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於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意见”)。这一重要文件旨在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於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就社会治理方式而提出的基本方针,即要“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相似文献
2.
承认法的本质的客观性,才谈得上确认法的本质的方法。因此,这是一个只有本质主义法学才有的问题。不仅如此,对于本质主义法学,这还是一个最基础、最根本的问题。从哲学基础看,马克思主义法学无疑是一种本质主义的法学,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本质主义哲学。今天讨... 相似文献
3.
法的本质:利益关系调整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本质论的必要 在争论“法的本质是什么”的时候,学者们首先讨论的是“法究竟有没有本质”的问题。有的学者认为法无所谓本质,争论法的本质也是没有必要的①,笔者和大多数观点相趋同,认为法的本质是客观存在的,“法现象本身的实在性决定了法的本质的实在性”②。在哲学意义上,本质相对于现象并与现象构成了辩证法的一对范畴。本质是决定客观事物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是构成某事物的各必要因素的内在联系。它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和变化的决定力量,是事物中比较稳定的东西。本质本身是多层次、多等级的。 法的本质是法存在及… 相似文献
4.
关于法学研究的对象问题,基本上有两种不同的意见。分歧点集中在国家问题是否应当做为法学研究的对象。第一种意见认为,法学研究的对象必须包括国家和法两个部分的原理。理由有三点: 一、国家和法这两种社会现象是紧密地互相联系在一起而不可分开的。因此做为科学研究,也不应当把二者分开。国家离不开法,法也离不开国家。法本身就是统治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一种工具或表现。法是从属于国家的。只有在弄清有关国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才能理解关于法的产生、本质和特点,法的作用、法的制定和适用以及关于法的消亡的一般规律等问题。二、资产阶级为了掩盖他们的国家和法的本质,竭力把法说成是可以脱离开国家的、是先于国家、高于国家而存在的。我们马克思主义的法学不需要掩盖国家和法的本 相似文献
5.
我刊今年1至4期分别发表了关于法的本质问题的八篇讨论文章,即李茂管的《关于法的本质属性的探讨》、张宗厚的《法学理论必须变革和更新》、杜飞进和汪永清的《马克思主义与法学》、郭宇昭的《法的基本概念的再探讨》、杜道夫的《论法的本质》、陈桢的《生活之树和法学理论——法的阶级性及其他》、蒋立山的《法是对多元利益的不平等确认——法律阶级性问题浅谈》和张清贵的《论法的本质》。这一期刊发的两文章是朱华泽、刘升平的《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的本质和基本特征》和王福祥的《也论法的本质》。热诚欢迎广大读者就如何进一步深入探讨法的本质提出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6.
法的阶级性是关于法的本质问题.这一问题早经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在不少著作里作过论述.但现代法学家对这一问题进行阐释时,理解上尚不一致."华东政法学报"第三期发表的杨兆龙同志的"法律的阶级性和继承性"一文,对法的阶级性问题大胆地提出了广泛的见解,对我有些教益,但也有许多可以讨论的地方.原文涉及的问题较广,这里我打算就法的阶级性是否一致的同题,提出一些意见. 相似文献
7.
法的本质是一种实在还是一种虚无——法的本质研究之一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是否有本质,是讨论法的本质的人首先需要面对的问题。对此,我国法学界现在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肯定法的本质的客观实在性。这种观点很普遍,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围绕法的本质进行的解说或争论基本上都是以肯定法的本质的客观性为前提的。第二种观点在我国是近年来才提... 相似文献
8.
9.
法本质理论的接受与中国传统的“法”和“法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本质理论的接受与中国传统的“法”和“法治”朱苏人法本质理论是我国法学界多年来始终关注而又争论不休的问题。然而仔细追寻起来,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这一理论命题并不是中国固有的,而是从前苏联传过来的。本文将首先论证,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 相似文献
10.
试析执法不严现象的原因与对策赵学强执法不严是当前刑事执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最近,我们结合实际对我市近几年来的刑事执法情况进行了调查。一、执法不严现象的表现形式(一)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调查中发现执人情法、关... 相似文献
11.
研究和揭示社会主义法的特征,对于认识社会主义法的本质,正确地实施社会主义法律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都有重要的意义。对于这个问题,近年来国内出版的一些法学著作,有的不曾论及,有的虽有论述,但又不尽相同(如有的把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混为一谈;有的把它的特征列为:是一种国家意志、具有国家强制力、具有规范性三点)。 相似文献
12.
13.
河北省邯郸市委、市政府从1991年开始,已聘任了三届特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认真履行职责,在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选聘特邀监察员时,邯郸市委、市政府要求对聘任人员进行“三把关”,即:被聘人员单位把“能力关”,监察局把“业务关”,统战部把“条件关”,并按照程序,严格聘任。市政府赋予特邀监察员五个方面的职责和权限:一是向市政府或市监察局反映和提出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意见和建议;二是转递群众对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材料以及群众对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工作的批评和建议;三是参加监察局… 相似文献
14.
15.
法的阶级性问题,也就是法的本质问题。法的强烈的阶级性,在于它是通过国家所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 相似文献
16.
从人的本质看法的本质——马克思主义法观念的原本认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人是社会关系中的人,法是确认和规定人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即将特定社会关系转变为社会秩序的规则。所以,从根本上讲,人的社会本质决定着法的社会存在;只要人的社会本质不变,则法的社会存在就不会变。法的功能在于把实现人的社会本质的各种社会关系制度化;法的本质是由一种社会力量保障实现的社会意志,而这种社会力量和社会意志在一定历史阶段上体现为统治阶级的力量和意志。就人的本质和法的本质间的必然联系看,任何人类社会的法都具有基本的共性;法也将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相似文献
17.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格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是中央的一贯要求。为落实这一要求,在干部任用考察中,认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让拟任人选过一过“纪律检查关”非常重要和必要。 相似文献
18.
19.
20.
鉴定质量是鉴定活动及鉴定意见的生命线。鉴定活动及鉴定意见事关鉴定制度和诉讼程序两个方面,要提升、保障鉴定质量必须双管齐下,多措并举。首先,要从鉴定机构的设置和鉴定人的准入上把好潜在鉴定主体的关。其次,要在鉴定的启动和鉴定人的选任上,充分尊重并尽力协调诉讼各方的意愿特别是当事人的意愿,把好现实鉴定主体的关。最后,应当理性看待鉴定意见的证据地位,打破其“科学证据”的光环,回归“意见证据”的原本地位,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各方的质证权,特别是针对鉴定意见的专家辅助质证权,确保定案的鉴定意见质量不出问题,有效防止由其导致的冤错案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