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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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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姜茂坤 《政法学刊》2008,25(3):51-55
清末时期,日本民法学逐步被引入中国。日本民法学在契约定义上,采用广义契约学说;在物权移转主义上,采用意思主义学说。这为物权契约观念的生成提供了前提和基础。“物权之契约”和“债权契约”用语相继被使用。至民国初年,大理院则通过判例,对物权契约进行了定义,并界定了物权契约的有效成立要件。但清末时期的物权契约观念与德国民法学理论中的物权契约(物权行为)有着本质区别。  相似文献   

2.
一、公共事业民营化的含义以及公共事业领域民营化的必要性 在行政法学领域,公共服务的民营化应界定为“以行政主体为主导,以市场化和社会化为主体,以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为目标。以公众满意为标准,以打破政府垄断,引进竞争机制,构建政府与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和私营企业)相互合作为中心内容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体系”值得注意的是,民营化并不意味着国家承担公共行政义务和责任的彻底免除,  相似文献   

3.
我国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厘革历经从政府垄断供给到市场主导的民营化改革再到公共性回归的嬗变演进,一直难以契合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滞碍了改革成果共享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提升。掩藏于制度流变背后的逻辑,不应是政府与市场的二元对立,也不是政府给付责任的市场化,而是政府、市场、社会合作供给体制的完备以及公私权责分配谱系的重塑。着眼于多元协同合作供给体制的构建,当务之急是彰显公共性根柢,实现公共权力的有效共享。不仅要基于契约治理框架,强化政府合同治理责任,更要回归公民权利,眷注公共服务消费者的权益保障。  相似文献   

4.
碳排放权既蕴含了环境保护及碳排放管控的公法特征,也体现了意思自治及自由协商的私法内涵。在传统“非公即私”的思维桎梏下,碳排放权的法律性质尚存在较大争议,单纯公法属性观抑或私法属性观均难以实现逻辑自洽。可以以德国双阶理论为视角对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予以重构:纵向上,将碳排放权在注册登记之前界定为公法属性,注册登记后原则上视为私法属性;横向上,从制度价值、市场风险、规范体系等角度厘清公权力介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正当性,彰显碳排放权交易阶段公私法之间的交织与衡平逻辑。基于此,应从构建公私主体协力共治的外部保障机制、明晰涉碳纠纷救济途径之双重进路发展碳排放权制度。  相似文献   

5.
论文在追溯地方治理的演进过程和制度性理论的基础上,勾勒了地方治理的分析途径,并发展出整合该类文献各种流派的地方治理模型.展示了上个世纪世界各地实行过的比较典型的地方治理的模型和制度。论文认为现代地方政府的作用在于同时应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这一作用要求地方政府承担以下角色:地方服务的购买者,由政府供给者和政府以外的实体组成的网络的推动者,以及在共同治理领域作为州和中央政府的守夜人和监督者。此外,地方政府还要扮演协调者的角色,协调不同的实体和网络。从而增进协作并利用社区未开发的力量来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相似文献   

6.
台湾地区高雄六龟地区在莫拉克风灾救援期间,是否形成所谓“跨部门治理网络”(Cross—SectorGovernance Network)?对照传统上政府所动员的灾害救援机制,跨部门治理网络是否能更有效地解决救灾问题?在检阅相关文献与灾情报导之后,全文应用内容分析、深度访谈及网络分析软件(UCINET)进行研究。研究内容依序说明所主张之跨部门治理观点,并据此回顾研究标的——六龟灾区当时的灾害救援状况。其次,透过灾情报导的内容分析成果,归纳个案所需的灾害救援网络应可区分为“紧急安置、紧急医疗、紧急通讯、交通运输与抢险、散援物资与捐款”五类。随后依据文献分析与现地访查所得,选定五个具备六龟救灾经验的组织,了解“六龟灾区”在前述五类救援网络上所呈现的跨部门治理成效与经验。研究成果发现多数受访意见认同“跨部门治理网络”的存在,但也指出不同部门在各类网络的主导地位与经验具有差异。我们透过中心性分析(centrality analysis)发现政府部门在紧急运输与救援网络、救援物资与捐款网络方面担任较为重要的角色;非营利部门在紧急安置网络、紧急医疗服务网络承担较多责任;营利部门的通讯业者则在紧急通讯网络中较受肯定。整体看来,六龟灾区救援过程的确存在“跨部门治理网络”,而六龟的救援案例也凸显跨部门治理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7.
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一个著名的社会假说,即:“透过任何一项事业的表象,可以在其背后发现有一种无形的、支撑这一事业的时代精神力量;这种以社会精神气质(ethos)为表现的时代精神,与特定社会文化背景有着某种内在的渊源关系;在一定条件下,这种...  相似文献   

