主义与规则功利主义的对立。行为功利主义强调个体中利益的最大化原则,而规则功利主义强调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规则功利主义为了防止个人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攫夺整体的利益,从而制定规则,将整体损害转嫁给个人。行为功利主义与规则功利主义在衡量上应当考察具体行为可被效仿程度的高低,如果行为容易被效仿,就应当遵循规则功利主义的标准,限制个体利益,保障整体利益;相反,在类似于偶然防卫的案件中,发生偶然性大,可被效仿性低,就可以遵循行为功利主义,保障个案中的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16.
德日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是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的典型代表,它由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组成,不但强调犯罪成立的积极因素,更强调犯罪成立的消极因素.德日犯罪论体系中犯罪成立消极因素主要有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违法阻却事由、责任阻却事由.犯罪成立消极因素的存在使得犯罪论体系兼具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功能,同时也保障了被告人...  相似文献   

17.
防卫过当责任形式的认定,关系到防卫过当的正确定罪量刑,对司法实践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防卫过当在不法层面所具有的防卫性及过当性的双重性质,必然在责任层面有所反映,导致防卫过当责任形式的认定纷繁复杂。基于结果无价值论的违法性本质,应当采取防卫意识不要说,实质地解读我国刑法故意的概念,积极地判断作为责任阻却事由的期待可能性。根据防卫意识的有无,可以分为有防卫意识的防卫过当、偶然防卫过当以及假想防卫过当等三种情形,讨论防卫过当的责任形式。防卫过当的责任形式包括过失与故意,在有防卫意识防卫过当以及假想防卫过当的场合,为与防卫意识相协调,一般情况下宜认定为过失,而在偶然防卫过当的场合,一般情况下认定为故意。  相似文献   

18.
“主观的超过要素”是与内心的超过要素、主观违法要素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一个概念,其涉及对违法性本质的理解与把握。但是,只有承认修正的客观违法论时“主观的超过要素”理论才有存在的价值。  相似文献   

19.
亲手犯的理论来源于限制间接正犯,概念来源于宾丁。目的犯作为亲手犯一种,与构成要件的形态相关联。从构成要件的外部形态观察,目的作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欠缺目的不具有征表违法性;从规范形态上考察,目的与违法性具有关联,反映了行为无价值的立场。目的犯在亲手犯归属中属于实质的亲手犯。  相似文献   

20.
适法无因管理作为民法理论中的事实行为而阻却违法性,侵占行为作为刑法分则中的犯罪行为而具有刑事违法性,二者虽然在行为性质方面截然不同,但其交叉问题时常造成司法实务中的困惑。文章在着力思考包括无因管理行为能否评价为代为保管行为,无因管理中的遗失物与侵占罪中的遗忘物有无区别以及类型化展开下的无因管理行为与侵占罪如何衔接等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刑法解释论,再解释侵占罪犯罪构成中的"关键要素",实现无因管理与侵占罪"无缝"衔接,以研讨解决无因管理与侵占罪交叉问题的最佳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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