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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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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处理某些特定治安案件的方式,也是一种具体的警察权力。警察治安调解制度,让当事人双方在相互协商和让步中取得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充分彰显了行使公权力的执法机关尊重和善待公民调解协商解决纠纷的私权利的姿态,表达了公权向私权有条件的回归。  相似文献   

2.
行政调解制度基本原则应主要包括自愿、合法原则,积极主动原则,保密原则,不利证据排除原则。作为底线规则,自愿、合法原则体现了当事人纠纷解决意思自治权与国家公权力规制的有效均衡。作为能动规则,积极主动原则借助于行政权力的能动特质,体现了行政调解制度的服务特性。作为屏蔽规则,保密原则为当事人营造了自主交流空间与防干扰系统。作为退路规则,不利证据排除原则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对因调解不成功所可能引发的证据不利地位影响的顾虑,有利于在程序之内构建安全交流空间。  相似文献   

3.
调解治安矛盾纠纷的过程,实际上是对当事人心理疏导的过程,什么时候对纠纷当事人心理疏导成功了,什么时候矛盾也就化解了。因此,作为派出所的调解人员,学会和掌握心理疏导技能,注重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对于做好调解工作,提高调解质量,巩固调节效果就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4.
强制性因素在法院调解中的适度运用具有正当性。强制性因素通常以调解话语的方式向当事人施加影响,而这些话语可以类型化为判断话语、权力话语以及社会话语三种。在法院调解强制性因素话语规范方面,可以从行为规范的角度保证法院调解人员妥当使用调解话语,从模式规范的角度通过确立根据申请的调审分离原则确保审判权不对调解当事人造成威慑,从程序保障方面要求法院固定调解过程督促法官妥当使用带有强制性因素的法院调解用语,从后续救济方面确定调解撤销之诉对法院调解合法性的独立认定。  相似文献   

5.
从法院调解到诉讼和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现行法院调解的性质界定法院调解系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的争议,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终结司法程序的活动产法院调解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所进行的诉讼活动。调解是相对判决而言的,它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在调解过程中,不论当事人是否达成协议,这种活动本身就是诉讼中的调解。其次,法院调解也是终结案件的一种方式。法院审判人员通过对当事人讲解政策法律和进行思想疏导,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终结…  相似文献   

6.
调解执行及调解协议的效力问题是随着社会转型逐渐凸显的,在现今中国调解制度的架构下,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效力是一种历史的选择,也是调解制度得以进一步推行和发展的关键。新中国调解制度文本的历史勾画出调解执行及调解协议效力的直观变化过程。"传统权威"的逐渐解体,国家对调解社会功能的期许以及社会转型的复杂情势,赋予调解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效力,让国家权力介入这一基于当事人"自愿"而构建的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必然,这也是调解在现代社会维系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7.
治安调解制度本身的内在悖论使这一制度在立法上和实施上存在诸多缺陷,其正当性也屡受学界质疑。从行为主义法学的视角及经验研究出发,可知不同的社会群体对纠纷解决渠道的选择偏好也呈现多元性,公民需求正是治安调解正当性的基石。回应公民需求的治安调解应变更警察的治安调解权力为公民权利,以此为基础重塑治安调解的法律效力,并建立警察治安调解的内部考核机制,以保障治安调解的良好实施。  相似文献   

8.
治安调解是我国主要的基层公安工作之一,具有明显的中国警务特色。在美国,随着社区警务运动的兴起,对治安问题进行调解也正扩展为警察的新职能。比较研究中美警察治安调解发展过程中的特点,有利于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发挥调解对维护社会治安起到的优势作用,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治安调解体制,促进中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的调解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当事人权利,但该目的已与现行民事诉讼要求该诉讼机制所应具备的优先目的不相适应,不符合民事诉讼当事人主义模式改革的趋势,故对我国调解的目的应予以规正。同时,应在调解目的规正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的调解模式按当事人主义予以构建,笔者提出了在调解制度中建立调解促成、律师激励、强制调解等机制的设想。  相似文献   

