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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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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水资源形势严峻 ,旧《水法》侧重于水利建设的治水思路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时代条件下水事活动的要求。新修订《水法》强化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明确了流域机构的法律地位 ;突出了水资源的水质管理 ,弥补了旧《水法》体系中只重控制手段 ,不重保护结果的漏洞 ;而且在节约用水方面确立了全新的制度 ,使节水工作有法可依。当然 ,新《水法》并不十分完美 ,它的不足和疏漏之处仍有待于引起立法机构的进一步重视  相似文献   

2.
环境资源法视野下的新《水法》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水资源匮乏的压力和《水法》存在的重大缺陷,构成了修订《水法》的现实动因。新修订的《水法》有许多重大的变化,这不仅表现在水资源单一国家所有权制度及有偿使用等制度的确立,还表现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的创新。不过,虽然新《水法》在立法理念和制度设计上都有了重大突破,但既有制度的许多弊病仍未革除殆尽,还存在着部门立法、操作性欠缺、立法技巧粗糙、定位不清、政府管理改革不够等一系列问题。  相似文献   

3.
《司法业务文选》2013,(13):8-10
1.2013年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国办发〔2013〕2号《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  相似文献   

4.
杜群 《法学评论》2004,22(1):91-97
通过实地调查 ,作者考察了防治荒漠化的资源法律实施情况 ,主要是土地法、水法和资源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的现状 ;分析了防治荒漠化的资源法律问题 ,主要是《防沙治沙法》的立法及实施、资源可持续利用承载力的法律标准、土地使用管制、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资源协调管理组织机制等问题 ;提出了完善防治荒漠化资源立法和法律实施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5.
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新《水法》,把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作为重点,强化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规定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体制。这是多年来水资源管理经验的总结,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资源紧缺、水污染严重形势下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6.
水资源流域管理机构与区域管理机构关系略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迫切要求建立跨行政区域统一管理水资源的流域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体制。然而现行立法设立的体制并不能充分发挥水资源流域管理的积极作用,并且在流域管理机构和区域管理机构的地位与职权分工问题上带来一系列的难题。应当将流域管理机构与区域管理机构职能相分离,以流域管理机构履行宏观管理与协调的职能,以区域管理机构履行微观管理的职能,区域管理必须服从流域管理。  相似文献   

7.
国外水权制度的立法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颁布的《水法》中明确了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如何在新法框架下改革现有的区域水权制度,如何以市场手段优化配置区域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期望能通过国外水权制度的比较分析,为我国水权制度的完善提供点启示。  相似文献   

8.
流域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流域水资源管理是人们科学、有效地开发、保护、利用水资源而建立的适应于流域自然特性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目标是追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流域为单元实行一体化管理,合理配置、调整和平衡不同层次的利益主体的水环境资源利益和社会经济利益。因此,在立法上应理清相关法律关系,以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的建立为切入点,制定综合性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法》,并根据各流域的特性和存在的法律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专门法规、规章。我国应该选择统一的一体化流域管理体制模式、明确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法律地位、职责和职权、完善水权法律制度和公众参与的法律机制,建立一套适应水资源自然流域特性的统一流域管理制度,使有限的水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和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9.
论运用综合生态系统模式完善我国流域管理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流域管理作为一种水资源管理制度,已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和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国虽然在立法上确定了流域管理的法律地位。但是,我国流域管理制度尚存在较多的问题,同世界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国应按照综合生态系统管理模式建立适应我国水资源自然流域特性和多功能统一性的流域管理制度,使得有限的水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和最大的综合效益,保障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0.
从我国现有水资源立法保护体系来看,已基本上实现了水资源保护活动有法可依。但现有水法仍存在内容不完善,流域立法理念不足,水资源规划立法及公众参与的程序性立法规定缺失、刑事法律责任规制立法不够周全的问题。本文认为应建立综合性水法,健全统一水资源流域立法及各流域的专门性立法以保护水资源,并建立水资源保护规划法、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刑事立法及公众参与的程序性民主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11.
环渤海地区水权法律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沃耘 《行政与法》2008,(6):65-68
环渤海地区水资源分布不均衡,水权法律制度的缺失成为桎梏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因素之一。水权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水权法律制度的建构是一个综合性立法过程。因此,通过原有的取水许可制度向水权初始分配制的转换,实现水资源国家所有权分离,从“转化式”向“授予式”过渡是水权法律制度建构的重要途径。同时,《反垄断法》与《环境保护法》相关制度的配套建设,也是环渤海地区水权法律制度综合建构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12.
水环境与水资源流域综合管理体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玉萍 《河北法学》2007,25(7):119-123
水资源具有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双重属性.又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的特点,这决定了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必须以流域为基础,走水环境管理与水资源管理相结合的道路.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缓解水资源短缺的压力.必须对我国现行的水环境管理与水资源管理并行的双重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水环境与水资源流域综合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13.
武萍  李颖 《法学杂志》2020,(5):84-90
面对我国水资源日渐突出的供需矛盾,2009年国家水利部提出了建设"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理念,并于2011年上升到国家管理层面,形成了我国现行的以政府权威管制为主要内容的水污染防治模式。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以来,我国重新调整了对水资源的监管方式,防治水污染的监管模式逐步向流域水环境统一管理、多元合作治理的模式转变。然而由于法律制度不够细化、缺乏相关配套措施等原因,合作治理模式仍有许多缺憾,需要进一步从法律层面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4.
Water resources have the functions as domestic water, resource water and environmental water, on the basis of which the legislative framework of water resource regulations shall be studied. Firstly, domestic water shall be deemed as property right and the legislation shall protect the realization of the fundamental human rights for use of domestic water. Secondly, with respect to resource water, an independent water resource regulatory agency shall be established; and meanwhile, the legislation shall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right market based on property rights and improve the utility of water resources. Thirdly, since environmental water is one of the public goods, the legislation shall create a path of privatization in implementing mechanism for realizing the use of environmental water and the franchising system provides a practical solution to privatization of environmental water. Xu Jinhai, Ph.D in Law, is a vice director of the Public Utilities Law Institute of Hohai University. Since 2001, he has released nearly twenty articles in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and Jiangsu Social Science Journal and other academic journals.  相似文献   

