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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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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体系本身不可能如概念法学所想象那样是一个公理体系,法学有自己的“范式”,这些范式是法律共同体经过多年的法律实践积淀而成并通过职业教育传授的基本法律理论、法律信念、法律方法以及规范标准等等。实践性构成了法学的学问性格,法学是论题取向的,而不是公理取向的。如果法学家放弃建立纯而又纯的法律公理体系之梦,而将法律体系看作是一个“开放的体系”,那么将论题学的“片段性的省察”与公理学的演绎推理方法结合起来完成法律的体系建构和体系解释,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  相似文献   

2.
谢晖 《法学论坛》2016,(1):31-43
解释学法学和法律解释学是在解释法律和法律解释这两个不同的基础性概念和事实中引申出来的概念.作为两种不同的学问,两者无论在研究对象、学科分类、社会(学科)功能以及解释特征上都是明显不同的.区分两者的基本意义,就是要分清在法学研究中对精神性法律实践和物质性法律实践的等量关注,并以此为基础,区分法哲学和法律哲学这两种并不相同的学问.  相似文献   

3.
诸多学者对当下大学中的法学教育脱离实践之现象进行了批评.并提出了大学中的法学教育应该进行实践化的转向这一观点。该观点与大学中法学教育的效果和社会需要不相适应有紧密关系,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本文认为,大学中的法学教育不应完全以经验为导向。更应重视法律精神、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和法律基本理论的传授。  相似文献   

4.
刘志军 《法制与社会》2012,(12):237+251
中国法学教育规模较之以前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不仅综合性大学和专门的政法院校培养了大量的法律人才,理工科大学也成为法学教育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面对中国法律人才严重的“相对过剩”,各类法律院系都在探讨法学教育的创新方式,本科生导师制的理念与实践被引入其中.作为规模较小的理工科大学法学专业,具有实行本科型导师制的独特优势,是实现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有效形式,应当探索其实现的理念和机制.  相似文献   

5.
法学方法论业已成为我们时代的"显学",为进一步突显其学术研究对象的鲜明性、自主性与创新性,本文立足于既有论述,又进而试图在新的视野和高度上,对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对象进行多维阐释,提出了:法学方法论是研究法律实践和法律适用的学科,是法律思维之学、法律逻辑之学和法律解释之学,也是法律类型思维之学与法律价值思考之学。  相似文献   

6.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昌隆盛世,传承法律文明,开启法律智慧,培育市民社会,任重而道远。编辑刊物亦是学问之道。《人民检察》作为高检院的机关刊物,亦应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将法学理论的创新者、法律制度的执行者等一切法律从业人员聚合在一起,一道致力于法学思想的传播、规则体系的建  相似文献   

7.
喻中 《法学论坛》2016,(5):23-31
在自然科学领域,早已形成了理学与工学并立的知识格局.在法学领域,按照理论思维与工程思维的分野,则可以形成法律理学与法律工学的并立.法律理学侧重于法学基本原理的探究,可以称为理论法学或法律理论.法律工学主要在于实践与运用,它追求的目标是马克思所说的“改变世界”.法律工学就是法律工程学,也可以理解为实践法学.先秦法家学说主张以法治国,并强调通过以法治国实现国家富强,具有法律工程学的性质.至于法家第三期,则可以视为法律工程学的典型样态.阐明法家学说作为法律工程学的性质,有助于厘清法家学说与法学的关系,亦有助于法学知识体系中法律理学与法律工学二元格局的形成.  相似文献   

8.
法律技术的内涵及其范围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胡玉鸿 《现代法学》2006,28(5):50-58
法律技术是法学方法论体系中,围绕法律的适用所产生的技能、手段,它不同于法学研究方法,也无法涵盖法学方法论的全部内容。法律技术是传统性与正当性相结合、理性和经验相统一的具有专业性的法律适用方法和手段,既具有科学的特质,又体现人文的精神。在法律技术的范围上,可以分为“文本分析技术”、“事实发现技术”及“法律适用技术”三个层面。  相似文献   

