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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规范公用企业的市场行为需要反垄断法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晓晔 《法学研究》1997,(5):92-102
规范公用企业的市场行为需要反垄断法王晓晔1995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湖南省洪江市发生了一件咄咄怪事:税务机关在对电力公司上门收税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在其银行帐户扣除欠款20多万元;就在扣款后不到5小时,洪江市电力公司在光天化日之下将税务局的机关大楼...  相似文献   

2.
一、基本案情2002年10月16日下午,派出所警察余某等人在某公路上设卡进行交通检查,邓某某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路经此处,被余某等人扣留,并在道路交通检查记录上签字等待接受处罚。之后,余某责令邓某某驾驶该车搭载余某前往派出所处理。当邓某某驾驶该车行至某公路左转弯处时,因车速过快,操作不当,致使该车与公路右边石块相撞,致余某受重伤,一级伤残。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责任认定书认定邓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二、分歧观点第一种意见认为,邓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因操作不当,造成重伤一人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  相似文献   

3.
从《刑法》277条规定可以看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这是修改后刑法第277条有关妨害公务罪的全部内容。在司法实践中笔者遇到这样一个案例:某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张某、刘某、李某于1999年5月24日依法对一个体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无牌照,但该车司机宫某拒绝接受检查,驾车逃跑,被张某等人追上。经检查发现宫某驾驶的车辆无任何手续,张某等人欲按规定扣留汽车。宫某窜至路…  相似文献   

4.
1996年元月至1999年6月间,阳某在担任某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期间,采取“业务费”、“手续费”等各种名目,向与该所存在行业管理及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收取金额不等的多笔费用,并将这些费用用于该所的招待费、旅游费、车辆汽油费以及提高职工福利待遇,且收取的费用及开支不列入该所的经费收支帐目。三年多时间,该交通运输管理所先后8次非法收受其管理的有关单位或承包人行贿的款物,折合人民币18万余元。案发后,检察机关将全部赃款追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某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利用管理  相似文献   

5.
本所律师代理的一起因不服没收财产而跨省状告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使我们又一次看到,行政机关如果滥用职权,那么,~已提起行政诉讼,则必然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同时,通过该案,也使我们深深体会到,要维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就要大胆的依法据理力争,积极参与行政诉讼。1995年3月12日,山东省枣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外经济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外贸公司)的一辆刚买不到半年的类产福特牌轿车,被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没收了,理由是该车系赃物。消息传来,外贸公司领导及全体员工感到突然和委屈,但做出没收决定的公安机关远…  相似文献   

6.
判例一:湖南省道县境内,有一个名叫陈初生的人,于1993年11月购买了一辆客车,办理了车辆入户手续。1994年4月,陈初生将该车出售给张尚杰,张尚杰又将车转卖给蒋文德,蒋文德又将该车转卖给陈楚义。在该车买卖过程中,均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1995年6月8日,陈楚义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乘客6人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陈楚义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因陈楚义年龄不满18岁,又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陈吉爱应负本案连带责任。法院判决陈楚  相似文献   

7.
原告:陈宁,女,45岁,辽宁省丹东市人,住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解放街。被告:辽宁省庄河市公安局。住所地:辽宁省庄河市昌盛街。法定代表人:陈杰,该局局长。原告陈宁因不服被告庄河市公安局2002年4月16日作出的庄公行不赔字第(2002)第1号不予赔偿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于2002年4月16日向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诉称:2001年12月24日,我丈夫韩勇驾驶的出租轿车,在庄河市栗子房镇林坨处发生了交通事故,韩勇当场死亡。庄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事故现场用气焊切割该车,致使该车失火,经济损失达21万余元。经调查,该车被撞车损约为3万…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富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局的正确领导,在市运管处的有力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运政工作,围绕道路运输市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任服务中强化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服务能力,努力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促进了辖区道路运输业平稳较快发展,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道路运输保障.  相似文献   

9.
郭贺亭 《法人》2006,(12):86-87
案情简介被告人李已轩原任“洪江二轻”(洪江市二轻工业局、二轻集体工业联社)负责人,“洪江二轻”持有“安塑公司”法人股共计59.4万股,原安江塑料厂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资管会”)“安塑公司”第一大股东。2000年1月,李已轩找到时任“安塑公司”负责人兼“资管会”理事长的何  相似文献   

