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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司法改革的一种新思路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唐忠民 《河北法学》2006,24(4):7-10
在人大对司法(法院)的监督上,主要应反对以所谓"司法独立"、"法官良心自治"为借口规避监督的观点,同时也应防止以监督权替代审判权的倾向.一种新的思路是:人大切实管好人(法官),但不干预审判行为本身.  相似文献   

2.
论法官的良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官自由心证是司法裁判的内在要求。自由心证并不意味着法官可以任意擅断。法官除应当依法裁判外,还应当依照良心的命令从事。良心具有伦理学与心理学上的科学依据,对于规范法官的心证,保证裁判活动的公正性具有重要作用。法官应当具有依照法律与良心独立裁判案件的强烈自觉意识。为了防止外力对法官良心的干扰,同时防止良心自身陷入主观唯心主义,应当在司法体制和诉讼程序上建立、健全和完善法官独立制度。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认真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从拓展刑事审判社会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在广泛探索论证的基础上,实行了缓刑(管制)告知承诺制度。为确保告知承诺内容的落实,该院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定期对缓管人员进行考察;二是适时召开缓管人员监管帮教工作联席会;  相似文献   

4.
林毅生 《法制与社会》2011,(10):121-123
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是全社会一项系统工程,作为政法系统中的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定位于用审判活动的全过程来调整与社会管理不协调或者影响社会管理机制实施、推行的行为,引导与规范社会朝着正常、有序、和谐的方向发展,通过审判活动的成果创制社会规则,规制社会活动,引领社会风尚,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审判活动调整影响社会管理的行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当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通过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及民商事执行和行政非诉执行来调整和规范影响社会管理的行为。本文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一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含义;二是行政审判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三是行政审判的改革与创新;四是行政审判如何保障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相似文献   

5.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突出特点就是群众路线。群众路线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内涵是应当发扬广大的,但是,"马锡五审判方式"所折射出的群众路线、大众司法能否成为具有普适价值的司法理念?这个问题值得认真思考。封捧儿"婚姻申诉案"所体现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及其司法理念似乎更加适合于"熟人社会",更加适合于简单案件。  相似文献   

6.
喻中 《新法规月刊》2014,(4):134-137
人民法院独立审判是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对于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应当予以完整地理解。从思维方式来看,不能把“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当作一个孤立的事物,不能只看到“人民法院”及其“独立审判”;相反,要看到人民法院独立审判永远都是政权建设、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从合理预期来看,应当理性地看待人民法院在履行独立审判职责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是对审判人员在审判、执行过程中,故意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者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追究相关违法审判责任的一种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将更好地促进各级审判机关加强廉政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从制度上为确保司法公正提供更有效的保障。  相似文献   

8.
审判委员会要成为审判业务的权威编辑同志: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应当由法院内部精通审判业务的人员组成,这是由审判委员会的组织性质和工作任务所决定的。然而,现在不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在决定审判委员会委员人选时,不是根据审判业务水平,而是根据他...  相似文献   

9.
民事审判工作的对象是发生在平民百姓及相关单位之间的权利纠纷,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审判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我们在依法审判的同时,应该努力做好法律的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争议。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诉法、民诉法对审判人员审理案件都规定了回避制度,但从刑诉法,民诉法所规定的情形及司法实践来看,回避只适用于合议庭成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但是,当案件是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时候,由于合议庭对审判委员会的讨论决定只能服从,回避制度如只针对合议庭成员和其他人员,而不适用于审判委员会,就显得  相似文献   

11.
人民法院的审判依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人民法院以什么样的规范为审判依据,是事关国家法制统一和宪法体制的重大问题。准确理解审判依据,一方面要从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构的宪法关系、国家主权、法制统一和审判权独立行使的高度,揭示它的概念与特征;另一方面,要从与法的渊源以及法院适用法的比较中界定它的范围。人民法院的审判依据应当仅仅限于法律的层面。在立法、审判和认识中,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乃至司法解释、行政规章、公共政策、社会公德和宪法等法的渊源不加分析地视为审判依据的情形,应当尽快得到纠正。  相似文献   

12.
“人民的法院”与陪审制度——经典作家眼中的司法民主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司法民主的重要内容就是保障人民能够直接参与司法审判,而陪审制度正是作为由人民参与法庭审判,从而保证人民的观念与社会的良心在司法中得以实现的必要制度设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陪审制度与宪政关联的论述,阐明了陪审制度的性质、地位以及在确保司法公正、制约司法权力、保障人民自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我国当前的司法改革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3.
从社会排斥理论来看,前科效应就是由于前科制度的存在导致了前科人员在经济、政治、公共服务和社会关系方面受到了排斥,并且前科排斥具有结构性、连锁性和传递性。为了消除前科的排斥效应,必须构建前科消灭制度。  相似文献   

