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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撤诉的概念和性质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第四十八条还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这两条规定可以看出,行政诉讼中的撤诉是行政诉讼原告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以前申请放弃起诉权,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是否准许的诉讼制度。撤诉的内涵包括:原告主动申请撤诉或因违反法定程序被视为撤诉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从而终结案件的审理。 有些行政诉讼法著作通常认为撤诉是原告在诉讼期间依法放弃诉讼权利的单方行为,即取消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是法律赋予原告的一种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2.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辽法(经)请[1985]6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沈阳市化工设备厂为与乌鲁木齐市化工厂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后撤诉,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和同一被告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一)乌鲁木齐市中级人  相似文献   

3.
关于撤诉案件和无罪判决案件的调查报告   总被引:9,自引:4,他引:5  
撤诉案件和无罪判决案件二者性质不同 ,但在本质上有其共性。大部分撤诉案件是法院认为案件可能判决无罪并建议检察机关撤诉的。① 鉴于两类案件本身存在的问题 ,我们对广州市 2 0 0 0年至 2 0 0 2年 1 1月的两类案件进行了调查和分析。一、基本情况统计分析课题组对广州市各检察院进行调查发现 ,2 0 0 0年至 2 0 0 2年 1 1月全市撤诉案件共 30 2件 ,无罪案件 2 4件。② 为增强研究的科学性 ,我们以市院二个公诉处和九个基层院填报的1 2 5个案例作为调查的基准数和研究案例 ,进行比较深入的调查分析 (两类案件性质相同 ,不另分开论述 )。在 …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诉法第112条和114条分别对撤诉作了规定。从这两条规定来看,撤诉有两种情形:一是原告申请撤诉;二是按撤诉处理。原告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前向人民法院提出,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至于按撤诉处理,必须是原告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否则,是不能适用的。然而,我国的民诉立法毕竟还不够完善,在审判实践中,撤诉制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值得我们从理论上加以认识。  相似文献   

5.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我发现许多同志在制作准予原告撤诉的民事裁定书时,都习惯于引用《民诉法》第122条第3项的规定。我认为。这样做不妥,因为该项规定不是准予原告撤诉的法律根据,而是人民法院裁定适用的范围,故不应引用。准予原告撤诉的裁定书中,应当引用哪些法律条文?我认为,除了要引用《民诉法》第114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外,还必须引用《民  相似文献   

6.
<正> 司法实践中足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第114条和154条第2款规定:一、二审宣判前,原告人〈上诉人〉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据此,诉讼中当事人和解并提出撤诉的,人民法院即行审查,如不违背法律者,就裁定准予撤诉,而对于和解协议有的在撤诉裁定中加以述明,有的则根本不予涉及,两种做法均未赋予和解协议以法律效力。如此处理就出现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原告(上述人)申请撤诉获准后,对方却不履行和解协议,或者双方对和解协议又产生争执,撤诉方的民事权益就无法实现,而处于无可奈何境地。究其原  相似文献   

7.
撤诉制度的有关问题初探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郭小冬 《河北法学》2000,(3):153-15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由此可见,在我国撤诉制度是作为原告的一项诉讼权利来规定的,其权利行使是否合法,由人民法院审查裁定。但因立法并未明确规定申请撤诉成立的必要条件,不仅使得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查核准原告撤诉申请时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也使原告滥用诉权,动辄撤诉的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  相似文献   

8.
民事诉讼法试行以来,各地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历年审结的案件,撤诉的一般占10%以上。撤诉,顾名思义就是“官司不打了”,原告撤回起诉。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12条规定:“原告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114条又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这两条规定说明,撤诉只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因违反诉讼程序,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二是原告出于各种原因,自动申请撤诉。撤诉除了可以减少诉讼程序,提高办案效率,还有利于当事人之间的团结和睦,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不必把官司非打到底不可。不容疏忽的是有些审判人员任意动员原告撤诉,有个基层法院受理一起一方长期患精神病,对方坚决要求离婚的案件。被告自1972年开始  相似文献   

9.
撤诉亦称“撤回起诉”或“诉之撤回”,是指自诉人取消已经向法院提起的诉讼。狭义的撤诉包括撤回起诉和撤回上诉。这是自诉人积极的意思表示。广义的撤诉除撤回起诉,上诉外,还应包括自诉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而按撤诉处理的.这是自诉人消极隐的晦意思表示。本文取广义的撤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这就是自诉案件的撤诉在刑事诉讼法中仅有的法律规定.很显然,用如此简略的文字来规范撤诉这一  相似文献   