10.
凤台县市容管理局于2002年5月组建成立,下辖城建监察大队、市政管理所、环境卫生管理所三个副科级单位。2004年凤台县市容局新一届领导班子走马上任,局长赵守圣、党组书记刘福阔坚持在市容执法中推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带领全局干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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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2009,(5X):65-65
<正>山西省乡宁县国土资源局于2002年7月1日成立,现有干部职工289人,机关内设12个股室、队、中心和1个地质灾害监测站,下设13个国土资源管理所和1个城区土地管理所,  相似文献   

12.
章法 《法治与社会》2005,(11):37-38
处分进了档案 吴晓芹是湖南省益阳市人,正值妙龄的她容貌俏丽、气质高雅.2002年7月,在湖南省益阳市劳动部门组织的一次大型人才招聘会上,刚走出校园的她便被一家实力雄厚的汽车销售公司相中.随后,吴晓芹进入该公司下属的汽车配件公司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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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6日清晨7点40分左右,正在上班路上的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冯伟林,在其位于长沙市金色比华利小区的家门口,被湖南省纪委的调查人员带走。湖南省纪委官方网站“三湘风纪网”于翌日披露称,现年48岁的冯伟林因系涉嫌严重违纪而被立案调查。湖南省纪委的一位官员数日后向有关媒体透露说,冯伟林被调查或与两点相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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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1日下午,山西省沁县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民警李健、张瑞在该县城北街巡逻中,发现车号为浙A00763的皮卡车在经过他们身边时,驾驶人神态紧张,并加速行驶。为此他们起了疑心,并骑摩托车立即追上该车后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在检查中,李健发现该车无检验合格标志,便要求驾驶人(浙江籍)提供该车证照,但该驾驶人推却说该车是他借朋友的,不知行车证在何处。李健立即向车管工作站联系, 查询该车档案,驾驶人在李健拨打电话后,才无奈地交代了实情:此车是他在浙江老家买的二手报废车,报废年限已四年。在老家开了三年都无人查出,因为此人在沁县作生意,为方便送货,就从浙江开了过来,一路偷偷摸摸,连续经过几个省市都未被查获,没想到刚到沁县就被沁县交警抓了个正着。政府法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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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基本案情2022年3月3日20时许,尹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装载石头行至某路段,因涉嫌超限超载被当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查获。经检测,车货总质量为64吨,而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1吨,超限33吨,超限率为106%,超载率亦是106%。执法人员经货运司机选择,将该超限超载违法案件移送至当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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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2年9月,某市交警支队欲从王某处购买日产本田雅阁汽车一辆,交警支队负责人钟某与王某谈好购车价格为人民币32万元(当时该车的正常市场价格为30多万元)。后钟某得知该车进价成本为24万元,便打电话训斥王某“谁的钱都敢赚”。王某即表示车款仍按32万元结算,但其只收24万元成本,余款8万元交给钟某。后经钟某签批,交警支队支付购车款32万元。同年10月16日在钟某家中,王某将8万元现金交给钟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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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纪委严肃查处了该区供销社原副主任陈光辉,北郊中心供销社原主任皮业敏等10人团伙贪污窝案,陈光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案人员中有6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查实,陈光辉、皮业敏等人利用北郊中心供销社即将破产改制之机,于2002年5月底开会集体研究  相似文献   

18.
2002年8月上旬,笔者前往湖南省沅陵县采访该县人代会从否决到批准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年财政预算报告前后经过.随着采访的深入,众说纷纭的"不通过"案渐渐清楚,否决给完善人大制度提出了一个新的命题.  相似文献   

19.
【纠纷背景】李某在一次开车时不小心撞倒了行人王小姐,经交管部门认定,李某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李某将王小姐送到医院后垫付了部分费用,但后来一直拒绝再支付相关医疗费,王小姐自己花去医疗费1000余元。王小姐找到李某要求其支付自己的医疗费用,但李某称该车的产权人是张先生,自己已经垫付了一些费用,剩下的王小姐应当找张先生要。王小姐又找到张先生,张先生称自己已经将车卖给了李某,虽然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已付了款并签了买卖合同,应由李某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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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2008年10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林某在贵州省开阳县某汽车租赁公司租车主孙某的一辆别克轿车,约定租期一天,租金为人民币280元。犯罪嫌疑人张某、林某办完租赁手续后,在使用租借的别克车过程中,见该车不错,遂商议把该车占为己有,商量之后便决定对该车进行改装,不再归还给租赁公司。车主孙某在租期届满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林某并没有归还所租之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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