9.
李文杰 《北方法学》2010,4(6):27-34
实证主义法学与新自然法学派博弈之论点在于法律是由单纯法律规则还是由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政治道德构成的。实证主义法学在强调法律为双重规则统一体的基础上,承认包括法官造法意义上的自由裁量权的存在;而以德沃金为代表的新自然法学派则认为法律构成除规则外,还存在原则和政治道德等因素,且主张自由裁量行为是法官在法律规定幅度内的司法行为,如超越此圭臬,就是一种法官的恣意行为、不正义行为。两者在法律构成上的长期激烈争论,旨在证成何种构成模式的法能最大效应地体现人类社会所追求的公平、正义和秩序的规范价值理念,或言之,法律应具有何种有效体系,方能消除人治状态而实现良法之治。  相似文献   

10.
刘星 《法学研究》2004,(3):27-38
将法学知识视为“科学知识”,存在学理上的困境。从法学知识学术运作的前提、过程、分析前见、资源支持、学术权力等角度来看,法学“科学主义”的努力是无法成功的。法律实践中,“法律”语词的争议性使用,尤其是探讨性使用,更凸显这种科学主义的困境。揭示法学“科学主义”困境的目的,不在于否定法学知识本身,而是为呈现其原有的实践品格,将法学知识视为法律实践的组成部分,提示法学知识生产者的重要实践责任。  相似文献   

11.
法学教育与法制背景之间息息相关。台湾近一百多年来,历经清朝、日治、民国三次不同政权更迭。1980年,台湾解除戒严统治、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后,政治趋于自由化、民主化,执政当局对于高等教育管制渐趋松绑,法律系所遂伴随大学数量上升亦呈现高速发展之盛况。但是,整体而言,台湾除法律人以外,社会法治化程度可谓不高。1990年以后,法律系、所虽然逐年增加,但因政策因素导致法律人予人之图像即为法曹,政府及社会大众似乎认为“法律知识乃法律人之事”。本文因此尝试提出台湾法学教育未来可能方向,以供参考、研议。  相似文献   

12.
夏锦文 《法学论坛》2005,20(2):18-23
法律职业化与司法现代化的共同理论语境是现代性理论 ,共同实践背景是法制现代化运动。法律职业化意味着一个经过法学理论熏陶和法律知识传授之法律职业家共同体的形成 ,这个职业家共同体共享法律价值并娴熟于法律技能。司法现代化作为法制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倡导并通过现代司法制度确认司法独立、程序正义、程序效率等基本价值准则。法律职业化与司法现代化之间的理论关联可以从法律与经济关系、司法独立与程序正义、司法制度资源供给与分享、法律作为科学学科和知识体系、司法效率实现等多种维度进行分析和把握。  相似文献   

13.
《证据科学》2009,17(3):F0003-F0003
长期以来,我国医事法学的概念处于定义不清、界定不明的状态,常常有专家、学者将卫生法学与医事法学混为一谈,以至于有关医事法学、卫生法学的专著、教材、论文,在法律体系和理论内容上,雷同较多。事实上,医事法学应当是专门研究和探讨与医疗事务相关的法律体系、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的法律学科,而卫生法学的概念的外延要远大于医事法学,其所涉及的内容不仅包含了医事法学,更包括一系列与人的健康相关的法律体系、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本着这样的区别,本教材在写作过程中立足于我国的医疗实践,针对医疗执业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理论和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并注重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介绍和借鉴,以开拓学生的学习视野,启迪学生的科学思维。  相似文献   

14.
就其性质而言,法学本科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因此让法学本科教育回归职业教育之本位乃当前中国法学教育改革所必须面对的问题.鉴于法律职业与人文精神之间的内在关联性,结合当前中国法学本科教育体制,未来中国法学本科教育有必要采行“一二一”原则,即在学制安排上,一年时间用于人文课程学习,两年时间用于专业课程学习,一年时间用于实践学习.为此,有必要适时调整法学本科教学大纲,增加人文必修课程,科学配置法学专业课程,并为实践学习设定刚性规范.  相似文献   

15.
法律解释的任务和法律解释的标准是法学理论中的争议点。从法学方法论的角度出发,法律解释的目标有主观论和客观论之分,法律解释的方法或标准大致包括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合宪性解释等。不同的解释标准之间不是无所关联的并立关系,也不具有固定不变的位阶关系。总的来说,法律解释是一个以法律意旨为主导的思维过程;每一种解释方法须互相补足始能获致合理结果,贯彻正义理念。  相似文献   