8.
徐琳  张靓 《中国司法》2023,(5):91-94
<正>2021年年底,司法部审议通过了《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从法律服务网络建设、基础社会治理、全民法治意识等宏观层面,对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总体规划。《规划》进一步强调,要站在“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新的发展阶段上,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9.
民间组织作为连接政府与社会的纽带,对于社会治理的作用越来越显著。21世纪的公共管理问题是政府、民间组织及企业共同发挥作用的过程。本文立足于和谐治理视野下政府与民间组织关系的探求,梳理了民间组织与政府关系的理论模式;回顾了中国政府与民间组织关系的历史;研究了政府与民间组织关系的发展策略,提出建立民间组织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关系是当代中国实现和谐治理的目标之一。  相似文献   

10.
《政法学刊》2015,(4):83-90
基层民众多元化公共服务诉求与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之间的张力呼唤地方政府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容桂街道通过主动引入和培育社工组织,不断地挖掘民间力量,实现政府引导与民间参与相结合的路径来创新社会服务的供给模式,探索出"政府+慈善组织"共同购买社会服务模式。通过慈善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实践,容桂街道实现了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理顺,将原来体制内提供的公共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专业性社会工作组织来提供,优化了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优化了基础治理结构、满足了民众多元化服务诉求及拓展了基层公共空间。然而,这一改革实践受制于其现实的约束性条件,如居民认可度不够、政府支持不足及社工站独立性不足。  相似文献   

11.
随着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的深人推进和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政府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思维及法律方式来解决公共治理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在处理重大复杂疑难社会问题、政府重大工程决策、突发公共事件时,开始借助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的力量来化解、减少政府管理中日益突出的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12.
一、保理的概念、分类、操作流程及国内外概况(一)保理业务的概念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帐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保理公约》对保理的定义是:保理(factoring)是指卖方/供应商/出口商与保理商/银行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供应商/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与买方(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服务中的至少两项:(1)贸易融资(2)销售分户帐管理:在卖方叙做保理业务后,保理…  相似文献   

13.
范愉 《中国审判》2014,(8):33-33
人民法庭不仅承担了基层法院绝大多数普通民商事案件的一审工作,而且作为社区法院,承担着大量社会公共职能,与地方的治理和民生息息相关。潍坊市的人民法庭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和发展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他们一方面注重引进社会力量辅助和参与诉讼案件的分流化解,另一方面积极扶持、培训、指导人民调解等民间调解组织,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纠纷预防、早期解决和维护基层社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和社会功能,构建起民间、行政等非诉讼程序与诉讼程序有效、合理衔接的制度和程序。  相似文献   

14.
随着社会服务提供方式从“制造”向“购买”的转移,公共非营利合作关系迅速成长。对公共非营利合作关系的有效治理事关社会服务提供的最终效果,受到中国社会服务组织成长的国家依附型路径和财权上移、事权下移的政府间的服务提供体制的影响,社会服务提供中的公共非营利合作关系正处在一个体制内的自我调整阶段。合同外包尤其竞争性招投标的创新实践,反映上级政府试图通过政策干预,抑制由体制内生的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管家关系;通过竞争性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拉开二者距离,引入委托代理关系,推进社会服务目标的稳固与实现。对A市公益服务招投标实践的分析表明,这种政府间的干预受制于公共非营利合作关系的制度环境,效果取决于其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政府间的相关制度与资源配置格局。  相似文献   

