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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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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序正义这一与实体正义相对应的法学理论,在制度层面已经被我国的法律予以确认,但是在实际的司法活动中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和坚持,这也是导致冤假错案频发的原因之一。究其原因,似可以做如下概括:这一生长于西方的法治理念,在被移植到中国之后,未能与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相契合,虽在制度层面被强行推而广之,但却未能得到广大司法人员内心的确认,故而未能在司法实践中被很好地贯彻。本文试图探究程序正义水土不服之缘由,以期为找到使程序正义入乡随俗之路径做出些许贡献。  相似文献   

2.
正当法律程序的缺失导致我国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中轻视法律程序作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在宪法层面上树立正当法律程序的宪政理念;在立法层面上贯彻正当法律程序规则意识;在法律适用上完善正当法律程序的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3.
行政参与原则在我国一些法律中已经得到确认,将其规定在未来的行政程序法典中的观念已得到法学家的一致认同。但是,囿于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法制观念已根深蒂固,参与原则下的各项制度在法律文件中并未得到很好期制,实践中亦未得到很好的落实。针对这一现实,将协商民主理论引入行政程序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倡导。参与原则要在行政程序中获得稳定性发展,必须借助于制度规范,并以协商民主为基础规制之。  相似文献   

4.
张桂梅 《工会论坛》2008,14(5):136-137
正义是人类的目标,程序是法律的生命,法律程序正义更是法治国家的理想和追求。重温罗尔斯程序正义理论,结合国内外的过去和现实,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以人为本,从程序制度建设入手,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树立程序正义的理念,在立法上设计完善的程序正义制度;在司法上真正保障法官的中立性、程序参加者的参与性、平等性以及审判的及时性,以保障程序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重实体,轻程序",这是我们对中国法制建设历程中比较典型的一种概括。正义不仅是内容的,也是形式的。程序文化有利于扫除权利观念障碍,有利于法律信仰的养成,这是程序文化的现实意义所在。它在潜移默化中伴随我们追求正义的脚步,逐步将我们带向法治之路。程序正义,就是一个过程的正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逐步发现:程序必须被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公正必须被信仰。  相似文献   

6.
<正>义是法的先导,法是正义的形式;正义是法的衡量尺度,司法正义是正义的题中之义;正义是法律正义之价值来源,法律正义是正义之表现形式。因此,强调社会正义的实现仍然有赖于司法正义,真正法治的构建依然维系于司法正义。  相似文献   

7.
公民宪法权利未能得到司法保障、宪法对其法律特性的偏离是中国宪法的实然景观。其法律制度根源在于主体公法权利的原则 (制度 )未能确立。中国宪法对其法律特性的回归意义重大。其回归之路在于市场化导向的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8.
“正当法律程序”适用的基本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参照法治成熟国家的经验,当前中国“正当法律程序”制度的主要问题更多是集中于法律适用(实施)层面,而非法律制定层面。文章在三个层面展开“正当法律程序”适用的基本问题的探讨:首先,建立正当程序的基本理念是“正当法律程序”适用之前提;其次,加快程序规范的立法是“正当法律程序”适用之依据;最后,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是“正当法律程序”适用之核心。在中国走向法治政府的进程中,应当认清“正当法律程序”的两面性,在具体适用过程中最大限度的“抑恶扬善”,将“正当法律程序”规制的宽严与行政行为的性质等个案语境结合考量。  相似文献   

9.
关于劳动教养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了目前劳动教养制度存在的法律缺陷,主要是劳动教养制度与我国其他法律制度及我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存在冲突、劳动教养的适用条件不明确和劳动教养的审批程序违背程序正义等,进而提出:一是将劳动教养制度纳入司法体系,二是进一步明确劳动教养的对象,三是建立多样性的劳动教养执行方式。  相似文献   

10.
法治建设当下,各种新型人格利益层出不穷.在这些利益的保护上,严重的法律话语权缺位导致人们在侵权案件面前还不知道或不习惯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新型人格权利的保护亟需诉诸兼具规范性和经验性的法律思维活动,以区别于道德评判之极端、习俗论断之含混.这表现在:立法层面,恢复新型人格权的独立性及去神圣化,构建法律思维两种路向映射下的人格权双重立法模式,并诉诸特定的请求权体系以保证实现;司法层面,明确新型人格权保护的司法立场,通过法律思维过程拨开典型案件裁判所产生的道德修辞迷雾,同时用思维程序的规范性来约束新型人格权利之泛化.  相似文献   

