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再论刑法中的严格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严格责任是一种同主观罪过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刑事责任承担模式,其以行为的外在形式对行为来进行定性,排斥了主观罪过对定罪的意义。这种模式背离了我国传统刑法上坚持的主观与客观想统一的原则,无法实现公正,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其本质是一种客观归罪,严格责任的适用代价过于高昂,也不符合世界刑法非犯罪化的潮流与趋势。因此,我国刑法不宜采用严格责任。  相似文献   

2.
在当前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中都不存在严格责任,而且将来也不应采用严格责任。罪过责任始终是我国刑事责任的原则,严格责任与我国刑法的性质格格不入,应予否定。  相似文献   

3.
在当前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中都不存在严格责任,而且将来也不应采用严格责任。罪过责任始终是我国刑事责任的原则,严格责任与我国刑法的性质格格不入,应予否定。  相似文献   

4.
刑法中严格责任的存在是英美刑法的一大特色。所谓严格刑事责任,是指对于一些缺乏主观罪过或主观罪过不明确的特殊侵害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制度。因犯罪构成理论的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不承认严格刑事责任,通常将该类行为纳入行政法或民法范畴加以调整。严格刑事责任从产生至今的一百多年间,围绕其存废的论争从未停止过。这项制度对当今中国而言是否有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颇有深入研究探讨之必要.一、严格刑事责任的产生及发展概况英美国家的普通法一直把主观上的罪过作为犯罪的一个要件,严格责任条款的出现是近一个世纪的事情。公认的第一个追究严格责任的犯罪案件是英国1844年伍德罗案,被告因出售不纯烟草被定罪,之后严格责任在刑法中的适用呈明显的增长趋势,当1921年菲特案确认重婚也是严格责任犯罪时,此项制度可谓发展  相似文献   

5.
试论英美刑法中的代理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代理责任作为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已众所周知,然而人们对刑法中的代理责任却甚感陌生和不解。实际上,随着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在某种程度上的趋同,英美国家刑法还在一定范围内实行了代理责任。 一、刑法中代理责任的含义及其发展 在英美刑法中,代理责任与严格责任并列为无罪过责任的两种形式。所谓代理责任,一般认为是指负责某种经济活动的人,由于其他人在其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而应当承担的刑事  相似文献   

6.
严格责任作为无罪过责任的一种,是对传统刑法罪过责任的必要补充,但其适用范围仅限于严重危害公共福祉安全但主观罪过又不易查明的犯罪。主客观相统一是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但对持有型犯罪,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以及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相似文献   

7.
严格责任作为无罪过责任的一种,是对传统刑法罪过责任的必要补充,但其适用范围仅限于严重危害公共福祉安全但主观罪过又不易查明的犯罪。主客观相统一是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但对持有型犯罪,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以及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相似文献   

8.
英美法系中的刑事代理责任不同于一般责任制度,无须有罪过心态和亲自实施犯罪行为。因此,在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上有其特点。一般来说,代理责任发生的条件是,1.通常只发生在一些违反管理规定而刑法又只处罚金的轻微罪行;2.被告虽可能有某种程度的过失,但这种过失难以证实。正确认识刑事严格责任与代理责任的关系、法人犯罪与代理责任的联系、民法中的代理责任与刑事代理责任的区别,对于我国在一些危害公共危害行为的犯罪中引入刑事代理责任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9.
污染环境的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通说认为该罪为过失犯罪."修八"通过后将其确立为污染环境罪,关于其罪过形式的争议更加激烈,主要有"故意说""过失说""混合(复杂)罪过说"以及"模糊罪过说".本文在论证其他罪过形式的不合理之处的同时,重点分析论证了"混合罪过"说存在的法理依据和事实层面的依据,它不仅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与严格责任相适应,而且能够更好地解决实践中的难题,有力的打击环境犯罪,更好的实现刑法保护环境法益的目的.为了解决污染环境罪罪过形式的难题,国家应当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者刑法修正案,对此加以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共同过失,是共同罪过的形式之一。虽然我国刑法中,只对共同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有规定,但是,这并不是否定有共同过失犯罪的现象,基于共同过失是否应当负共同犯罪的责任 (成立共同犯罪 ),是刑法理论上一直争论的问题之一。笔者结合大陆法系立法及判例和实践,对共同过失正犯的理论和范围以及刑事责任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刑法只规定了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从自然规律、刑罚目的等各方面进行考察,刑法都应规定刑事责任的最高年龄。在完善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无刑事责任年老者的危害行为的处置可参照对未成年人危害行为的处置办法。  相似文献   