16.
法学的品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学的品格是对法学是什么以及有什么用的阐释。法学是“治国之学”、“强国之学”、“权利之学”、“正义之学”。“治国之学”、“强国之学”是关于法学的价值论阐释 ;“权利之学”、“正义之学”是对法学的本体论阐释。  相似文献   

17.
法官的任务和法官的智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今年4月,应吉林大学法学理论研究中心的邀请,我在吉林大学法学院做了一场“法律方法与法律智慧”的演讲,黄文艺教授做了简洁的点评。他认为,法律方法的研究虽然是基于司法立场、以规则作为出发点探寻事实法律意义的活动,但各种各样的法律方法仍然是以理论形态出现的。虽然坚持司法中心主义立场的学者认为:基于立法中心主义的研究所得出的关于法律普适化结论不能很好地解决具体案件。但是关于法律方法一般理论的研究实际上又陷入新的打着“司法立场”旗帜的普适性研究。而这种研究与立法中心主义倾向并无质的差别,也是要建构一种普遍主义的教条。我在其他大学演讲同类题目的时候有同学提出,法律方法能否制度化,能否变成必须应用的方法。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黄教授的判断。这确实是一个理论难题。我们知道,任何理论不管是站在什么立场上,都是一种抽象的表述,都是思维的表达。用语言所描绘的事实需要借助人们的想象才能变得丰满,才能被理解成事实。这是由语词本身的概括性所决定的。那么,理论的研究者该怎么办,我们能否在摆脱理论研究的普适性倾向时,使法学真正走向形而下。看来问题并不能很好解决。对法律方法与法律智慧的结合,黄教授的评价给我很大的启发。他认为二者的结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法律方法研究的过度理论化倾向。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我认为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法律智慧虽然因其宽泛而难以把握,但如果我们的研究者给它一个具体的场景,我们一般能分辨出什么是智慧、什么是平淡、甚至什么是愚蠢。当然这种分辨也许并不具有一般性,只是特定场景中的智慧,对研习者来说只能起到启发思维的作用,而不可能照搬适用,但它对累积法律人的经验有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如果法律方法的部分内容可以上升为法条的话,法律智慧则因是具体场景中的智慧而很难上升为制度。法律智慧一旦上升为制度,面临的就是具体应用的问题,即使是智慧也仅是历史之光。法律智慧实际上是要解决法律解释过程中的创造与服从的矛盾,按图索骥式的“依法办事”,无所谓智慧或者愚蠢,但创造与服从也都是有正义之目的的。为了实现人类美好的目的,为了最终实现法治,法律人必须在实践中融入更多的智慧,否则就难以克服成文法律的呆板与僵化。为进一步明确与倡导法学教育的目的,当然也是为了促进法律职业化进程,《政法论丛》编辑部特邀我组织了一组“法治理念下的法律智慧”笔谈稿,欢迎各位法律学人积极参与。  相似文献   

18.
《法学的品格》文:李龙刘连泰《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法学究竟何以立足于社会科学之林?在这样一个经济学帝国的时代,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研究究竟何去何从?法学的品格是对法学是什么以及有什么用的阐释。对这两个问题的阐释,最终会有利于法学何去何从这一问题的解决。作者认为法学是“治国之学”、“强国之学”、“权利之学”、“正义之学”。“治国之学”、“强国之学”是关于法学的价值论阐释。“权利之学”、“正义之学”是对法学的本体论阐释。《统一司法考试后的法学教育》文:何勤华陈灵海《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  相似文献   

19.
律师实务课是大学法学本科高年级的选修课,是理论与实践结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课程,一般安排在毕业实习前的一个学期开,如何完善大学法学本科课程的收官之作,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本文认为应重视以下几方面问题:准确把握律师实务课程定位;研究社会需求关心学生需要;融通法律素质与法律应用技能;深化理论提高实务操作能力;以点带面触类旁通,让学生在每一点上都成为专家。  相似文献   

20.
胡超容 《河北法学》2006,24(12):118-120
法律价值是法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在漫长的法学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价值体系.对于各部门法律,由于调整对象的性质不同,法律价值结构各异.民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较特殊的法律门类,应该有其独特的价值结构.但是长久以来,我国学界缺乏关于民航法的价值结构的研究.面临我国修改民航法的情势,强化民航法价值的研究是必要的,应当确立以"领空主权原则、安全、正义、效益"为内容的民航法基本价值结构,以此作为修改民航法的指导思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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