15.
质疑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合理性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周婧 《知识产权》2010,20(1):71-76
关于民间文学艺术(folklore)法律保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基本上形成了赞成和反对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两大阵营。从民间文学艺术概念的释义入手,对民间文学艺术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界定,对比了易混淆的法律术语,在分析民间文学艺术创造规律的基础上总结了民间文学艺术的基本特征。从法哲学的视角,在对功利论(utilitarianism)、劳动论(1abortheory)、洛克先决条件(proviso)、人格论(personalitytheory)和社会规划论(social planningtheory)等当代知识产权理论逐一辨析的基础上,对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提出了质疑。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无论是从“合规律性”还是从“合目的性”的角度都更适合采用公法模式。  相似文献   

16.
我国社会对宗教的认知经历了从政治认知到文化认知的转变,还将转变到融合上述两种认知的治理认知。基于需求溢出理论双层公共事务观,涉及宗教的治理可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国家对宗教的直接治理,即把宗教作为治理对象的治理;第二层面是国家利用宗教对社会事务的治理,也就是把宗教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即把宗教组织作为治理主体)而对社会事务的治理。其中,前一治理层面强调国家在治理方面的主体性,强调国家以公共利益原则为依归,依法管理宗教组织及其信众,以防范或抑制宗教的消极面;后一治理层面强调宗教(包括宗教组织及信教人员)在治理方面的主体性,强调在宗教信仰自由的宪权保障下充分利用宗教在心灵治理方面的比较优势,以发挥宗教的积极面。同时,以公共利益原则协调双层治理之间的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越来越多的地方立法呈现出以公共数据开放替代政务(政府)数据开放的制度趋势。公共数据被定义为公共机构在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数据。凡落入公共数据范畴,就应当汇集于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以向社会开放。但公共数据不是被事先界定的,而应当依据数据开放行为的性质来定义所开放数据的性质,既充分实现数字政府的公共数据服务职能,同时使公共机构所持有的数据资源对接数据要素市场,满足社会对高质量可再利用数据要素的需求。在数据成为生产要素,数据持有者权成为数据基础制度核心的背景下,应当分别确立社会主体、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的数据持有者权,以清晰界定数据治理、流通利用的权责边界,从而构建多元的数据开放体系。  相似文献   

18.
詹爱萍 《中国公证》2006,(11):29-32
一、国家公证向民间私证转变的历史契机 中国奴隶制社会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在宗法制官府这一特殊主体的直接控制下展开的。但是,这时的官府并不歧视工商,它对商品交流采取了法律保护的积极态度。正是在这种条件下,西周中后期以来形成了可观的契约制度。鉴于其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土地王(国)所有制的根基,即萌生了中国古代公证的雏形。西周后期随着私田的出现,与国家公证伴生的,还有民间私证的初现。  相似文献   

19.
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公益”被解释为“公共的利益(多指卫生、救济等群众福利事业)”;与此相对应,在英文中有“public benefit”(公共利益或公共收益)和“commonweal”和“public welfare”(公共福利)等概念。“公共利益”是我国法律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术语,作为法律保留条款或说是法律限制条款,其本质是对个人和部分利益的限制,对全民或整体利益的维护和偏袒,但是其概念并未得到明确界定。  相似文献   

20.
社会组织正在逐渐从公共管理的对象转变为公共管理的参与者。在世界范围内,各国都在试图调整对社会组织的态度与政策,将其视为一个解决方案而非问题;这种转变为公共管理补充了新的资源、能力,提升了其合法性,为社会组织本身的成长和繁荣创造了基础,也为两者带来新的发展路径和挑战。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是对强调市场与竞争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继经济资本以常态化方式进入公共管理后,以社会组织为主要载体的社会资本对公共管理的介入,成为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尽管从近期看,将社会资本引入公共事务的核心在于其运作能力为改善社会服务提供的绩效与可持续性;从长期看,社会资本还将更多地参与到公共事务的议程设置和决策过程中,形成多中心的、协作的治理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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