12.
在大量法律文本中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我国的立法体制和刑法制定、修改方式有关.在法律中频繁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造成全国人大立法权受损,刑法保障作用的缺失和刑法本身的频繁修改,不利于整个法律体系的稳定和协调一致.因此,应谨慎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打破以刑法修正案作为刑法唯一修改方式的做法,建立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的分级审查机制,修改法律时注意刑事责任条款与刑法的协调互动,建立集中规定刑事责任声明条款.  相似文献   

13.
起刑线是刑法中的一个专有名词,它代表着国家追究某些行为刑事责任的基准点.刑法中的起刑线是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构成某些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设定起刑线是基于法律和现实的要求,具有法律和现实层面的意义.起刑线在刑法分别中具有不同的立法模式,有着不同的特点和影响.  相似文献   

14.
司法实务对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提出了反思要求。刑法的适用,尤其是对行政犯的定罪量刑,必须处理好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取决于刑法成立部门法的理论基础。调整方式的特殊性是刑法成为部门法的理论基础,刑法调整对象的非独立性和刑罚的严厉性决定了刑法的广泛性、最后性和谦抑性,法律的指引作用以及法律的安全价值追究要求刑法必须与其他部门法保持一致。尽管如此,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地位是平等的。刑法的独立基础和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仅影响着刑法制定,同时也对刑法的具体适用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事法律中证明责任倒置的提法欠妥。"证明责任"本质上指结果责任的承担。我国刑法上规定的两大特别的"持有型"犯罪为推定犯罪,应符合推定与证明责任的一般原理。刑事推定不仅转移提供证据的责任,而且所提供的证据必须达到优势的程度以使法官对推定的事实产生疑问。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始终由控方承担。不妨对应"争点形成责任"、"疑点形成责任"与"疑点排除责任"等说法来理解推定下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6.
刑法理念作为一种深层潜隐的价值体系,在刑法规范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要明确区分刑法理念和刑法作为一种法规范的性质之间的界限,结合知名学者的学术观点,从而进一步对刑法理念的构造和实现本土化创造坚实的理论知识条件。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这8种犯罪是指犯罪行为还是具体罪名,刑法学界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大体上有罪行说、罪名说两种观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责任范围的标准具有不确定性,对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在罪行说和罪名说的基础上引入附条件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对于完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承担责任范围的标准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18.
我国法学 (学术 )界对中国产品质量的归责问题有几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是“过失责任说” ;第二种是“过错推定说” ;第三种是“视为有过错说” ;第四种是“严格责任说”或“无过错责任说” ;第五种是“综合责任说”。第五种观点既总结了以往法学界在产品责任归责上的研究成果 ,又结合了《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基本上反映了我国产品责任的法律现状。然而我国目前的《产品质量法》处罚仍偏轻。加重处罚 ,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是进一步完善《产品责任法》或《产品质量法》的两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单位如果实施了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的行为时,即使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不能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单位犯罪刑事责任的例外。但是对于单位内部责任人员能否追究刑事责任则存在争议。文章通过对单位犯罪刑事责任例外的现状和现有司法对策进行分析,认为在目前的刑法体系之下,处罚责任人员没有理论和法律依据。基于此,本章最后提出了从立法层面解决这一困境的途径。  相似文献   

20.
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对立与统一始终伴随着刑法的形成与发展 ,刑法价值取向的形成有深刻的社会原因和文化根源。美国刑法的宪法限制、刑法中诸种原则和制度的设置表明 ,美国刑法的价值取向是优先追求个人自由。这种价值取向对于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和社会观念的转变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