15.
欧洲新水政策及其对完善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岩 《法学论坛》2007,22(4):137-140
欧盟新水政策建立了相互独立的水管理系统,把所有地表水都应纳入"良好生态状况"和"良好化学状况"的一般性保护中,注意运用综合方法、水价杠杆、广泛的公众参与等保护水环境.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在立法目的、公众参与、水环境管理体制等方面可以借鉴欧盟新水政策的经验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水工程与水权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水工程涉及多种民事权利类型 ,水权只是其中一类。水工程的所有权或者用益权自身不包含、不产生水权 ,水工程用益权与水权各为独立的权利 ,所谓水利工程供水水权概念易生误会 ,应弃之不用。水工程所有权原则上归投资者享有 ,于是有必要承认地方所有权、部门所有权、法人所有权。南水北调涉及水资源所有权、水权、水工程所有权、水工程用益权 ,不可一律归结为水权。  相似文献   

17.
River basins have provided resources for the advancement of human civilization from the earliest historic times. With river basin development has also come conflict, particularly in the past century. In response,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has developed generalized, global principles for the equitable alloc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between nation-states, most notably through the 1997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Non-Navigational Uses of International Watercourses. These principles, however, have rarely been explicitly put into practice. To resolve or avert conflict in the world's 261 international river basins, riparian nations have instead relied upon treaties that incorporate basin-specific needs and conditions and define equity at the most local level. An examination of the progression of geographic thought on river basin development reveals a spatial focus that has not evolved beyond the basin and landscape scales. The absence of theoretical underpinnings for global frameworks may explain why riparian nations have not widely adopted general principles for the equitable alloc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in actual treaty practice.  相似文献   

18.
不理性地大规模开发利用水资源会带来巨大的生态安全风险。面对2003年我国西部"圈水运动"对生态环境的威胁,现行法律基本上处于失语状态,没有从制度上提供有效的规制。我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唯技术主义思想,地方政府经济利益上的独立以及环境资源管理的条块分割是产生上述问题的社会背景和促成上述事件的根本动因。如果不摈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工程技术政策导向,正视并保障地方的合理利益诉求,建立协调的环境资源管理体制,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安全保护法律规定就不可能得到遵守,类似的事件也会再度发生。  相似文献   

19.
水权概念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小军 《时代法学》2013,11(4):53-58
水权概念的厘清是水权制度建设与水权理论研究的前提,我国法学界对水权概念、水权客体以及水权性质等问题争议很大。水权兼具私权、公权双重属性,其客体为水体。取水权为用益物权,不同于水资源所有权与水所有权。目前,《物权法》所确定的取水权是水权最主要的形态。水权具有抽象化定义之前,枚举式的定义比较可取。  相似文献   

20.
美国水资源保护法的新发展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潘德勇 《时代法学》2009,7(3):95-101
美国水资源保护法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呈现出一系列新发展,传统的河岸权开始转向行政许可:积极稳健地推行水市场改革;采取一系列财政经济手段消除或减少非点源污染;努力提高公众参与和公众意识。这对于完善我国水资源保护的立法和执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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