10.
在调解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在与个别当事人谈话时,把握应注意的问题,掌握对方心态,采取相应方法,提高谈话技巧。这对于成功调解劳动争议,化解双方矛盾具有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调解是法官与当事人进行心理博弈的过程,在调解实践中,因调解程序和方法运用失当而导致调解效率不高、社会效果不佳的情况并不少见。这与调解人员缺乏必要的心理学知识,在认知上存在误区、盲区有关。调解效率和效果从哪里来?要从科学中来。心理学作为一种科学文化资源,是值得我们充分研究、掌握和利用的。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要学会运用心理学的技术性手段,逐步掌握当事人心理状态,从而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促使审判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我们律师事务所在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中,开展了一些律师凋解业务。有的是接受当事人一方的委托参加第三者主持的调解;有的是接受当事人一方的委托和另一方当事人和解;也有的是接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从中主持调解,这些业务的开展,从实际效果看是好的。律师调解与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相  相似文献   

13.
目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建立大调解机制,法院调解在民事审判中发挥着定纷止争的功用。但是,我国民事审判中的法院调解还存在权力性质的争议,并出现了一些强制调解、久调不判等损害当事人权益的现象,因此需要对调解工作中的审判权予以明确界定和具体规范。  相似文献   

14.
调解主持人员的双重身份、法院的职权主义都不是我国法院调解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强制性是法院调解运作的基础。我国法院改革应以扩大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为导向,设立庭前调解制度,实现诉讼中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的二元机制,在诉讼外另设法院附设调解程序,建立法院内调解程序的二元机制。  相似文献   

15.
1991年4月公布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在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基础上,对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作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本文拟根据民事诉讼法中有关调解方面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就确定自愿合法调解原则的必要性、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实践中搞好诉讼调解应注意的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的一种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 所谓自愿,是指是否进行调解,开始调解后是否坚持调解以及是否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审判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进行。所谓合法,一是指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政策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也不得显失公平。二是指调解的程序合法。如调解前必须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调解必须在查清事实后才能进行,等等。  相似文献   

16.
公安执法中治安调解被大量适用,但是治安调解范围把握不准确、程序不严谨、调解方式方法简单粗放、调解案卷不规范的情况比较普遍。出现这些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有关治安调解的规范性文件存在疏失,主要表现在调解的适用情形、基本程序、文书制作、起算时间等方面的规定过于模糊和粗放,导致警察自由裁量权过大,调解质量不高。因此,应当主要从修订法律和提高警察调解能力等方面提高治安调解水平。  相似文献   

17.
美国法院附设调解是当事人之间运用协商方式在中立第三人(调解人)的帮助下达成和解的纠纷解决方式,它可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种类型.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与美、日法院附设调解制度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我们应当从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建立前置性调解程序;遵循自愿、合法与效率的原则;赋予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等多方面来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8.
调解的机密性是美国调解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指除非各方同意,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所披露的信息以及形成的调解协议,都不能在接下来的程序(包括诉讼)中被强制开示,作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调解员也不能披露在调解过程中获得的任何信息.我国立法中,零星体现了对调解机密性的关注,但不成系,应从引入特权形式、明确调解机密性保护的对象和设置调解与审判分离的诉讼机制等方面着手,重构我国的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要求从实体上和程序上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尤其要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调解是行政程序的重要内容,具有正当性,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对解决行政纠纷调解方式的选择权。在法治视野下,调解作为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手段,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具有可行性,如调解契合行政复议的立法精神,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政府公信力。在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的实践中,调解已被广泛运用,而且调解已成为国际上解决行政纠纷的通例。我们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应当建立和全面推动行政复议调解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相似文献   

20.
治安调解适用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治安调解在治安管理工作中有着重要意义。治安调解不具备治安行政行为的法律属性,是对治安行政权有条件地放弃。当事人自愿与“公安机关认为可以”是治安调解适用的两个前提。治安调解的范围应严格限定在现有法律规定范围内。“打架斗殴”、“损毁他人财物”不是治安调解案件定性的规范用语。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是对治安调解事实认定的相对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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