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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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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进程中,我国社会治理领域发生深刻变革,展现出一系列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明确"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治理理念,将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最核心目标设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中国,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夯实以民生保障制度和社会治理制度为主线的社会建设制度,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涵养社会治理核心价值,坚持"四维治理"等。这些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彰显出中国之治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呈现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壮丽前景。  相似文献   

2.
作为国家根本法,宪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体系与制度体系三个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涉及到十三个方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是对现行《宪法》第1条第2款所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内涵的补充、深化和发展,充分体现了宪法所规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之间的一致性和统一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概念的提出并不是要在理论上替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是通过进一步理顺法律体系、法治体系与制度体系之间的内在逻辑,凸显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既强调宪法和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又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各项具体制度的相对独立性。  相似文献   

3.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人大工作《意见》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及与之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确定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坚持和完善"的十三个方面的制度体系之一,这揭示了依法治国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关系。深入分析和探究这一关系,我们可以发现,依法治国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前提,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5.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  相似文献   

6.
对中共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即因人大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撑,既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又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其根本政治制度方面的充分体现。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司法行政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力量,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  相似文献   

9.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调解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调解制度体系,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明确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  相似文献   

11.
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国家治理意义重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最新成果。其汲取了古今中外各类法治理论的有益元素,对法治理论做了七项创新发展,即建设法治中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三个核心要义"、坚持"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与实现依规治党、着力实现制度现代化、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还对法治理论做了十五项拓展深化,即关于依法治国方针、坚持党的领导、法治为民、法治经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权力监督、德法并重、改革和法治关系、加强社会治理、政法机关职能、法治环境建设的拓展深化。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系列成果,传承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吸收了世界法治理论精华,且勇于探索当代中国法治实践。  相似文献   

12.
黄文艺 《法学论坛》2021,36(1):13-21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法治理论体系,主要包括法治基本理论、法治推进方略、法治重大关系等三大理论板块。在基本理论板块,明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法治中国命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一系列基本理论。在推进方略板块,明确提出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统筹推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专业力量和群众力量相融合,坚持抓关键少数和抓绝大多数相结合。在重大关系板块,明确提出了正确处理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政策与法律、发展与安全、活力与秩序、维权与维稳等一系列关系的方法。  相似文献   

13.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也意味着生态文明法治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建设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在长期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中,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却也面临新挑战。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为谁建设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如何建设生态文明法治体系以及建设何种生态文明法治体系等重大问题,是新时代建设生态文明法治体系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此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坚持整体谋划思路,提升生态文明法治体系科学化水平,坚持现代化方向,推动生态文明法治体系迈向良法善治。  相似文献   

14.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法治工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本质特征。中国法治进程近代发端的特殊性在于其被动性和外在强制性,中国法治现代化面对的基本难题是其所遭遇的"矛盾的现代性":一方面必须彻底反帝反封建以实现民族独立,另一方面必须学习并移植西方先进的法律制度和生产方式以实现现代化,这就决定了中国走向现代法治之路的曲折性。新中国建政之初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不仅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还是当代中国法治体系的"基础规范",它内在蕴含着"法治国家"的必然性。新中国法治建设在经历一定时期的挫折之后,得益于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型和正确领导,终于走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正途,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全新局面,形成了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向着"法治中国"战略目标不断胜利推进。所有这些伟大成就的取得,归功于执政党之于中国法治建设所承担的领导者、设计者和推动者的伟大角色,亦归因于法治建设进程中执政党对建构理性和经验理性方法论的兼重与融合。  相似文献   

15.
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是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探索和伟大实践而成功走出的一条符合中国国情、遵循法治规律、通向良法善治的法治现代化正确道路,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法治建设实际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的重大成果。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是法治现代化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国道路,也是21世纪人类法治文明的康庄大道。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的战略定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体布局,发展目标是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路径选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面向未来,我们将以建设法治强国为目标、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蓝图、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要务、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基石、以数字化智能化为动能、以全人类共同价值为引领,不断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推进中华法治文明新发展,创造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  相似文献   

16.
赵钢  王杏飞 《现代法学》2012,34(4):163-171
古今中外均曾有过形形色色的法律虚无主义思潮。新中国成立以来,曾一度盛行完全否认法律作用的法律虚无主义,使得中国社会全面陷入了"无法无天"的混乱状况,甚至到了崩溃的边缘。当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的观念亦已初步深入人心。然而,近些年来,在我国民事司法领域却悄然出现了新的法律虚无主义倾向与实践,集中表现为轻视、否认、虚置立法权威与法律规范的"违法司法"与"法外操作"等。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法律虚无主义,倡导在严格遵守现行立法与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适度地能动司法,这是社会主义司法原则不可动摇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7.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legal system is based on the learning of foreign legal systems. Foreign legal history, as one of the elementary courses in higher legal education, is becoming a driving force for China’s progress toward the rule of law and is playing an indispensible rol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ese legal system by educating, cultivating and academic exchanging. The discipline of Foreign Legal History not only provides diverse perspectiv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Chinese legal system, but also testifies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It not only benefits Chinese legal system, but also makes contribution to the cultivation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Chinese legal talents. Therefore, we should insist on learning from the legal cultural heritage embedded in Foreign Legal History for the purpose of developing Chinese legal system.  相似文献   

18.
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的基本价值、理念进行了本土化诠释、时代化丰富和理论性创新。其立足我国国情民意和新时代历史方位,对人民民主、宪法法律至上、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权力监督、法律平等等法治基本价值话语作了深层思考与理论凝练,传承发展了我们党长期以来形成的法治价值理念,揭露了西方法治价值理论的缺陷和偏颇,体现了法治价值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供了价值导向和遵循。深入研究习近平关于法治价值的重要论述意义重大,有利于全面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谛,有利于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感召力与实践力,有利于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  相似文献   

19.
美好生活是人民对于高品质生活的理想追求,而法治则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通过法治的平等原则确保人人拥有平等的人格、规定人人相同的地位以及赋予人人同样的法律机会,为人的尊严感的达致奠定基础。人民福祉是法治的根本目标,要通过法律制度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确保不同群体之间资源的公平分配以及地域发展上的互补互助,从而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对于公平正义而言,它既是法治必需的根本内核,又是人民满足感的基本保障。为此在初始条件中,要保证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公平地获得生存与发展的能力;在物质条件方面,让人民的生活更加富裕、充实;在公共服务方面,要让人民群众均等地得到来自国家的关爱、照顾、帮助。法治还必须设计"弱者所扶"的法律制度,精准扶贫、脱贫,消除产生弱者的主要社会根源;织造社会安全网,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弱者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完善对"失败者"的救助,为其提供重新出发的机会。  相似文献   

20.
Based on major landmark events and the rule of law development, the administrative rule-of-law construction in China, over 40 years since the initiation of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policy, can be divided into four stages: the “recovery” stage; the “rapid development by focusing on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stage; the “implementing the basic policy of law-based governance of the country and focusing on law-based administration of government” stage; and the “simultaneous advancement and integrated construction in building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stage. Over the past 40 years, China’s administrative rule-of-law construction has achieved fruitful results in terms of theoretical shaping,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concept popularization. The future construc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rule of law should promptly respond to the theoretical needs put forward by state governance, administrative changes, emerg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and it should continue to improve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administrative law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we should strengthen legislation in key areas,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a government under the rule of law, and promote the effect of law enforcement and system implementation. We should also focus on improving the awareness and qualities of the rule of law at all levels of leading cadres and form a good rule of law atmosphere in the entire society.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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