10.
大庆市两级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以撤诉方式结案的多,据不完全统计,占结案总数的2/3以上,并呈现出急剧增多的趋势,其中非正常撤诉占一定比例。笔者认为,对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有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讨论之必要。一、问团的提出。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一种诉讼行为,行政诉讼中的撤诉,其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51条和第48条。即:“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  相似文献   

11.
行政诉讼的基本功能和目的在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化解行政争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确立了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和法院对原告撤诉的审查制度,是行政诉讼立法目的实现的具体制度。该条的立法本意是尊重原告诉权,并通过对撤诉申请的审查确保原告撤诉的意愿真实,但是,这个制度需要更具体的程序予以保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  相似文献   

12.
论撤回公诉中的若干争议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撤回公诉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撤回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公诉案件的诉讼活动。撤诉是效力未定的诉讼行为,其法律效力要从撤诉后的处理结果来体现。撤诉的法定事由包括: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存在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难以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因管辖不当的。撤诉的时间应限定在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作出一审判决之前。  相似文献   

13.
论撤诉     
<正> 当前,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对撤诉问题不仅认识不一致,而且做法也五花八门,极不统一。本文就撤诉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 撤诉,是指原告自动撤回自己的起诉以及由于原告不行使法律规定的特定的诉讼行为,而按撤诉处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撤诉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指原告起诉后,在人民法院宣判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民事诉讼法第114条)。从原告方面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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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撤诉规定》)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1次会议通过,于2008年2月1日起施行。为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撤诉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这一条款,从立法上明确了撤诉的程序,肯定了被告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可以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因而,在行政诉讼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对该条文进行仔细分析,似乎又不难发现其在立法上的某些缺陷.鉴于行政诉讼法业已实施,笔者不揣冒昧,就几个具体问题进行探讨,以就教于学术界、司法界的同仁.一、撤诉期限问题根据第51条的规定,原告提起撤诉的期限必须是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或者裁定以前.  相似文献   

16.
撤诉是结束诉讼的重要方式之一,它在行政诉讼中占有较大比重.但审判;实践中.对此的认识与适用不尽一致,为此,笔者谈点粗浅的看法.一、撤诉的概念及性质撤诉是指原告人或上诉人在人民法院裁判宣告之前,主动申请撤回起诉或上诉,或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经人民法院审查批准,从而终结诉讼活动的制度.撤诉在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中都可能发生,前者是指原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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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一审撤诉实质为多种撤诉类型的集合概念,在诉讼过程中有着多元化的复杂形态,按照程 序运行阶段的不同,可以将民事一审撤诉类型化为提前撤诉、庭审撤诉及禁止撤诉三种撤诉模式,其中庭审撤 诉按照撤诉方式的不同又可以具体化为申请撤诉、和解撤诉、调解撤诉及拟制撤诉四种形态。不同撤诉类型 的制度属性及程序品质各不相同,需要就每种撤诉模式分别予以研究并结合其内在程序机理作出自身应有的 制度安排和程序控制。  相似文献   

18.
《法学》1991,(3)
近年来,以撤诉终结诉讼的案件越来越多,在结案总数中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撤诉己成为仅次于调解的第二大结案方式。与此同时,撤诉中存在的问题也愈来愈严重,撤诉处理不当不仅仅是个别法院的问题,而是普遍存在的,应当引起各界的关注。本文试对撤诉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作初步的分析。1.强迫撤诉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必须由原告自愿提出。强迫撤诉、动员撤诉或者附加条件的撤诉,都是违背撤诉自愿原则的。但在审判实践中却存在着动员、甚至强迫撤诉的情况,具体表现为;一是强行动员撤诉。承办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多次动员、“教育”原告撤诉,原告无奈,只好违心地提出撤诉申请。如某原告在撤诉申请上公开写道:“法院催了两次,为了不影响法院工作,暂提出撤诉。”二是附加条件地动员原告撤诉。有些审理  相似文献   

19.
浅论撤诉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撤诉是指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判决以前,申请撤回其诉讼的一种诉讼行为。这种行为既包括第一审程序中的原告撤回起诉、被告撤回反诉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撤回参加之诉,也包括第二审程序中上诉人撤回上诉。关于撤诉的自愿性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  相似文献   

20.
日前,状告“电子警察”违法告知的上诉人周文平书面向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南阳中院经审查作出二审裁定:准予上诉人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判决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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