14.
在司法为民理念指导下的司法活动应当关注社会现实问题,回应广大老百姓和媒体的期待,但是,司法纠错行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应当遵循审判规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而不能一味地以政治作秀的方式处理。河南省高院对时建锋天价过路费案的处理过程仓促、草率,高院过早介入该案并做出实体处理系有违程序正当性,对办案法院及法官处分权限及内容违法,河南高院副院长对媒体发表对该案的适用法律意见不适当。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传统伦理文化中.“诚信”被赋予极其丰富的内涵,从语词意义来看.“诚”与“信”是相通的。《说文解字》这样解释:“诚.信也.从言成声”;“信.诚也.从人言”;但在实际使用中,它们所表达的意义又有一定的差别。“诚”是指道德主体内在的一种品质、信念,即所谓“内诚于心”。“诚”表现为真诚、诚实、诚恳等。“信”则是指道德主体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或社会整体交往时所表现出来的具体行为及其价值指向.  相似文献   

16.
载入《尚书》的《吕刑》,记述了西周穆王时的刑事政策和诉讼制度,其中,有关对司法官员提出的执法、守法要求,当是我国最早的法官守则。 《吕刑》对法官的要求,可以归纳为: 第一,依法办事、宽严适中。法官先要弄懂法律条文,依照条文仔细斟酌,判处适中的刑罚,使所审判的案件都能够做到公正,即所谓的“明启刑书胥占,咸庶中正”。同时,法官应当“勿用不行,惟察惟法”,即不要引用过时而失效的法律,在明察事实真相的基础上,要使每个案件的处理都符合现行法律。 第二,因时用法,灵活量刑。法官在审判时,应当采取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不同形势裁量处罚,所谓“刑罚世轻世重”。重罪适宜轻判的,就应当改判为轻罪,轻罪适宜于重判的,就应当改判为重罪。在案情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从轻不从重,即“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 第三,排除干扰,独立审判。法官应当独立审判,不受干扰,纵使是遇到权势,也不要屈服,“虽畏无畏”。力争达到当时社会的最高道德——正直、刚克、柔克“三德”。 第四,忠于职守,廉洁刚正。法官应当“戒为勤”,把克勤尽职作为准则。只是能言善辩是不够的,法官必须善良正直,有才能,“非佞折狱,惟良拆狱”。衡量一个法官好不好的标准,就是看他是否  相似文献   

17.
对司法事务进行合理分工,是法院内部机构及人员设 置的一个重要前提。包括法官定员、法官助理配置等 在内的我国多项司法改革措施,均涉及审判事务的分工及法官辅助人员配置科学化的问题。本文试图对此作出初步的探索。 一、审判事务及辅助事务的分工模式的选择 为了使法院的审判职能能够及时、准确、公正地得到完成,必须在法院内部进行审判事务及相关事务的区分。不同的事务分工模式,会有不同的人员配置方法,也决定了法官与法官助理及其他相关辅助人员之间的比例。从两大法系国家的经验来看,审判事务及辅助事务的区分主要可分为混合模式和分离模式两种模式。所谓混合模式,是指对审判事务及辅助事务不作细致区分的分工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审判事务及辅助事务中的大部分事务集中由法官承担。一般而言,混合模式主要存在  相似文献   

18.
本文拟结合审判实践、列我国调解制度中法官这一诉讼主体的功能略陈管见..一、现行调解制度中法官的功能定位所谓法官在调解中的功能,是指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应当起到的功用和效能。它具有内在性、应然性的特点,是改革、完善调解制度所必须考虑的问题。法官在调解中的功能,大体可归纳如下:  相似文献   

19.
论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法院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终极栽判者的角色愈加突出和重要。审判委员会作为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其作用为社会所瞩目。但从审判委员会制度创设以来的实践来看,确有一些弊端不断显露出来,实有必要进行改革与完善,笔者试从这方面作一探讨。审判委员会最早设立于1979年。该年颁布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负责讨论疑难案件及其他重大事项。审判委员会委员由同级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任命,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该条对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职权、委…  相似文献   

20.
“圆桌审判”的另一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司法机关采取了很多教育、帮助和挽救措施,圆桌审判就是不少地方进行探索并被褒扬的形式之一。但笔者认为,这种审判方式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 所谓圆桌审判,就是改变传统的法庭布局,审判人员、公诉人、受害人、被告人等围坐在一张圆桌旁开庭审理案件。笔者以为,这一方式具有以下方面的不足: 其一,削弱了刑罚色彩。刑罚的根本目的是使犯罪者受到惩罚,对其犯罪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这种惩罚,既体现在刑罚执行阶段,也体现在严肃的法庭审判过程中,使被告人通过接受审判,认识到法律神圣不可侵犯。适用圆桌审判的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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