11.
众所周知,"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看到司法活动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实现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中法官的判决更是人们目光的"焦点",也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我们从内心崇尚法律的权威,坚信法官依法判案,但是,实际上现有的法律并不是完美无缺,涵盖生活方方面面、点点滴滴的。当法官面对法律条文没有具体规定时,他们怎么办,他们怎样解决遇到的法律难题,怎样填补法律的漏洞以使判决具有公信力。由此,对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法律漏洞的填补应进入更深层次的思考  相似文献   

12.
从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颁行至今,我国刑事司法领域发生了很多重大的变化,诸如辩护、强制措施、审判方式以及无罪推定原则的贯彻等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得与失.而程序法实施的保障机制、辩护权的司法救济以及法庭审理流于形式的问题,也对刑事诉讼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尽管目前刑事司法中自生自发的改革正在蓬勃展开,但中西法律文化的冲突问题也不容忽视.要取得刑事司法改革的成功,需要着力构建权利救济制度,推进刑事诉讼体制的改革,并在刑事诉讼程序观念上有重大的转变.  相似文献   

13.
法律正义的主要成因在于法需要有正义的进入 ,需要以正义作为一种基本的价值目标 ,以导引法和法治在其基本路向上达致比较理想的境况 ,使社会主体从法律秩序中获取正当利益。而法一经以正义为基本价值目标 ,其本身转化为法律正义 ,法的规格和精神品格便也因之而升华。正义是检视或评判法之良恶优劣的无以阙失的标准。正义之中包含大量具有普遍真理意义的规范。在法中摒弃或作贱正义 ,便会使法沦为恶法或劣法。正义观念是促进法的进步性变革的经常性力量。正义也是法之阙失的一个重要弥补力量。法律正义注重以富有理性的方式实现其价值 ,重建置富有理性的社会制度特别是社会资源配置制度 ,注重在权利义务分配机制、经济机会、社会生存和发展条件方面确立、维护并保障实行正义的制度。这是正义的主题 ,也是实现法律正义的主题。法治如若漠视以社会正义或分配正义为其精神中枢 ,就易于甚至必然会蜕变为精巧的 ,层次更高的专制暴政。实现法律正义价值 ,也需要注重形成和实施合乎理性的补偿制度和处罚制度。法律正义的实现 ,在中国与法治国家建设有着无可阻碍的关联 ,这种关联首先渊源于法和正义的天然联系。现代法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正义之治 ,就是以充分体现正义的良法美制所实行的治理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法在立法层面上首次对行政执法证据司法化予以肯定,但是行政执法证据如何向刑事司法证据合理转化,转化后司法机关如何使用,以及证明效力的延续性等我国法律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难题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文章分析了行政执法证据向刑事司法证据转化的必要性和证据转化的种类、方法、规则等,并提出对司法实践具有积极意义的证据转化制度。  相似文献   

15.
媒体是民主法治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安定秩序的营造者,与司法公正并称为现代法治社会的两大基石。新的互联网时代,司法与媒体应该构建更加紧密的良性互动机制,科学把握新闻时效性与司法程序性的对立统一、舆论开放性与司法谦抑性的对立统一、正义期待性与现实局限性的对立统一,协同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  相似文献   

16.
司法过程中民间法法源的位阶研究,实际上是对民间法跨越法律方法之桥进入司法场域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的探讨,但对置身于法律移植进程中尚未历经严格法制时代的传统文化坚韧的转型国家而言,必须对民间法法源的位阶予以高度关注并将其限定并运作于现行法治的程序轨道中。  相似文献   

17.
在现代法律中,动态正义观主要是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有效结合。程序正义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自由,实质正义强调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平衡。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合同效力的判断标准并没有统一,呈现要么程序正义,要么实质正义,要么动态正义的混乱状态。本文在分析对合同效力的判断应当建立统一的动态正义观的基础上,提出运用动态正义观...  相似文献   

18.
司法能动主义是法治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司法理念的基本延伸,而不是对司法理念的背叛和超越。这和我国目前所倡导具有明显口号性、社会应急性、政治任务性和意识形态性的能动司法主张及经验明显不同。如何规范地理解、运用能动司法,一是不适宜从理念高度探讨能动司法,应坚持司法的法治理念;二是应设法通过法律方法和技术,节制、规范能动司法活动,促使能动司法不违背法治理念。  相似文献   

19.
现行法律体系中民事实体法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而刑事诉讼法又否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存在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的不一致,适用出现不平等,不利于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得到公平的待遇,损害了司法公正,也有违立法的初衷。因此,我国在刑事诉讼中应当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20.
宗教平等在我国宗教法治建设中意义重大,国家已制定出相对完善的宗教法律体系,以实现宪法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不同宗教之间、不同教派之间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由于宗教事务的复杂性,还存在立法标准不统一、法律责任模糊、自由裁量权过大等不足,仍然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各个层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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